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爱因斯坦的音乐观
——兼论音乐与科学的关系

2011-04-01 12:20
关键词:古典音乐爱因斯坦科学家

魏 艳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辽宁沈阳 110819)

近年来,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在国内,艺术与科学之间的“整合”、“融合”或是“同一”、“一致”等断言与论述在有关著述中比比皆是。在涉及艺术与科学的有关研究和论著中,以视觉艺术(西方谓之“艺术”)也即“美术”概念为主的“艺术与科学”的关系较为深入和广泛,相对而言,更为抽象的“音乐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关系,则充斥着太多的含糊不清和缺乏理论深度的探讨。特别是对一些著名科学家关于音乐与科学关系的断言进行了简单化和图解性论述,以至于将音乐艺术牵强地等同于科学,最典型的即是对科学家爱因斯坦关于音乐与科学关系论述的简单引用和阐释。由此,引发笔者探究作为科学家爱因斯坦的音乐观,并试图在一定层面阐释“音乐与科学的关系”。

一、爱因斯坦偏爱古典音乐及其形式美

近代物理学之父爱因斯坦,以相对论学说奠定了自己在人类科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自幼学习乐器演奏,擅长演奏小提琴,钟爱音乐并对音乐有着独到的看法与观点。爱因斯坦的音乐观体现了他对音乐及其与科学关系的深刻感悟和认识,同时,也彰显了强烈的个人倾向。在《关于音乐家的一封信》中,爱因斯坦直言不讳地阐述了自己喜欢的音乐家及其音乐风格,特别是对“音乐结构内在统一”的古典音乐的钟爱[1]。这种音乐审美倾向,一方面源于西方固有音乐文化审美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作为科学家爱因斯坦的敏感的逻辑思维和理性创造思维有着密切关系。

崇尚理性与注重内在统一的结构是西方音乐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爱因斯坦偏爱音乐的形式美,其原因首先在于这种根深蒂固的西方音乐文化浸染。西方音乐的历史发展可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此后近千年的宗教统治“精心维护和培育”了西方音乐系统化发展的“种种要素”,随着西方科学文化的“觉醒”式发展,自巴洛克与古典主义时期以来的音乐艺术尤为凸现对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要求,如巴赫对十二平均律的应用,莫扎特对钢琴协奏曲古典范式的确立,贝多芬对于古典交响曲在形式与内容上的高度完善等,而最能体现西方音乐辩证思维与逻辑结构的奏鸣曲体裁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和发展,并且达到了其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爱因斯坦喜爱的音乐家——“亨德尔、巴赫、莫扎特、舒伯特以及意大利和英国的老作曲家”——大部分集中于这一时期,其中,爱因斯坦最为赞赏巴赫与莫扎特,“很难说巴赫和莫扎特哪个更能吸引我”[1]。尽管两位音乐家所处的时代以及音乐创作截然不同,但他们的音乐共性之一,即同为音乐巨匠并对于音乐形式(内在的统一)有着近乎完美的创造和完善。被誉为欧洲音乐之父的巴赫将17世纪巴洛克音乐推向辉煌,利用已有音乐形式并将其完善而形成自己的音乐风格,对后来的欧洲音乐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其创作以复调音乐手法为主,音乐技巧异常完美,主题旋律富于创造性,巴赫注重作品中调性、和声的逻辑关系,也为后来古典主义音乐曲式的调性布局原则奠定了重要基础。莫扎特的音乐也在吸收典范和综合不同风格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独特个性,旋律优美并最为完美地体现了18世纪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特点:语言精炼,结构严谨、明晰、匀称。

但是,爱因斯坦对古典音乐风格及其形式美的偏爱,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前提,即大多数人所认同的音乐的旋律性和抒情性。正因如此,对于古典主义音乐之集大成者的贝多芬,尽管他的音乐在内容与形式上高度统一,结构明晰,但由于“动机”主题发展和音乐风格的强烈戏剧性,并没有被爱因斯坦列入自己喜欢的音乐家之列。这种对古典音乐形式美和音乐旋律的偏爱,也导致爱因斯坦对浪漫主义音乐及此后的西方音乐不遵循“古典音乐传统形式”表示不满。与古典主义音乐家相比,以舒伯特为代表的浪漫主义音乐家更注重感性因素和内心情感的表达,在拓展其音乐旋律性和抒情性的同时,音乐结构上开始突破古典主义时期形成的共性化模式而呈现出一定的个性化特征。爱因斯坦虽然欣赏舒伯特的旋律创造和情感表现,但却对其音乐作品“不符合古典音乐逻辑与形式”的审美典范而深感困惑,“舒伯特几部篇幅较大的作品在结构上有一定的缺陷,这使我感到困惑不解”[1]。同样是基于对古典音乐形式美的偏爱,使得爱因斯坦虽然不是完全排斥19世纪晚期浪漫主义音乐和20世纪现代音乐,但却对这种音乐所表现出的弱化旋律主导因素与模糊音乐结构极为不满,如他认为瓦格纳的音乐作品在“结构方面有欠缺,是颓废的标志”,而能激起他强烈热情的印象主义代表人物德彪西的作品虽“音乐纤巧多彩(以和声色彩为主导)”,同样“在结构上有缺陷”[1]。

