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敏,赵继民(.东北财经大学 应用金融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605;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山东 潍坊 6000)
银行业集中化与竞争度国外文献综述与启示
吉 敏1,赵继民2
(1.东北财经大学 应用金融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2.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山东 潍坊 261000)
关于银行业集中化与市场竞争度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取得相当丰富的成果。针对国内关于这一领域理论研究相对匮乏的现状,系统整理近20年来银行业集中化与竞争度方面研究的国外文献,指出银行业不同于传统工业企业,银行业集中化并不能准确衡量市场竞争程度,集中化可以与较高竞争度并存,并指出将有关理论应用于中国银行业现状分析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银行业;集中化;竞争度
关于行业竞争,经典理论常常把较多的企业和较多的价格竞争、较少的企业与较少的竞争行为联系到一起。这种认识源自传统工业生产部门,被称为“结构-产品-绩效”范例。也就是说,从市场结构到企业定价行为,再到企业赢利和市场力量程度之间有着因果关系。较多的企业将使公司定价竞争更激烈,这也就最小化了市场力量。由于定价行为不是很容易被观察到,已有文献大多将研究重心放在市场结构与市场力量两方面。典型的市场结构变量包括集中度和卖家数量,市场力量则采用利润、成本等财务数据表示。传统研究在不同行业之间使用这一方法,相当数量的文献是将上述度量方法应用到某个行业不同时期中,并预测集中化与利润之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
1.关于银行业市场集中化
早期研究主要采用美国数据来检验利润和集中化的关系,也常常得到预期的结果。Berger[1]试图区别使用X-效率度量在SCP(结构-产品-绩效)范式和ES(效率假说)框架下的不同,结果不是很满意。这是因为:第一,集中化常常与利润负相关,与两种理论都不符,高市场份额意味着高利润,却为市场力量理论提供了支持;第二,较高的效率意味着较高的利润,但高效率与高集中化之间的关系很微弱。这就为ES框架理论提供了有限的支持。
集中化和利润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直接。Shaffer[2]提供了对两者模糊不清关系有趣的理论解释,就是将SCP范式与信息不对称理论相结合,突出对风险审查的作用*结论是,在竞争的市场中,一旦风险是可调整的,那么贷款利率就会是银行数目的增函数。。当市场银行数量增加时,SCP范式中市场力量将减弱,借贷利率将下降。而审查相关理论却认为银行数量增加将有较小的动力去审查借款人,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银行会对高风险调高贷款利率。这样,银行数目的增加对信贷利率的影响是有争议的。究竟哪种力量能够占据上风,就要看市场力量和信息不对称效应的相对强度。整体来看,集中化不能完全作为竞争的代表变量。
2.关于银行业市场竞争度
在关于竞争度的文献中,已有文献显示在集中化程度高的市场中竞争行为也会存在,而且当有很多银行时,会出现“共谋”现象。诸如市场准入之类的市场特征(不考虑市场正式银行数量)会影响企业竞争行为。
被广泛应用于度量市场竞争行为(竞争度)的两种实证方法由Bresnahan[3], Lau[4](BL)以及Panzar和Rosse[5](PR)予以发展完善。两种方法都试图以偏离竞争性定价的估计,在不需要使用市场结构信息的条件下度量银行的竞争特征。
在BL模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企业令其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来决定商品的价格和供给数量。在完全竞争市场中,令其边际收益等于需求价格(边际成本)来定价;在完全垄断市场中,边际收益就不等于行业需求。使用λ-统计量来计算公司偏离边际成本(竞争定价)的程度。如果λ=0,行业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中;如果λ=1,单个企业商品价格围绕行业边际收益曲线。λ∈[0,1],反映非完全竞争的程度,该模型适用于总体行业数据。
