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葛晓敏
早先市场普遍预计上网电价将于2012~2013年出台,现在《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出台早于预计时间,整个光伏产业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大家在对政策欢欣雀跃的时候,未免也存在些许担忧。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太阳能资源分布形势为西多东少,西部9省年平均总辐射量为5519.46MJ/m2,东部17省年平均总辐射量为4836.23MJ/ m2。
此次光伏电价采用统一电价,并没有按照资源区别定价,对于青海、新疆、西藏、内蒙古等西部省份来说,日照时间长,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是发展的良机;而对于资源相对匮乏,且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的东部,实行统一的上网电价,东部地区竞争力将相对较弱。
既然资源分布如此不均,光伏标杆电价为什么没有按照所属资源区分别定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认为“相对合理”。 一个制度总是需要完善的,应该与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规模、实际水平相适应,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首先要有规模控制, 标杆电价出台后,西部日照丰富地区,投资吸引力极大,倘若没有总量控制,易造成大面积脱网事故;其次要考虑到太阳能资源分布及光伏发电消纳能力,把分布式上网作为主要发展方向;最后应不断推动技术的进步,促进生产成本不断降低,使得“绿色电”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此政策定价水平还算理想。“上网电价如果定的太高,会使人看不到发展前景,难以赢得社会支持;如果定的太低,市场突然一打开,会导致很多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进入,容易把市场搞乱,上网电价政策只是推动一下子,不会让企业永远享受这种优惠政策。政策支持的目的就是要促使企业更多依靠科技进步降低成本,企业也会经过大浪淘沙,达到产业优惠整合的效果。”
总体来说,此次政策的出台会为光伏市场带来利好形势,光伏产业发展前景看好,但上网电价政策仍需继续完善以真正适应并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