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纯纯
(华侨大学,泉州,362021)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对现代社会中的规训权力作了详细的阐释。在福柯看来,规训权力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发明物(杨卫东2002:54)。到了19世纪,对肉体的公开惩罚已转为对心灵的“监禁”(同上:53)。福柯认为,现代社会事实上是一座“巨型的监狱”(汪民安2002:85),也是一架“改造思想的机器”,“一个持续的观察所”(福柯2009a:141)。他指出,随着“严密的监狱模式”的发展,在现代社会这个大“监狱网”里(343),规训机构比比皆是,它包括学校、工厂、医院等“监狱群岛”(341)。规训权力的行使依赖的是“持久的、洞察一切的、无所不在的监视手段”(240)。在福柯眼里,现代社会的人们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一样不断遭受审判与惩罚。他们“日复一日地”被“监督、训诫、宗教读物”所控制着(136)。渐渐地,他们“听命于习惯、规定、命令和权威”,最终学会了自我监督,俨然成了规训社会里“恭顺的臣民”(144)。
《在冰山里》(“In the Region of Ice”)是乔伊斯·卡尔洛·欧茨(Joyce Carol Oates,1938-)短篇小说集《恋爱的回旋》里最好的一篇(欧茨1979:512)。小说的主人公艾伦·温斯坦是一个被家人视为患精神病的学生,其悲惨的生活里充满着别人对他的冷眼和排斥,他的遭遇处处可见规训权力的影子。该小说中有两个代表着规训权力的典型意象:一是艾琳修女执教的那所大学,二是艾伦被送入疗养的伯奇克雷斯特庄园。
在那所天主教会办的大学里,我们不难看到规训社会的缩影。艾琳修女对自身的教学能力很有信心,她“感到胜任愉快,绰绰有余”(同上:513),但对教室以外的世界她却忧心忡忡。学校的一切令她感觉到自己像是生活在一座“冰山”里,一个冷漠的监狱中。用福柯的话说,学校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福柯2009a:162),都自觉履行着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他们的生活被“严格的时间表分割了”(139),每天“从事有规律的劳动”(138)。艾琳像个被规训者一样,时刻受到宗教权力的影响。于是,她不断地审视自己,自觉地服从着自己作为修女和教师“特殊的义务和限制”(福柯2009a:139)。艾琳生活并不快乐,她挣扎于各种内心矛盾之中。尽管如此,规训权力培养了她“守秩序和服从的习惯”(271)。渐渐地,有规律的教学和祷告给她带来了“医治胡思乱想的秘方”(271)。因而,“她没有时间为自己犯愁,没有时间顾及内心冲突”(513)。“她把很多的时间都消磨在祈祷上。她比前几年更加关心她修女的天职”(523)。她就像学校这部“规训机器”里的“部件”一样,不停地被所有的时间占据着,最终“灵魂归于平静”(272)。
“教会一直是纪律教师”(同上:170),艾琳是个修女,她服务于教会,这就是她的名分和天职,于是在她内心深处已“心悦诚服地献给这种生活”(523)。她就像犯人一样被强化了“道德义务感”,自觉地履行着作为老师和修女的义务,在学校和修道院里“规规矩矩地服刑”(福柯2009a:141)。“宗教是一种话语”,保证了规训权力的行使:“它要求人们忍耐顺从,麻木人的心灵,给人一种慰藉感,使人毫无怨言地接受无望的生活”(杨卫东2002:56)。正是在宗教的慰藉下,艾琳修女“已将她卓越的学识贡献给教会,她工作没有报酬,没有希望得到感谢,她不顾自己,只顾她的工作、她的天职”(523)。我们发现,无论是作为教师还是修女,她俨然都成了一个“驯顺的”人(福柯2009a:156)。