在PR模型中,检验要素投入价格变化与某一银行收益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在存在共谋的市场环境下,假设利润最大化,要素价格的增加可能增加边际成本,减少均衡产出,减少总收益水平。在完全竞争市场中,要素价格增加引起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同样数量的增加。H-统计量被用来计算收益随要素投入价格变化的弹性。H=1,意味着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H=0或Hlt;0,意味着市场处于垄断状态;介于二者之间意味着寡头垄断竞争的格局。所以,H-统计量就是市场竞争度的指标。PR模型采用的是银行数据并假设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它对于过渡期市场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指标。它所需要的假设可能在发达国家中存在,而且也有一些单独的实证分析来对这一假设在某一特定银行业市场中的有效性进行检验。
Nathan和Neave[6]使用PR模型对1982—1984的3年时间内的加拿大银行业的竞争度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这几年中,银行业中存在非共谋的原假设被拒绝,即该国银行业在这一时间段内存在共谋现象。除1982年是在完全竞争环境中外,其余年度银行收益都是在垄断竞争的环境下获得的,对信托和抵押行业的检验也拒绝了垄断的存在。Shaffer[7]利用BL模型考察了1965—1989年间加拿大银行市场竞争度状况,结果显示银行行为在此期间内与完全竞争市场表现一致。在1980年(银行法案出现了调整)以后,出现了一个小幅的但统计显著的竞争度增加。近年来,Bikker和Haaf[8]利用PR模型检验了23个国家的竞争环境,包括加拿大在内的所有国家都显示垄断竞争状态。这是一篇关于竞争度的经典文献。Bikker和Haaf还试图对竞争度(H-统计量)与市场结构(集中化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论述,但他们发现竞争度与集中化呈负相关,结果不显著。
Claessens和Laeven[9]在此基础上试图将银行业的竞争度与金融体系结构和政策性指标联系起来。他们使用1994—2001年的面板数据对50个国家的H-统计量进行了计算。与Bikker和Haaf结论一致的是,非完全竞争在每个国家的程度有所不同,银行较多的国家表现出相对较低的同业竞争度(如美国)。Claessens和Laeven接下来试图解释影响不同国家银行业竞争度的不同因素。他们将H-统计量与国家统计量进行回归,如外国银行占比、银行业务限制(在证券市场、保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准入门槛、市场结构以及来自非银行部门的竞争、宏观环境、国家整体发展水平等。Claessens和Laeven发现竞争度与外国银行占比、较少准入限制、较少业务限制这几个变量正相关。对整体样本来说,竞争度与集中化正相关而与银行数目负相关,分别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集中化方法所得的模糊结果以及竞争度文献显示的成果都表明银行业的竞争与市场中银行的数目、银行的集中化没有必然的联系,其他的因素可能才是起作用的关键。众所周知,市场的开放准入是一个重要因素,即使市场中银行数目不多,市场进入者的出现可能也会使银行业表现得更有竞争性。一个良性运行的金融体系也很重要,也许是因为银行业也面临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竞争*确实,Boot amp; Thakor论述了资本市场的竞争如何导致较少的银行存在的现象。。对于银行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较少限制对竞争度的影响也会逐渐增加金融体系的竞争度。[10]以下主要介绍影响集中化市场中银行竞争状态的其他因素。
1.信息不对称
尽管关系型贷款被视为有利于模糊借款人,但它也是一个行业门槛:因为当借款人转换银行时会发生转换成本,新建银行很难发现并吸引关系型贷款中的借款人。*固定成本数额很大,诸如转移账户,但与信息不对称有关的成本可能更重要。一个模糊的,但优质的借款人可能没有时间去区分其他贷款人的信用度,也就继续维持已有关系型的银行贷款。这种“锁定”效应赋予银行一定程度的市场力量,也为较高水平的集中化设置了准入障碍。
Dell’Ariccia[11]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用以展示信息不对称如何影响银行的竞争行为和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以致集中化的市场可以在信息不对称存在的条件下更加竞争激烈。银行在关系型贷款发放中获得了关于企业的私有信息,这有助于未来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合作。银行获得的私有信息越多,与其他银行相比就拥有越大的优势。所以,银行所占有的市场份额越大,就越有优势。这样一来,现有的银行就比新进银行有优势,就如同进入壁垒一般(即使并不存在真正的进入成本),也就导致了趋于集中的银行业。但与此同时,这也为现有银行去追求更大市场份额提供了动力,这就对贷款利率有了向下的压力。在这种情境中,银行间的竞争不是为了决定新进者而是为了赢取(或保有)市场份额。
