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德(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体味古代人物称谓的文化意义
■胡立德(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中国古代对人物称谓有系统分类的书是《尔雅》,还有《太平御览》,它们都有专门的章节来记录亲属称谓。《礼记》也有称谓的内容。称谓要使用名词术语,涉及语言学;称谓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即社会学;称谓涉及辈分地位,即伦理学。所以,研究称谓的理论基础是语言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称谓的文化含义主要是探究称谓的社会学意义和伦理学意义。
本文涉及的人物称谓有书面称谓和面称称谓、他称和自称、尊称和谦称、代称和官职称谓等。下面涉及的四种情况,都忽略了人物称谓的文化意义。
《秦晋殽之战》中,秦穆公的女儿,晋文公的妻子,晋襄公的嫡母文嬴向晋襄公请求释放被晋国俘虏的三个秦国将领时说:“彼实构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君何辱讨焉。使归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
课文的结尾作者交代:“秦伯素服郊次,乡师而哭。”
《秦晋殽之战》[沪教版高中三年级第一学期(试用本)]的注释中,将“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一句翻译为“秦伯如能得到他们三人,食其肉还嫌不甘心”。“以逞寡君之志”翻译为“让秦伯的心意得到满足”。
这里的“寡君”涉及称谓的文化含义问题。文嬴话中两个“寡君”都被注释者翻译成“秦伯”。显然,这样的翻译忽略了“寡君”的文化意义,因为“寡君”属于谦称,对文嬴而言,应翻译成“我的国君”才对。
身为秦国人的文嬴在晋国称自己的父亲,也是秦国的国君,用“寡君”称呼,是对别国谦称本国国君的最恰当的称呼,符合她当时的特定身份。
那么,文嬴为什么不可以用“秦伯”来称呼秦国的国君兼自己的父亲呢?让我们来分析什么人才称呼秦穆公为秦伯。
《秦晋殽之战》中“秦伯素服郊次”的“秦伯”是对秦穆公的称呼。“秦伯素服郊次”这句话是作者的叙述。
秦伯的“伯”通“霸”,春秋时诸侯盟主。秦伯就是秦国盟主。“秦伯”不是《秦晋殽之战》中秦穆公的专用名词,秦国的其他国君也称秦伯。
《左传◦鲁定公四年》:
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鲁定公四年就是公元前 506年,也是秦哀公三十一年,文中的“秦伯”就是秦哀公。申包胥所说的“寡君”,指的是他所属楚国的楚昭王,也属于谦辞。
《左传◦鲁昭公元年》:
秦后子有宠于桓,如二君于景。其母曰:“弗去,惧选。”癸卯,适晋,其车千乘。书曰:“秦伯之弟出奔晋。”罪秦伯也。
鲁昭公元年就是公元前 541年,也是秦景公三十六年,文中的“秦伯”就是秦景公。
《左传》中多次出现“秦伯”一词,都是作者左丘明对秦国国君的称呼,还有就是前面引文里左丘明引用《春秋》所用的“秦伯”一词,并没有一般人这样当面称呼秦国国君。在《左传》的人物对话中,也从来没有人用“秦伯”这个词称呼秦国国君。如果让文嬴用“秦伯”来称呼自己的父亲,则既违背了使用谦辞谦称的伦理规则,又不符合当时对国君称谓的习惯。
用数字加一个量词,代称某一类人物,在古代汉语中是常有的事,数字是实际存在的数量,但所代表的人物却不一定是用这个数字所代表的事物来衡量的,体现在实际的人物上,这个数字往往是虚指的。
《陈情表》[沪教版高中三年级第一学期(试用本)]中将“五尺之僮”注释为:“五尺高的小孩。汉代的五尺,相当于现代的三市尺多。僮,童仆。”这个注释虚实不分,将虚指理解为实指。
《汉语大词典》的“五尺之僮”注释是:指尚未成年的儿童。古尺短,故称。并且以《孟子◦滕文公上》为例:“从许子之道,则市价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朱熹集注:“五尺之童,言幼小无知也。”这个解释告诉我们,五尺高的一般是未成年儿童,所以用五尺代称儿童。
意思相同的词语还有:1.“五尺竖子”。《荀子◦仲尼》:“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2.五尺童子。 《战国策 ◦楚策四》:“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将调饴胶丝,加之乎四仞之上,而下为蝼蚁食也。”
“五尺之童”亦省作“五尺”。《战国策◦楚策二》:“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从儿童到老人全都征发,共有三十多万,虽然是破弊的铠甲和使钝的兵器,也愿意对阵一战。)引文中的五尺是儿童的代称,六十是老人的代称。
用实际数字虚指人物,除了“五尺”和“六十 ”,还有 “六尺 ”“七尺 ”等 。
