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2011-02-19 04:01赵豫林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公民

赵豫林

(河南工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之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话题正日益真切地走进我们生活和思考的空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中,舆论监督作为广大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的一种有效形式和社会主义监督机制、权力制约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强大的促进功能。认真分析我国舆论监督已经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舆论监督工作,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当务之急。

一、舆论监督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作为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或组织借助新闻媒体形成舆论力量,依法对权力机关的活动和社会不良现象进行披露、建议、评论乃至批评,使其符合公共道德准则的社会监督活动。从理论上讲,公民或组织应该是舆论监督的主体,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公民或组织往往将舆论监督的权利委托或让渡给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新闻媒体,他们则成为舆论监督活动新闻素材的积极提供者。这就是说,处在舆论监督前台的往往是新闻媒体,而舆论监督的主体则退到了幕后。相对于党内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形式而言,舆论监督具有监督主客体的广泛性、监督方式的公开性、监督影响的及时性、监督效果的威慑性等特点,[1]是公民实现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也是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之一。

中国共产党顺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中,正确开展舆论监督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制约权力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在现代代议制的民主政治中,人民当家作主主要不是体现在每个公民都能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上,而主要体现在公民对于他们委托出去的权力的制约中。公民“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实现程度,始终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从世界范围而言,尽管当代各国对民主概念的理解不同,所建立的民主政治体制不同,但是,它们都采取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实现公民对权力的制约。因此,人民群众依法进行舆论监督,不仅是公民“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2.表达利益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而要实现不同阶层和社会群体具体利益之间的平衡,就必须拓宽不同利益群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公民参与渠道,使其政治愿望、经济诉求、社会权益都能通过合法、畅通的渠道输入决策系统,于是舆论监督的作用凸现。一方面,公众可以通过大众传媒使得一些焦点议题进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同时对一些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性意见;另一方面,公众还可以通过大众传媒监督政策执行主体公正有效地执行政策,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扬善抑恶以彰显诚信友爱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以诚信友爱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精神支撑作用,而这一道德目标的实现,既有赖于广大民众的身体力行,也有赖于舆论监督的正确引导。舆论监督通过及时地褒扬高尚道德,鞭挞不良行为,不仅能够营造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良好舆论氛围,而且能够激发人们的良心感和荣誉感,对不良行为的当事人造成强大的心灵震撼。舆论监督的这种扬善抑恶功能,有利于引导社会各阶层人民在各种不同的道德关系中作出正确的选择。

4.营造氛围以激发社会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作为现代社会变动的先兆和晴雨表,舆论监督可以敏锐地捕捉到社会发展中的创造性活动,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舆论监督可以通过大量的事实和有说服力的论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唤起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和支持;舆论监督能够对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异常现象进行监控,对经济运行中的越轨行为进行鞭挞,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从而使社会活力竞相迸发。

5.整合关系以保证社会安定有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舆论监督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推动力量。舆论监督有助于政府与公民间的政治沟通,从而降低政治摩擦系数,提高公民对国家、政治体系和政治权威的认同;舆论监督有助于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符合最大多数公民的愿望,消除政治运行过程中决策者与社会公众相分离的现象,从而形成一种利益耦合机制,促进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舆论监督为公民和各种利益群体宣泄自己的不满,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促使政府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提供了合法的机会和渠道,从而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6.关心自然以优化人类生存环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走符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需要在人类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建立起必要的预警机制,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其次,还应加强环境文化和环境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创造一种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对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真正唤起人们关心自然、关心环境的意识,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持。在这方面,舆论监督具有其他监督所无法具有的守望台功能。

二、我国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就对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明确指出:“由于我们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威信的提高,容易产生骄傲情绪而在党内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因此,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2](P5)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新闻和宣传工具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做斗争”。[3](P45)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又先后三次重申和发展了这一观点。200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其中第三章第八节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4](P668)2005 年 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舆论监督定性为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

客观地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国的舆论监督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对于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社会丑恶现象,弘扬社会正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广西南丹矿难、黑龙江“宝马”撞人事件、广东孙志刚案、陕西宝马假彩票案等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舆论监督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时期,受经济、文化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舆论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

1.舆论监督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党和政府多次强调要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但不得不承认,和谐、宽松的舆论监督环境在我国尚未完全形成。一是采访难。一些地方和部门,当记者宣传本地、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绩时,就热情欢迎,而一旦得知是做批评报道,搞舆论监督,就设置重重障碍,百般刁难。有的认为舆论监督“有损形象”、“影响稳定”,拒绝采访;有的借口“内外有别”,排斥媒体介入;有的提出“情况特殊”,不让公开报道。二是发稿难。舆论监督中的说情风愈演愈烈,往往是记者采访还没回来,说情的人或者电话已经到了新闻单位,有的动用领导关系“打招呼”,有的动员亲戚朋友“施压力”,有的则采取威胁利诱的方式企图让记者放弃监督,好多稿件都因为多方轮番说情而遭到“枪毙”。三是见效难。有的单位和地方对舆论监督漠然置之;有的对舆论监督口服心不服,名改实不改,发一个文件敷衍媒体了事。