在福柯看来,规训权力的行使借助的是“无面孔的目光”(同上:240),它无时不刻监视着人们的一举一动。小说中,我们看到艾琳修女所任教的大学简直就是一个典型的“监狱群岛”——“她有时想,她似乎在受审判”(513)。与其说她是作为老师在讲台上授课,还不如说她是作为犯人在监狱里受审。这所人情冷漠的学校就像是一座冰冷的监狱,到处都充满着监视的目光:学校的教学监督以及宗教上的道德信念。在这双重规训权力的监视下,作为修女的艾琳只能把自己“禁闭”在远离尘世的修道院里。毕竟“这个城市不是她的城市,这个世界也不是她的世界”(523)。福柯认为,修道院的生活也是“监狱劳动的典型形象”:修女们就像“自愿的忏悔者”一样把自己“幽闭”起来,“似乎连空气也在忏悔和赎罪”(福柯2009a:273)。对于艾琳修女来说学校和修道院都是变相的“囚室”(268),这注定了她将永远像犯人一样不断地“陷入孤独”和“反省”(265),并时刻监督着自己作为教师的规范和修女的职责。
规训社会的各领域中,到处都可以看到“监视者的角色”,他们是规训机构中“掌握具体权力的人”(杜志卿、张燕2007:48)。于是,“对于是否正常进行裁判的法官无处不有。我们生活在一个教师-法官、医生-法官、教育家-法官、‘社会工作者’-法官的社会里”(福柯2009a:349)。借用福柯的观点,该小说中提到的历史教授以及研究院秘书扮演的就是典型的教育家-法官的角色。先说艾伦的历史教授。他代表的是学校教育中掌握着绝对规训权力的监视者。他象征着学术的权威,代表着教育领域中“某种规范和标准”(48)。作为教授,他无法接受艾伦行为和思想上的任何偏离,对艾伦的硕士论文,他始终持批判的态度。他“缺乏勇气”去接受学生在学术上的批评(516)。对他来说,对学术的任何不尊重都是“不能接受的”。艾伦对学术有自己的看法,这些都是对学术权威的巨大挑战。正如福柯指出的,规训人员借用的是“简明的命令”来行使权力,他对受训者的“命令是无须解释的。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无须废话”(福柯2009a:187)。面对艾伦的据理力争,教授端出了严厉规训者的架势,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其继续攻读学位的权利。在他看来,对学术权威的服从应该是“迅速而盲目的”(187)。于是他即时地行使了自己的权力:“专横地排除任何观念”,为的就是使受训者认识到在规训社会里“任何不顺从和拖延都是犯罪”(187)。
研究院秘书同样扮演着监视者的角色。作为规训社会中的“一个小型处罚机制”,学校有着“一整套微观的处罚制度”,其中涉及对学生“时间、活动、行为”的严格管理(同上:201)。作为秘书,尽管她并没有参与直接的教学活动,她所行使的规训权力却是“毫不掩饰的,又是绝对‘审慎’的”(200)。在她看来,这些纪律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然而艾伦却“耽误了所有考试,惹了不少麻烦。爱来就来,不爱来就不来”(524)。显然,这些都是“不规范、不符合准则、偏离准则”的体现(202)。在秘书看来,艾伦的学习活动是“心不在焉,疏忽、缺乏热情”的(201),连同他的缺席和迟到,这些都是对学生准则的严重偏离。因而艾伦被她称为“古怪人”(524)。
福柯指出,“规范化裁决”是规训权力的一个简单手段(福柯2009a:193)。这也是规训权力成功的重要前提。规训惩罚采用的是“二元机制”(203),受训者的“行为和表现”都被纳入“善与恶”,“好与坏”两个等级,这样“纪律便能‘实事求是’地裁决每一个人”(204)。主人公艾伦仅仅因为平日里的行为和表现不符合学校里相应的纪律和规范,便被贴上了“疯子”的标签。在学校里艾伦并没有令人满意的表现:他对学校的纪律毫无顾忌,敢于据理力争,甚至挑战教授的权威。显然,在规训机制的监督下,他的“道德品质”和“公认的表现”并不符合“优秀生”的标准,他该被归类于“劣等生”。他的行为是规训权力所不提倡的,因而必然遭受来自规训社会的严厉惩罚。