作为科学家,爱因斯坦敏感的逻辑思维和高度的理性创造思维,也是使他偏爱音乐形式结构的内在统一,偏爱西方音乐系统化发展过程中以古典音乐为代表的这种更具“共性风格”音乐的重要因素。对音乐的美学研究表明,音乐音响结构具有其内在的审美原则与特征,虽然音乐的创造性思维是以感性为主导,但音乐创作须要遵循音乐音响结构的一般审美特征,由此,不能排除和忽视理性在音乐创造性中的作用,古典主义音乐尤为彰显了音乐形式与结构的共性审美特征。虽然爱因斯坦说自己在欣赏音乐时“并不在音乐中寻求逻辑”,而“全凭直觉”,但这种直觉并非完全感性,而是从听觉上感知了音乐的内在逻辑结构这样的理性特征,所以爱因斯坦才会陷入与这一观点相悖的二元论中:“如果我不能凭本能抓住一部作品的内在的统一(结构),那我就不会喜欢这部作品”[1]。

在满足人类情感需要的重要前提下,音乐音响以其内在的逻辑与结构形式展现了一定的理性创造特点,并且在这一点上与以理性为主导的科学产生了共鸣,想必作为科学家的爱因斯坦对此体会至深。爱因斯坦常常谈到古典音乐和自然科学的内在联系,作为一个深谙音乐艺术并钟爱音乐形式美的科学家,他当然比之常人更能体会音乐和数学的奇妙关系,而音乐形式美的表征之一也恰恰在于它融合了丰富的“数”的美。和声学与曲式学最为充分地展示了西方音乐发展中的数学结构,音乐曲式上就存在最美妙的形式比例——黄金分割的形式美,音乐高潮的出现多和黄金分割点相接近,一般位于结构中点偏后的位置。根据数学家乔巴兹统计,莫扎特所有钢琴奏鸣曲中有94%符合黄金分割比例[2]88。这令人惊讶的结果不是巧合,莫扎特在作曲时也并不总是灵感倾泻如瀑,不是完全依靠作曲家的直觉和感性进行创造,这个音乐天才曾坦言在创作大型乐曲时,经常要考虑和计算曲式的整体结构。这可以用来解释爱因斯坦为何在初步学习了曲式学等技术理论后,才“体会到了演奏莫扎特的作品带来的欢乐,迸发出学拉小提琴的热情”[2]88。正是通过练习莫扎特的奏鸣曲,爱因斯坦才深刻地体会了古典音乐以其严谨、明晰的结构所展现的形式美。同样地,也可以理解为什么爱因斯坦在谈论音乐创造和科学创造时会认为科学和音乐有着同样的思维过程。显然,爱因斯坦这一结论是有前提的,如前所述,他所谓“真正的音乐”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并且是以古典音乐为主导的狭义所指,并非人类全部的音乐。

理解爱因斯坦的音乐观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即必须了解音乐作为人类文化所具有的广博性特点与民族性差异,特别是中西音乐的差异。中西音乐有着相同的科学本质,在时空内容、表述方式等人文因素方面相近或相异,但是西方音乐的确较之东方音乐更为注重形式结构的逻辑统一。伟大的印度文学家泰戈尔与爱因斯坦曾经在讨论东西方音乐时,深刻地指出了这一点:“分析东方音乐和西方音乐对我们的精神的影响是困难的。我深深地被西方音乐所感动——我觉得它是伟大的,它在结构上是宏伟的,在构成上是堂皇的。我们自己的音乐更多地是通过它的抒情意味而深深感动着我。欧洲音乐在品格上是史诗性的,它有很广阔的背景,而且在结构上是哥特式的”[1]。

爱因斯坦喜爱巴洛克以及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这种“古典音乐”凸现西方音乐的形式美和旋律抒情性特征,注重音乐的内在统一。可以说,爱因斯坦的古典音乐观带有一定的“科学家思维模式”特点,这使得他能从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高度深刻体悟音乐的形式美,并获得与科学创造相似的情感满足。但是,不能忽略爱因斯坦的音乐审美也带有个人倾向甚至是局限,他所喜爱的“古典音乐”只是西方乃至人类音乐丰富形式中的一部分,而他对20世纪音乐的认识也明显过于保守。由此,在对科学与音乐艺术进行比较时,应该在充分理解爱因斯坦音乐观的前提下对其引用和例证,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以偏概全。