这一理论的意义在于人们根据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预期市场结构的不同。以模糊的小企业为主要借款人的银行业市场中将有较少的银行;以交易型贷款如抵押和整体出售为主的银行业市场则将会有较多的银行。两种情况下,银行间可能都会在借款利率上产生竞争。
2.分支机构布点
银行在很多方面与传统工业企业不同,例如信誉、产品包装、分支机构的广泛性和地理位置等。银行分支机构模式很有特点。简单地说,一家银行可以与其他银行在价格上竞争(如对于借款利率)或者它们可以在距离客户远近这一问题上竞争,因为客户对于邻近服务是有价值定位的。分支机构可以准确定位有价值的客户并由此减少价格(利率)上的竞争,再加上分支机构涉及固定成本问题,所以分支机构一直被视为银行保有市场力量的传统方式,同时也是一个传统的市场准入门槛。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一个可能的不利之处就是当银行分支机构数量已经超过最优规模(完全竞争均衡)时,多出来分支机构的固定成本就会转移给消费者[12],但很多其他理论都显示分支机构有利于消费者。
传统工业企业理论认为,竞争是在单一银行体系下进行的,是在很多规模小的、独立的银行之间进行的,而分支机构的出现将改变这一结果。Allen和Gale[13]认为一些拥有广泛分支网络的大银行比单一银行体系在成本跟踪转换方面可以提供更具竞争度的市场环境,因为广泛分布的银行网点可以不断地与客户在其他产品或地点方面进行合作,也就是有较小的动力去开发“锁定”价值。
分支机构能够改善竞争特征的另一种方式就是增加市场的有效规模。Calem和Nakamura[14]指出分支机构通过在地理意义上的规模扩大,可以在偏远地方减少市场力量的发挥,也导致了在偏远和市郊区域中一致的定价现象。Calem和Nakamura指出:“分支银行试图将城区的竞争‘出口’到边远地带,因此,分支银行体系试图增加银行业市场的有效规模。”在证明这一理论的过程中,Calem和Nakamura发现美国对分支机构的限制规定都与较高的利率差有关。
Dick[15]检验了美国在1994年关于减轻分支机构管制的Riegle-Neal法案颁布以后,给市场带来的影响。结果显示,减轻分支机构管制与较高的集中度和借款利率的竞争加剧有关。这些研究都表明分支机构可能有在集中化的市场中促进竞争的作用。Dick同样发现减轻管制有导致较高的分支机构布局密度和较高的服务成本的结果。他将较高的服务成本归因于向客户提供更邻近地点的选择并提供有质量的服务。这些成果表明传统的认为分支行制可以增加消费者成本的争论是正确的。
这就有了一个有趣的两难境况:一方面分支机构是银行保有一些市场力量的方式,给银行带来了收益;另一方面分支机构通过提高进入服务门槛和潜在地减轻偏远地区的市场力量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了收益。关键什么是最优的分支机构数目?太多的分支网点会给行业带来进入门槛,同时给消费者转嫁固定成本;太少的网点又可能抹杀其增加行业规模促进竞争的效应。对银行自身而言也存在选择网点广度的两难。银行可以获得有别于同行的利润,投资于分支机构就会避免在价格上的竞争。如果竞争都倾向于价格方面(如来自同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分支网点的数目应该预期减少。也就是说,究竟是在价格上还是在网点上展开竞争对于银行来说可能难以抉择。
3.科技进步
银行业广泛应用各种科学技术,包括信息技术、通信和金融产品。科技创新可以影响银行业竞争动力,因此也会影响银行行为和银行业市场结构。一些新的文献已经开始关注科技对银行业的影响。
(1)规模经济。科技进步可能有提升银行产品和服务规模经济的效应,比如支付过程、现金管理和银行运营,同时科技进步也可能催生新的银行产品和服务,带来相对于过去更大的规模经济,给银行业注入潜在的生产效率增长动力。与此同时,技术进步所导致的规模经济也为银行兼并和集中提供动力。较大的规模经济可以很明显地惠及较大的银行,而较小的银行可能受外溢的效应而受益。
(2)ATMs和移动银行。如前所述,分支机构可以被视为一种准入门槛,因为分支网络的发展需要较大的沉没成本。ATMs分布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较低成本的物理交付体系,也就减少了沉没成本和进入门槛。ATMs可以提供的各种基础服务(存款、转账和支付)如同前面讨论的分支机构的益处一般,扩大了市场竞争的地理范围。
移动银行以因特网和手机形式的应用正与日俱增。通过电子设备,它为分支机构和ATMs的布设提供了新的选择。一个客户去银行所办理的所有业务都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完成,这时距离网点远近已不再重要。因此,消费者对移动银行的普及接受程度,将减少银行网点远近距离的价值,也就减少了分支网点对银行的战略价值。所以,大规模使用移动银行可能导致竞争从分支机构布局转向价格。这么说来,移动银行可以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再加上它不与某一个网点相绑定,又进一步扩大了竞争的地理范围。对于竞争的正效应,它在更深层次上加深了“相对”地理市场的内涵。随着移动银行重要性的不断增强,相对市场将变得较地域区划更为宽广。