六尺:1.“六尺之孤”的省称。指未成年的孤儿。《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邢昺疏引郑玄注:“六尺之孤,年十五已下。”2.指成年男子的身躯。唐李山甫《下第献所知》诗之一:“虚教六尺受辛苦,枉把一身忧是非。”
七尺,七尺实指身躯,古代人身长约古尺七尺,故称。古代虚指二十岁的年轻人。《周礼◦地官◦乡大夫》:“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贾公疏:“七尺谓年二十知者,案《韩诗外传》‘二十行役',与此国中七尺同,则知七尺谓年二十。”唐李颀《古意》诗:“赌胜马蹄下,由来轻七尺。”
“七尺躯”则借指男子汉,大丈夫。《荀子◦劝学》:“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现代人说“七尺男儿”出于此。
所以,《陈情表》中“五尺之僮”是虚指未成年儿童,不是实际意义的五尺高的儿童。
《陈情表》中有一个句子:“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课本[沪教版高中三年级第一学期(试用本)]注释为:“秀才,本指汉代以来荐举人才的一种科目,文中指优秀人才,与科举的‘秀才'含义不同。”
这个注释出现了两个概念:词语的本义,词语的引申义。注释者将“汉代以来荐举人才的一种科目”作为本义,将“优秀人才”作为引申义。
这样的注释本末倒置。
据《汉语大词典》“秀才 ”词条,其本义是 “优秀人才”。《管子◦小匡 》:“农之子常为农,朴野不慝 (tè,邪恶。),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尹知章注:“农人之子,有秀异之材可为士者,即所谓生而知之,不习而成者也。”《史记 ◦屈原贾生列传》:“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甚幸爱。”两个例子中的“秀才”都是优秀人才的意思。
“优秀人才”的引申义有四个。
1.为荐举人才的科目名称。汉武帝元光元年(前 134年),下诏令郡国每年举孝者、廉吏各一人。后人数逐年扩大,科目也增为孝廉、贤良、文学、茂才 (秀才)、明经、有道……与此同时,三公、九卿、列侯也可以向中央推荐人才。被举荐者在被推荐后要到京师接受皇帝“策问”后按等第高下授官。推荐者要对被举荐者负责,如发现被举荐者德才不合要求,推荐者往往要被贬秩甚至免官。这种选材制度告诉我们,包括秀才在内的人都是德才优秀的人才。当然,后来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葛洪《抱朴子◦审举》)的泛滥现象,又另当别论。
2.汉代专门在太学中就学的博士弟子(学生)中选拔的特别优秀人才。《汉书◦儒林传》说:
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 。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这就告诉我们,这里选中的人才安排做郎中一类的官,不担任太守、令长一类的行政官,而特别优异的人才,则报告皇上。
3.唐宋间凡应举者皆称秀才,明清则称入府州县学生员为秀才。
4.元明以来用以称书生、读书人。元乔吉《新水令◦闺丽》曲:“我是个为客秀才家,你是个未嫁女娇娃。”
《陈情表》中李密说“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先后有“孝廉”科目与“秀才”科目对应,应该是引申义的第一个义项,是荐举人才的科目名称,而不是本义“优秀人才”。
《秦晋殽之战》中有“梁弘御戎,莱驹为右”的句子,对其中的“右”,课本[沪教版高中三年级第一学期(试用本)]注释为“副将”。
这个“副将”的注释,有关公战秦琼,穿越时空的感觉。
说清这个问题,要先弄清楚“副将”的设置时间问题。《中国官制大辞典》:“副将,武官名。1.宋置……2.金置……3.明代后期……4.清置……”《中国历史大辞典》对“副将”的解释亦如此。秦晋殽之战的年代是春秋战国时代,宋代才开始设置的官职怎么可能在春秋战国时出现?所以说,课本的注释穿越了时空。
那么,“右”是什么官职呢?《中国官制大辞典》:“右,官名,春秋时各国设置。一指骖乘,以勇力之士,充王车之右者;一指国君的戎车之右,亦称戎右。”《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图典》:古人乘车尚左(以左方为尊),尊者在左,御者在中,另一人在右陪乘。陪乘叫做骖乘,又叫车右。兵车情况不同。主帅居中自掌旗鼓,御者在左,另有一人在右保护主帅,叫做车右。一般兵车则是御者居中,左边甲士一人持弓,右边甲士一人持矛。
所以,《秦晋殽之战》中“梁弘御戎,莱驹为右”中的“右 ”,应注释为 “骖乘”或 “车右 ”,也可以进一步解释为“陪乘”或“保卫”。
参考资料:
1.王力《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图典》,中国言实出版社。
2.郭人民、郑惠生《中国古代文化专题》,河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