二、爱因斯坦关于“音乐与科学的差异性认识”

无论怎样强调音乐与科学的关系,或是努力证明音乐与科学具有某些相似点,都不能忽视一个重要前提,即二者属于人类智慧与文化体系中两种完全不同甚至存在某种对立性的类型。科学解释活动具有实在性、数学化及可确证性特征,艺术解释活动则具有再现性、表现性及人文性特征。现代美学开拓者康德否认艺术的认识作用并明确地指出艺术与科学的不同,在其经典美学著作《判断力批判》中提出“只有美的艺术没有美的科学”[3]155。音乐被公认为所有艺术种类中最为抽象的一种,它与科学的联系远不如美术与科学的关系亲密和更容易理解。了解音乐艺术的独特审美特性,是理解音乐与科学之不同的重要前提之一。爱因斯坦在论及科学与音乐关系时,明确地指出了二者本质上的不同以及音乐艺术情感表现的审美特性。

爱因斯坦敏锐地指出,科学与艺术具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和被理解特征:“如果用逻辑的语言来描绘所见所闻的身心感受,那么我们所从事的就是科学。如果传达给我们的印象所假借的方式不能为理智所接受,而只能为直觉所领悟,那么我们所从事的就是艺术”[4]。这段话不仅概括了科学的逻辑性、认识性和可确证性特征,也深刻揭示了艺术的特殊性——非语义性特点,无法用语言逻辑符号来表现人类的情感体验。就音乐艺术而言,它具有非语义性和满足人类听觉感性需要的无可替代性,所“假借的方式”——音乐语言(音符等)——不仅在诸艺术种类中最难被直观理解而且只能通过人类听觉实现其艺术表现,音乐艺术既“不能为理智所接受”,并且“只能为直觉所领悟”。也就是说,欣赏音乐不须要经过有意识的思考或推理,它通过人类听觉感知觉来满足人类的听觉感性需要。音乐是最具个性的艺术种类,不同于美术、文学等主要借助人类视觉并通过想象和思考来实现其被领悟的其他姊妹艺术,音乐必须借助于听觉并能使人类获得最直接的情感体验。

尽管音乐也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但审美功能与深刻、丰富的情感表现才是音乐最本质的特征。音乐是人类情感体验的需要,荀子在两千年前就已揭示了这一真理,“乐(yue)者,乐(le)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5]。爱因斯坦在谈论喜欢何种风格的音乐时,也更倾向于歌唱性、抒情性特征较突出的旋律化音乐,如前所述,爱因斯坦明确表达了喜欢西方浪漫主义音乐奠基人舒伯特及其音乐远甚于古典主义音乐集大成者贝多芬,因为前者“表达感情的能力很强,并且在旋律创作方面具有才华”,而后者的音乐“戏剧性过浓、个性过强”[1]。爱因斯坦这一喜好虽具有较强的个人特征,却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音乐具有多样化风格及其表现人类情感的丰富性特征。就此而言,科学家按照“逻辑语言”描绘的“身心感受”(科学创造成果)与音乐家凭借“直觉所领悟”的“身心感受”(音乐作品)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对此,法国科学家、哲学家帕斯卡尔的认识或许更深刻:一切不能获得实证的皆不存在,但敏感的心灵是存在的,理性的逻辑不是敏感的心灵感受世界的工具,这套逻辑对心灵没有用处[6]。

将音乐以及文学、美术等艺术种类并列在一起与科学进行比较时,如果忽视音乐艺术的特性与价值,即容易得出简单化甚至错误的结论。例如:《艺术与科学》一书第三章“音乐与科学”第一节,其子标题1被定义为“科学和音乐有同样的思维过程”,这一概括性标题显然是对本节内容中所引用的爱因斯坦原话的“精炼”:“在科学思维中,永远存在着音乐的因素,真正的音乐和科学要求同样的思维过程”[7]。如此“断章取义”的标题,忽略爱因斯坦原话语境及其古典音乐观的狭义所指,不仅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也容易产生误导。如前所述,爱因斯坦的音乐观虽有真知灼见但带有强烈的个人倾向,不能将之全部视为对音乐的哲学角度的规律性认识,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管科学和音乐都是一种人类智慧的创造,但这两种智慧及其对创造者的要求是不同的。音乐与科学在本质上的不同也决定了艺术家与科学家的不同,黑格尔就曾指出:艺术须要运用天生的本领,而科学依靠的是普遍的思考能力[3]155。科学家认识世界和创造科学成果必须依靠较强的逻辑性思考以及勤奋与努力,而音乐家对于敏感心灵的表达显然更多地来自于天赋造就。科学家与艺术家都以各自的方式表达对世界的探索和理解,科学深化的是人类的知识体系,而艺术则拓展人类理解自身和世界的新途径与新视野。

