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菲律宾 8·23劫持游客事件的反思——兼论中国警方解救人质的战术策略

2011-02-19 03:26李波阳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人质犯罪分子歹徒

●李 栋,李波阳

(甘肃政法学院 公安分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本栏责任编辑、校对 冯文敏)

一、对菲律宾警方解救香港游客事件的反思

2010年8月23日是一个令世界警察极为震惊的日子,一辆乘坐 25名(包括 22名香港乘客)乘客的旅游车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心基里诺大看台附近被一名菲律宾前警察所劫持。中国政府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立即要求菲律宾警方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开展营救行动。经过谈判,6名香港游客于中午前获释。23日晚 7时 40分左右,在菲警方实施突击解救行动中,香港游客 8人死亡,6人受伤。像菲律宾警方这种造成大量人质伤亡的解救行动,不管在战术策略方面还是在具体解救行动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不足。就此,笔者谈谈几点看法:

(一)解救人员配置不合理

据有关报道,凶徒门多萨虽然 1年半前已被警队革职,但他仍拥有合法的携带枪支等武器的权利。警方在枪战前已得悉门多萨不单有手枪、M-16及避弹衣,甚至怀疑他有手榴弹。警方虽判断门歹火力强大,派出多达 56名警员,但狙击手却仅有 2名;从解救人质的战术上来讲,必须在大客车的四面八方都要安排狙击手,只要歹徒站立的位置被狙击手发现一点漏洞,就可能被击伤,使歹徒的体力减弱,警察瞬时间突击强攻,有可能减少车内人员的伤亡。

(二)谈判方式方法不得当

谈判专家的工作没有做到位,谈判专家应该通过谈话交流而不是信件传递的方式,了解劫持者的需求,并在允许的范围内满足他,安抚他的情绪。菲律宾官方即使不愿答应劫持者的要求,也不应直接回绝,这样会导致歹徒的情绪突然受强硬刺激,并很可能会做出对人质的伤害行为。这一拒绝信件的发出,非但没有缓解危机,反而激怒劫持者,导致事情恶化。

(三)现场指挥员对汽车玻璃的硬度判断失误

现场指挥员下令对旅游巴士进行强攻时,警方才发现车厢玻璃厚度及硬度远超预料,难以用铁锤砸破,导致了歹徒门多萨情绪波动很大,进行射杀旅客。像这种强攻爆破玻璃的方式,要利用撞门钉撞碎玻璃窗,一次性成功,不然不仅惊动歹徒,而且还会伤及旅客,结果证明,解救的一名旅客就是被硬物砸伤。

(四)盲目强攻

当歹徒疯狂开枪时,车内没有受伤的乘客肯定会趴到地上躲避,没有经验的司机看到到处都是鲜血,误以为车里的乘客都死了是可以理解,但警方不能轻易相信这名司机的话。由于行动中,警方没有表现出专业训练水准,强攻的方式过于冒险。一般情况下,如果谈判破裂,解救队员在接近劫匪目标后应当立即从多方位攻击,而不是在车外等待数小时后用铁锤多次砸击旅行车玻璃。

(五)没有把人质的安全放在首位

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如果采取强攻,必须一攻到底,做到一次成功。因为一旦强攻,歹徒已经知道自己无路可退,提出的条件根本无法得到满足,被逼上了绝路,其激动情绪升至顶点,随时会做出疯狂行为。如果这时警方“攻而不胜”的话,人质面临的处境相当危险。菲律宾警方在无法保证车内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强攻,表明没有把人质的安全放在首位,不像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把人质的安全视为自己的生命一部分。菲律宾警方在处理整个人质劫持事件中,反映出其解救人质能力存在不足。

通过菲律宾警方解救劫持人质事件的失误,我们可以看出菲律宾警方在战术上存在许多致命的弊端,这些弊端与平时的训练、个人的素质、领导的指挥是紧密联系的。我国在解救人质方面,就近几年的发展状况来看,笔者觉得总体还是比较成功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总结劫持人质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解救人质的战术,以适应新时期劫持人质事件的新变化。

二、中国警方在处置劫持人质事件时应吸取的教训

(一)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犯罪的种类也是呈现出多样化,特别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像劫持人质事件,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其他犯罪,更是国家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就近几年解救人质的行动来看,总体上来还是比较成功的,但是,在对有些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战术方面还是暴露出许多弱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解救行动前缺乏足够的战术分析

