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泱泱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长沙 410003)
关于辛亥革命的断想
刘泱泱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长沙 410003)
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重大事件,对中国近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因为种种原因,人们对于这一历史事件的认识还存在不少误差和分歧,如辛亥革命的阶段划分、历史意义、袁世凯的篡权、辛亥革命中立宪派的认识等。只有正确解答了这些问题,才能科学客观地把握辛亥革命这一历史事件。
辛亥革命;历史阶段;意义;结果;立宪派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重大事件。民国时期曾以辛亥革命武昌首义爆发的10月10日作为国庆纪念日。中国共产党人高度评价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并把自己作为辛亥革命事业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日,海峡两岸都将隆重举行纪念活动。此时此际,我想谈谈关于辛亥革命的一些片断的、零碎的想法,以就正于广大读者。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是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阶段,正如毛主席所说,它是“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开始”的、“比较明确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它的高潮是从1911年即旧历辛亥年武昌起义开始的,所以史称辛亥革命,并且将武昌起义爆发的日子10月10日作为辛亥革命的纪念日。但是,辛亥革命作为一次革命群众运动,就不仅仅是指武昌起义,也不仅仅是1911年这一年发生的事情,它经历了一个酝酿、兴起、发展、高潮以至余波的漫长过程和艰苦、曲折、长期、反复的斗争。从历史时期的起迄来说,辛亥革命应该始于义和团运动失败后的1901年,1918年“护法运动”结束。这就是说,辛亥革命上承义和团运动,下接五四运动,经历了上个世纪最初的18年,包括清末10年和民初8年。有人说辛亥革命的起点应该更提前一些,从1894年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创立兴中会开始。我认为这不甚妥当。因为一则孙中山此时期思想尚未定型,还在革命和改良之间徘徊;二则兴中会建立于海外,且人数甚少,尚未能与国内革命群众运动相结合;三则兴中会成立后,国内又经历了戊戌维新运动和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爱国、维新是当时思潮的主流,民主革命思潮尚未兴起。因此,19世纪末孙中山的早期思想和活动,还不能纳入辛亥革命时期,而只能作为它的一个前期准备来加以追述。
辛亥革命运动从其发展的全过程来看,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的历史阶段:
(一)1901-1905年,是辛亥革命的酝酿兴起阶段。主要表现为民主革命思潮兴起,革命民主派的形成,各地革命小团体纷纷成立,群众反帝反清斗争时有发生。重要的历史事件有:《国民报》《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二十世纪之支那》等一批宣传革命的刊物相继出刊;《革命军》《猛回头》《警世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等革命读物陆续出版;“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周年纪念会”召开;“苏报案”发生;华兴会、科学补习所、光复会等相继成立;景廷宾“扫清灭洋”起义、拒俄拒法运动、华兴会长沙起义、收回利权运动、抵制美货运动等断续发生。其中,1901年5月,秦力山、沈翔云、戢翼翚等在日本东京创办《国民报》月刊,“大倡革命仇满学说,措词激烈,开留学界革命新闻之先河”;[2]同时创立国民会,以“革除奴隶之积性,振起国民之精神,使中国四万万人同享天赋之权利”为宗旨,[3]可谓此一时期最早的革命刊物和小团体。
(二)1905-1911年,是辛亥革命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革命政党的成立,革命宣传的深入,接连不断的革命武装起义和群众自发斗争。重要历史事件有:中国同盟会的成立;《民报》《民立报》先后创刊;革命派与改良派的激烈论战;日知会、共进会、文学社等陆续成立;萍浏醴起义.潮州黄冈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安庆起义、钦廉防城起义、镇南关起义、钦廉上思起义、河口起义、安庆起义、广州新军起义、广州黄花冈起义等不断发生;长沙抢米风潮、莱阳抗捐斗争、湘鄂川保路运动此伏彼起。
(三)1911年10月-1912年2月,是辛亥革命的高潮阶段。主要表现为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终于推翻清王朝,建立民国。重要历史事件有:武昌起义;汉口、汉阳保卫战;各省纷纷独立;南北议和;筹组南京临时政府与中华民国成立;清帝退位与清王朝覆亡。
(四)1912年2月-1918年5月,是辛亥革命的余波阶段。主要表现为维护辛亥革命成果的斗争。重要历史事件有:《临时约法》的制订和颁布;“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
明确辛亥革命运动的全过程和发展阶段,有助于了解辛亥革命经历了长期、艰苦、曲折、反复的斗争,它的成果得来不易,值得永远珍惜;有助于了解在辛亥革命全过程中,涌现出一批革命先觉、领袖人物,和大量英雄人物、革命先烈,他们均功不可没;也有助于更好地分析和评论各式人物在辛亥革命全过程中或各个阶段的表现和历史功过。
作为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辛亥革命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毛主席、周总理等都曾作过高度评价。具体说来,辛亥革命的重大历史意义有以下六个互相联系的方面:
第一,推翻了腐朽、卖国的清朝统治。清朝自1644年取代明朝以来,到1911年,已历268年。它在前期曾经出现过康乾盛世,对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发展,疆土的开拓和确定,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但是到了后期,它却愈来愈腐败无能,特别是在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侵入中国,民族危机日趋严重的历史条件下,它从抵抗无力到日益屈辱投降,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赔款割地,出卖主权,使独立完整的中国逐步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苦难深渊。1901年空前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朝完全沦落为帝国主义的走狗,也就是陈天华所说的变成了“洋人的朝廷”,成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近代化的重大障碍。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辛亥革命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兴起和迅速发展的,并把推翻清政府作为首要目标。经过长期艰苦的斗争,终于推翻了腐朽卖国的清朝。这是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过程中的第一个重大胜利。
第二,结束了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从秦始皇统一中国起,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已经延续了两千余年。历史发展到近代,它已经成为中国日益落后挨打的一个政治根源。辛亥革命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在推翻清王朝后,不可能再建立一个新王朝来取而代之,它的目标是“创立民国”,即建立一个没有皇帝、主权在民、按民主原则行政的的共和国。因此,随着清王朝的被推翻,中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也就寿终正寝。这是一个顺乎世界潮流、具有深远进步意义的巨大历史性胜利,开创了整个中国历史的新时代,即由封建君主专制到近代民主共和的新时代。
第三,建立了民主共和国。辛亥革命在推翻清王朝后,建立了中华民国。民国虽然后来经历了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并且最终被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所推翻,但是它的建立,相对于腐败卖国的清王朝,却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在它的初期,在孙中山等一批革命民主派的领导和促进下,也曾经出现过许多新气象,如扫除封建蠹弊、宣布“人民一律平等”、振兴实业、改革教育等。特别是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至今仍为我们所继承。当然,两者在阶级内容上有根本区别:中华民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实行地主资产阶级专政;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第四,促进了经济近代化的发展。辛亥革命是新兴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的产物。资产阶级与工商经济是紧密联系的。20世纪初,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初步发展,辛亥革命也在此时兴起。在辛亥革命兴起过程中,曾先后掀起过收回利权运动和抵制美货运动,同时不少人投身经营工矿业,这对发展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民国成立后一段时间内,更是出现了兴办实业的热潮,促使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欧战,相对放松了对中国的侵略,中国资本主义经济还曾出现过第一个“黄金时代”。
第五,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主主义觉悟。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还在酝酿兴起的过程中,爱国革命志士在戊戌维新运动思想解放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的民主革命宣传工作,大力介绍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思想,反对帝国主义的走狗清朝,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孙中山创立的兴中会最早提出要“建立合众政府”,邹容的《革命军》首次喊出了“中华共和国万岁”的口号,陈天华在《猛回头》等著作中突出号召反对“洋人的朝廷”清政府,同盟会政纲规定“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孙中山进一步将它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萍浏醴起义第一次打出了“中华民国”的旗号,继之在革命派与改良派的激烈论战中,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进一步得到广泛传播。民国成立后,为着维护辛亥革命成果,限制袁世凯的专制独裁,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临时约法》,这部带有宪法性质的《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享有人身、财产、言论、通信、居住和宗教信仰等项自由,并仿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度,建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这些,就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以后尽管相继出现过袁世凯、张勋妄图复辟帝制,北洋军阀、蒋介石政权实行专制独裁,但在民主主义觉悟不断提高的广大人民反对下,都未能最终得逞,并无不落得可耻可悲的下场。
