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副厅长 栾维功
甘肃省地形复杂多样,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交错分布,区内大部分属于干旱、半干旱气候,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自东南向西北在42~760mm之间,差异很大。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甘肃省是一个旱洪灾害、泥石流灾害频发的省份。旱洪和泥石流灾害具有频次高、时间长、范围广、程度深、防御难和损失大的特点。据统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90亿元,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5·12”特大地震、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陇南成县“8·12”暴洪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刻不容缓。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甘肃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先后建成了景电一二期电力提灌、景电二期延伸向民勤调水、引大入秦、疏勒河农业综合开发、东乡南阳渠灌溉、黑河流域近期治理、盐环定扬黄甘肃专用等多项重点水利工程。建成以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库292座,引水工程9885处,提水工程8129处,机电井4.8万眼,集雨水窖243万眼,各类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到143亿m3;累计解决了1222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万亩以上灌区 221处,发展灌溉面积2145万亩(143万 hm2),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1%,其中节水灌溉面积1261万亩(84.07万hm2),占总灌溉面积的59%;建成农村水电站732座,总装机容量168万kW;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万 km2,兴修梯田3105万亩(207万 hm2);建成堤防3635 km,其中达标堤防1427 km,保护耕地325万亩(21.67万hm2)、人口438万。水利工程在保障饮用水安全、粮食生产、防洪减灾、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盐环定扬黄续建甘肃专用等三大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并取得突破性进展,13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工,47条中小河流治理和一批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试点项目相继启动,抗旱防汛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重要城市、重点防洪区域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
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要求相比,甘肃省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水源工程和配置工程不足,配套引水设施缺乏,局部地方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未彻底改变。二是中小河流治理的覆盖面还很小,多数中小河流未经过系统治理,防洪标准低,有的甚至不设防,对防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三是小型病险水库年久失修,隐患日渐突出,仍有100多座小型病险水库急需除险加固。四是山洪、泥石流监测和预警能力总体偏低,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预案体系不够完善,群众防灾意识不强,“临阵抗灾”的被动局面尚未改观。
“5·12”汶川特大地震、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和陇南成县“8·12”暴洪灾害,使甘肃省水利基础设施受到了严重损毁。灾情发生后,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各级水利部门迅速反应,积极行动,科学应对,夺取了水利抢险救灾的伟大胜利。抢险救灾转入灾后恢复重建以后,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甘肃省水利厅把灾后重建作为第一要务,成立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负责实施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和“提前”的要求,与灾区各市县水利局签订了灾后重建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优先实施保障防洪安全的受损水库、重点堤防工程和保障民生的农村供水工程,并将绝大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有效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前期工作步伐。同时加强了项目的监督管理,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等重要环节进行督察,并实行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情况旬报和月报制度。
目前甘肃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5·12”汶川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进入扫尾阶段,8个重灾县(区)共开工项目1286个,完成投资8.45亿元,占落实投资10.21亿元的83%,全部重建项目可在2011年5月中旬完工。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已完成投资1亿元,占规划投资3亿元的34%,舟曲白龙江段防洪主体工程在2011年4月底即可完工,移民安置新区防洪等其他项目可在年底前完工。陇南成县“8·12”暴洪灾害水利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将在年底前完工。
针对甘肃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工程性缺水普遍存在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加快实施重点水资源保障工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不断提升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一是加快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9万处,分散供水工程4.4万处,解决6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对9处大型、70处中型灌区进行配套改造。二是加快建设引洮供水一期、盐环定扬黄续建甘肃专用等重点骨干工程和引洮济合、引洮入潭、石门河引水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立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三是加快石羊河、黑河、敦煌党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保护体系。四是完成68座中小型病水库除险加固,166条中小河流、65条山洪沟道治理,实施山洪预警系统非工程措施,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五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成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六是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管体制、水价机制等水利改革,实现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科学的防灾减灾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提升水利防灾减灾能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抢抓机遇,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推动甘肃省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