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大徽商舒遵宪、吴鹏祥

2010-12-11 09:23王贤辉
产权导刊 2010年11期
关键词:义举汉阳儒商

□/王贤辉

清朝大徽商舒遵宪、吴鹏祥

□/王贤辉

舒遵宪,徽州黟县人,清道光年间的大徽商。吴鹏祥,徽州宁县人,也是清朝大徽商。

“利义之辨”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命题。《论语·子罕》中说:“子罕言利”,意思是说,孔子是很少言利的。徽商一贯信奉孔子的儒家思想,人称儒商,而商人是要求利的,那么作为儒商的徽商又是怎样处理“利”与“义”的矛盾和关系的呢?

舒遵宪说:“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他还进一步比喻说:“钱,泉也,如流钱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生财者,自塞其源也。”他把“义”与“利”的关系摆正了,说透了。商人是要利的,但必须以义取利,不能以利取利。这里“义”是前提,如果要违背“义”时,则应放弃“利”,为什么?因为“义”是“源”,“利”是“流”,有源就有流,无源之水是流不长久的。以“利”取“利”是自塞其源,也就是自断其流。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就是处理好“源”与“流”的关系。从长远来看,有“源”才有“流”,因此有“义”才有“利”,无“源”之水不能长“流”,不“义”之“利”,不能长“利”,所以商人应该目光远大,不能贪图近利而损长远利益,以“义”取“利”,有时也可能是眼前利益受损,但因取信于民(客户)将获得长远利益,这正是儒商的高明之处。

吴鹏祥在汉阳经营粮食生意时,有一年,汉阳大灾,米价暴涨,一天翻了好几倍,这时吴鹏祥刚好从四川运来数万石大米。这本是赚钱的大好时机,有人劝他趁机抬高粮价,但他却不听,毅然放弃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把运来的所有大米按平价出售。他的义举,平仰了当时暴涨的粮价,使汉阳饥民度过了大灾之年。吴鹏祥此举虽然放弃了巨额利润,但他的义举却大得人心,使他在汉阳名声大振。因此,湖南巡抚和汉阳知县都给他特别嘉奖,为他带来很大的社会利益。他虽失去一时的小利,却得到长远的大利。因为他的商业信誉越来越高,所以后来生意也就越做越大。

还有一年,吴鹏祥到四川采购胡椒,一次签约收购了800斛。就在他交完货款后,却发现采购来的是一批毒椒。这时,卖货的货主恐怕奸情败露把事情闹大而影响他的生意,就百般央求他不要声张,并要求全部退回原货。吴鹏祥为了防止这批毒货流入市场损害他人,竟不惜成本,断然以重金将这货主手里的所有毒椒全部买下,然后一把火烧了。当时,一斛是十斗,吴鹏祥的损失不言而喻,但他竟然牺牲自己的利益维护他人和社会利益,此种义举,恐怕当今商界也是少见的高尚行为。

象舒遵宪和吴鹏祥这种以“以义取利”、“仁心为质”的商贾,在徽商中有很多。徽商之所以在中国古代的十大商帮中,实力最强、时间最长、影响最深、意义最大,个中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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