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业平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234)
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王业平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234)
马克思的社会化有机体理论,强调社会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更新能力的有机系统,形成和发展于人类劳动过程中,由各种因素、各种环节、各种关系构成,必须保持整体的和谐,才能保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中国现阶段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整体,这就要求社会各种因素协调互动,保证作为整体的社会有机体内外的动态和谐,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社会的旺盛生命力。
有机体;整体;协调;和谐
纵观人类思想史,将社会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的思想并不少见。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用“四因说”来解释事物的产生和存在,认为事物的发生、发展皆出自四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目的因”是最高级的,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目的的。“植物的根向土下钻是为了吸取水分和养料,叶子向上伸是为了接受阳光,植物正是通过根、叶等各组成部分的自然运动,才能保证整个机体的茁壮成长”。[7]这些论述中蕴含了合理的整体观,已初步触及了有机体概念的整体性特征。
到了近代,有机体思想再次得到重视,从康德、黑格尔、圣西门到孔德、斯宾塞,社会有机体思想逐步发展,从关注自然属性到关注社会内在结构和功能的协调,从“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到一种“超有机体”,他们从不同角度、不同深度地对社会有机体及其性质做出了剖析,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给有机体下了一个定义“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乃是一个产物,其中所有一切部分都是交互为目的和手段的。”[10]25即是说,在这个产物之中,没有什么是毫无用处、没有目的的,“一切部分皆为一切其他部分而存在,全体为各部分而存在”。[11]15从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康德认识到了有机体的重要性,但是关于有机体理论,他的局限在于他把这种有机形式仅仅应用于人的先验判断,即主观认识能力中。
相比于康德,黑格尔则把有机体概念应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他认为自然、人类社会和精神都是客观理念的外化,都具有自组织特征,是一个自我保持、自我发展,具有内在必然性的有机整体。黑格尔思想中的这些合理成分后来被马克思所吸收、借鉴,在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中有所体现。黑格尔把社会看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这个有机整体的最高环节是国家。“国家是机体……机体的本性是这样的,如果所有部分不趋于同一,如果其中一部分闹独立,全部必至崩溃”。[12]268作为国家组成部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必须为国家这一整体服务,如果脱离这种整体制约性,整体也就无法保证稳定发展甚至自身的生存。
而把“社会有机体”作为一个概念第一个提出的人是圣西门,圣西门之后,他的学生进一步提出“社会是一种有机的整体”,并进一步分析了社会这一整体的各个“器官”。随着生物进化论思想的影响逐渐扩展,孔德和斯宾塞相继提出了相对系统的社会有机体思想。孔德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与生物学的“个体有机论”进行对比,将社会比作一个有机体。他认为社会是复杂生物的高级有机体,而构成社会的力量是合作。他指出,社会有机体的细胞是家庭,社会的组织是种族或阶级,社会的器官是社区或城市,社会有机体各部分相互联系,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有机整体,并且只有在社会这个统一体内部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而必须加强分工和合作,社会整体功能大于其部分之和。
斯宾塞则用生物三大系统类比人类社会,使个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他认为社会有机体优于生物有机体,社会有机体是一种“超有机体”。生物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间是紧密联系并完全从属于整体的,而社会“超有机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活动却是比较自由和分散的,是一个比较松散的整体,同时又是一个可以进行自我调节的有机系统。
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产生立基于人的生产实践基础之上,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上述思想的优秀成果,开创性地建立了新的社会有机体理论。
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理论的论述最早出现在《哲学的贫困》一文中,1847年,为批判蒲鲁东仅从经济方面来把握“社会”这种片面的观点,马克思提出“社会有机体”范畴,他指出社会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2]143马克思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们,社会有机体是指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要素“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一切关系”的有机整体或和谐统一体,因而它是一个反映了人类社会全部生活条件的全面性联系、有机性互动的辩证而又和谐发展的整体性范畴。这个概念揭示了社会的各种因素、各种关系、各个方面的运动及相互影响,说明整个社会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随后,在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中,马克思对有机体要素的相互作用作了进一步的论证。他指出,“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1]37在1867年《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更加明确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一个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3]75这里,马克思进一步强调了社会有机体也有一个自身产生、发展、更替的历史过程,社会有机体的每个部分、每个环节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社会有机体是一个由人和全部社会条件、要素构成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活动和发展着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更新能力的有机系统。
(一)社会有机体不是一个“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常变常新,处于变化之中的有机整体
在马克思的视野中,社会有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一切社会关系“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作为一个整体的有机体,其“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整体性构成了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的根本特征。社会有机体的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次序建立起紧密联系,而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作为整体的部分,各种要素不是孤立的、分散的存在,彼此互不相关,而是紧密地结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32社会意识形式及文化观念的变化同时也深刻影响着物质生产方式,各种要素综合作用推动了社会发展。
社会有机体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这些永不停息的社会活动,构成了社会有机体运动发展的基本内容,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类实践能力的不断增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不断分化、发展,整个社会有机体也在不断地自我更新、完善、发展。
(二)社会有机体运动有着独特的规律,立基于人的生产劳动之上的实践活动规律是社会有机体的运行规律
从人的实践出发,马克思认为社会有机体的运动的规律不同于生物规律,它是按照人的实践活动规律运行的。社会有机体所包含的一切因素、一切关系皆产生于实践过程 (包括社会实践主体人自身的生产),有机体的各要素、各环节之间的相互运动也是在实践基础上展开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规律决定了社会有机体的运行规律。
社会有机体在人的以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实践活动中逐步孕育和发展起来,劳动无可争议地成为社会有机体生发的基本点。“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2]67在生产实践活动中不仅生产了各种产品,同时也生产了社会有机体所包含的一切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与人之间交往联系的扩大,社会各环节、各因素间的联系日益复多样,彼此密切相关的关系网络日益致密、牢固,社会有机体的形式从氏族、部落发展到民族、国家,其目的性、有序性、协调性日益增强。
