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五正色”色相考

2011-03-16 13:07肖世孟武金勇张一舟
关键词:郑玄茜草野鸡

肖世孟,武金勇,张一舟

(1.武汉大学文学院,武汉430072;2.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300072)

中国古代通常以青、赤、黄、白、黑“五色”描述色彩,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先秦语言的运用中,“五色”都不是某一种具体的色彩,而是一个较大的色彩范围。在重视礼教的先秦社会,人们对居住、穿戴、车马的色彩有着严格的规定性,“五色”显然难以描述某一特定的色彩。

事实上,古人用“正色”的概念对广义五色进行界定,也就是“五正色”,通常称之为“狭义的五色”。它不仅将色彩从社会意义上伦理化,而且也将抽象的五色具体化,主要是指某种特定的色彩。本文所阐述的是将先秦文献中语言上“五正色”还原成具体的色彩形象。

一、“正色”和“间色”的考证

用来表示色彩的“正色”和“间色”,最早记载是出现在《礼记》中,该文献《礼记·玉藻》中有这样描述,士不衣织,无君者不贰采。衣正色,裳间色。非列采不入公门。郑玄对此明确标注,即“谓冕服,玄上纁下”。而孔颖达疏解郑玄的时候说:“玄是天色,故为正;纁是地色,赤黄之杂,故为间色;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之色;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骝黄是也。”[1]

需要指出的是,孔颖达引用皇氏的说法,认为正色是纯正的颜色,包括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与五方相对应。不正的五方间色是指绿、红、碧、紫、骝黄五种颜色。这是对先秦文献中“正色”“间色”的明确注解。后世关于正色所包括的内容古今并无太大异议,而关于间色所包含的内容,还有其他说法。《文选·别赋》李善注引《环济要略》中写道:“间色有绀、红、缥、紫、流黄也。”[2]

对“间”色与“姦”色的解释。《周礼·地官·司市》一书有明确记载,即“凡市伪饰之禁”。郑玄对此的标注为“姦色乱正色”。而孙诒让进一步解释说:“姦色,即五方之间色”[3]。《礼记·王制》则认为,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狹不中量,不粥(鬻)於市。姦色乱正色,不粥於市。孫希旦对此解释为:“愚谓姦色,不正之色,若紅、紫之屬也[1]375。由此可见,“间(姦)”色就是指不正的颜色,如红、紫等。

“姦”的本义是“私”,《说文·女部》文献记载:“姦,私也”[4]。“间(姦)”色原本表示质量不过关,染色不正的颜色。因此,《礼记·王制》解释道,姦色亂正色,不粥(鬻)於市。

“姦色乱正色”也说明在表示色彩的特点时,“正色”和“间色”是相对的,表示不同的色彩性质。“间(姦)”色是染色不正,正色就是染色纯正。因此,可以这样说,在先秦时期的染色中,正色也就是符合染色规范的颜色,除此之外就是间(姦)色。可以肯定的是,秦汉以后,“正色”使用的范围扩展,是用来表示建筑、绘画等领域的色彩。

二、五正色的色相标准

“正色”和“间(姦)色”原本是区别织物染色是否纯正的概念。但“间(姦)色”在当时已经大量出现,而且被人们接受,还成为日常外出的服饰颜色。《礼记·玉藻》记载:“士不衣织。无君者不贰采。衣正色。裳间色。非列采不入公门。”[1]801《诗经·邶风·绿衣》记载,即“绿兮衣兮,绿衣黄里”。毛传:“绿,间色;黄,正色”[5]。《荀子·正论》记载:“衣被则服五采,杂间色,重文绣,加饰之以珠玉”[6]。《论语·乡党》记载:“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7]。

间色的出现和推广,既符合服饰色彩多样化需求特点,又与文献考证结论相一致。间色与正色在文献中的出现,说明当时正色与间色是分开使用的。不仅如此,早期的市场曾经对织物染色的色相进行限定,符合规定就是正色,能够在市面上出售,不符合规定就是间(姦)色,不许进入市场。既然古代曾有这样的官方规定,相应的必定有一定的评定标准,尤其是像色彩这样很难用具体语言表述的视觉结果。

古人采用何种办法进行色彩的标准衡量,先秦文献中并未直接记载,但后世学者的注释不经意中透漏了一些信息。《周礼·天官·染人》记载,即“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郑玄为此标注道:“……染夏者,染五色。谓之夏者,其色以夏狄为饰。《禹贡》曰羽,夏狄是其揔名。其类有曰翬、曰搖、曰、曰甾、曰希和曰蹲。其毛羽五色皆备成章,染者擬以为深浅之度,是以放而取名焉。”[3]603-606