2.舆论监督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

中国目前尚缺乏比较完备的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还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对新闻媒体的地位、性质、权力等予以确立,也还没有对新闻采访、报道、监督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予以界定,对新闻自由、新闻调控、新闻自律、新闻侵权、新闻记者的权利义务、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及新闻诉讼等问题做出详细规定。正因如此,新闻媒体在守护社会正义、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的同时,也经常面临新闻侵权诉讼,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经常受到妨碍,记者人身受到暴力侵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新闻官司的大量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我国民主气氛的日渐浓厚和公民与组织法律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与我国舆论监督相关的法律建设的滞后。[5]

3.舆论监督缺乏必要的知情权

信息公开是舆论监督的基本条件和前提。没有信息公开,公民、媒体不了解政府决策、决定的事实根据、形成过程、基本目标、预期成本和效益等情况,就很难对政府的相应决策、决定进行评价,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如果一个政府真正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话,人民必须能够详细地知道政府的活动。没有任何东西比秘密更能损害民主”。[6](P959)应该承认,目前我国公众对于权力运作的知情度仍然较低,许多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从而使舆论监督的空间受到限制。由于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在我国的舆论监督中,往往监督基层多、高层少,监督一般问题多、重大问题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批评的数量偏少、深度不够,不敢触及敏感问题。

4.舆论监督艺术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舆论监督的出发点不当。有的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只追求轰动效应和新闻卖点,事无巨细、有闻必录,为监督而监督;有的只追求发行量和收听、收视率,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二是舆论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当。在采访中滥用暗访、偷拍等手段,侵犯公民、团体和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三是监督报道失实。有的监督报道存在片面性,断章取义;有的主题先行,观点前置,先定性、后当量,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的则完全失实。四是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近几年来,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热衷于搞有偿新闻、炒作明星,甚至不惜充当某些集团的“操刀手”,散布虚假新闻;个别记者甚至利用舆论监督要挟批评对象,索要财物,牟取私利,败坏了舆论监督的形象和声誉。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舆论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从我国国情和舆论监督的现状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的舆论监督工作,应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媒体层面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以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1.从观念层面来看,要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舆论监督的社会环境

建国以来的实践证明,能否形成一个民主、法治、宽松、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以理性、宽容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这一方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具有虚怀若谷、闻过则喜的政治素质,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视为廉洁勤政、为民服务的需要,真诚欢迎和接受舆论监督,为舆论监督开“绿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帮助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减少负面效应,扩大正面影响;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舆论批评,认真检查,及时纠正,举一反三,把工作做得更好。另一方面,新闻媒体也要主动向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能够比较方便地利用新闻媒体发表对于时局和社会问题的看法,行使对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

2.从制度层面来看,要加快舆论监督的立法步伐

舆论监督权利在形式上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这种权利在事实上的实现,只有在权利保障制度健全的情况下,才有行使权利的可能性。为什么当前仍有一些部门及人员还在漠视甚至抵制、阻挠正常的舆论监督?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至今我们还没有对新闻舆论监督从法律上给予明确的定位,从法律上予以保护。从我国实际出发,未来的舆论监督法规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界定舆论监督的内容,明确哪些内容可以公开,哪些内容需要在内部渠道进行通报;二是界定舆论监督的范围,明确舆论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共事务及其公共性人物、违反社会公德的社会不良现象等,对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应当加以保护;三是规定被监督对象的责任与义务,如哪些问题是政府权力部门必须回答的;四是对新闻媒体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五是对媒体的自律行为进行规范,对于媒体的失实性报道要有相应的惩罚性机制。

3.从技术层面来看,要保障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

国内外实践证明,舆论监督的实施效果主要取决于公民的知情权和公共权力运作的透明度。现阶段,加大社会信息开放程度的重要而有效措施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一要尽快建立一整套法规保障体系,用法律、法规来保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发布的正常运转,保证政府有效地处理、反馈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实现政府、公众在网上的双向互动。二要不断增加电子政务的“政务”含量。凡是可以在网上公开办理的政务、公务,都要放到网上办理,向公众发布信息,公众亦可通过网站向政府查询有关问题。只有这样,公众和新闻媒体才能有效地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使具有民间性质的公众舆论能够对处于绝对强势地位的国家执政者给予一定的压力,来督促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普通劳动者,为公民真诚服务。[7]

4.从媒体层面来看,要努力提高舆论监督艺术和从业人员素质

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应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原则,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一要把握好立足点。舆论监督一定要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强团结、维护稳定为出发点。二要坚持求真务实。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也是舆论监督的生命。开展舆论监督,应当有科学的态度,用科学的方法,做到事实准确、客观全面、以理服人。三要讲究监督艺术。就是要使舆论监督既得力,又得当,还得法;既增强舆论监督的战斗力,又避免新闻官司。什么时候切入,什么时候收篇;什么时候倾盆大雨,什么时候潺潺细流;什么时候用急火,什么时候用文火,都大有学问,需要很好把握。四要严格自律。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到“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媚俗之风等消极腐败现象,切实维护舆论监督的严肃性、正义性和权威性。

[1]王凯伟.我国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其改善策略[J].求索,2005,(7).

[2]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册[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4]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尹冬华,孙俊.论舆论监督权的制约[J].安康师专学报,2002,(9).

[6]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下册)[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7]方延明.政治文明建设与公众舆论监督[J].江苏社会科学,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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