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危持(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 常州 213002)
试析职业院校贫困学生的公平认定
华危持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 常州 213002)
科学合理的贫困学生认定是职业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资助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贫困学生的公平认定,需要科学资助理论的指导,建立认定体系的指标结构,采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结合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得出学生最低月度生活保障线,编制学生实际需要资助的量值表,并加以分层分级,按班级公示,最终认定。
职业院校;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公平认定,是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客观、真实、合理地鉴定资助对象,及时、准确、适度地帮助贫困学生,既体现了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又实践了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公平认定贫困生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确认资助对象的资格、人数和范围,预算所需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数量,改进传统的资助方式,促进资助工作的管理与改革,建立新型的资助体系,使职业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具科学性、公平性和效益性。
按照民政部相关文件的解释,贫困学生被定义为: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
一般而论,职业院校的贫困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学生在校生活水平低于学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而将那些家庭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基本靠借贷上学,在校学习和生活基本得不到保障的学生称为“特别困难学生”。
归纳而言,贫困学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程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绝对困难,毫无支付能力;另一类是相对困难,仅有部分支付能力。教育费用仅指学杂费(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等)和基本生活费(伙食费、衣服费、交通费、日用品费等)。
根据贫困学生的社会认定标准,职业院校的资助工作一般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新生入校填写《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二是调阅学生档案,了解家庭经济现状;三是在学生中设立信息员,观察学生中贫困生的具体情况;四是调取学生食堂用餐费用信息,掌握贫困生的消费现状。通过上述反馈信息的综合分析,掌握校内贫困生群体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资助对象资格和重点。然而,在实际认定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具体困难。主要原因如下:
(一)贫困生的认定标准难以确定
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单纯依据“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和“支付困难”仍然难以操作。国内各地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差异明显、逐年变动,而贫困人口认定标准的差异和变动,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认定标准的确定。职业院校的资助工作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问题:即如何确定所在地学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以货币衡量,到底该是多少钱?贫困生认定标准(简称“贫困线”)不定,学校贫困学生总量、贫困程度和资助方案如何制定呢?由于目前校内“贫困线”难定,仅采用填表、证明、咨询等所谓的“模糊评价法”,认定贫困学生的准确性大受质疑,给后续资助的公平性带来影响。
(二)贫困生的认定体系尚未建成
职业学校不是民政部门,对资助工作有关的贫困理论、均富理论、成本理论和分配理论等进行研究的人极少,按照上级要求操作的人员却随处可见,学工部门对国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认识有限,行政管理部门对职业教育的公平性诉求一知半解。综合以上因素,一般职业院校仅有贫困学生的申报评审办法,并未建立贫困学生的认定体系。用传统的评选模式认定贫困学生,必然不能识别变化中的贫困生群体。
(三)贫困学生的认定取证方法有缺陷
一般仅限于新生入学时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生源地某级政府部门的贫困证明,此外就是依靠班主任和班干部对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情况的观察。这样的认定取证方法,缺乏理论指导,没有深入调研,未建认定体系,极易因信息不全造成认定不公。贫困学生的认定不公,会严重损害资助效益的发挥。
贫困是世界现象,是困扰人类社会的三大因素 (贫困、人口、污染)之一。《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之一就是“消除贫困”,每年的10月17日被定为“国际消除贫困日”。贫困人口数是一个变动的相对数。贫困线(标准)越高,则贫困人口越多,贫困面宽,解决贫困问题所需要的社会资源就越多,同时扶贫管理的难度将会增加,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的效率。贫困线(标准)越低,则贫困人口越少,贫困面窄,缓解贫困所需要的社会资源则越少,但不能有效地改变贫困状况。因此,贫困人口标准的制定,急需深刻的理论指导,才能科学合理地认定符合客观实际的贫困人口。1985年,世界银行提出的最低贫困(绝对贫困即生存贫困,也可以称之为生命贫困)人口标准是每人每天1美元,贫困人口标准是每人每天两美元。按此标准,中国的城乡贫困人口约3.5亿,约占中国总人口的25%。
我国学校的贫困生人口数,应该与我国的贫困人口数成正比,也是一个相对变动数。对贫困生的资助,既是社会公平的诉求,也是教育公平的追求。目前,国内尚未有“贫困生的资助理论”,但可借鉴世界“反贫困”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成果,依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提出贫困生的资助理论。笔者提出的资助观点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资助;最大限度地减少贫困学生;培育贫困学生人力资源,实现开发式扶贫助学。
(一)建立贫困学生认定体系
