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雄
(海南省地质局,海口 570206)
2010年,国土资源部召开关于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系列讨论会议,同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地科院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在此形势下,针对我国地质勘查(以下简称“地勘”)市场主体建设的一般情况,如何把握我国地勘市场发展方向和市场机遇,如何加快地勘市场主体建设,紧随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和基础,具备产权独立、自主决策、平等交易、利益最大化等基本条件。市场客体或交易对象,不能离开市场主体“自己到市场去”[1]。地勘市场主体建设主要立足于商业性地质工作,地勘市场包括政府或者高校主持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法律、会计中介服务市场、矿业权市场、地勘资本市场、地质人才市场等,其中,市场主体是属地化后的地勘单位或者地勘企业,包括商业地质勘查企业和隶属于大型矿业集团的地勘子公司。地勘市场主体的主要商业业务包括:矿业勘查、水工环调查、物化探调查等。
地勘单位要实现企业化经营成为市场主体,应具备以下一般性特征:
(1)形成自主的地勘企业制度。自主的地勘企业制度主要表现在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对地勘市场的供求、竞争和价格变化做出积极的反应,拥有独立的财产经营权,独立承担财产经营的风险和责任。
(2)建立平等的经济关系。平等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进入市场的机会均等,市场中的等价交换和平等竞争,通过市场上的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在法律和经济往来中保持平等地位。
(3)以完善的地勘市场体系为依托。地勘市场体系包括勘查、开发、钻探施工在内的有机统一体,存在着较为充分的竞争和正常秩序(良性竞争)。
(4)依靠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保证。市场中的地勘经济活动是以契约联系在一起的,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加以保障。
随着地质科技的进步,地勘市场也通过业务创新和服务领域的扩张,不断增强其在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之中的纽带作用:在观念和理论准备方面,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理论和观念已基本建立,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理念已初步确立;市场规则方面,矿业权法律体系基本确立,相关法律法规有待细化和完善[2]。
截止2009年,全国地勘单位实现总收入51378.92亿元(地质勘查业收入420.61亿元,占30.50%);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实现总收入 659.78亿元(地质勘查业收入314.47亿元,占47.66%);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144.97亿元,占10.51%;其他地勘单位538.90亿元,占 39.08%。
在全面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形成以“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为核心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基本思路框架。在此指导下,有以下经验:
1.4.1 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
地勘单位建设市场主体要突破30年积累形成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为当前的改革不断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地勘行业是最后退出计划经济的行业,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尤为重要。
1.4.2 建立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
地勘单位建设市场主体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1.4.3 应继续突出地勘主业
地勘单位仍是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主力军,要抓住地质找矿大好时机,为推进西部大开发、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城市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1.4.4 必须优化资本结构
地勘单位要加大对勘查、开发等重点领域的投入,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努力发展成含有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实体,实现地勘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以“云南模式”为例,云南地勘局以矿业勘查开发业为主导产业,以工程勘查施工业和外经贸、物业地产为代表的第三产业为支柱产业,即“一个主导、两根支柱”,同时在各个产业中培植足以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3]。
1.4.5 要重视行业的特殊性问题
地勘业兼具一、三产业的功能:在第一产业(矿业),地质勘查是矿业企业维持再生产不可或缺的一环,以维持资源的消耗(开采)与补偿(找矿)的平衡。同时,地勘单位又可作为服务提供商,向社会提供各种地质勘查工程及技术服务。
1.4.6 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才的作用
在新的发展阶段,地勘单位要通过贯彻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创造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地勘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实现人才兴业战略。
1.4.7 政府管理部门要搭建合理公平的地质勘查平台
要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企业、个人资金相互联动,中央、地方、科研、生产有机衔接、统一部署推进勘查开发一体化,加大国家财政对基础地质工作的投入力度,降低勘查风险,拉动企业勘查投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