第六,为以后革命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辛亥革命作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阶段,可以说,它完成了它的阶段性的任务,却没有也不可能取得反帝反封建任务的最终胜利。正如孙中山晚年所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但是,从以上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辛亥革命所取得的诸多成果,包括推翻清朝、结束帝制、建立民国、发展经济、解放思想等等,无不产生深远影响,为以后革命斗争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还在辛亥革命余波阶段复辟与反复辟的过程中,就逐步兴起了思想文化领域高举民主与科学两大旗帜的新文化运动,直接导致了开辟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时代的五四运动。曾经参加过辛亥革命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兼历史学家吴玉章就曾指出:“辛亥革命的胜利,也使五四运动成为不可避免。因为人民在经过了这样一次天翻地覆的变化以后,精神上和思想上获得了相当大的解放,敢于提出辛亥革命以前不敢提出的问题,并且比较容易地接受新的革命理论。所以我们说,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它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开辟了前进的道路。”[4]
在谈到辛亥革命的重大历史意义时,我也注意到,尽管人们一般并不否定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结束帝制、创立民国、发展经济、传播民主等项重大胜利,但往往又持另一种说法:辛亥革命最终失败了。细究其所持理由,主要有两点:其一,以孙中山、黄兴为首的革命党领导集团犯了错误,向袁世凯妥协让位,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窃取了;其二,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我认为,这种说法有待于进一步商榷。
先说第一点:孙、黄妥协让位,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成果。孙、黄妥协,这确是事实。但他们并不是向革命敌对方清政府妥协,而是向第三势力袁世凯集团妥协,是为了争取袁世凯反正,分化孤立主要敌人,以求得革命的速胜。其妥协的主要条件是:推倒满清政府;主张共和政体。而且这种妥协,并不是孙、黄个人的错误,而是当时多数革命党人,以及当时掌握各地实权的军政府、咨议局的普遍主张。孙、黄确是让位了,这是革命民主势力在袁世凯集团强大压力下无可奈何的选择,当然也可以说是一次重大挫折,但并不就此意味着革命成果的完全丧失和辛亥革命的失败。细考中外历史,革命民主运动中领导集团变换是常有的事,并不都意味着运动的失败,关键得看领导权变化后国家政策、路线的变化,看其后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袁世凯上台后,尽管他在中期因在政争党争中暗杀宋教仁而激发革命党人的“二次革命”,后期又搞过一段帝制复辟闹剧而自食其果,但是应该承认,在其初期,基本上还是按照议和条件和孙中山所颁布的《临时约法》办事的,如逼迫清皇室逊位,宣布承认共和,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组建政府,进行国会选举,允许政党活动等,一时新闻出版也较为开放、活跃。特别是在振兴实业,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做了一些实事,如:颁布《公司条例》、《商人通例》等一系列法令,保护和推动民族工商业发展;颁布《权度条例》,统一全国度量衡;发布《通令保惠侨民》,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开办国货展览会和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等。他中后期因倒行逆施而最终覆亡,也正标志着民主革命潮流不可阻挡。继他之后,国家尽管又处于军阀混战时期,政权频频更迭,呈现出“乱哄哄”的景象,但基本上还是沿着辛亥革命所开辟的航道前进的。总体看来,民国初的8年间,经济上出现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政治上民主体制、政党政治起步,思想文化上高举民主与科学旗帜的新文化运动兴起,为五四运动作了准备,就说明了这点。而其实,这一段时间的乱,除了反映革命胜利后新与旧、复辟与反复辟的激烈斗争外(这是必然的),也反映了旧传统的破坏,新思想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行为方式开始发生深刻变化。
至于说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成果,似亦可商榷。他应属于基于实力的巧取豪夺,而不是“窃取”。袁世凯是一代枭雄,在南北议和过程中,他依持手中掌控的雄厚政治军事实力,一方面拉拢立宪派,以倡言君主立宪向革命党人施加压力,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另方面又以全国高涨的革命形势和革命党要求共和势不可挡,压迫清皇室逊位,以攫取国家最高权位。通过反复“和谈”,他终于迫使革命党人接受了如下交易:确定共和政体;倾覆清政府;优待清皇室;公举袁世凯为大总统。在此过程中,黎元洪、黄兴、孙中山等均先后对此表示支持或同意。孙中山就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后,又多次表示:清帝退位,共和既定,临时总统即行辞职,请参议院公举袁为大总统。以后的历史时间表就是:1912年2月12日,清宣统帝溥仪颁布诏书,宣告退位,清王朝覆亡;次日,孙中山向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同时提出推荐袁世凯继任咨文;15日,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这些都是谈判桌上的、公开的,并且是通过法律手续确定的,怎么能说是“窃取”呢?