贫困学生认定体系的建立,应根据资助理论和科学对比、动态完善、定性定量等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构建在校学生贫困程度认定体系。运用层次分析计算方法(AHP),对该体系进行求解,结合职校所在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算出每位学生的实际资助需求量值,并对学生的实际资助需求量值进行排序、公示、论证、调整,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的资助。贫困学生认定体系的构成指标有:在校生年度教育费用成本(A)、能供子女求学实际费用(B)、职校所在地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D)、生源所在地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E)、职校普通学生最低生活学习低保费用(F)。
(二)贫困程度的认定指标
合理计算在校生年度教育费用成本(A)按照所在地学生生活学习所必需的衣、食、住、行(指交通或通讯)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及其他生活必需费用。包含如下项目: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基本衣着费、零星日用品费、水电煤气费、交通费等。计算公式如下:在校生年度教育费用成本(A)=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基本衣着费+零星日用品费+水电煤气费+交通或通讯费。在A项计算中可分两类:一类是基本统一固定的,如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水电煤气费;另一类是相对变动但可求最低保障的,如伙食费、衣着费、日用品费、交通或通讯费等均容易算出。
调研计算能供子女求学的实际费用(B)由家庭和学生两方通过各种渠道能供求学的实际费用。计算公式如下:能供子女求学的实际费用(B)=家庭年度贡献经费+学生年度贡献经费。B项计算,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生源地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学生打工或勤工证明等求得,但比A项计算有难度。原因在于家庭收入有隐形性和变动性因素,调查表格填写有思想性和道德性因素,实际统计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因素。故需认真细致方可算准。
计算学生家庭实际年支付能力(C)学生家庭支付子女求学的能力各不相同。既与B有关,又与A有关。计算公式如下:学生家庭实际年支付能力(C)=能供子女求学实际年费用(B)-在校生年度教育费用成本(A)。C项计算结果,有正数和负数,属正常情况。若将每位学生C的结果排序,可能成偏态分布。C项结果调查职校所在地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D)和生源所在地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E)。如经调查得知:2010年7月1日起,南京市主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400元,溧水、高淳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溧水、高淳两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240元/月。可从当地市县政府主管部门(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获取相关数据。值得注意的是,生源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中含有“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
计算职校普通学生最低生活学习低保费用,即所在地职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线(F)因未就业学生不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未成年学生无须承担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故学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F)可以职校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D)的三分之二为参照确定。如南京主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400元,则所在地职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F)的计算公式如下:F=D×2/3=400×2/3=267(元)/月。F项计算结果,可作为确定所在地职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时的参考。
编制学生实际需要资助量值表用所在地职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线(F)来衡量全校学生的家庭实际年支付能力(C),则可计算出每位在校学生实际需要的资助的量值(G)。计算如下:先将学生家庭实际年支付能力(C)折算成月度支付能力,即将C除以12个月(学生家庭实际月支付能力(G)=学生家庭实际年支付能力(C)÷12),再用所在地职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线(F)作为量尺,对照衡量每位学生家庭实际月支付能力(G)。保障线上下的学生按照量值排序,编制《学生实际需要资助量值表》。
(三)实际需要资助学生的排序分级
全校学生(或班级学生)的实际需要资助情况经上述方法由小到大排序后,即可分层分级。一般可按比例平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为经济条件较好,完全不需要资助的学生;中层为普通经济条件学生,绝大多数无需资助,位处靠近保障线的学生,则需要部分资助;下层有相当部分为保障线以下的经济困难学生,需要资助。但作为主要资助对象的下层中,根据测量值可再分级,以帮助确定一般资助、重点资助和特别资助对象。
(四)资助学生情况公示论证
上述《学生实际需要资助量值表》经排序分层分级后,则可在校园网内部公示,接受学生、教师的观察、监督、论证。此举为不可或缺的环节。能够反映师生对资助贫困学生认定体系的评价,能够提供学生消费实情的观察信息,能够对某些数据提出质疑,能够建议新的改进方案。教育资助的公平追求,需要大家民主参与。
(五)建立综合性学生资助档案
职业院校贫困学生的公平认定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长期性;二是科学性;三是动态性。公平追求是相对的,不公平现实是绝对的。长期的、科学的和动态变化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便于跟踪修改和开放完善的资助对象电子档案系统。它是建立“奖、贷、助、补、勤、免、济、捐”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为贫困学生的认定提供科学权威的数据保障,更可对资助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进行深入的研究。
(六)贫困学生的公平认定流程
各职业院校贫困学生公平认定的工作流程可能不同,但大体包括如下步骤:一是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二是在校学生教育费用年度统计;三是学生实际需求资助量值测算;四是资助对象分层分级排序后名单公示;五是资助方案论证、修订、完善;六是对应资助方案供学生申请选择。具体操作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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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5
A
1672-5727(2011)03-0015-02
华危持(1951—),男,江苏常州人,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卫生职业教育和卫生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