解救人质的成功,依赖于解救行动前的全面深入的战术分析。战术分析并不仅仅是现场指挥员考虑的问题,每个参战民警都应当高度重视。对于劫持人质事件,要根据事件的性质,犯罪分子所持有的武器及场地,制定出详细的解救方案 。这样才能在解救过程中得心应手,不会出现差错。如果没有解救前的战术分析,往往解救是很被动的,甚至解救警察都会有生命危险。例如:2002年 3月,北京市公安局洋桥派出所接指挥中心出警指令:管区居民信红娟报案称,其妹夫柴某被劫持,绑匪索要 8.5万元。经过侦查,获取柴某被扣押在朝阳区“东方远洋宾馆”的重要线索,决定立即抓捕。由民警李斌带领抓捕小组在并不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人数、位置、武器等情况下,贸然打开房门,打草惊蛇,致使四名犯罪嫌疑人跳楼逃跑。此次行动,如果对方深藏武器在房子角落设伏,入室民警的处境将会不堪设想。这是一起典型的解救前没有进行战术分析的案例。[1]

2.缺乏协同作战的意识

在解救人质的过程中,犯罪分子一般处在暗处,民警在明处,如果行动范围较大,犯罪分子又不止一人,在室内的民警不能马上分开,极有可能出现某一局部区域的警力相对不足或敌我力量悬殊。这时,就需要行动的警察必须有相互掩护的战术意识和战术动作,积极做好协作配合,共同完成任务。但是,在实际的解救中,往往有些民警立功心切,单独行动,致使整个行动失败;因而,公安机关要加大民警协同作战的思想教育。

3.谈判人员能力不强

与人质谈判是人质解救过程的首要和重要环节。一次成功的解救人质谈判可以化险为夷,即使谈判失败,最终以武力解决,谈判也为其赢得了时间。[2]就目前我国在人质解救过程中,谈判人员的挑选一是在公安机关内部挑选言语表达比较好的担任谈判人员,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的领导直接担任谈判人员。与狡猾的犯罪分子较量,谈判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谈判训练,掌握心理学知识,具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否则,可能会在谈判中激怒犯罪分子,不能为解救人质赢得时间,所以要挑选优秀的,能与犯罪分子唇枪舌剑的谈判人员与之周旋。

4.武器装备落后

通过对劫持人质事件的统计分析,大部分的犯罪分子携带有枪支,特别是在我国的沿海和边境地带,走私比较猖獗,国外先进武器的流入,使少数的犯罪分子拥有比较先进的武器。这就要求我们警方在解救人质时,必须调用训练有素、武器先进的作战队伍,从本质上优于犯罪分子,这是战胜犯罪分子,成功解救人质的根本。而就我国的警察机关的警用器材、武器装备的配置现状来看,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县、市级警察机关,可以说只能应对一般的暴力事件,对于携带先进武器的犯罪分子,只能依靠支援,这样一来,不管在时间上,还是结果上都是不利的。如果遇到像菲律宾劫持人质事件的那种情况的出现,可以说也是束手无策的,也只能用铁锤砸击玻璃来解救人质。最终流血的不仅是人质,或许还有警察。

5.缺乏系统化的训练

一支战无不胜的解救队伍,是要通过平时大量的正规化、系统化、程序化的训练。在解救人质过程中,要根据事件的性质、犯罪分子的意图、所处的劫持空间等等,按着严格的解救要求进行解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只有在大中城市的警察机关才建立有专门的解救队伍,进行解救方法的专项训练。如果解救人员对解救人质的程序不了解,单单从书本上学习解救知识,没有经过实战训练,对任何一种劫持人质事件都用同样的解救方法,解救的成功率必然不高。

(二)如何制定解救人质的战术策略

1.提高解救人员的心理战术能力

心理战术为现代化战争中的三大支柱之一,其重大意义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3]在解救人质的战术中同样重要。因此,警察机关要加强其对作战民警的心理战术训练,以缓解各种复杂环境及突发事件带来的心理压力。一是在解救人质过程中,情况突然变化,按其指挥员先前的要求无法完成任务,如果联系指挥员,又容易暴露目标,这时就需要解救人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果断处置;二是狙击手接到命令,对犯罪分子进行击毙,犯罪分子头部被子弹打烂的血腥场面。这些都要求解救人员有较强心理战术。

