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的正确方向

2011-03-18 12:51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公安院校公安

黄 浩

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的正确方向

黄 浩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 300382)

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要求公安院校逐步由普通学历教育向公安职业教育训练转变。这种转变不但是公安院校在招生对象、人才培养方式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且对于突出公安职业特色,优化配置公安教育资源,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将起到重要作用。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院校;公安职业教育

近年来,公安职业教育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日益凸显,阻碍了公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公安职业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公安队伍职业素质和实战本领的重要途径,担负着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合格人民警察的重任。当前,复杂的维稳工作形势和不断变化的执法环境,给公安职业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公信力,掌握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必须把公安职业教育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来抓,着力构建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为此公安部2009年10月14日下发了《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公安职业教育训练工作的发展方向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公安院校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要求,明确了公安院校由普通学历教育向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转变的方向。

一、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意见》针对长期困扰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提出公安院校要努力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调整职能定位和办学重心,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学历教育模式,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要为导向,实行“按岗位招录、分岗位施训、定岗位使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其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招生对象变化

实行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改变现行公安院校普通学历教育以高中起点考生为招生对象的模式,公安院校将逐步压缩高中起点普通学历教育的招生规模,扩大面向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的招生规模。

(二)公务员考试前提

实行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招生考试中采取公安院校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人民警察招录测试的“三考合一”,特别是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与公安院校入学考试同步进行的“关口前移”,实现公安院校“招生与招警”并轨,培养人数对应公安机关招录计划,解决一些公安院校学生“入警难”的问题,也解决了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忙于公务员考试复习,忽视公安业务课学习的问题。

(三)学历形式变化

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并不是取消公安院校学历教育,而是变普通学历教育为第二学历教育。公安本科院校进行第二学士学位(简称二学位)教育,公安专科、高职院校进行第二专科学历教育。

(四)培养方式变化

实行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在学员培养方式上,改变原有教材陈旧,课堂讲授与实践脱节的情况,重点进行公安专业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不设文化基础课,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立足实际工作需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科学设计教学内容,精讲多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真正做到“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培养学员警察职业素养和履行职责的实践能力,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

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明确了提出了公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公安院校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逐步由普通学历教育向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转变,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克服长期困扰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根本上规范育人、进人制度,从源头上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公安教育资源,这是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有利于突出公安职业特色

公安职业特色是公安职业教育的本质,在公安教育中应当把公安职业特色作为亮点着力进行突出。但是在公安院校办普通学历教育过程中,由于过多的开设非公安专业,以及公共基础课占比过重等原因,使公安教育失去了公安职业特色,弱化了公安职业教育功能。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要求公安院校逐步由普通学历教育向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转变,使教师和学员都能从繁重的公共基础课中摆脱出来,把精力集中投入到公安专业课和警务技能训练中,做到以警察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警务实战为宗旨,科学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训练评价体系,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有利于突出公安职业特色。

(二)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安教育资源

公安院校办普通学历教育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新建基础设施、购买教学设备、配置基础课教师和管理干部等,造成了公安教育资金的短缺和公安院校人员臃肿的问题。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要求逐步由普通学历教育向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转变,公安院校减少了公共基础教育投入的负担,可以集中有限的资金和现有师资力量,加大对警察职业教育训练的投入,建设训练场馆,购买试验和训练器材装备,优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此外,基础课教师也可以通过进修、深造等渠道,使自己具备相关专业课教学能力或掌握一定警务训练技能,之后充实到在警察职业教育训练的工作中,起到优化配置公安教育资源的作用。

(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公安院校普通学历教育中,普遍存在着课堂教学与实践脱节,重理论灌输轻实际操作,教学评价体系不科学等问题,使教学质量长期难以提高。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使公安院校由普通学历教育向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转变,为提高教学训练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警察职业教育训练中,根据学员毕业后公安岗位的实际需要,打破常规课程设置模式,开展模块式教学训练,科学有针对性的设计教学内容,做到“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采用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方法,运用实验、实训、实习、实战等手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贴近实战、精讲多练、学以致用,能够有效提高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四)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能够有效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公安院校普通学历教育的生源质量参差不齐,造成公安队伍整体素质难以尽快提高。在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公安院校面向已经通过公务员资格考试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择优招生。考生接受过正规的大学教育或者部队这所大熔炉的磨练,基础知识掌握牢固,知识覆盖面宽,综合素质高。并且其中相当一部分考生具有外语、计算机、中文、法律、财会等专业技能,能够满足公安工作中对某些专业技能的特殊需要。经过公安院校警察职业教育训练,能够成为公安工作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警务人才,有效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我国公安高等教育经过三十多年发展,目前基本形成以研究生、本科、专科教育和在职民警教育训练相结合的规模较大,层次类型较全的教育训练体系,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具有一定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合格人民警察,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短缺的实际问题。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公安院校现行的以普通学历教育为主的办学模式与公安队伍对高素质、实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在公安队伍中普遍存在着民警整体素质不高,少数民警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公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改进和改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这一基础和源头抓起。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实践经验证明,为普通学历教育不是公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公安院校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贯彻执行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这是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1]袁玉兰,付金珠.调整教育理念发展公安教育[C].第十四届三北公安院校教育研讨会优秀论文集,2004,(07).

[2]邵晓枫.论确立我国公安院校培养目标的依据[J].公安教育,2005,(03).

[3]周钢.公安教育可持续发展若干问题的理论思考[J].公安教育论坛,2005,(07).

[4]李捷.浅议如何实现公安院校的可持续发展[J].公安教育论坛,2005,(07).

[5]李春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坚定不移的推动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J].公安教育,2009,(12).

The Research on the Refor m of Police Recruiting System

HUANG Hao

(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 essional College,Tianjin 300382 China)

The refor m of policy recruiting system has changed fro m diploma program to vocational education.This refor m is not only a big change in t he mode of personnel training for t he police schools,but also plays an i mportant role in opti mizing police educational resources,enhancing t he quality of t he personnel training and t he overall quality of t he police team.

refor m of police recr uiting system;police schools;vocational education for police

D631.15

A

1673-582 X(2011)09-0020-03

2011-03-10

黄浩(1975-),男,天津市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讲师,主要从事刑事侦查教学及研究工作。

猜你喜欢
公安队伍公安院校公安
“老公安”的敛财“利器”
我国公安院校水上教学课程的困境与出路
Frequent attacks on health workers in China: social changes or historical origins?
影视艺术在公安院校素质教育中的价值探索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分级管理初探
公安报道要有度
公安院校大学生身体意象研究
基于科学计量学的公安院校科研与评价
论我市公安队伍思想建设状况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