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

2010-12-21 05:19郭新和
河南教育·高教 2010年11期
关键词:师生员工私德干部

郭新和

高校干部既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又是高校健康发展的组织者;既是高级知识分子群体的管理者、合作者,又是人才培养的设计者、引导者;既是科学真理的探索者,又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因此,对高校干部的道德要求至关重要。如何真实有效地考察高校干部的道德品质,不仅关系着个体的成长发展,而且关系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不得不察。

一、改进考察的方式方法

中国共产党向来重视对干部“德”的考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被考察对象“德”的要求、考察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被考察对象,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这是非常具有时代针对性的规定,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同样具有全面的指导意义。由于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和社会交往的空前便利,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大,日益复杂,并呈现出交叉性、隐蔽性的特点,考察干部“德”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所以,有必要进一步拓宽考察途径,改进考察方式方法,以便全面、深入、准确地得出考察结论。

第一,拓展考察途径,做到“五进五看”。干部考察工作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考察对象的知情者来了解考察对象,如个别谈话、民主评议等,这是最基本的途径;二是采取适当方法直接对考察对象进行观察、测试,了解其素质、能力、行为表现,如考试考核、情景模拟以及听取个人汇报等,这是最直接的途径。基本途径坚持了群众路线,体现了“群众公认”的原则;直接途径维护了个人权利,体现了“个人评价”的认知。江泽民指出:“把群众路线坚持好、发扬好,这是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从理论上讲,两个途径的结合已经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出被考察者的基本情况。但是,在实践中,考察对象的选择往往具有主观性、有限性,因此对被考察对象的认识和评价也具有不确定性、片面性。为了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和把握高校干部“德”的表现,最好要做到“五进五看”。(1)进入单位,看干部的现实表现。通过到上级领导、所在院(系、科室)干部中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职业道德表现。(2)进入社区,看干部的社会表现。通过进入干部居住的社区,走访社区居民,广泛了解干部在社区生活中能否与社区居民和睦相处。(3)进入家庭,看干部的家庭表现。通过深入干部家庭,与其家人面对面进行交谈,了解干部在家庭中是否具有尊老爱幼等家庭美德。(4)进入原单位,看干部的历史表现。通过深入干部原工作单位,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谈话的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了解干部的一贯道德表现。社会普遍现象是:干部在其位,下面处处是表扬、赞歌;干部离职,广大教职工往往能畅所欲言,成绩、问题一起讲,掌声、骂声一起响,反映出的情况公信度比较高。(5)进入“个人思想”,看干部的自我评价。通过与被考察者面对面交流,或查阅他们过去的思想工作总结,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道德认知、自我评价和行为表现。

第二,完善考察方式,做到“三公开三明白”。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在干部考察中,过分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扩大了保密工作的范围,使干部考察工作有了神秘感,而失去了神圣感,进而脱离了群众。胡锦涛曾指出:“要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干部选拔的规定和程序,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切实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在回答“历史周期律”疑问时,也认为民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加强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更应该走民主的道路,让师生员工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1)公开考察程序,让师生员工明白“怎么办”。考察程序一旦确定,就应该通过正当途径向师生员工公开,让他们知道有意见、有想法向谁反映、如何反映。(2)公开被考察者的资料,让师生员工明白“是什么”。现实考察工作中,许多师生员工都不太了解被考察者的真实情况,即使参加测评也只能是凭着感觉“画对钩儿”,失去了考察的真实意义。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公开被考察者的个人资料,让师生员工真实地了解被考察者,有针对性地作出判断。(3)公开考察结果,让师生员工明白“怎么样”。现有的干部考察公示,仅仅是公示被考察者的基本履历和拟任职意向,并不能全面反映被考察者的组织意见。要走出“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怪圈”,防止出现“暗箱操作”的弊端,关键是要将师生员工的意愿真正体现到干部考察的全过程。

第三,改进考察方法,做到“四利用四突破”。尽管在哲学、科学及生活中,人们对“方法”有不同的解释与定义,但在一般意义上,方法无非是指为获得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手段与行为方式。如要获得对被考察者“德”的全面、深入、准确的考察结论,必须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1)利用考试,突破抽象评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求高校干部必须加强思想道德理论学习,通过适当的考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检验被考察者是否真学、真信、真用科学理论,是否具有道德修养,从而避免在考察中出现“抽象评价”的现象。(2)利用多项目测评,突破内容简单化。当前对干部的群众测评,多数是针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计几个等次,参加测评的师生员工只是在相应的等次作出选择,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在测评问卷的设计上,应该丰富内容,增加细化项目,让师生员工作出更加富有针对性的选择。(3)利用历史资料,突破时间局限。这是借助档案、群众来信、学习笔记、考核鉴定等资料,对干部的“德”进行了解的一种方法。特别是干部的历史档案,更能够客观反映干部发展轨迹和“德”的一贯表现,因此可以充分利用。(4)利用现代技术,突破有限范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明显,具有来源广、覆盖面大、影响力强的优势,能够快速、方便、全面反映干部“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也便于群众反映真实的情况。利用好网络,就可以进一步突破时空局限,更能够真实地得到师生员工的意见。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对干部考察中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等数据,按照科学实验中的“双盲”原则,客观、公正、迅速地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对考察结果的影响。总之,干部考察范围应由原有的平面型向立体型转化,不仅要重视对被考察对象工作情况的考察,同时也不应忽视其在思想、生活和社交中的表现;不仅要重视被考察者身边人的意见,同时也不应忽视其他师生员工的意见;不仅要重视他人的评价,同时也不应忽视被考察者的自我评价。也就是说,要通过被考察对象的自我评价、群众评价、领导评价等上下、左右、前后多层次的评价以及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等多维度的反映,立体地透视被考察对象,以求获得客观准确的考察信息,以便形成基本准确的考察结论。