2.挑选恰当的谈判人员

处置劫持人质事件的第一步就是通过谈判和犯罪分子进行对话,这就要求谈判人员具有较高的谈判素质,谈判素质包括知识的广泛性、谈判经验的丰富性、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体能素质和较高的情商指数,这些都是作为谈判人员所应有的资质。[4]就我们国家的目前现状来说,一名合格的谈判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谈判人员要具有较深的知识背景和广泛的阅历。日益多发的恐怖性人质事件中,往往会涉及复杂的政治、民族、宗教、政治等多方面的问题和不同的价值取向,因此,一个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没有丰富文化知识的人是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谈判员的。二是谈判人员要有较强的洞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多数的犯罪分子不愿和警方说过多的话,往往表达能力很强的谈判人员在极短的时间内能与犯罪分子产生共鸣,使之形成一定的谈判气氛,打开僵持的局面,争取以谈判方式解决问题。

3.运用化装解救人质

所谓的化装解救就是解救人员为了接近犯罪分子,改变外在形象,使犯罪分子放松警惕。解救人员利用化装的方式接近劫持者,也是现在警察机关解救人质的一种主要方法。例如:1996年 12月 18日,郑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郑州国棉五厂保卫处报警:一歹徒持炸药包劫持了本厂幼儿园小一班的 28名幼儿和 2名教师,索要 5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引爆炸药,与被劫人质同归于尽。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案,郑州市公安局专案组进行解救前战术分析,由于各种因素,解救一度陷入僵局,这时年轻女警官王玉荣要求自己化装成幼儿园老师接近歹徒,借给孩子们送药为由,机智地同歹徒交涉,并成功地进入了中心现场,王玉荣到了现场后镇静地一边用左手中的药引逗孩子们安全退到自己身后,一边悄悄握枪等候最佳发射时机和击发位置。歹徒快步向王玉荣走来,要查看她手中的药。瞬时间,拔枪击毙歹徒。此案不难看出,运用化装解救人质,是适应公安工作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4.加强多警种、多部门协作

解救人质要靠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共同作战。例如:在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当中,警察机关赶到现场,发现犯罪分子将人质劫持在某小区的五楼,房门为双层保险门,且犯罪分子所在的房子里有几罐液化气。面对这种情况只能向消防部门求救。还有通讯部门的协作在人质解救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切断劫持者与外界的联系,为公安机关解救人质及时提供信息。公安机关要在演练中加强各部门合作,共同完成演习任务,这样才能在战时得心应手,按着各自的任务行动,大大提高作战能力。

5.提高其武器装备水平

武器装备是克敌制胜的物质基础。目前公安机关配发的警用手枪和装备已无法与之抗衡。交通工具也大大逊色于犯罪分子。警察在与劫持者对抗过程中,解救难度越来越大,伤亡系数也有所增加。公安机关面对严峻的斗争形势,要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武器装备:一是采购性能较强的多功能越野车辆,可以适应于路况差的地带或者在夜间起到照明作用。例如:重庆市公安局巡逻车和武汉市公安局的东风“猛士”,这些车辆不仅有极大地威慑力,还可以大大提高其作战能力。二是配备瞄准精度高、射程远、且带有红外装置的狙击枪支。三是引进先进的爆破装置和破门破窗设备。在劫持人质事件中,爆破装置可以摧毁犯罪分子盘踞的建筑物和借以顽抗的设施等。先进的破门破窗设备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破开各种保险门和各种材质的玻璃。如果菲律宾警察在劫持人质事件中使用该设备,也许伤亡会大大减少。

三、结束语

人质解救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公安机关要审时度势,认清局势的变化发展,建立一支装备先进、素质过硬、反应快速的专业队伍,灵活的运用各种战术和策略,已求达到最好的解救效果。公安机关在处置劫持人质事件中,要以人质的安全为最高使命,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为准则,坚定不移地履行现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责,更好的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

[1]公安部政治部.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战术失误案例评析[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

[2]石斌.警务战术案例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3]靳建辉.警察战术心理战[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4]谭琦.人质事件中谈判员素质的要求及相关问题探讨[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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