陈德喜 刘 进
门诊会话个案中的语用分析
——谈格莱斯合作原则的违反及其会话含义
陈德喜 刘 进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H.P.Grice)提出了人们在交际中一般要遵守合作原则及其四条准则。门诊会话,作为在特定的背景下发生的会话,在遵守与违反合作原则下的四准则方面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试从医患双方违反合作原则下的四准则的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在门诊会话中医患双方,主要是患者违反四准则的会话含义。研究其会话含义,一般不会影响门诊会话的进程。
门诊会话;合作原则;违反;会话含义
从20纪70年代起,门诊会话在国际上正式被确立为一个大的研究领域,国外的学者这里就不详加介绍了。门诊会话研究在中国起步较晚,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开始有论文和专著发表,但其发展日新月异。中国门诊会话的语言学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是有外国语言学背景的研究人员,他们的研究带有鲜明的描写、实证、借鉴和发展西方语言学理论的特色,我们将其称作借鉴西方语言学理论的研究,代表有顾曰国,霍永寿等;二是一些带有汉语语言学、医疗实践和管理背景的研究人员,我们称他们为汉语语言学理论和医疗实践相结合的研究,代表有姜学林、李永生等。再有刘民台、吴济荫、郭照江、倪云芳、李静、邱立平等学者分别从研究方法上对门诊会话进行了论述[1]。
本文研究的门诊会话,是指医患之间在医院或诊所的工作状态下,医生与患者(包括其家属)之间围绕病情而展开的口头会话活动。[1]它作为一种语言活动,同样也要求交谈双方遵守合作原则以达到有效交际目的。但门诊会话有其特殊性,本文将研究医患双方在门诊会话中违反合作原则下的四准则方面的独特性。
人们之间的成功的语言交际活动离不开交际双方的共同努力。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H.P.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作的一次讲演《逻辑与会话》中,论述了“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的具体内容,及其制约“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产生的过程。格莱斯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活动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种双方都应该遵循的原则,他称这种原则为会话的合作原则。正是交谈者的这种合作使得他们能够持续地进行有意义的语言交际。合作原则这条根本原则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
1.数量准则 (Quantity maxim)
(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者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
(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
2.质量准则 (Quality maxim)
(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
(2)不要说自己缺乏证据的话。
3.关联准则 (Relation maxim)
说话要贴切。
4.方式准则 (Manner maxim)
(1)避免晦涩的词语;
(2)避免歧义;
(3)说话要简要(避免赘述);
(4)说话要有条理。[2]
合作原则不仅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交谈之中,它也体现在医患之间的会话活动中。只有遵守所有这些准则,医患之间的交际才能得以最直接、最高效地进行,才能成功地进行治疗,取得双方满意的效果。
由于一般患者都不通医术,在医学上,医生是权威,门诊会话中医生的强势地位是在病人的“配合”下建立和维持的。病人会尽力顺应自己在这种关系不对称和权势不对称中所处的弱势地位的,因为医生的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患者的心理,甚至影响到治疗效果。为了能够有助于医生对自己的病情做出准确的诊断,一般来说,患者一方都会很好地配合医生,在会话中认真地遵守合作原则,予以配合。
在会话中,我们大都期待对方所说内容与谈论的话题有关,期待着对方能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换言之,合作原则下四准则,是我们在交谈过程中要遵守的规约,从而使我们的交谈得以高效地进行。但这四条准则毕竟只是几条约定俗成的规约,它不同于严格的语言规则,并不是绝对不可以违反的。[2]在门诊会话中,除了对合作原则四准则的遵守外,我们还发现大量的合作原则不适用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门诊会话中基本不存在(特殊)会话含义。格莱斯创立合作原则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会话含义问题。[3]当然,人们在实际生活中谁也不会像遵守法律或交通规则那样去严格遵守这四条准则,这些准则常常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违反,在门诊会话中也是如此,但是门诊会话有其特殊性:(1)交谈目标明确;(2)交谈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医生能否针对患者所提供的信息做出准确的诊断,从而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健康[4]。在门诊会话中,违反这四条准则的情况要远远少于对这四条原则地遵守。但是通过考察语料,我们发现,基本不存在医患某一方故意明显地违反某一条准则、并且让听话者体会到这一点、从而产生(特殊)会话含义的情况。二是在门诊会话中仍然存在着大量违反合作原则四准则和一些合作原则无法解释的现象。[5]当然多数情况下在门诊会话中,即使交谈中有一方,尤其是医生,违反了这四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也往往不会影响对话的发展。会话含义来源于对准则的遵守和违反两个方面。列文森(S.C. Levinson)称来源于前者的会话含义为标准含义[6]。人们普遍认为,标准含义远没有来源于对准则的违反的含义重大,故下文在呈现门诊会话中违反四条准则的现象的同时,也将讨论由此引起的会话含义。门诊会话也应遵守原则,事实也如此,但由于特殊性有很多例外情况,经研究是有特殊作用的。
1.违反数量准则。患者回答医生问诊时大部分违反数量准则,提供额外信息。有时患者倾向于提供与医生问话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是仅仅提供医生问到的信息。如:
Doctor: “What’s your weight been going?”(医生:“体重怎么样?”)