艾伦被送入疗养的伯奇克雷斯特庄园也是现代社会规训机制的写照。事实上,这个疗养院类似福柯所描述的疯人院——“不是观察、诊断和治疗的自由领域,而是一个司法领域”(福柯2009b:249)。这里既是“整肃道德的工具”,也是规训权力实施“社会谴责”的场所(240)。每个病人都像监狱里的犯人一样被禁闭在这“天网恢恢的审判世界”里,每时每刻都面临着“监视、审判和谴责”(247)。福柯指出,“医务人员在疯人院中享有权威”(250),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就是规训社会中掌握规训权力的那些“父亲和法官”(253),“代表着家庭和法律”(252),是“司法和道德的保证”(250)。正是他们把“医学变成了司法”,把“治疗变成了镇压”(246)。他们以“威严的形象”和监视的方式来监督着混乱和“危险的情况”(包亚明1997:63),从而维护着社会的秩序(56)。
从艾伦对疗养院的描述中,我们再次看到了现代规训机构“吃人的本质”(杜志卿、张燕2007:51)。实际上,禁闭并不能解救病人(汪民安2008:25)。相反,它把这种“疯癫的兽性”夸大了(福柯2009b:71)。“它使疯癫比以前更紧密地与禁闭联在一起”(211)。在艾伦看来,伯奇克雷斯特庄园并非疗养院,那简直是“人间地狱”(532)。在那里,病人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他们更多感受到的是“恐怖无情的司法气氛”(福柯2009b:246)。就连到处安放的“椅子”(532)也很容易令人联想到监狱的审判场景。小说中对医务人员的形像并没有完整的描写,然而那些“椅子”的存在却无时不刻不提醒着人们隐秘于四周的监视力量。它是“无声的、神秘的”,“无刻不睁着眼睛、不分轩轾地盯着所有公民,但又不用任何强制手段来迫使他们就范”(福柯2009a:316)。正是这些无形的监视力量在病人的意识中生动地勾画出了一个个“法官和执法人”的形象(福柯2009b:246)。在疗养院里,艾伦被当作疯子来对待,并接受着严厉的惩罚:
他们把我锁在屋里,他们给我做皮下注射,他们不把我当人看待!……他们把我当做畜生(532-533)。
这样的一次次惩罚最终使得艾伦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当这种无休止的审判最终令受罚者开始悔悟,也就是福柯所说的“审判达到了一定的心理深度”的时候,“疯癫将一直被禁闭在道德世界中”(福柯2009b:249)。这样看来,小说中的疗养院实际上就是一个变相的惩罚监狱,一个小型的规训机构。在这里,“家庭和工作的价值,所有公认的美德”被信奉成监督病人日常生活的标准和规范,代表着“社会道德的伟大连续性”(239)。
艾伦所处的疯人院可视为“一种囚笼的形象”(同上:66)。在那里,艾伦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精神错乱的人”,他更像是只关在牢笼中的“野兽”。小说中提到艾伦被锁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里,用咒骂的形式来表示自己的不满和反抗。显然,他的这些言行是对规训机制中道德和秩序的一种违背,更是“一种对社会的威胁”。这是代表规训权力的“法官们”所不能认同的。他们必然会摆出审判者的姿态来“谴责一切有悖于社会基本道德的作为”(239)。艾伦在疯人院里遭受到非人的对待,如电震治疗、皮下注射等。这些都是对他“越轨行为”作出的惩罚。正如福柯所说的:“疯癫是借用了野兽的面孔”(66),“摆脱束缚的兽性只能用纪律和残忍来驾驭”(68)。小说中对艾伦在疯人院中的生活是这样描述的:
我找到一根谁扔下来的发夹,每当我要叫喊时,我就把发夹子扎进我的指甲里,这样抑制了我——我就在心里喊,而不叫出声来(533)。
