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权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师范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随着近年来儿童乐器学习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家庭为子女添置了诸如钢琴、小提琴等贵重的乐器,并不惜重金聘请教师。作为一种对孩子的“智力投资”,这些现象是无可厚非的。但存在的一个事实是:随着一段时间的学习,大多数孩子对乐器学习的兴趣开始下降。而有些老师和家长没有寻找其中的原因,只是一味地逼着他们练琴,导致这些孩子对乐器学习产生厌恶甚至憎恨心理,出现有些孩子为了躲避弹(拉)琴采取许多极端的行为,如:以毁坏乐器、甚至自残等方式来抗议。
这些孩子的家长恐怕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本来应该很美好的一件事变成了一幕幕惨剧呢?我对此也困惑不解。为此,我带着这个困惑对一些少儿艺术培训机构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发现,这些看似简单的现象背后实际上存在着复杂的心理原因。
(一)教师方面。在我对教师的调查中,当问到“你在教学中选用什么教材,以及如何给学生上钢琴课的?”这个问题时,所有老师的回答都是相似的:“对刚开始学琴的孩子,我们选用的教材一般都是《汤普森儿童钢琴教程》,对有一定基础的,我们一般使用《拜厄钢琴练习曲》和《车尔尼练习曲》并结合《哈农钢琴练指法》来教学,只要学生能把乐谱准确地弹出,姿势、指法、节奏不出问题,那么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也就是说,很多老师认为只要姿势、手形正确,音准、节奏不出问题,那么这节课就是成功的。
我们从教师这一方进行分析就可以发现,这些老师在教学上仍然沿袭传统的方法和模式,而忽视了对学生的研究。他们每次上课反复对学生强调的是:姿势、指法、节奏;每次布置给学生的是大量的练习曲,并要求他们熟练地弹(拉)出,期望在日积月累中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殊不知,这种教学方法最终使本该是具有审美享受的、愉快的乐器学习变成了一种毫无乐趣可言的、枯燥、乏味的纯手指运动,从而偏离音乐学习的“轨道”。
这种教学方法实际上契合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某些原理。行为主义强调刺激和反应,认为教学过程就是刺激和反应的过程。“教是刺激,学是反应;教是操控方,学是被操控方。学生仅被视为一种生物存在,学习只被看做是个体受环境条件支配而被动形成的行为改变,只是外界操控的结果”[1]。在这种“操控方法”之下,对学生来说,只有外在的行为(如姿势、指法是否正确;乐谱能否完整弹出等)得到重视,而思维、情感、动机、兴趣等内在心理活动往往都被忽略。长此以往,这种“操控方法”必然会降低琴童的学习兴趣,甚至导致极端逆反行为的出现。
(二)学生方面。人所进行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心理活动。要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针对儿童心理活动特点采取适合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从而才能使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目标。“音乐教育,尤其是儿童音乐教育,同样需要遵循心理学原理,根据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过程,结合音乐结构的心理学特征,将音乐教学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2]在这一点上,恰恰很多老师没能做到,或根本没有想到要去研究琴童的心理。在对老师的调查中,当问及“你们在教学时有没有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做过研究”时,几乎所有的老师都回答“没有”。在他们看来,只要给学生一个正确的姿势和指法,剩下的就是学生练习的问题了。
我们通过对儿童阶段的音乐学习心理进行分析发现,儿童刚开始的时候,基本是以一种新鲜和好玩的态度去参与和对待音乐活动,从音乐活动的个性心理特征来说,属于兴趣阶段,这一阶段并不专一,稳定、新鲜、有趣成为他们评价音乐活动的简单尺度。如果,这时候我们不能使儿童发现乐器学习的乐趣,从而使他们对乐器学习的兴趣进一步发展的话,那么,他们就会逐渐转移或丧失兴趣。没有了兴趣,乐器学习就会变成被动的学习。
有心的朋友会发现,弹钢琴在英文里为“play the piano”(拉小提琴为“play the violin),而“play”一词在英文里就是“玩”的意思。国外的很多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如奥尔夫教学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等,都强调儿童应该是在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来完成音乐的学习,通过培养他们对音乐学习的兴趣,进而发展他们的音乐潜能。
娱乐性、艺术性和科学性的完美结合,才是音乐教学及音乐学习的尽善尽美的境界。如果不能使孩子们喜欢音乐,那音乐教育注定是失败的。
老师和家长应该如何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从家长来说,我们应该检查自己让孩子接受器乐学习的初衷。我在对琴童及其家长进行调查时,接受调查的琴童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参加乐器学习班?”时,竟有一半以上回答:是爸爸(或妈妈)让我来学的。当被问及“除了在学校上课外,你每天是如何安排自己的时间的”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琴童表示:每天除了完成学校布置的文化课作业,就是练习乐器学习班老师布置的大量的练习曲。可以想象,他们根本没有玩耍和娱乐的时间。而这等于是剥夺了儿童阶段最应该享有的权利。当问及“你现在还喜欢弹钢琴(拉小提琴)吗”时,很多孩子没有回答,而是保持沉默。我想他们的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了。