Patient: “I’ve lost 1.5 stone, but I’ve been on a fat-free diet for six month.”(患者:“减了一石五了,半年都在吃减肥的食品。”)
在上面的对话中,医生问患者最近体重如何,一般来说,无外乎增加、减少或者没有变化。因此,作为对医生的回答, “I’ve lost 1.5 stone. ” 已基本够了,而作为患者除了给医生提供体重减少这一信息外,又告诉医生自己体重减轻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由于自己半年来一直吃不含脂肪的食品引起的。患者之所以增加额外的信息,是出于对自己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与医生问这一问题的初衷有偏差的考虑而增加的。这里,患者没有顾及数量准则而提供了“多余”的信息。这样,医生即可推导出患者的会话含义:我体重减轻,不是由于胃口不好,或其他原因,而是因为我半年来一直吃不含脂肪的食品引起的。这种“多余”信息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病情做出准确的诊断,因而医生本人也乐于接受。有些患者在回答医生问题的同时还会说起其他症状,如:
医生:恶心吧?
患者:不恶心。哎,后来到,凌晨,凌晨
……
患者:要接触枕头的时候又天旋地转。这是凌晨,今天早上……
此例中,患者除了回答了医生关于是否恶心的话题,还讲到了,“天旋地转”的时间、过程和症状。类似情况,也曾发生在笔者自己看病的时候,因为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急于想让医生更快更好地掌握病情,情不自禁地违反了数量准则。
还有些患者在回答医生的当前问题时,还继续前面的话题,如医生询问患者家里是否有暖气,患者除了回答“没有暖气”外,还继续进行前面提到有关口干的话题:“天亮口干。”
医生:屋里有暖气没?
患者:没有暖气。天亮口干。咳嗽。
……
患者尽可能多地、额外地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这是患者的治疗目的决定的,也是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人际关系不对称和机构权力不对称决定的[5]:对于病情,患者拥有的信息比医生多,患者希望这相关的额外信息能够帮助医生进行正确的诊断,实现自己的根本目的;医生在以上各个方面处于强势,患者认真对待医生的问题,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也可以表达顺应、服从医生权力、尊重医生的礼貌态度。
相应地一些医生经常违反数量准则,提供超过合作原则规定的信息量,这样患者非常地满意。如对于男患者提出的是否得了心脏病的疑问,医生除了确认他“不像”得了心脏病外,还强调了做检查的必要性。
患者:现在就是还没有心脏病的……,算不上不是心脏病?