郑玄所处的时期同周礼的记载不会太远,而且在古代社会,染色工艺有其很强的保守传承性,郑玄的注解应该反映了先秦染色的实情。郑玄认为,《周礼》中染五色,以夏狄的羽毛作为染色标准。

从郑玄的注解来看,夏狄是一种鸟类,其羽毛的颜色正是织物染成五色的标准,染色的工匠以此作为颜色的标准。因此,如果能够找到这种鸟类,观测其羽毛颜色,就可以判定周人染五色所用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是正色,不符合这个标准就是间色了。

《史记·夏本纪》记载:“贡维土五色,羽畎夏狄”裴姻集解引孔安国曰:“夏狄,狄,雉名也。羽中旌旄,羽山之谷有之。”[8]《说文·羽部》文献中写道:“翟,山雉也”,段玉裁注:“翟羽,经传多假狄为之,狄人字,传多假翟为之”[9]。

狄、翟所指的是雉[10],又名华虫(《尚书》),野鸡(《广雅》、《释名》、《玉篇》)。后世俗称野鸡,野鸡的名称从汉代时有,按李时珍《本草纲目》引述,因汉高祖的皇后(吕雉)名雉,避其名讳遂改为野鸡[11]。

因此,狄、翟、雉、野鸡实际上同物而异名。郑玄在《周礼》中所注解的染五色是以野鸡羽毛的颜色为标准的。

三、正色标准的合理性

《周礼》用野鸡的羽毛做为染正色的标准,有其的社会合理性。

(1)“雉”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关注。甲骨文中有“雉”字,说明早在商代就被认识并命名。从“雉”的字形来看,它所指的显然是一种鸟类。它的命名正如其特征:“雉”不善飞翔,一般每次只能飞翔几十米至一二百米,约为一箭之地。古人使用“雉”作为度量的尺度,如《左传·隐公元年》记载:“都城过百雉”[12]。对此,先秦文献中多有记载,如《诗经·邶风·雄雉》中记载:“雄雉于飞,上下其音。”[5]302

(2)“雉”随处可见,具有普遍性。就今天而言,我国有21属55种,分布于全国各地(除西藏羌塘高原和海南岛)。生活在低山、丘陵、农田、沼泽、林缘。杂食性,以谷物、种子、昆虫为食。近年来,因为城市的建设,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使野鸡的数量大为减少。在先秦时期的生态环境下,野鸡的数量应该很多,分布非常广泛。

(3)“雉”便于参照。雉是鸟纲、鸡形目、雉科的大型鸟类,体长58~90厘米,虽然是鸟类,不善远飞,善于行走。而不像其他鸟类,善于飞行,不便于观察和捕捉。

(4)“雉”羽毛五色齐备。雉羽毛上主要有五种(青、赤、黄、白、黑)颜色。在五行五色学说流行(秦汉)之后,雉被当做五德具备的象征。北宋时期的宋徽宗曾作绘画《芙蓉锦鸡图》,主体部分是一只雄雉,右上角有他的亲笔手书,即“秋劲拒霜盛,峨冠锦羽鸡。已知全五德,安逸胜凫鹥。”从诗中可以看出,他把五色具备的雉同五德齐备联系起来,象征自己的王朝五德具备,不受五德兴衰的影响[13]。

综上所述,“雉”羽毛鲜艳华丽,具明显的光泽。这种光泽同染色后丝绸的天然光泽相比,在视觉上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因此,“雉”具有分布广泛、个体较大、不善飞翔、五色齐备的特点,在古人生活的生态环境中极易见到,先秦工艺实践中,也很容易作为染色的参照标准。

四、五正色的色相

在先秦时期,五正色的色相特征还取决于当时的工艺水平,这也体现在染色实物上。

以野鸡作为染色的参照要注意到古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视觉直观的经验性,野鸡身上作为参照的色彩是主要的、比较明显的大块色彩。如果人们对野鸡局部的细致观察的话,就会注意到,即使在野鸡身上,毛色也是多种多样的。

先秦時期染青的植物染料是蓝草。在《夏小正》中就有人工种植蓝草的记载,而且已经知道它的习性[14]。《荀子》文献中记载:“青,蓝取之于蓝而青于蓝”[6]1,蓝青植物是蓝草,染出的青色比蓝草更青。蓝草是一种绿色的草本植物,蓝草可以用来染色是因为其中含有靛蓝,它的汁液与空气发生反应后变成蓝色。自然界含有靛蓝的植物很多,文献中提到的蓝主要是指蓼蓝。先秦时期主要使用浸染染色法[15]23-34,通过多次的浸染,染出的青色变成一种靛蓝色,色泽浓艳而沉静。同野鸡脖子上的蓝色相比的确具有共同性。

