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小鹿
(中州大学 学校办公室,郑州450044)
理性是支配人的言行最起决定作用的意识。公民的思想认识的发展一般是在有说服力的事实和逻辑性的说理教育下逐步提高的,只有运用理性教育,公民得到的认识才是深刻的,才能够影响感情和意志,并促使人们去行动。
借助理性进行公民教育的形式很多。如:说服、正面教育、反面教育、启发自觉、疏导、民主讨论、利用读物、做作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报告会、听新闻、读报、讲解、主题班会等等,而最主要的方法是:说服和启发。
(1)说服。说服是指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公民接受真理、明辨是非善恶,提高思想认识。它是进行公民教育的基本方法,也是运用最广泛教育方法,它不仅适用于中小学,也适用于大学;不仅适用于学校教育,也适用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可以说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教育都离不开它。说服就是教育者用“理”说服被教育者,即以理服人。同时在说理的过程中要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于教育者来说,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关心、爱护、尊重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取得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其次要实地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2)启发。这里所说的启发,主要是指启发公民的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是作为公民这个共同的社会角色对社会生活自觉的心理活动,是人的纪律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的综合反映。体现为公民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和觉醒。当前,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有了较大进步,但公民意识却有待提高,只有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和普遍增强,才能真正将公民教育深入开展下去。
任何事情都有情境,任何情境都有情感,任何情感都会感染人的情绪,人的情绪导致人的行为。进行公民教育,也不能单纯地用说理,还需要充分利用事件中的情感,驾驭好事件中的情绪发展,通过事实、典型人物、情境等,直观形象地向公民进行说理、引导、感化,以使公民获得直接的经验,形成正确的认识,这是很有效的一种公民教育方法。事实上,恰当及时地借助事件中的情感、情绪等因素,巧妙地进行教育,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运用情感教育法时,也需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如果要借用一些典型的事例或人物,就要注意能够与公民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公民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情感受到触动,来实现以情感人。通过对情感、情绪的影响,达到教育的目的。但是,如运用得不恰当反而会带来不良的效果。要成功地运用情感法,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真正了解公民的内心世界,了解公民的内心是情感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者找出针对性的依据,否则就根本谈不上情感教育。其次,要与公民建立心理相容和感情共鸣,在此基础上的蕴情教育就可以变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变深刻为浅显;化单调为丰富,变沉闷为轻松;化呆板为活泼,变陈旧为鲜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要有真诚的情感。如,借助目光用眼神与公民交流,引起公民对教育者的亲近、尊重的情感体验,这样就会拉近双方的距离,易于打开情感的通道,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所谓榜样是指一定社会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具体化、形象化、人物化,能够起到感召、吸引、激励和催人奋发向上的作用。榜样示范是指以正面人物的优良品德、思想和行为影响公民的方法。这是我们在教育中常用的一种传统方法,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从一些先进人物、榜样人物或自己尊敬、崇拜的人物身上吸收营养和力量。在现实生活中,各个领域的成功者、优秀者都在对所有的公民发挥着榜样示范作用。它不仅符合积极引导正面教育的道德原则,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具有直观性、形象性的特点,这种鲜明的形象能够给人直观的感受,使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
示范法的特点不是和说服法一样直接讲明道理,而是在说明教育的同时,伴之以榜样的示范,即通过榜样的言行,借助于具体的形象,把高深的原理和抽象的标准具体化、人格化,使公民从这些富于形象性、感染性和可信性的具体榜样中受到深刻的教育,从而增加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当然,榜样示范法能够成功运用,还取决于榜样的选择是否恰当。对于选择的榜样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公民的缺点方面,榜样应具有明显的优点,以便公民能够自觉地接受教育;
(2)榜样具有可接近性,使公民感到有条件可以学习到;
(3)榜样要特点突出、生动,引起公民的重视和兴趣;
(4)榜样要具有权威性,能让人公认为是学习的榜样,引起敬仰心情;