再说第二点: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考察和讨论,即:一、近代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是如何确定的?二、辛亥革命的历史任务或革命目标究竟是什么?
众所周知,近代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近代政治、经济、社会阶级状况等进行具体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论断。这个论断认为:近代中国是外受帝国主义侵略、内受封建主义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各种矛盾中的主要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的最主要的矛盾;近代中国革命属于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有两大任务,即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对内推翻封建主义压迫,“直至国外帝国主义势力和国内封建主义势力基本上被推翻而建立独立的民主国家之时,才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功”;[5]这个革命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基本结束,共达110年,其间经历了许多发展阶段,其中1919年五四运动以前属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五四运动以后属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些论断当然是科学的,而且经过革命实践和近代历史发展检验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由此也看到:第一,这一历史任务的确定,已是辛亥革命过后10多年、20多年以后的事情了,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党人既没有也不可能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如何能将这一历史任务写在自己的旗帜和纲领上呢?第二,这一历史任务明明是整个近代时期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为达此目的,经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革命发展阶段,才能最后达到胜利。而且,毛泽东曾明确指出,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着复杂的情况,革命各阶段也因而表现出不同形式的任务,或者是国内各阶级“暂时团结起来举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或者是“人民大众往往采取国内战争的形式,去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的同盟”,等等。[6]辛亥革命只是其中一个发展阶段,为什么就要求它完成整个近代时期的历史任务呢?如果硬要求每个大小阶段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毕其功于一役,那将无异于否定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发展史,甚至整个中国近代史。
那么,辛亥革命的历史任务或者革命目标究竟是什么呢?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7]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尚在形成的过程中,政治上和经济上异常软弱,无产阶级尚未登上政治舞台,马克思主义刚开始零星传入,中国共产党尚未诞生。以孙中山、黄兴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根据当时中国国情为自己所制定的革命任务或者目标,就体现在《同盟会总章》所规定的宗旨上:“本会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稍后,孙中山将这一宗旨阐释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概言之,就是要推翻满洲贵族统治的清政府,颠覆君主政体,建立民主共和国,然后逐步解决民生等社会问题。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孙中山在《通告各国书》中,对外宣示此次革命之目的为:“推翻恶劣之政府,驱除暴戾,而建立共和国;与各友邦共结厚谊,使世界享和平之幸福,而人类跻于太平之境域。”[8]545又于《在巴黎的谈话》中说:“中国革命之目的,系欲建立共和政府,效法美国……”[8]563可见,作为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一个发展阶段,辛亥革命的主要任务是推翻清朝,建立民国;至于改善民生,则是革命成功之后逐步完成的长期任务。以此去衡量辛亥革命的成败,应该说胜利了,而不是失败了,它的胜利甚至某些挫折与不足,都为下一阶段的革命积累了经验,开辟了道路。就像我们今天高度评价同样作为近代民族民主革命一个阶段的抗日战争一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以取得“彻底胜利载入史册”,“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彻底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奠定了重要基础”。[9]我们并不要求抗日战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又怎能要求30余年前的辛亥革命去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呢?