随着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工业化的加速让矿产资源需求日益强劲,资源瓶颈问题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地质灾害问题、水资源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这都对我国地质勘查工作和地质勘查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诺斯制度变迁模型的基本假定:制度变迁的诱因在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4]。因此,地勘市场主体的形成及其对盈利目标的不断追求,使市场经济制度的创建和变迁成为必要。
(1)只有建设市场主体,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壮大经济实力。就地质和矿业而言,地质勘查是矿业的前期工作和基础,矿业是地质勘查的继续和延伸。地勘单位成为向矿业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生产者。
(2)只有建设市场主体,地勘单位才能形成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近年来地勘事业费的负增长,表明国家是在用逐步切断地勘事业费投入的办法,把地勘业引入市场机制和把地勘单位推向企业的改革取向,现实情况下只能随着改革大潮向前建设市场主体。
(3)只有建设市场主体,才可以使地勘单位减轻负担,完善产业结构。一方面地勘单位可以不再包揽子女的就业、福利、社会保障等;另一方面在地质勘查主业萎缩后,地勘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企业行为己经成为地勘单位的主要经营活动。
地勘单位的发展和改革是要把增强地勘单位经济实力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增强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积极推进地勘单位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2.2.1 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支持并推动地勘企业的市场化发展
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滞后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保障不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地质工作,增加矿产资源储备,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2.2.2 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地勘市场建设提供了客观经济条件
经济的持续发展依靠稳定的资源供应,许多国家已从战略的高度看待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2008年,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将“走出去”列入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保障程度主要做好的四件事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改革提上日程,我国地勘市场的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3.1.1 工业发展对于地勘市场主体的需求
(1)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城市规划建设,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增加就业机会,工程环境调查、重大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线的选址、建设及稳定性检测等。
(2)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提高矿产油气资源开采与利用效率,发现新的矿产油气资源,海洋资源的调查与开发,土地资源的调查与合理规划,替代资源的认识、开发与评价。
(3)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促进地质旅游业的发展,如为建设地质旅游公园提供技术支持;在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建设中,通过农业地质调查,查明土壤中重金属、残留农药、化肥污染情况,有利于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基地”,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竞争力。
(4)在矿业企业发展方面,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提高矿业企业的产值与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不断提高对地勘技术的投入,提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1.2 社会发展对于地勘市场主体的需求
在基础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为地勘市场主体带来巨大的需求的同时,在国家“以人为本”、“普遍性地提高人民基本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的贯彻实施背景下,社会发展也将对地勘市场主体的服务产生新的需求。
(1)在社会公益领域,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条件,解决干旱地区用水困难问题。
(2)在地质服务领域,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收集、维护、共享各类地质基础数据;提高地质服务信息化、社会化水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3)在学科发展方面,地勘市场主体的机遇包括:与大中院校合作建立实验基地,支撑地质基础理论创新,普及地学科普知识、提升人类认识,促进相关学科发展,为地勘市场提供优秀人才储备和人才培训基地[5]。
由于现行地勘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尚存在较多的阻碍。
3.2.1 地勘单位改革在体制上和思想上存在着较大矛盾
地勘单位对于事业体制在思想上依然依赖较深,“等、靠、要”的思想依然存在,发展思路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变化,生产效率低下,经营者的激励及经营者对职工的激励缺乏必要的经济手段,经营者和职工的收入很难与其贡献挂钩。
3.2.2 处于打工者地位,没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当前,地勘单位主要是承揽来自政府和企业的地勘项目。地勘单位与政府或者企业的合作完全成为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不存在任何经济形式的成果分配,地勘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明显,成为了一种“打工者”的角色。