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再生产)劳动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和社会交往,生产中产生的两类关系——生产的技术关系和生产的经济关系——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发展。由劳动资料的技术性质不同决定的生产的技术关系引起生产主体的劳动方式及劳动组织形式的差异;由人的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决定的生产的经济关系调整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交往关系。生产实践的发展促进了人与自然的交往、人与人的交往,人与自然交往加强的结果是社会生产力大幅进步,人与人的交往加强则使人群共同体不断发展,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演进。
社会有机体是社会生活中各种因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有机体的实际发展水平是各社会力量相互博弈的产物。贯穿于社会生活过程的各种因素彼此互为中介,在相互作用中获得各自的规定性,彼此间形成相对固定的关系,由此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内隐结构。这种结构存在于人的共同社会生活之中,具有客观实在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一种因素因人们的活动影响而发生变化后,它马上会把这种影响通过各种关系网络传导到其他因素,引起其他因素发生相应变化,从而使社会有机体系统不断更新。社会有机体的外显结构在人们交往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中形成,包括社会习俗、道德规范、成文的法律法规等,这些规范最终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体制,对社会有机体起着整合作用。社会有机体的内隐结构具有客观性、合规律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决定着社会有机体发展的可能性趋势。但是要将可能趋势变为现实,必须介入社会活动主体——人,人是有意识、有能动性的社会存在物,其活动具有明确的主观目的性,因而社会有机体的内在运行规律在由潜在变为现实的过程中,人的自主性、目的性、选择性会充分体现出来。人们通过自主选择、自主活动影响社会生活基本因素,影响共同体的发展进程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因而社会有机体最终实际发展水平是各社会力量相互博弈的产物,是各种因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最终结果。
(三)以人的发展为主线、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内容
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是社会有机体中唯一活的因素,是社会有机体的能动主体。一方面,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发展成果的最终受益者。社会有机体的一切要素都必须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发生作用,社会有机体发展的每个过程都少不了人的踪影,在利用各种社会因素,改变社会生活的同时,人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因此说人的发展是社会有机体发展的主线,社会有机体是“人的存在”的现实展开形式,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最终表现为人的发展。
社会有机体的一切关系都是由人的“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社会有机体内部的各个领域,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都是人的发展的不同侧面,马克思指出,社会发展是“生产力的历史,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2]124生产力和社会关系是个人在社会中发展的两个不同方面,是个人发展的抽象,二者统一于个人发展活动之中,换句话说,社会的一切关系统一于人与人的发展这一基点之上。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内容。人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人与外部世界的本质关系,人的本质在实践中体现和发展,人对世界的把握以及人自身的解放和发展都必须在实践中完成。社会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社会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国家、家庭等社会“器官”都是在实践活动中存在和发展。因此,实践是人类社会一切关系的基础和生长点,无论是社会经济活动关系、社会政治活动关系,还是社会精神活动关系等,无一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有机体就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机体。
(一)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各种要素必须同时发展,全面发展,才能实现自然、人、社会三者的协调,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和谐
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存在,社会有机体内部各因素、各环节之间以及各构成要素与社会有机体整体之间要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有机体充满生机活力,保持和谐状态。一方面,作为整体的构成部分,经济要素、政治要素、文化要素等有机体构成要素需要相对独立,自主运行,保持一定的张力,从而保证社会运行的活力;另一方面,作为整体中的部分,构成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必须通过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自觉服从于社会有机体的运行需要,保证有机体的动态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保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证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的前提下,同时大力推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在政治上、思想上保证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发展。
(二)人是社会有机体运行的主体要素,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必须重视人的主体能动性,坚持“以人为本”,保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发展和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具有同构性,人类组建社会共同体,推动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增强人的本质力量,扩大人的活动空间,更好地促进人自身的发展。人是社会活动的能到主体,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用者,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人这一主体,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郭 湛.面向实践的反思[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5]杨 耕.危机中的重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现代阐释[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6]陈晏清,阎孟伟.辩证的历史决定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7]高天琼,贺祥林.论马克思社会有机体范畴的形成及其意义[J].重庆社会科学,2005(8).
[8]周志山.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和谐社会意蕴[J].理论探讨,2007(5).
[9]黄海东.论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J].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06(2).
[10][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M].韦卓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1][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蓝公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15.
[1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 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责任编辑: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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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1)11—0041—04
2011—10—10
王业平(1978-),女,吉林松源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