需要说明的是,移动银行可以减少沉没成本和市场门槛,但需要依赖一些客观条件,如科技在市场中的应用普及度和服务的种类。比如,即使消费者对分支网点和ATMs的依赖有所降低,越来越习惯于无现金支付和贷记现金支付,但还需依赖分支机构和ATMs完成现金业务。*在可以接受借记支付的零售市场中,消费者会超出他们的购买能力采用授信额度借记支付。这就与现金支付有所不同。移动银行与存款市场最为密切相关,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检查账户、交易平衡和转账支付功能,将被逐渐应用于资产管理领域。移动银行可能更适合应用于标准的交易型贷款。移动银行领域的利益竞争与其他产品不同,Corvoisier和Gropp[16]发现国际银行业在定期存款市场的竞争度要大于贷款市场。
(3)信用评级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处理和金融工程的优势催生了信用评级模型。这些模型已经在消费信贷中应用过一段时间,现在在美国它开始逐渐被应用于小企业借款中。信用评级模型和信息共享平台都有增加贷款市场竞争度的可能,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用评级模型使用各种可获得的关于借款人的信息来计算一个可以估计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预期表现的分数。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增强向小企业授信时的透明度。它具有两种效应,且都能够降低贷款市场的准入门槛: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借款人的搜寻成本,另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对关系型贷款的依赖而增加交易型贷款。所以信用评级模型的使用有望增加可提供的信贷数量并降低贷款利率。关于这一方面的实证文献几乎没有。Berger等[17]检验了美国使用信用评级模型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的情况。结果显示,信用评级模型与信用数量增加、贷款利率上升以及银行风险(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增加有关。3位作者对此的解释是,信用评级模型允许银行向“边缘”借款人授信,而这些人正常是不会获得贷款的,这就增加了风险,即使是以较高的贷款利率作为补偿。
科技进步会影响银行业的规模经济、进入门槛和地理范围,而其对银行业集中化和竞争度的最终影响将依赖于一些行业特殊因素,例如技术创新本身如何在银行业中加以利用,技术创新在行业中的普及度等。需要注意的是,当某一特殊银行体系的竞争度被评测时,科技进步的效应应该予以考虑。
在传统工业企业SCP范式下,对竞争行为的评估相对容易,即较高集中度意味着较高程度的市场力量。而实证文献对这一理论的验证不具有说服力。关于竞争度的文献都聚焦于银行的经营行为,而非银行数目。该领域持续不断的研究表明,竞争度的改善与较少的准入门槛、外国银行进入、减少业务管制以及良好的金融体系有关,而后两个因素可能代表的是来自非银行部门的竞争。竞争度与集中化或银行数量没有必然的联系。对于集中化与竞争度共存的说法可能与直觉有所出入,而银行业的特征可能使这一说法更好理解,如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支机构影响以及先进科技的应用。
通过对该领域国外文献的系统整理和归纳,可以发现将银行业集中化、竞争度方面的理论研究应用于中国市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需要确定样本时间和样本地区。由于银行业产品的可替代程度相对较大,各种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也相对敏感,因此在确定地理范围和时间区间时,要综合考虑宏观、微观多种因素。其次,国外研究所得成果,均是在较高市场化程度的经济体制下,在利率市场化的整体或部分市场环境中得到的。将其中的全部或部分理论和方法用来度量中国整体或某一地区银行业状况时,需要对样本对象的稳定性、市场的长期均衡性作出正确判断。最后,关于发展中国家银行业集中化和竞争度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已有研究成果大多集中在欧洲、北美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应将相关理论和方法拓展到亚洲、非洲、南美洲地区,特别是在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银行业的应用。
[1]BERGER A N. The profit-structure relationship in banking-tests of market power and efficient-structure hypothesis[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1995, 27(2): 404-431.