医生:从理论讲不像但是要有个依据。
患者:嗬,对对。
医生:你是也好不是也好都要拿个依据,你……
患者:嗯(笑)!对对对对,这很,这很正常。
医生:你回去了,你那儿医生问,那个医生看了,他说你不是的,啥理由说不是的。
这些医生意识到了医患之间存在的医学信息的不对称和权势的不对称,对于患者的关于诊断、检查项目的询问,他们不但提供了符合合作原则数量准则的适量回答,还主动地解释了做出这些决策的依据,因而医患关系相当地融洽。
2.违反质量准则。作为医生,他们有义务告知患者所患病情,患者也有权利了解自己的病情。但当患者身患重症时,有些医生出于对患者身心健康的考虑,往往不直接告知患者本人,如:一名白血病(leukaemia)患者。
Patient: “Is my condition serious, doctor?”(患者:“医生,我的病情要紧吗?”)为了避免患者过于担心,以致影响病情,尽管医生已经清楚其病情,仍然可能给出类似下面的回答:“Sorry, I haven’t got the blood testing results yet.”(哦,还要等血检结果出来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患者清楚地了解到医生已经知道血液检查结果,他就会当即从医生的假话中理解医生的含义:目前自己的状况严重;如果患者不知道医生已经拿到血液检查结果,他只会理解为:医生确实还不清楚自己的病情,而作为第三者,如果知道实情(医生知道血液检查结果),则会体会到医生所说内容的含义:患者病情严重。
在下面的例子中,患者违反质量准则,总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病因找借口,最后在医生的步步紧逼的发问下,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没有管好自己的嘴。患者为了维护面子,故意隐瞒病情,如果不是医生的耐心问诊,最终吃亏的只能是这个患者自己。
医生:这次检查没什么,血脂高些,除了甘油三脂,脂肪的,血糖高一点儿,也不是高得很厉害的。假如没其它的问题,你就单纯减肥,减了肥,会轻松很多的。
患者:不是,这段时间我戒了烟,这段时间一下子就重了 20 多斤。
医生:啊,就是你吃的也多了嘛,肯定是,可能你多喝一杯饮料,多吃一些饭,它就慢慢肥了,是这样的,怎么肥,都肯定是口里面入的东西多了,你才会肥得厉害。
患者:不是的,一戒烟,我逢是戒烟就肥得好厉害,肥得很快的。
医生:你没事做,饮料就多了,吃得也多了,是不?
患者:戒烟期间肯定有饮料这些啦,就是要找东西咬。
医生:这不就是嘛,找东西咬,这些也全部转为能量,它没得转化,就变为脂肪了。
3.违反关联准则。医生往往从患者切身利益考虑,有意避免直接告诉患者病情以使其受到刺激,从而违反关联准则,如:
Patient: “Can acute leukemia be cured, doctor?”(患者:“医生,急性白血病能治愈吗?”)
Doctor: “We’re determined to try our best to cure you.”(医生:“我们会尽力治好的。”)
在该会话中,患者的问题是(自己患的)急性白血病是否能治愈,医生没有正面回答,而只是说他们尽量治好。医生的回答似乎答非所问,但如果患者认为医生遵守合作原则,就会理解医生的含义:自己的急性白血病不太可能治好。
事实上,门诊会话中患者也较多地违反关联准则。有些患者在提供超量信息的同时,即违反数量准则时也就有一些违反了关联准则,对于医生的问题:“你现在蹲得下去吧?”患者除了回答说“蹲得下去”,还额外讲到了“下楼梯不行”及其原因。
还有极少数患者短时间内无视当前医生的问题,只顾诉说病情。很多时候在门诊会话的开始阶段,医生最开始是在向患者寒暄,问病历是不是他的,还询问他的职业等其他的与病情无关的情况,但患者没有回答医生的问题,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对病情的主诉。这也反映了在医学信息不对称关系中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在治愈疾患的目的的驱使下,患者诉说和寻求帮助的急切心情。这也可以理解为是患者对常规的医生为了追求高效、不进行寒暄的医患互动模式的主动顺应。
4.违反方式准则。在会话中违反方式准则指的是人们不用那种简洁的、通常使用的方式去说话,而是转弯抹角地去说,如,一位患感冒的五岁的孩子由母亲带着去看医生,医生建议患者打针,而母亲和医生都清楚这个孩子怕打针。因此,他们在对话时会考虑这一因素。
Mother: “Will he have to have any I-N-J-E-C-T-I-O-N?”(母亲:要给他d-a-z-h-e-n吗?)