先秦時期的赤色染料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一类是朱砂这种矿物染料,通过粘合剂将丝绸固定在一起,《周礼·考工记》记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3]3312,指矿石颜料、粘性谷物(秫)一起浸泡很长时间,将朱砂和丝绸通过谷物紧紧粘合在一起。又或者直接将朱砂磨成细小粉末后涂在丝绸上,陝西宝鸡市茹家庄西周(魚)伯墓的丝绸就是使用的直接涂抹的朱砂[16]60-63。朱砂的赤色同野鸡上腹部的红色十分接近。

另一类是植物性染料茜草,茜草在文献中作茹藘、蒨草、茅蒐。《诗经》中多次说到茜草和茜草染成的服饰。《诗经·郑风·东门之墠》记载:“东门之墠,茹藘在阪”[5]344,《诗经·郑风·出其东门》记载:“缟衣茹藘”[5]346。郑国建国于陕西华县,后迁都河南新郑,当时在这一带,茜草的种植和利用都比较普遍。茜草染色主要是利用其根部,其色素含有茜素和茜紫素。以茜草进行染色时,如果以铝媒剂染色,可以染成鲜艳的红色。《诗经》中记载茜草染成的赤、绛等色,显然是使用了媒染剂[15]56-72。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的赤色纺织品经科学证实,便是使用了铝媒剂[17]。茜草在多次的染色中,可以染成深红色,接近野鸡羽毛上腹部的红色。

先秦染黃色染料也主要是矿物质的石黃和植物性染料荩草。

同朱砂一样,古人使用矿物的石黄,将其磨成粉末后涂在丝绸上。西周陝西茹家庄出土织物印痕上的颜料是使用的石黄。[16]60-63对比野鸡的羽毛上的黄色,是一种含有红色的黄色,而且色泽浓厚。石黄是红光黄,色相丰满纯正,和野鸡胸部黄色羽毛十分接近。

先秦时期,黄色植物染料就已经很多,包括荩草、黄栌等。

郑玄所注染草八个名称,七个种类,即蒨(茅蒐)、蓝、象斗(麻栎子,皂斗)、橐芦(黄栌)、豕首(天名精)、紫草、荩草,其中黄栌可以通过明矾作为媒染剂染成黄色[18]39-42。荩草在古文献中作绿、菉、王刍等。《诗经·小雅·采绿》记载:“终朝采绿,不盈一匊”[5]494。荩草的茎叶中含有黄色素,可以不通过媒染剂,直接染成黄色。如果以明矾为媒染剂,可以染成鲜黄色[18]39-42。使用荩草和黄栌染成含赤的黄色同野鸡羽毛上的黄色十分接近。

先秦時期染黑色有多种方法,主要采用栎属树木的果实。染织史专家陈维稷认为,先秦时期黑色染料,是古代所说的栩,它泛指山毛榉科的栎、槲、槲栎,这些树木壳斗含有鞣质,麻栎壳的鞣质,可以通过铁盐媒染成黑色[19]。

对比野鸡身上黑色,黑点如漆,是一种十分纯正的黑色,试验证明麻栎以铁盐染成漆黑的颜色,与野鸡羽毛上黑点十分接近。

丝绸的本色一般来说就是白色。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来看,先秦时期也使用染色的方法染白。

1979年出土的春秋战国崖墓服饰的花纹为银白色,印在深棕色的苧麻布上,印花的颜料,初步分析是含硅的化合物(绢云母、蜃灰)[20]。说明先秦时期已经使用绢云母、蜃灰等作为染白的染料。《周礼·地官·掌蜃》记载,即“祭祀共蜃器之蜃”。(汉)郑司农注:“蜃可以白器,令色白”[3]1218。说明蜃灰是很早使用的白色染料,其不仅用于祭祀礼器,也用于织物[16]78-85。

丝绸的白色同野鸡羽毛的白色十分接近;如果在丝绸上涂抹蜃灰等,将会使丝绸的白色显得更加厚重;如果使用絹云母不仅会使白色更厚重、沉着,也使其更富有光泽。此三者的白色同野鸡颈部羽毛的白色都很接近,但质地和色泽有所差别,有可能都作为正色使用,只是使用的场合不同。

[1] [清]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801.

[2] 许嘉璐.说“正色”:《说文》颜色词考察[J].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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