三、爱因斯坦关于“音乐与科学的同一性认识”

科学与艺术是构成人类世界文明的两大要素,同属人类智慧与文明的成果,必然带有相似属性和必然联系。尽管科学与音乐艺术有着本质的不同,但这与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联系甚至相通之处并不矛盾。曾获诺贝尔奖的著名华裔科学家李政道博士这样阐释:科学与艺术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人们普遍认同音乐的感性与科学的理性表征,实际上,科学并非绝对理性,音乐也不完全源于感性。科学家对某种科学思想和科学研究充满着感情,艺术家也会带有一定的理性来思考艺术和它的表现方式。爱因斯坦的音乐观及其对于科学与音乐关系的认识,揭示了科学与音乐的相互联系及某些共性特征,科学以感性之围包裹其理性之核,而音乐则以理性之围包裹其感性之核。

必须指出,爱因斯坦关于音乐与科学的同一性认识,是站在人类科学与文明成就的宽广视野并基于科学与艺术都有自己的构成和解读方式的前提下,指出音乐和科学具有一种精神层面与宏观层面的共性,将它归结于满足人类情感和生活需要。艺术与科学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创造性智慧,研究者对此比较认同,这也是艺术与科学最为相似的地方。爱因斯坦在有关音乐与科学的同一性论述中阐释的也主要是它们的创造共性,强调这种创造所给予创造者的情感满足。

“人们总想以最适当的方式来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这就是画家、诗人、思辨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所做的,他们都按自己的方式去做,个人都把世界体系及其构成作为他的感情生活的支点,以便由此找到他在个人经验的狭小范围内所不能找到的宁静和安定。”[8]爱因斯坦在这段话中指出的“最适当”并“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描绘世界图像,应该理解为艺术创造与科学创造,而这两种创造思维必然有着不同程度的理性特点,艺术家、哲学家与科学家们都通过这种创造来寻找他们感情生活的支点,都对自己的创造充满感情。

下面这段爱因斯坦有关音乐与科学联系的著名论断则明确指出了二者的创造共性:“这个世界可以由音乐的音符组成,也可以由数学公式组成,我们试图创造合理的世界图像,使我们在那里就像感到在家里一样,并且可以获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达到的安定。”[9]4

音乐和科学的目标以及它们最重要的功能确有相通之处,爱因斯坦在这里不仅阐释了音乐和科学作为两种不同符号体系的创造共性,并将其产生原因明确归结为人类理解世界和情感生活的需要。数学公式可以与音乐符号相似,作为不同的符号体系但都是把握和理解世界的方式,作曲家试图用音符创造自己的“世界图像”,以一种抽象的方式解释和描述世界,数学家则用数学公式创造合理的世界图像,表达他对社会和自然界的认识和求解未知量。

但是,如前所述,音乐在表达情感上具有丰富细腻特点,这是其他艺术和科学所不能相比的。因此,对于音乐和科学所共有的创造性以及它们在满足人类情感需要方面的相通,应该理解为人们内心深处激起的对自然界的和谐与秩序所产生的一种激情,可以心领神会,但不能就此将音乐的丰富情感表达与科学具有一定的感性完全等同。“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种对于客观世界的深刻认识与丰富感受,恐怕只有在对科学和艺术都有一定深度的认识和理解后,才能真正体会。爱因斯坦深谙科学与音乐的构成和解读方式,他也更能从中感悟偏好它们给自己以及他人带来的情感满足。人类通过科学和音乐达到一种高尚的境界,同时通过科学与音乐中所蕴涵的情感和精神塑造一个高尚的人[9]5,这应该是科学家爱因斯坦所理解的音乐与科学同一性关系的真实内涵。对此,德国音乐巨匠贝多芬也表达了同样深度的认识:只有艺术同科学结合在一起,才能把人提升到神明的境界。就此而言,把自己“封闭”于人类文明之外或者局限于人类文明的某一个领域,不能了解和感知丰富的艺术文明与科学文明,无论是对于科学家、艺术家还是一般民众,都是一种欠缺。对艺术家与科学家而言,会因为不具备深邃的思想和广博的视野而达不到真正“神明”的境界,难以成为真正的“大家”、“大师”;对一般民众而言,没有感知到丰富多彩的情感艺术和科学文明,想必也会因为简单的思想和乏味的生活而与人生的丰富境界失之交臂。这或许才是理解科学与艺术不可分割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近年来倡导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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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侯纯明. 艺术与科学[M]. 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7:101.

[8] 爱因斯坦. 探索的动机——在普朗克六十岁生日庆祝会上的讲话[M]∥许良英,范岱年. 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6:101.

[9] 沈致隆,齐东海. 音乐文化与音乐人生[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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