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花
(1.北京物资学院 外语系,北京 101149; 2.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
解析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中的认知因素
王淑花1,2
(1.北京物资学院 外语系,北京 101149; 2.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
通常认为弗雷格提出的涵义与指称的二分说突破了密尔指称论中的意义即语词所指对象的局限性。实际上,作为逻辑哲学家,语义分析只是他的手段。涵义与指称的区分与弗雷格独特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密切相关。通过《论涵义与指称》一文可以解析其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认知对象具有抽象性和客观性;意义建构过程中人具有主体地位;语词和语句的涵义均具有主体间性;涵义是联结语言表达式与其指称的认识论通道;认识的途径和目标具有不可分割性。
弗雷格;涵义;指称;认知
弗雷格(Gottlob Frege)是现代德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分析哲学的奠基人。[1]1弗雷格把数理逻辑作为哲学分析的基本工具,独辟哲学分析的崭新领域。在弗雷格的著作体系中,《概念文字》是其基础,提供了一种形式语言和一阶谓词演算系统。在此基础上,他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试图从逻辑推导出数学;二是试图探讨逻辑哲学,即把概念文字扩展到自然语言中句子的分析,建立逻辑哲学体系。[2]12在这两方面的工作中,弗雷格对语言的本性做了大量的考察。[3]241892年他发表了《论涵义与指称》。他区分符号的涵义和指称本来是为了解决等同问题(equality),而不是为了发展一种意义理论,但后来却被视为意义理论发展的里程碑[4],对语言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塞尔甚至认为涵义和指称的区别是弗雷格对语言哲学所作的唯一重要的贡献。[3]82
语言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语言和世界的关系、语言或语词的意义问题。这两个问题相互勾连,是从两个角度看待一个问题。[3]15由于弗雷格对语词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把他看做语言哲学鼻祖无可厚非。但同时应注意到,弗雷格的研究出发点不是建立语言学的理论,他的身份更多的是逻辑哲学家。哲学家从理解语言的机制走向理解世界,他不打算制造任何东西,而只是期待一种更深形态的理解生成。语言的哲学分析得出的道理是世界的道理,不是语言的道理。正如克里所言[2]4,弗雷格对语言的兴趣是有选择的,而且首先是基于认识论的考虑。他的主旨是强调保持逻辑和数学的规范性、客观性和认识的可靠性。弗雷格关于涵义和指称的区别,不应该被看做对意义理论的贡献,而应该被看做对认识论的贡献。康仕慧把涵义和指称的区分看做是数理哲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认为弗雷格是富有创意地使用语义分析的策略来阐述数学本体实在论的第一人,自他之后,语义分析依然是当代数学哲学中方法论的一个亮点。[5]
理解弗雷格思想的真谛应该采用系统的、历史的观点。汪堂家提到弗雷格所处的历史时代特点。当时德国的思想界,尤其是文学和哲学领域,人们对思想的主观能动性的强调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弗雷格认为,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应严加区别,无视这种区别只会给人们的思想带来惊人的混乱。[6]他的主要著作都体现了他使数学、逻辑学和哲学摆脱心理主义的束缚的努力。因此,《论涵义与指称》一文必然也会体现他独特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他对涵义和指称的区分必定也与其密切相关。本文以此为基础,探查弗雷格在语言分析中所体现出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分析其行文中所透露出的认知因素。