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派,是戊戌维新运动时期改良派在新时期的继续和发展,属一种改良主义政治派别。过去在长期革命年代,以及在建国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进步史学界对其评价一般比较低,有时甚至是作为反动统治阶级的附庸和革命的对立面加以批判的。改革开放以来,评价渐趋客观平实,但又出现少数评价者矫枉过正,有称立宪派与革命派同为推动辛亥革命发展的双轮者,有称立宪派也属于革命派者,还有认为立宪派比革命派功绩更大,更有益社会发展进步,而革命派则过“左”,“搞暴乱”,造成国家社会长时期大破坏、大动乱,因而应该“告别革命”。关于所谓“告别革命”论,思想界学术界已多所剖析。这里,我仅想就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派说几点粗浅看法。
(一)立宪派从其成员的出身和社会地位来说,属于当时社会的绅商学界,他们一般有文化、有功名、有财产、有的还有一官半职,大多数思想也比较开通,社会联系比较广泛,属于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的上层。当革命派(他们大多属资产阶级中下层)逐步形成、宣传革命、组织团体、连续发动反清起义,也即是在辛亥革命酝酿、兴起和浴血奋战的过程中,他们主要在经济领域举办实业,发展农工商业;在文化领域兴办学校、创立报刊,宣传民主和改革思想;在政治领域向清政府请愿立宪,要求地方自治。他们在早期收回利权运动、抵制美货运动中,在后期保路运动中,都表现出浓厚的爱国意识,起了显著的作用。他们特别在清政府“预备立宪”时期,异常活跃,成为各省咨议局和中央资政院的中坚力量,不断揭露清政府腐朽卖国,分化、削弱清朝统治力量。这些,无疑都有益于经济社会的进步,有益于士民爱国民主意识的发展,也有益于扩大民主革命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值得加以肯定。但是,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拥戴清朝统治的范围内,也就是在旧体制内进行的,他们的政治纲领是“君主立宪”,进行方式是劝告、要求、和平请愿、社会改良,而不主张暴力革命、民主共和,因而不能就等同于革命派。
(二)立宪派就其对于革命和革命派的关系而言,他们在革命兴起的过程中一直到革命高潮前夕,都是革命的恃异议者和积极反对者;当清廷成立皇族内阁,宣告“预备立宪”骗局破产,而革命高潮已不可阻挡地到来,他们为避免与清政府同遭覆亡的命运,便迅速转而附和革命,摒弃“君主立宪”,赞成民主共和,同时积极插手各省独立,以此获取重要权位,成为新的显贵;民国成立后,一般已不再存在革命派与立宪派的分野,但原立宪党人因其与封建势力、旧官僚的较多联系,而在南北议和中,支持袁世凯集团篡夺政权,又在“二次革命”时期,支持袁世凯对革命派实施无情的镇压,只是当袁世凯阴谋复辟帝制,悍然宣布“洪宪帝制”时,他们才恍然猛醒,迅速反戈一击,抢抓起“护国反袁”旗帜,重新与原革命党人走在一起。这种多变,是立宪派政治活动的一大特色,说其顺乎潮流也可,说其投机也未尝不可。这里补充说说在革命兴起过程中,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保皇—立宪派对革命的仇视与反对,及革命派与改良派的大论战。康有为说:“吾向来不忧外国之吞并,而深惧革命之内乱。”[10]梁启超说得更为具体明确:“革党现在东京占极大之势力,万余学生从之者过半……彼播种于此间,而蔓延于内地,真腹心之大患……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11]简直是对革命派刻骨仇恨,势不两立!他们以所掌控的《新民丛报》为主要阵地,连篇累牍宣传不能革命,只能立宪;不能实行民主共和,只能实行君主立宪。说什么革命必然产生内乱,召致瓜分;如不经开明专制、君主立宪而径行民主立宪,则是“躐等”,且中国国民“程度不逮”,“未有共和国民之资格”;等等。革命派为划清革命与改良的界限,肃清保皇—立宪派的流毒,更好地宣传民主革命主张与动员广大群众,以《民报》为主要阵地,围绕救什么国?怎样救国?要不要革命?能不能实行民主共和?等重大问题,与改良派展开了一场大论战。论战地点遍及海内外,历时近三年,以改良派的乞求停止论战、偃旗息鼓而告终。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收效之显著,为近代史上所少见。试想,如果立宪派也是推动辛亥革命发展的“双轮”之一,如果它也属于革命阵营,那这场大论战岂不是成了毫无必要、毫无意义的“窝里斗”?
