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解读
明年元旦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意义在于通过采取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以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为落实相关政策,近来,上海市财税部门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政策培训辅导和征管系统配套等各项准备工作,目前,相关政策的培训辅导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近日,上海市财税部门举行了政策宣讲会,会上,有关人士向与会者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其中,“交通运输业”是以现行营业税税目中的“交通运输业”为蓝本,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在具体税目中,我们也做了一些调整,比如:这次税改,把“与运营相关的业务以及机场、地面服务等”从“交通运输业”中拿了出来,放到后面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当中去。
“部分现代服务业”当中,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指交通运输业中的部分港口、机场、码头、公路客运站,以及一些运营相关的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其中,“有形动产租赁”需要注意几点:1.租赁中有动产和不动产,本次当中只针对动产租赁,不动产是不放进去的。2.租赁含两种方式:A经营性租赁:企业闲置的设备租赁,或一些专业的租赁公司进行专业设备的租赁。B融资租赁:银行、外资试点的一些融资租赁企业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也是属于试点的范畴。
鉴证咨询服务:首先体现在税目注册里面,对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解释性的标注。研发的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实际上覆盖了原来营业税当中的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把土地使用权拿出去了,剩下来都在里面了。
本次税改试点中,沿用了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的纳税执行分类管理,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和小规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划分?——是以“应税服务”(这是一种新的表述名词,出于为了区别于原来的“应税劳务”,将新旧办法进行划分的目的):以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作为标准,现行标准是500万元。也就是说,在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超过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中有一个例外,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也应当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此外,还要看核算制度是否健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上述两个项目作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在计税方法和行政管理上都是有所不同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与营业税不同的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即免税的部分,不能剔除。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的计算方式用“连续12个月累积取得的销售额——即企业的经营收入。免税的部分不能剔除,它是用来反映纳税人经营状况和实力,作为鉴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依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分别按照17%、11%、6%三档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扣除进项税额的项目主要是购进原材料、燃料、机器设备等货物以及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实行简易计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提供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同。
上海市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海市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上海市的试点办法明确,对现行规定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按照不同情况作了保留,有关具体内容在相关政策文件中也作了规定。
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为了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过渡的具体安排为:一是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等十三项实行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二是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国内货运、仓储、装卸等服务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三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服务贸易出口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规定对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具体办法将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此外,针对有一些企业反映试点后其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的情况,市财税部门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充分理解政策,用好试点过渡政策;另一方面将综合考虑试点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以利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