Doctor: “I’m afraid so, because it works much faster than taking M-E-D-I-C-I-N-E.”(医生:要,这要比c-h-i-y-a-o来的快些。)
在该对话中,由于五岁的孩子已经知道injection 是什么,而且害怕打针,当着孩子的面,母亲并没有直接征询医生的建议,而是通过告诉医生该词语拼写的方式向医生咨询,作为医生,也能很自然的理解该孩子母亲的含义:孩子怕打针。有时患者讲话显得罗嗦、不简洁、条理性不强,这也是经常违反方式准则的表现。
但有时,聪明的医生也可以利用会话含义增进医患关系,调节病房的紧张气氛。请看发生在外科病房的一个对话。患者:“医生,我还能穿上舞蹈鞋跳舞吗? 这可是我热爱的职业啊。”医生:“你的舞蹈鞋也很累了,该让它休息一下。但我保证一个多月后,它又会精力充沛地听你指挥了。” 这个医生很巧妙地用幽默的语言告诉患者,一个多月后她就会康复的,不用担心。可以想象,患者听了这番话后得到多大的安慰啊。“有趣而意味深长的言语表达方式”,这样“就能既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图,又可调动患者的愉悦情绪,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7]。
在门诊会话中还存在一些合作原则无法解释、但明显是不合作的现象,笔者在当地就曾经亲自遇见这样类型的医生。有位医生平时不回答病人(或其家属)的问题、只顾按照自己的程序进行医患会话。他们认为没有必要让患者知道的那么详细,只要能搞清病情,对症下药,治好病就行了。如果这样的话,患者就会不放心,不利于病情的康复。
会话的合作原则在会话中起着调节说话人说话内容的作用,这一点体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具体会话过程中,而门诊会话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门诊会话中人们对合作原则下的四准则的违反有其特殊性。患者违反合作原则的特点主要是:首先,对数量准则有违反的现象,医生和患者违反质量准则的情况比较普遍,对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的遵守最为严格;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对这些准则的违反并没有破坏医患之间的合作。
在门诊会话中,医患双方首先关心的是如何以最高的效率来将信息传给对方,为此目的,双方最大程度地遵循各项会话准则,即便是偶有医生对会话原则及其准则的违反,那多数情况下是为了更好地安慰患者;有时是患者违反会话原则及其准则,也是更好地让医生了解病情,帮助医生迅速做出最佳诊断。总之,医患双方都是为了取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1]刘兴兵,刘琴,邵艳.中国当代医患会话研究综述[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8(2).
[2]何兆熊. 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0.
[3] Grice, H.P. 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 InP.Cole and J.L.Morgan(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volume3(PP.41-58). New York: Aeedemie Press.
[4]王文秀,冯永平.医务英语会话[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5]刘兴兵,刘琴,邵艳,等.构建医患会话的合作原则[J].医学与哲学, 2007, 28(3): 41-42.
[6] Stephen C. Levinson. Pragmatics [M]. 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1.
[7]姜学林,赵世鸿.医患沟通艺术[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2:77-78.
ClassNo.:H030DocumentMark:A
(责任编辑:黄其辉 宋瑞斌)
SemanticAnalysisfortheClinicalInterviews
Chen Dexi Liu Jin
American language philosopher H.P.Grice proposes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and its four basic maxims of conversation, which should be adhered to in the conversation. Clinical interviews in outpatient departments, as a sort of conversation under the special background, must contain its specialties against or for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and its four basic maxims of conversation.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se phenome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octor or patient violating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and its four basic maxims of conversation and studies its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under this condition, mainly from the patient perspective, which does not affect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clinical interviews.
clinical interviews;co-operative principle;violation;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陈德喜,讲师,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研究方向:语用学、模糊语言学。邮政编码:241000
刘进,副教授,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研究方向:翻译。邮政编码:241000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0sk541)
1672-6758(2011)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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