表面上看,疯人院里“不人道的禁闭”是“驯服”了艾伦,然而这种驯服下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病人的“兽性”而非“人性”(福柯2009b:68)。也就是说,规训社会用“纪律”来驯服“疯癫”,最终却“使人回到自己身上的纯粹兽性”(66)。
当艾伦逼迫自己停止叫喊的时候,医务人员给他写了几份“有利报告”,并且把他归类为“门诊病人”——“可以随便上大街,跟所有的正常人一样”(533)。不难发现,疯人院的医生把艾伦当做“门诊病人”并作出释放他的决定,仅仅是因为他已经学会了“自我克制”(福柯2009b:232),学会了屈服于规训机制中的规范和准则。正如福柯所说的,“精神病专家所行使的权力已经‘变质’,它是作为一种规范性权力运作的”,他们就像法官一样“作出‘治疗性’判决,提出‘使人康复’的监禁期限”(福柯2009a:349)。福柯指出,“检查”也是行使规训权力的另一个有效手段,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208)。笔者认为,小说中提到的“有利报告”(533)事实上就是疯人院中医生对病人实施惩罚监视时所作的相应记录。在疯人院这个规训机制中,病人都变成一个个“个案”,他们的日常行为都“被注视,被观察、被详细描述、被一种不间断的书写逐日跟踪”(福柯2009a:215)。医生就是通过这种“检查”的手段来行使其特殊的规训功能的。通过这一系列的“检查”,疯人院的医生就可以对病人进行严格的“分配和分类”(216)。正是如此,在这些“审判者”看来,艾伦先前的嘶吼漫骂是一种偏离社会秩序的极其危险的行为。作为规训社会中的受罚对象,他必须被禁闭起来并遭受严厉的惩罚;当他学会了“自我克制”,他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便可视为对规训权力的一种屈从。此时的他自然可以被归类为一名普通的“门诊病人”,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获得相应的自由(533)。显然,在这个疗养院中,要判断一个病人是正常人还是疯子,只需看他是否服从规训权力下的准则和规范就可以了。正如弗洛伊德指出的:疯人院里的各种权力是“一种绝对的观察,一种纯粹而谨慎的缄默,一位在甚至不用语言的审判中进行赏罚的法官”(福柯2009b:267)。可以说,在规训社会里,服从即为正常;反抗则为疯癫。
在现代社会,疯子往往成为“人们可怜的笑柄”并受到禁闭和嘲弄(同上:10)。福柯认为,“疯人不是病人”(67),他们是“真理的持有者”(101)。事实上,被视为“愚蠢”的疯癫“是论争的对象,它与自己争论;它被批驳,但又为自己辩护”(11)。小说中主人公艾伦的悲剧就是从“疯癫”开始的。可以说在规训社会里,艾伦的身上充满着与“非理性沾边的罪恶”(62)。因而他被视为“特别危险的疯子”(65),注定要受到禁闭和排斥并接受“理性的监督”(64)。可艾伦非但不是疯子,反倒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思想家。无论是在学术方面,还是对社会宗教领域,他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他总是高谈阔论,在班级里大谈“人道主义”(518),敢于批判学术和教育。他的身上处处充满着激情和智慧,就连艾琳修女也承认他“是班上最聪明的学生”(517)。跟周围同学不一样的是,他敢于表达自己,挑战教师,甚至无惧权威。显然,在学校这个小型的规训机构中,艾伦的这些行为是对学校秩序、学术权威的严重威胁,是其他同学所不敢苟同的。在周围人看来,学生的所有言行都必须严格控制在一定的纪律和规范里。然而,艾伦的头脑却是“畸形的、千变万化的”(518),他也因此被视为“疯子”。他像被隔离了一样,与周围同学都疏远了:
他虽然坐在教室的正中间,但是他好像是与世隔绝的,处身于自己的小天地里(518)。
就连艾伦的父母也不理解艾伦的行为。他们甚至“头一个承认他是疯了”,父亲称他为“小杂种”,他那充满激情的言论被父亲视为“满嘴脏话”(530)。艾伦的智慧在其父亲看来其实只是“疯狂”(530)的表现。艾伦的这些恶习是不光彩的,令家人失去了“自尊心”(530),使家人蒙羞。于是,“出于避免丑闻的愿望”(福柯2009b:61),家人决定把艾伦送去疯人院禁闭。这成了他们“设法避免耻辱的一种权利”(62)。
可以说,此时的艾伦已成为规训社会的“局外人”。“规范化力量是强求一律的”(福柯2009a:207),然而艾伦的行为却总是那么的异样,永远无法符合社会的规范,自然也无法得到别人的理解和认同。违抗规范力量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孤独的,到处充满着惩罚和排斥。在这个遍布规训机制的社会中,任何一件小事都足以使艾伦“陷入一个动辄得咎的惩罚罗网中”(202)。家人的“严厉态度”,周围同学的“冷淡”,学校老师的“质问”,作为疯子的“羞辱”,这些惩罚都令他的生活接近窒息(202)。他注定要被这无形的“监狱网”所包围。
规训权力无处不在,但它还是会受到各种反抗(杨卫东2002:57)。权力和反抗二者“是共生的,同时存在的”(包亚明1997:46)。可以说,哪里有规训,哪里就会有反抗。小说中主人公艾伦就是一个反抗规训权力的典型。在学校隐藏的种种规训权力下,艾伦表现出了绝对的反抗:当权威教授对他的论文提出质疑的,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批判教授是个缺乏“勇气”去接受他人不同意见的“杂种”(516)。他对自己观点的坚持实际上是对学术权威提出的挑战。在被剔除出攻读硕士学位的计划后,他毅然决定转读英语专业。在艾琳修女的课堂讨论上,他不像其他学生一样规规矩矩,而是把知识“当作武器,热情奔放地谈论尼采、歌德和弗洛伊德”,全然不顾其他人“嘲笑的脸色”(518)。他没有按时递交课程论文,破坏了艾琳修女的规矩而令她生气。他明知道对学生来说,“这是一条好纪律”(519),最终却还是没能遵守和执行。他这些随性自由的言行都是对学校规范的一种违抗,是规训社会所无法容忍的。甚至,当他从疯人院被放出来后,他仍然对精神病专家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医务人员既“代表着实行禁闭的权威,又代表进行审判的严厉理性”(福柯2009b:233),艾伦对其“嗤之以鼻”,称他们是“一丘之貉”,“病态、龌龊、可怜的杂种”(533)。艾伦对医生权力的反抗实际上已上升为对整个规训社会司法和道德的无情批判。作为反抗规训权力的代表,艾伦对规训机制的冲击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置身于如此庞大的规训社会中,艾伦的反抗注定是要失败的。即便反抗之力如此顽强,弱小的个体依然还是逃脱不出规训权力的压制。艾伦最终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要离开这儿。我要走了。我要到加拿大去,散散心,我会找到职业的,我会忘记一切的。可能我会自杀——那有什么两样呢?(533-534)。
艾伦很清醒地知道,即便在他逃离了疯人院这个人间地狱后,他仍然无处可躲。他不能回学校也不能回家。这一个个变相的“监狱”足以令他无处可藏。因此,最终他只能选择离开,学会忘记。我们看到,在这座“惩罚之城”中(福柯2009a:127),规训权力已经“深深地穿透身体”(包亚明:175),并渗入到灵魂当中。
附注:
① 本论文撰写过程中得到杜志卿教授的悉心指导,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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