二、正确处理考察过程中的五个关系

尽管高校干部的“德”很重要,但是“德”本身具有不可定义性的特点,“德”的内涵与外延可以体认却难以把握;尽管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很受重视,但是考察的方法和标准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考察的角度和尺度也难以确定。这就给考察下结论带来了难度。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针对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提出了要注重把握“五重五不简单”的思维和工作路径,对于高校干部“德”的考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结合现实工作中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存在的问题,在高校干部“德”的考察过程中,应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品德与才干的关系。无德不足以做人,无才不足以干事。高校干部只有德才兼备,方可以人格魅力影响人,以特有专长带领人。《论语》中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资治通鉴》中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在高校干部“德”的考察实践中,常出现“以才代德”“以才盖德”的现象,在撰写考察材料中经常是“重才轻德”,细化“才”之表现,淡化“德”之实质,而且对于被考察者“德”的描述多是千篇一律。一些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重学历、重职称、重年龄、重科研、重业务,轻立场、轻政治、轻担当、轻品行、轻精神的现象有所抬头和泛滥。这些都是没有处理好“德”与“才”关系的表现。为了克服这种弊端,一要把“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德为先;二要把“德”的标准细化,以细为实;三要把“德”的表现具体化,以事证德。

二是公德与私德的关系。“关于公德,我们可以很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在公共领域中的道德;私德,就是在私人生活领域中的道德。这个定义不是完美的,但是它可以让我们了解公德和私德两个概念的基本使用范围。”在现代社会中,人的公德和私德有分化的趋势,在公共领域中建立的法律、制度、规范、习惯,要求每一个人遵守,但是要保持公民权,给公民留有私人领域,一个人在私人领域,只要不侵犯他人利益,都要受到保护。尽管公德和私德同样重要,但在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中,实际上“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那些“会说话”“会来事”、会察言观色、懂人情世故的“乡愿式”被考察者,常常得到高票,获得好评,而那些坚持原则、刚正不阿、规规矩矩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实干式”被考察者,常常丢掉选票,受到讥讽。因此,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一定要做到公德和私德并重,两者互相结合、互相印证。通过对被考察者的工作表现、社会交往和家庭关系的周密考察,更客观、更全面地评判其个人修养、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得出立体的、全方位的正确的结论。

三是定量与定性的关系。在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定量与定性难以作出决策的情况。在实际的考察过程中,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般都会被重视并采纳,而少数人的意见有时是对的却往往被忽视。对此,要做到“三个注意”。首先,要注意“瞄准点”,注重考察干部在重大场合和关键时刻的行为表现,注重在“重大场合”“重大事项”“重要时期”被考察者的表现;注重在面临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抵御自然灾害等关键时刻,看其是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身先士卒的表率行动;在项目工程、婚丧嫁娶、购房乔迁等诱惑面前,是否有吃拿卡要和敛财收礼的行为;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职称评定、荣誉表彰等与个人利益紧密相关之处,看其是否有宽广的胸襟和良好的觉悟。由于干部在特定时间、地点的言谈举止更具有客观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所以组织部门可以针对干部某一时间、地点的表现进行重点剖析,从而全面、准确地考察出干部“德”的水平。其次,要注意“攥紧线”,注重考察干部的发展轨迹和一贯表现。考察干部的“德”不能只看一朝一夕、一时一事,而要用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对干部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把一个干部过去与现在的表现连成一条主线,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对干部过去表现的研究,从其一贯的表现中把握规律,分析其德行品质和思想脉络。再次,要注意“拓展面”,注重考察干部的日常生活和综合表现。一个干部的“德”除了蕴涵在工作之中,往往更能在工作范围以外的生活与社交中得到具体体现。

四是暂时与长远的关系。对高校干部的考察要注意将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相结合,将定期考察与不定期考察相结合,注重听取基层师生员工的意见,加强同级干部间的交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重视基层意见,善于整合不同层面的情况反馈,从保护高校干部的角度出发,从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建设的角度出发,从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长远利益角度出发,认真考核,悉心爱护被考察的高校干部。

五是考察者与被考察者的关系。所谓一流之人能识一流之才,由于考察者和被考察者的亲疏不一、偏爱有异、择人标准不同,往往考察得出来的结果也会有偏差。处理好考察工作,考察者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说,考察工作有三个因素必须注意,即公心、回避、个人偏见。一是公心。考察干部是培养干部的一个重要过程,因此考察者必须从培养干部这样一个政治高度来完成考察工作,用“一心为公”之公心对待考察工作。公心要求考察者在考察工作中多为培养干部着想,不存一己之私心,不想一己之私利,坚持原则,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实实在在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完成干部考察工作。二是回避。回避在党政干部条例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到干部考察中同样需要重视。回避的目的是避免考察工作失真、失实。考察前,考察者与被考察者有义务向组织说明情况,如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组织应该及时调整。三是个人偏见。从价值观的角度而言,个人偏见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与不可避免性,但在考察干部这一特殊工作中,考察者必须把个人偏见对考察干部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个人偏见不对被考察者的考察情况产生定性影响,确保考察结果公正。社会进步、价值取向多元的现状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形势发展,科学合理地改进考察方式方法,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形势的高校干部队伍。

人之“德”是自然性与文化性的统一,是具有价值性、应然性、实践性的文化现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校干部“德”的范畴和基本要求不能脱离基本国情,必须符合民族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主流价值取向。对高校干部“德”的考察,就是要真实反映被考察者的一贯表现及其发展趋势,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高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责编:路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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