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敏,徐冬寅,周文翠,王 帆
(1.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 西安 710054;2.长安大学资源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54;4.四川王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 西安 710075)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由于忽视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不规范或不依法的采矿活动,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水源、土壤的污染,破坏了自然景观和植被,诱发了一系列矿山环境地质灾害问题[1]。为此,中国地质调查局曾于2004年12月26日下达了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全面系统地研究和分析本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分布特点、危害现状,提出防治对策及建议,对有效遏制矿山环境污染,防止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减少矿山开发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前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简述了青海省矿山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析了引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针对本省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的对策建议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矿产资源丰富,是典型的矿产资源型省份。矿产资源有四大特点[3]:一是地域分布呈北煤、南砂金、西盐类和油气、东非金属矿产。二是矿床、矿点多,矿种全,潜在价值大。全省累计发现各类矿床、矿点和矿化点2520余处。其中,探明储量的矿床和矿点704处,累计发现各类矿产125种,占全国已发现各类矿产168种的74.4%;探明有储量的矿产105种,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矿产151种的69.5%。三是盐类等矿产资源优势突出。优势矿产主要为盐类、石油、天然气、部分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盐湖资源储量十分巨大,钠盐保有储量3263亿t,占全国保有储量的80%。石油、天然气资源比较丰富,现已探明地质储量分别为2.08亿t和1343.4亿m3,分列全国的第10位和第4位。金属矿产中,主要有铜、铅、锌、钴及金矿,储量大、开发前景较好。非金属矿产中,石棉、石英岩、石灰岩等均居全国首位。柴达木盆地是矿产资源的富集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盆地中,15种主要矿产资源保有储量的潜在价值达159843.83亿元,占全省矿产资源潜在总价值的90%以上。四是共伴生矿产多,资源组合好。如察尔汗钾镁盐矿床,既是大型钾盐矿,又是特大型的镁盐矿、锂矿、铷矿及硼矿等,还是大型溴矿和碘矿;再如德尔尼铜矿床,既是大型铜矿,又是大型钴矿、金矿、伴生硫矿及硒矿,还是中型锌矿和银矿。
矿产资源开发在青海省工业化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在为人类创造财富的同时,由于忽视矿山环境保护而造成了一系列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给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危害。
矿山开发造成矿区地质应力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截至目前,青海省因矿业开发引发的各类矿山次生地质灾害105处(次),其中,滑坡16次、崩塌11次、泥石流19次、采空区地面塌陷16处及地裂缝22处、河流塌岸1处、地面沉降2起、其它地质灾害18处(次)。105处(次)各类矿山地质灾害中,小型63处、中型27处、大型15处。青海省矿业开发的规模不大,数量较少,但地质灾害的危害却相对较大。据统计,矿山地质灾害共造成101人死亡, 1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1363.48×104元[4]。
大通矿务局煤矿区导致矿区塌陷严重,除造成部分建筑物倒塌废弃外,还使区内5个自然村出现危房千余户,并对66.67hm2耕地、500多hm2草山和林木造成严重危害。因地表沉陷、开裂,土壤墒情失去保护,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鱼卡和莫勒矿区塌陷面积24hm2,有的塌陷深度达10m以上[5]。
青海省地处高原,年降雨量虽少,但70%左右集中于5~8月份,且局地雨强大。砂金矿区水系流域,大范围坡积、风化堆积的碎屑物较为丰富,加之矿区剥离的砂砾石和选矿渣,露天排放堆积于沟谷河道,结构松散,抗冲蚀能力弱,在降雨强度超过泥石流爆发的区域临界值条件下,极易引发泥石流。砂金矿区遗留采坑星罗棋布,除侵占大量土地外,还危及前来饮水的牲畜、野生动物,甚至危及当地牧民的生命安全。如班玛县多卡吉卡砂金矿区的采金坑,就曾吞噬伤害过人类生命[6]。
茫崖石棉矿区生产50余年来,共产生废尾矿1300×104t[7]。大量废尾矿的堆积,在暴雨洪流作用下,加剧了该区泥石流灾害的发生。资源显示,塔什块尔湖西北角已被泥石流於塞,国道315线曾被泥石流灾害影响行车安全。
矿山开发过程中,必然有大量废水产生,它们分别来自矿坑排水和选矿废水。据青海省国土规划调查院调查,青海省矿山年产出废水10177.03×104m3,年排放废水9479.96×104m3,年处理废水845.08×104m3,年循环利用量697.13×104m3,利用率6.85%。据统计,全省矿山废渣年产出量为2262.17×104t,年排放量2178.60×104t,累计积存量达9896.23×104t,年循环利用量只有83.58×104t,占年产出量的3.69%[4]。选矿废渣和尾矿,受雨水溶滤后,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地下,使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
青海省石棉矿主要分布于柴达木盆地西北缘盲崖矿区,国家建材局茫崖石棉矿为全国最大的石棉采选厂。其主要环境问题是石棉粉尘大气环境污染。拒资料显示,该地区石棉企业向大气环境中排放烟尘总量约达1730000万m3/a[5],其绝大部分为石棉粉尘烟气。
在砂金矿区,河湖常常被作为废水、废渣的直接排放场所,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极为普遍。砂金开采首先导致地表水体中泥沙含量加大,悬浮物增多,加之在生产中机械油料、储油罐管理不善产生的油料渗漏不为少见,生产中被随意丢弃的沾满油污的机械配件和油料桶遗留至今,含有有害物质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这些油污和有害物质再经雨水淋滤极易污染水体[6]。
果洛龙洼金矿矿业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尾矿池水等。生产用水量为180m/d,选矿时排放至尾矿库的废水量为150m/d,浮选药剂用量为7000g/d[8],一旦泄露,将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矿山开发剥土弃渣、采掘矿石,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严重破坏了原有土地资源;弃土弃渣压占土地,造成森林、草场植被破坏。据调查,青海省境内,因开发矿业占用和破坏的土地(包括尾矿库占用破坏土地、采场占用和破坏土地、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及地面塌陷区占用破坏的土地等),总面积2444.45km2。其中,开采矿山占用破坏草地508.92km2,林地6.92km2,耕地4.20km2[4]。
察尔汗盐湖周围开发利用氯化钾、氯化镁的企业达30多家,由于液体钾矿不均衡开发,1758万m3老卤就地排放,占地约1500km2[5]。
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材料证明,由于多年的沙金开采,采金区被开采后多数无法恢复治理,河床、河漫滩和阶地植被破坏严重,人为增加了土地沙化面积,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如今,青海省土地沙化面积已经达到l252万hm2。并仍以每年13万hm2的速度增加着。据了解,在海拔5000多米的唐古拉山上,有一块40年前被挖掉草皮的地方,至今还没有长出一棵草来,让人不寒而粟[9]。
