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生秀
“宣言”并未“结束黑夜”
——对《我有一个梦想》个别句子翻译的商榷
徐生秀
中学语文教材是实施教学的凭借,也是中学生获取语文知识的主要源泉,更是培养学生语文能力,陶冶学生情操的重要园地。因此,选入中学语文课本的文章就应该文辞优美,文理绵密。然而,在教授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时,我发现六处需要推敲和雕琢的地方,有待共同商榷。
语文教材 翻译 商榷
王元化先生说:“凡读书不可求快,而须沉潜往复,从容含玩。”我认为,作文(包括翻译)也一样,也必须下一番“沉潜往复”的功夫,以使文章文辞优美,文理绵密。选入中学课本作为学生习作典范的文章,尤其应当如此。马丁·路德·金的 《我有一个梦想》(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就存在着一些需要推敲和雕琢的地方,现在提出来,跟大家一起商讨。
1.这一庄严宣言犹如灯塔的光芒,给千百万在那摧残生命的不义之火中受煎熬的黑奴带来了希望。
“宣言犹如光芒”,以抽象比具体,不够妥帖。其实,作者要说的意思是:宣言犹如灯塔,光芒四射。如此,这一句可以改为:
这一庄严宣言犹如灯塔,光芒四射,给千百万在那摧残生命的不义之火中受煎熬的黑奴带来了希望。
2.它之到来犹如欢乐的黎明,结束了束缚黑人的漫漫长夜。
这个句子,犯有两个毛病。一是选词不当,一是逻辑不通。
其一,选词不当。束缚,捆扎,绑缚。比喻约束,限制。自发现新大陆直到今天,数百年间,白人殖民者和美国政府在美国黑人身上犯下了滔天罪行,而且罄竹难书。请举两例看看:
①1955年12月1日,一位名叫罗莎·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在蒙哥马利市乘坐公共汽车,坐到“白人专座”的区域内。她拒绝挪动座位,而被警察带走。
②2000年4月7日,19岁的黑人青年托马斯遭遇一名白人警察的追捕。当手无寸铁的托马斯试图逃跑时,白人警察竟开枪将他打死。后据警方提供的资料,托马斯并无大过,只是涉嫌犯有一些行为不轨的轻微小过,其中包括无证驾驶和开车不系安全带。
另外,白人警察追捕某位“违纪违法”的黑人青年,开枪击中竟至数十甚至上百枪的报道,也屡屡见诸报端。
这哪里是“束缚”?简直是“虐待”,是“虐杀”!
其二,逻辑不通。在文中,“它之到来”指《解放黑奴宣言》的颁布,“束缚黑人的漫漫长夜”比喻黑人被剥夺了平等、自由、民主等权利的野蛮而黑暗的社会现实。做一番置换,可以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是,随着《解放黑奴宣言》的颁布,美国黑人便过上了幸福而光明的生活。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轻松乐观。《解放黑奴宣言》是林肯总统于1862年9月22日颁布的。它规定自1863年1月1日起,南方叛乱各州的黑人奴隶成为自由人,但没有明确废除奴隶制,也没有答应给黑人以土地。即使这样有限的“解放”,也遭遇了南方奴隶主的顽固抵制和强烈反对,黑人连基本的选举权和受教育权都未曾获得,何况林肯总统本人也于1865年4月不幸遇刺。之后的一百来年,围绕这一问题,黑人世界展开了风起云涌的斗争,并且最终催生了这篇名满天下的讲演。不惟如此,时下美国黑人遭受的欺辱和蹂躏也是有目共睹的。此情此景,怎么能说“束缚黑人的漫漫长夜”“结束了”呢?因此,此话有违逻辑。
综观全文,它可以如此表述:
它之诞生犹如夜半的霹雳,爆破了虐待黑人的漫漫长夜。
也许有人会说,它与原文不符。我们说,只要与事实相符即可。这也是尊庄子得鱼忘筌之训罢了。
3.一百年后的今天,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的生活备受压榨。
“黑人的生活备受压榨”,这话不通,主谓搭配不当。“备受压榨”的是“黑人”,怎么能是“生活”呢?“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当然 “备受压榨”,他们的生活极其凄惨,也就是可想而知的了。因此,这一句可以这样疏通:
一百年后的今天,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备受压榨,他们的生活极其凄惨。
4.因为我们的许多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
通观原句,可以知道:“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的,不仅有 “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还有“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因此,这两句必须“紧密相连”,不可分隔。“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是紧承上句所作的表述。换句话说,“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同“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是并列关系,“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与它们构成承接关系。如果把后者楔入前者之间,句子的逻辑关系就混乱了。照此看来,这个句子可以这样组织:
因为我们的许多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
5.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6.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把这个国家刺耳的争吵声,改变成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优美交响曲。
在5.6两句中,“骨肉”和“手足”的运用不够妥帖,应当互换。因为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骨肉,指父母兄弟子女等亲人。手足,比喻兄弟。这种解释,是很具体而很有见地的。骨肉,借指身体;有骨肉就有气血,而子女就是父母的气血衍生的——这里起码包含了三辈人的血缘关系,所以可以比喻父母兄弟子女等至亲。手足,身体的两个部分,可以勉强说有高低,却不能说有大小,所以仅可比喻兄弟(包括姊妹)。从第5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携手并进”可知,这里所说的黑人和白人的关系,仅仅是就孩子们而言的,即仅指一辈人的关系,所以应该用“手足”。而第6句“把这个国家刺耳的争吵声”“改变成一支优美交响曲”之后,也就是美国的黑人享有真正的平等、自由、民主的权利之后,美国社会不分男女老少,不分黑人白人,都会过上幸福快乐的光明日子。那么,这里所指的,就不是一代人的关系,而是数代人的关系,应当用“骨肉”。
《我有一个梦想》是一篇译文。翻译,要做到信、达、雅三者兼顾,而忠实原文,尽量直译,又是翻译作品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可是,一味直译,不做灵活的调节,在翻译中会导致汉语句式的欧化和洋化,有时会闹得辞不达意,因此,适当地加工润色是应当的,也是可能的,更是必要的。
甘肃省永登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