[2]SHAFFER S. Competitive bank pricing and adverse selection, with implications for testing the SCP hypotheses[J]. Quarterly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02, 42(3): 633-647.
[3]BRESNAHAN T F. The oligopoly solution concept is identified[J]. Economics Letters, 1982, 10(1-2): 87-92.
[4]LAU L J. On identifying the degree of competitiveness from industry price and output data[J]. Economic Letters, 1982, 10(1-2): 93-99.
[5]PANZAR J C, ROSSE J N. Testing for “monopoly” equilibrium[J]. The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1987, 35(4): 443-456.
[6]NATHAN A, NEAVE E H. Competition and contestability in Canada’s financial system: empirical results[J].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1989, 22(3): 576-594.
[7]SHAFFER S. A test of competition in Canadian banking[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1993, 25(1): 49-61.
[8]BIKKER J A, HAAF K. Competition, concentration and their relationship: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banking industry[J]. Journal Banking and Finance, 2002, 26(11): 2191-2214.
[9]CLAESSENS S, LAEVEN L. What drives bank competition? Some international evidence[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2004, 36(3): 563-583.
[10]BOOT A W A, THAKOR A V. Can relationship banking survive competition?[J]. Journal of Finance, 2000, 55(2): 679-713.
[11]DELL’ARICCIA G. Learning by lending, competition, and screening incentives in the banking industry[EB/OL].[2010-11-12]. http://fic.wharton.upenn.edu/fic/papers/00/0010.pdf.
[12]FREIXAS X, ROCHET J. Microeconomics of banking[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7.
[13]ALLEN F, GALE D. Comparing financial systems[M].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0.
[14]CALEM P S, NAKAMURA L I. Branch banking and the geography of bank pricing[J].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1998, 80(4): 600-610.
[15]DICK A A. Nationwide branching and its impact on market structure, quality, and bank performance[J]. Journal of Business, 2006, 79(2): 567-592.
[16]CORVOISIER S, GROPP R E. Contestability, technology and banking[EB/OL].[2010-11-12]. http://econstor.eu/bitstream/10419/27625/1/dp09007.pdf.
[17]BERGER A N, FRAME W S, MILLER N.H. Credit scoring and the availability, price and risk of small business credit[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2005, 37(2): 191-222.
Foreignliteraturereviewoncentralizationandcompetitiondegreeinbankingandenlightenment
JI Min1, ZHAO Ji-min2
(1.Research Center for Applied Finance, Dongbei Univ.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China; 2.School of Finance, Shan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Weifang 261000, China)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of centralization and competition in banking has got much progress abroad. Thinking the shortage of the topic in China, the paper systematically sorted the foreign literature on this field in recent 20 years,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re is difference between banking and traditional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 centralization of banking can not accurately measure the market competition degree. The centralization may exist simultaneously with higher competition degree. Furthermore, it argued that some conditions should be satisfied when we use these theories and methods to analyze the banking of China.
banking; centralization; competition degree
F830
A*
1671-7041(2011)01-0051-05
2010-12-01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2010lslktjjx-4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L10BJY015);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项目(2009S035)
吉 敏(1980-),女,山西运城人,博士;E-mail:jimin926@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