本体论问题是哲学中极其重要的问题。弗雷格的本体论可以从数学本体论、逻辑本体论等多方面考虑。在《论涵义与指称》中,他以“对象”作为他的主要本体论用语,常明确地或隐含地提到“对象”,这是他的本体论所主要探讨的东西。[2]283文中弗雷格提出了符号的涵义和指称的区分。专名的涵义是其指称的给定方式,专名的指称就是专名所表示的那个对象,如“亚里士多德”“北京”“2”;句子的涵义是句子的思想,句子的指称是句子思想的真值。[7]89专名和句子的指称都是对象,对象都是客观的。在涵义与指称的阐述中,他利用比喻来说明涵义也具有客观性。首先,他利用透过望远镜看月亮的比喻来说明专名的涵义与指称的性质:指称就是月亮(一种客观实在),涵义就是望远镜上的真实成像(对于所有观察者来说都是一样的),观念(idea)是观察者视网膜上的影像,在不同的观察者那里是不一样的,因为它会受到观察者的视网膜构造以及其他个人因素的影响,是不确定的。涵义既不像观念那样主观,也不如对象(指称)那样客观,而是介乎两者之间的。[7]89在阐述句子涵义的客观性时,他说,“我用思想不是指思维的主观活动,而是指思想的客观内容,它能够成为多人共有的东西”。后在《思想》一文中他再次比喻道:思想——譬如自然规律——不仅不需要我们的承认就是真的,甚至不用我们考虑就是真的。一条规律不是由我们创造的,而是由我们发现的。正像北冰洋中的一座荒岛早在人们看到它之前就在那里一样,自然规律和数学定律同样一直是有效的,而不是在发现它们之后才有效的。由此得出,思想如果是真的,则不依赖我们的承认就是真的,而且根本不依赖于我们的思考。[1]128
这些描述透露出弗雷格清晰的本体论立场,或者说他的本体论立场促使他作出如上对涵义和指称的界定。他除了承认现实的、空间的、物质的对象具有客观性之外,也承认其他抽象对象(数、真假、思想等)具有客观性。弗雷格所说的客观的东西并不都是现实的。客观的东西是合乎规律的东西,概念的东西,可判断的东西,能够用语词表达的东西。[2]288那些抽象实体属于第三范围,因其独立存在,不需要某个认知主体做它们的承载者,与外界的现实存在有着相同之处;因其不能被感官感知,又与心理表象有类似之处。它们是非时空存在的,但具有客观性的东西。
有人认为在关于实体的论述中弗雷格和柏拉图主义有相似之处,从而他是柏拉图式的实在论者,而非经验主义者,他似乎更关注非经验对象;[8]也有人认为弗雷格的本体论与柏拉图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他详细地讨论了抽象实体的客观性,讨论了抽象实体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实践活动。[2]288-293但鉴于弗雷格所说的抽象实体,譬如思想和真,是大多数可以共同把握的东西,那么,它们又是如何被人们认识和把握的呢?离开了实践活动、人类经验,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何以可能呢?下文解析弗雷格文中透露出的认识论立场。
1.人的认知主体地位
在专名的涵义和指称的论述中,弗雷格首先承认了人在意义建构中的认知主体地位,他说:“一个专名的涵义要由这样的人来理解,他对该专名所属的语言或标记整体有足够的认识。”[7]87此句表明这个人是一定语言文化背景下的人,他对专名所属的语言有着较为全面的认识。正是语言创造者和使用者——人,成为认知主体,才使语言与语言外的世界发生联系、存在和运作。[9]
其次,他认识到语义具有多维性。[10]认知主体的不同生活环境、体验会造成对涵义的理解产生分歧。弗雷格在注释中提到,不同的人对同一个专名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对于专名“亚里士多德”,有人可能认为它指柏拉图的学生和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有人则认为那位生于斯塔吉拉的、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是这个专名的涵义。[7]105按照弗雷格的本体论,语词和语句的涵义不依赖于个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不会因为某个人不了解它所指称的对象,而不指称历史上那位著名的哲学家。但是由于专名不能固定地表示对象的属性,因此很难确定把哪些属性视为专名的固定内涵。在交流中,可能将通过从亲身感觉中、从别人的讲述中、从文章的上下文中、从百科全书中获取的针对对象的信息,作为涵义表达指称,而这无不与语言使用者的生活体验和认知水平密切相关。[11]
此外,弗雷格认为,面对语义复杂性,人是最后的裁定者。他说:“由于相同的涵义在不同的语言中,甚至在同一种语言中有不同的表达;对于每一个给定的涵义,确定它是否属于一个确定的指称,依赖我们对指称的全面的知识。”[7]87首先这句话的前半句再次表达了自然语言的语义复杂性:同一语言中对于同一涵义,人们使用的语言表达方式可能不同。虽然弗雷格没有给出原因,但可以推知。在同一语言下存在不同的社会阶层、文化社团、行业等,他们的语言习惯必然各有特色。例如,植物学家可以称土豆为“马铃薯”,而农民往往称之为“土豆”“地豆”。更重要的是,弗雷格认为面对这种语义的复杂性,人对指称的全面认识是其最后裁定者。若要确定“卧虎藏龙的女主演”“谋女郎之一”等涵义是不是属于“章子怡”的指称,必然要对“章子怡”这个对象有全面的认识才能判定。但弗雷格也指出,遗憾的是“我们从未达到这样全面的认识”[7]87,个人或某一群体可能只能把握对象的片面的或者局部的信息,没能完整地认识其所有内涵。这似乎是在强调个体认知能力的有限。那么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何以形成并代代相传呢?