青海省芒硝矿产资源利用率只有30%~40%,损失量高达60%~70%。乱采滥挖普遍存在,遍地掘洞,尤其海西州的察汗斯拉图芒硝矿,地表千孔百疮,地貌和植被受到严重破坏。
造成矿山环境恶化和地质灾害加剧的现象,在本省的各类矿山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并趋向于恶性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自然环境恶劣原因外,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
认识不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长期以来,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轻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思想严重。在一些地区,不惜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一些地方在盲目追求地方经济,无任何矿山开发利用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方案的情况下,掀起开发热、采矿热,给矿山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破坏。
粗放经营、掠夺式开采。青海省许多矿床都属于多组分矿床,由于技术、资金、规模及短期行为的影响,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综合回收利用不高或根本没有综合利用,造成本该综合回收利用的贫矿、伴生矿、尾矿成为弃渣直接排放,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浪费,加速了矿产资源快速枯竭,人为地缩短了矿山寿命,同时加剧了环境的污染和地质灾害的发生[10]。同时,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和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措施和技术滞后,制约了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薄弱。一方面,监管力量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一些矿区旧的问题没解决,新的问题不断产生。另一方面,目前本省还没有针对矿山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专门法规,特别是对一些老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不清,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矿山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补偿机制未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渠道不畅。一些矿山企业在开发前期或在开发中,未考虑适当比例的资金来恢复治理已经破坏的环境。有的虽已纳入开发计划,但由于领导不重视、企业未盈利等原因,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迟迟未进行。另外,各级政府尚未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矿山生态环境的整治。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宣传矿山环境现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形势,及时报道和表彰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披露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增强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社会基础。提高公众对规划的了解程度。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要组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技术知识培训。
对于新建矿山,应严格实施矿业开发准入条件,依法落实开发前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矿山闭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制度,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与义务,从制度上保证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矿山地质环境执法机构因依法监管,严格执法,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从开发前监管预防方案、开发中监督企业落实“边开发、边治理”工作、闭坑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全过程监管。
严格贯彻实施《青海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资源与环境成本,进一步明确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义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在矿产品销售收入中,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和对遭到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由于历史上的粗放式矿产资源开发、环保意识薄弱、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以及矿区环境治理监督管理的松懈,导致相当数量的矿山存在比较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笔者认为,造成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原因有两点:第一,青海省自然生态环境脆弱,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破坏很难恢复;第二,矿业开发过程中,人为原因导致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这是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矿山企业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矿山环境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做到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严格落实矿业开发准入条件和《青海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开发前的潜在环境评价、开发中的环境保护、闭坑后的环境治理,积极构建开发合理、环境友好的“绿色矿山”。
[1] 刑国忠,徐世富.青海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防治对策建议[J].青海国土经略,2003(1).
[2] 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R].
[3] 青藏矿产网.青海省矿产资源有四大特点[EB/OL]. (2008-02-28) http://www.qzkcw.com/info/detail/17-819.html.
[4] 宋顺昌.对青海矿山环境治理措施的探讨[J].中国矿业,2009,18(7):55-57.
[5] 马桂香,李幸福.青海省部分矿区主要环境问题探讨[J].青海环境,1997,4(24):69-71.
[6] 董高峰,李长辉.青海省砂金矿区环境地质问题及治理恢复对策[J].青海国土经略,2006(1):27-29.
[7] 郭生元,李小林,吴文新,等.青海省茫崖石棉矿矿区环境地质问题及治理对策[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8,19(4):46-49.
[8] 周金喜.都兰县果洛龙洼金矿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与保护对策[J].黄金科学技术,2007,15(4):58-61.
[9] 窦贤.西部矿山环境警报频响[J].2005(8):12-15.
[10] 徐友宁,武征,赵子长. 西北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及其类型[J].西北地质,2001,34(2):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