3.2.3 缺乏建设市场主体的核心实力
目前大多数地勘单位从事属于企业经营活动运作范畴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钻探施工、矿产品加工等工作,缺乏成为市场主体的核心实力。地勘单位的矿产品加工业受地域、资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而人才匮乏,尤其是缺乏成熟的企业家队伍,严重制约了地勘单位的发展。
3.2.4 缺乏必要的资本积累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地勘投入,资源补偿费和各种地勘基金由政府部门掌控,由于政事不分,其直属单位往往难以获得此类项目。矿业权市场上高价竞拍到的往往是被筛选后的探矿权,多数找矿前景渺茫,风险较大,这样很难完成资本的初级积累。
3.2.5 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地勘单位作为国有事业单位要想转企,必须依托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单靠自身去保障,必然要加大成本,甚至重新步入亏损的边缘。这些困难都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帮助消化。
3.2.6 缺乏平等的经济关系和竞争环境
一是地勘单位的主营业务缺乏勘查运营的市场环境,探矿权市场管理混乱;二是地勘单位的法人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几十年来积累的丰富地质资料,要么无偿交给国家,要么一律“招、拍、挂”使大量社会闲散资金流入,地勘单位因资金受限而被迫出局;三是地质勘查外部环境严峻,如:对勘查工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地勘单位自身很难承担;野外勘查涉及到的林业、水利、土地部门的利益,存在高额收费、强行入股等行为,使地勘单位办理探矿许可证的新设、延续、变更等手续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负担越来越重;近几年矿产资源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导致了各级政府、矿业权人、勘查单位的分配困境。
随着我国地勘市场的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地勘市场主体要把握国家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取向,实现进一步发展。
地勘单位应充分利用国家在改革时期给予的优惠政策,克服依赖思想,尽早在市场上定位,成为市场的主体。此外,在勘查过程中涉及林业、环保、土地等方面的问题,地方政府应根据地域特点制定明确的政策,以有效协调地勘单位在勘查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矿业权是地勘单位重要的财产权,是地勘单位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利用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和资料优势,做好矿业权的文章,在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中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而不是其它企业的打工者。
搞好现有地勘单位的战略性重组,要通过现有资产的流动重组,对地勘单位实施战略性改组、优化资产分布结构,形成择优扶强、优胜劣汰的产业政策布局,真正做强地勘主导产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紧紧围绕“增资、改造、分流”等内容,切实解决目前地勘单位资金不足、负担过重、技术改造速度缓慢、富余人员过多等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大量吸收自然人、社会法人资金,实现地勘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在优化资本结构的同时,地质装备作为地勘单位最重要的固定资产,解决目前地勘单位技术装备老化的问题成为了关系地勘单位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产权明晰在地勘市场中,不仅意味着市场主体的产权明晰,还意味着地质调查成果,以及探矿权、采矿权等具有明晰的市场价值。明晰产权制度,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有利于增强地勘企业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国家应解决好国有地勘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向关键技术岗位和野外一线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岗位工资制和年薪制;积极探索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各种适应不同岗位特点的新的分配形式,鼓励地质技术人才运用在工作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入股参加分配,切实做到用待遇留住人才、调动人才、发挥人才的聪明才智。
政府应通过一些专项,如在财政项目、大调查项目、危机矿山项目等项目上向地勘单位的倾斜,以项目的形式提供资金扶持;同时在人才使用和引进上应允许地勘单位打破事业工资制,以项目为单元,实行人才聘用制,劳动报酬由地勘单位根据项目效益情况自主决定。
一些地勘单位存有大量的岩心,作为实物资料,它是地质工作者几十年辛勤劳动获得的信息成果,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保护这些岩心对国家的地质工作来讲是最大的节约。
市场主体建设的关键在于积极地采取看得见、摸得着的措施为地勘单位创造基础条件,推进地勘单位的企业化进程;地勘单位应立足于自身,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壮大自己。通过地勘单位的改革使地勘单位尽快转变成为地质勘查企业,成为探矿权市场真正的市场主体;通过地勘单位的发展增强矿产勘查力量,繁荣我国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促进矿业权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42
[2]王丹.浅析我国地勘单位的深化改革[A].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青年分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换届大会论文集[C].北京: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10:267-273.
[3]王希凯.地勘单位改革与管理[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4.
[4]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5]汪安佑,雷涯邻.地质科技进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