而被调查的许多家长坦诚地表示:自己年轻时候对音乐的理想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实现,而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总希望孩子不要再“重蹈自己的覆辙”。所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材,甚至盼望着自己的孩子将来能成为钢琴家、小提琴家,了却自己年轻时的心愿。并且,在“乐器考级”上,琴童家长之间相互攀比现象严重,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考了五级,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考五级,甚至更高级别。为了考级,他们往往无休止地逼着孩子练琴,而甚少关注孩子的感受。
这说明,很多家长让孩子学习乐器其实并不完全是从孩子的兴趣出发。有的是带着自己的主观愿望,把自己“未竟的理想”放到孩子身上,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代替自己实现理想,最好能成为中国的“莫扎特”、“海菲兹”;有的家长虽然认识到音乐学习对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素质的重要性而送孩子参加乐器学习,但由于在对待孩子学琴、练琴还有考级等问题上处理不当,从而使琴童背上沉重的“包袱”。
所以,我们应该端正自己送孩子接受乐器学习的初衷,把培养儿童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发展儿童的音乐表现意识;培养他们的协调性及自尊、自信等独立意识和能力作为让他们学习乐器的目的,从而把乐器学习作为孩子从事音乐学习的一条途径,使之在学习过程中感受音乐之美,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并使孩子的各种良好的意志品质得以建立和发展。著名作家邵华在一篇关于论述成材的文章中曾精辟阐述道:“成龙”就是大有作为,这是天才与机遇的结果,不是家长与教育能够左右的;“成材”就是成为在社会生活中胜任本职工作,有知识、有文化、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这是学校、教师等社会教育机构的责任;而“成人”就是使孩子有生活情趣、有道德感、有爱心、有良好的性格与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这才是家长主要的责任。这并不是说,家长对孩子学琴就应该不管不问、听其自然,而是应把自己的角色从“监督者”转到“引导者”上来,引导琴童快乐学习。
老师不仅要研究教学的方法,而且要加强对学生的研究,研究学生的音乐学习心理。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接受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现代认知心理学派认为,学习过程“应是理解信息、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者不是行为主义所认为的知识、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应是知识的主动建构者,信息的主动加工者;对学习效果的评价不是看学会知识的数量多少,而是取决于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信息加工水平”。[3]从乐器教学来说,我们不能光看每节课学生学会演奏多少首乐曲,而要看学生在学习中反映出来的对音高、节奏、音乐情绪等的感受力和表现力。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根据儿童每个年龄阶段的身心特点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遵循由简至繁、循序渐进的原则,从一些既有一定趣味性又简单易学的乐曲入手。针对儿童抽象思维差的特点,多运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进行教学。对乐曲进行教学时,我们可以把它当成一个童话故事来引导、启发学生,这样就会使抽象的音乐语言形象化,使琴童理解音乐表现的意境,从而轻松达到教学目的,使乐器学习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学习。
另外,我们在传授技能的同时还要随时关注儿童对学习的反应,对他们的每一点进步应该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对他们在演奏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足之处,应该先分析产生的原因,再寻找合理的解决办法,而不是简单地让他们通过反复练习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这样有利于儿童的乐器学习健康、良性发展。
造成琴童厌学的原因有很多,本文通过调查,基于心理学原理对“教”和“学”的心理进行了初步的分析。老师和家长不应只关注琴童在学习技能、技巧上的每一个进步,更应时刻关注他们音乐综合能力的提高;关注他们在身、心方面的发展。如果我们能把《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强调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注重儿童的个性发展”作为一种音乐教育理念来指导儿童乐器教学,相信儿童音乐教育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不久的将来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1]赵宋光.音乐教育心理学概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49.
[2]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115.
[3]赵宋光.音乐教育心理学概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