(5)榜样要具有感人的力量,引起公民内心的共鸣,激发情感,促使其学习。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出真知,实践出人才。古往今来,一切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贡献的人才,无不在实践中汲取营养,逐步成长。在实践中锻炼人、培养人,是公民教育的重要方法。实践锻炼法是教育者能够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各种实践活动,训练和培养公民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它又叫行为实践。之所以要运用这种方法,是因为,只有当公民在实际活动中进行体验和锻炼,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不同于课堂教学的重要教育方法,综合实践活动是指向公民的生活世界,培养综合探究能力。只有在反复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与习惯。所以,要使人们形成言行一致的良好品质,必须要有实际锻炼。马卡连柯认为,任何思想品德的形成,都不可能离开“在集体中专门练习”。黑格尔也曾说过:“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正如孔子说:不但要“听其言”,还应“观其行”。如果没有实践锻炼,人们也可能懂得许多道理,但是,却不一定有良好的行为和行为习惯,出现理论和实际脱节现象。所以说,我们既要重视说服,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也要重视实际锻炼,以形成大家良好的行为习惯。
实践锻炼法具体方式很多,主要有:日常学习与活动的锻炼,承担社会工作的锻炼,参加劳动的锻炼,执行法律制度的锻炼,不仅要在顺利环境中锻炼提高,而且还要在不利条件的逆境中锻炼。但强调实践锻炼的重要性,并不是忽视和弱化理论学习。相反,应注意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因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需要理论作指导。在积极投身实践锻炼的同时,还必须加强理论学习。既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要学习各类专业技术知识。在当今知识经济突飞猛进的时代,不倦地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显得尤为重要。
自我教育,顾名思义就是自己教育自己,即把自己作为一个客体,有目的、有意识地对自己的思想、道德、行为所进行的转化、调控。它主要包括:
(1)自我认识。即对自身形象的认识,就是对当前现实的我、记忆中的我、末来理想中的我以及他人眼中的自我形象的认识。自我认识是自我教育的首要阶段,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缺点才能为自我教育提供前提和基础。
(2)自我设计。自我设计是指对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行动计划的自我设定。这是自我教育实现的保障。
(3)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主体通过自我反省来检查自己的行为,从而不断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以便更好地实现预先设计的目标。自我监督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人修养水平的高低。
(4)自我反馈。自我反馈是指对行为的自我检查,包括行为过程的检查和最终结果的检查。
自我教育是一种独特的、富有挑战性的教育方法,自我教育下的公民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充分体现了个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是个体素质高低的重要的标志。这就需要公民具有自我意识,能够自我认识、自我思考、自我反省,同时要掌握一定的自我调节方法,养成自控的习惯,保持不断向上的开朗个性,以良好的心态从自我教育中受益。
奖惩法是指通过奖励或惩罚的手段强化或减弱、消除某些行为。它包括奖励和惩罚两种具体的操作方法。奖励是对公民的优良的思想、品德、行为等进行肯定评价,是一种正强化。具体方式有:赞许——对公民良好的行为表示赞同和肯定;表扬——在赞许的基础上给予较高的评价;奖赏——在表扬的基础上,给予荣誉或物质的奖励。
奖励能给公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增强其自尊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其追求更高目标的愿望和要求。其他的人也可以从中受到启示,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同时还可以教育公民学会掌握评价优良品德的标准和方法,有助于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奖励既可以用于个人,也可以用于集体。惩罚是对公民的思想、品德、行为等进行否定评价,是一种负强化。其具体方式有:批评、谴责和处分(有时还附带经济制裁)。惩罚可使公民知道自己的品德、行为对集体的危害,从而产生自责、羞愧和内疚,鞭策自己从中吸取教训,既教育本人,也教育集体。同时,还可以使其他公民认识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改正的方法,从而树立起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的信心和决心,它还可以使人们学会掌握评价不良行为的标准和方法。
提高奖励和惩罚的教育效果,需要教育者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奖励和惩罚的目的。奖励和惩罚都只是进行公民教育的手段,而不是教育的目的,无论奖励或是惩罚都是为了勉励他们努力上进,发扬优点,克服缺点。
(2)奖励和惩罚要客观慎重。在奖惩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重视调查研究,灵活掌握奖惩的份量,做到公平合理。该奖则奖,赞许、表扬、奖赏因情况而择;该罚则罚,批评、谴责、处分程度不一。
(3)奖励和惩罚要使公民明确其中的道理。对公民奖励时,应该向他们说明为什么要奖励,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在哪里,意义何在?对公民惩罚时,也应该向他们说明为什么要受到惩罚,缺点、错误、危害性在哪里,启发他们的自省、自责和内疚,从而勇敢地、心悦诚服地接受惩罚,自觉地改正错误。
公民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基础,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繁荣稳定的保障。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国民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因此,应积极探索更多更有效的方法来施行公民教育,以加速我国现代化进程。
[1]孟兆亚.浅谈德育教育方法[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