2.认知途径与认知目标的统一性
弗雷格实际上说出了认知的途径。他说:“专名通过涵义的媒介并且仅仅通过这种媒介与对象联系在一起。”[7]86从字面上看,他是说名字或符号并不能直接与其对象联系,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语境,或者通过符号出现的方式与其表示的对象联系起来。语词通过不同的“途径”来指向对象,因而陈嘉映称他为“意义途径论”者。[3]48从认知的角度来看,涵义是联结语言表达式与其指称的认识论通道。[11]例如:有人问“奥巴马是谁啊”,人们可能通过不同的涵义来描述对象,说奥巴马是“篮球跳投技术很好的轰炸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历史上首位黑人社长”“美国的现任总统”等。显然,人们对对象的某些属性或特征进行描述或刻画,通过语词表达出来便构成了名称的涵义。人们对对象的认知角度不同,其对对象的刻画便不同,就由不同的途径通达对象。因此也便出现了“对应于某一确定的指称,有不止一个符号”[7]87,对于某一认知对象来说,就有不同的涵义。
弗雷格提出求真是认知的主要目标,认知途径和认知世界的目标具有不可分割性。文章起始,他就告诉人们涵义和指称一起提供知识。他用了“晨星是暮星”的例子告诉人们一个经验的事实[7]86,“早上在天空出现的金星”和“晚上在天空出现的金星”是不同时段出现的同一颗行星。此处,是然(指称)和所以然(涵义)自然结合在一起,表达了一个天文学发现,具有认知价值。在句子层面上,他分析道:“如果人们停留在思想上,便可以满足于句子的涵义,不必追寻句子的指称。”例如,对于艺术创作和享受,大可不必追问其真假。“但是对真的追求驱使我们总是从涵义进到指称。”[7]91人们认识世界的很多活动,如逻辑和科学研究,其主要目的就是求真。为了达到对世界的认识,只有指称是不够的,因为所有的真句子的指称都为真,所有的假句子的指称都为假。“纯思想也不能提供认识,只有涵义与指称结合在一起才能提供认识。”[7]91例如“北京是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城市”这句话,涵义就是句子中语词意思的结合,指称是其为真或为假的情况。“北京”这个专名确有所指,且2008年举办过奥运会,因此此句为真。句子的涵义和指称一起给人们提供了关于北京的知识。
3.涵义和指称的主体间性
弗雷格对个人的观念和客观的涵义作出了严格的区分。面对同一专名,人们头脑中会产生不同的图像,这些图像在交流中必须说明属于谁、什么时间。而涵义是人们可以毫不犹豫直接谈论的,它为许多人所共同把握。虽然对于同一专名,人们在涵义上也有分歧,但弗雷格说:“只要指称相同,这些意见分歧就是可以忍受的,即使它们在一个进行证明的科学体系中应该避免,在一种完善的语言中是不允许出现的。”[7]104他指出的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角度可以不同,只要最终的认知对象一致,就会收到殊途同归的效果。
当然达成这种一致离不开认知主体间的沟通和共识。成晓光[12]认为,在认识活动中,每个认识主体往往先建立一个主体性的观察视角,才能进行认识活动。所谓“客观”,在本质上应该指个体性认识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个体的主观视角应尽量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他人的主观视角相重叠,这样才能形成所谓“客观”。这种客观就是主体间性。冯文敬[13]也提到由于人是群体性或社会性动物,主体间性是语言意义得以可能的前提。从弗雷格的本体论的讨论中可以看到,无论在语词层面上还是在句子层面上,弗雷格都强调涵义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体现在涵义可以被许多人所共同把握。那么可以说,弗雷格认可的“客观”实际上就是主体间性。
但是弗雷格始终没有详细说明这种主体间性的客观是如何操作的,涵义是否如现代语言学所述是“体验的”,是所有人关于某事物的体验集合呢?还是存在某一核心意,根据具体的时空关系,人们会作出合乎事宜的解释?也许正是这种有意抑或无意的模糊,使人们认为弗雷格理论中的涵义有些神秘,这也是其理论的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弗雷格在《论涵义与指称》中提出涵义与指称的二分说。虽然很多人认同其理论对语义研究的贡献,但其出发点是为证实逻辑和数学的规范性、客观性和认识的可靠性,反映了他反对心理主义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他对抽象实体的客观性的强调,反映在涵义和指称的主体间性上。语言作为交际工具、思维的外壳,承载着人类的共同思想财富。弗雷格的理论中所透露出的主体间性,是对语言交流中人的要素的承认。虽然他认为日常语言不完善,但他针对语义的复杂性,承认人的认识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关键所在。涵义是联结语言表达式与其指称的认识途径,人们通过涵义和指称一起认识世界,因而认知途径和目标具有不可分割性。
如今的语义研究更加注重探求交际主体的意图等心理因素的探究,努力从语言与心智结合的交叉视角深入挖掘指称的心理基础,在认知语境的广阔背景下探求语词与世界复杂多变的对应关系。与之相比,弗雷格理论有着很多不足,但弗雷格的涵义和指称理论,无论是其语义分析的方法,还是认知因素的萌芽,都在当时开创了先河,并为今天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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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oncognitivefactorsinFrege’ssenseandreferencetheory
WANG Shu-hua1,2
(1.Foreign Language Dept.,Beijing Wuzi Univ.,Beijing 101149,China; 2.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for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 Beijing 100089, China)
It’s generally believed that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sense and reference by Frege is a great improvement to Mill’s theory which equals the meaning of words to the objects they denote. In fact, Frege was a philosopher proficient in logic analysis. Semantic analysis was only his means not an en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terms is closely related to Frege’s unique ontology and epistemology positions, which can be reflected in his writingSenseandReferenceas the followings: the object has the quality of being abstract and object; humans are the controlling factor in the meaning construction; the senses of both words and sentences have intersubjectivity; sense is the access that relates an expression and its reference; the means and object of knowing can’t be separated.
Frege; sense; reference; cognition
1671-7041(2010)05-0098-04
H0-05
A*
2010-04-08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资助项目(PHR20101028)
王淑花(1973-),女,山东青岛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E-mailgraceshuhua@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