(三)立宪派虽然与戊戌维新运动时期的维新派有着人员、思想、组织上的渊源关系,但由于所处的时代条件不同,其所起的历史作用也就不一样。维新派所面临的是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严重民族危机,清政府虽然腐败无能,但年青的光绪皇帝尚希图振作,民主革命思潮尚未在全国兴起,因而维新运动的宗旨是维新变法、救亡图强。它适应了当时时代的需要,具有强烈的爱国意义和思想启蒙意义。维新志士们的英勇献身精神,他们的富有启蒙意义的爱国、民主思想,以至这次运动的失败教训,都对继后辛亥革命运动的兴起产生了积极影响。而立宪派活动的时代条件发生了变化,义和团运动失败和《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已完全沦落为“洋人的朝廷”,革命思潮和革命运动正在全国蓬勃兴起,这就是说,立宪派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开展其政治活动的。这个时期,正如马克思所说:“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12]“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13]在这样新旧邅替的革命时代,继续以和平方式向旧统治者劝告、要求,乞求君主立宪,显然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也只能是奴才的一厢情愿和不能实现的空想。何况立宪派领袖们在向清政府要求立宪时,从一开始就包含有消弥革命的目的。梁启超在上引“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等话之后,接着还说过:“然我苟非与政府死战,则亦不能收天下之望,而杀彼党之势。”就清楚地表明了,他们之揭露清政府、要求立宪,也包含有争取民众、遏制革命的目的。因此,对辛亥革命时期立宪派劝告、要求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的政治活动,应当从根本上予以否定。当然,这并不排斥我们对他们所从事的振兴实业、兴办学堂、宣传民主与改革等,对社会进步有积极作用的一面。同时,我们也肯定他们在革命高潮到来的关键时刻,能够审时度势,脱离业已无可挽救的清政府,而倒向革命一边来。因为在此新政权代替旧政权、新制度代替旧制度、新社会代替旧社会的关键时刻,毕竟只有革命才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一切在旧体制内的劝告、要求式的改良都是无能为力,也无法实现的。那种肆意贬低甚至否定革命派及其领导的革命运动,而无限夸大立宪派和社会改良的观点,很难说是客观公允的,也是不符合历史发展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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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马克思. 资本论[M]//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256.
Brief Comment of the Revolution of 1911
LIU Yang-yang
(Institute of History Research, Hunan Social Science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003, China)
The Revolution of 1911 is an important and epoch-making historic event. It is of the far-reaching influence to the Chinese modernization process. Due to the various kinds of reason the people's view points have differences towards this great event such as the stage difference, the historic meaning, Yuan Shi-kai usurped the state power and the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and so on. Only these preoblems are solved correctly can people hold the objectively and scientifically the historic event.
the Revolution of 1911; historic stage; significance; result;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K 25
A
1672–1942(2011)02–0001–07
(责任编校:易永卿)
2011-01-18
刘泱泱(1935-),男,湖南洞口人,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