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进仕
(黄冈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湖北黄冈 438000)
筑波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及其启示
郝进仕
(黄冈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湖北黄冈 438000)
筑波大学不拘囿于狭窄的专业领域开展教研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潮流,建立具有国际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新型教育研究组织,推行管理运营体制改革,践行开放办学理念,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些作法给我国大学组织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
筑波大学;体制改革;启示
20世纪 70年代是日本经济和教育进行重大改革的调整时期,其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逐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转向知识密集型,科技和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渐凸显。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改革必须及时跟进。197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的综合扩充和整顿的基本政策》,提出了改善日本教育制度的构想,强调教育要适应人的能力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试办新学制,改革高等教育结构,加强国家对教育的管理和控制。日本政府将这项改革称为继明治初期和战后初期教育改革的“第三次教育改革”。在此背景下,1973年,日本国会通过《筑波大学法案》,以1949年设立的东京教育大学为基础,建立筑波大学。筑波大学建校 37年来,不断创新内部管理体制,设立独特的教育研究组织制度,建立新型的大学机构,树立开放的办学理念,使其迅速发展成为一所日本乃至世界的一流高等学府。筑波大学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系列举措,值得我们探讨和借鉴。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社会逐渐形成这样一个认识:为国家最有用的不再是懂得儒教思想和日本经典著作的君子,而是具有西方新知识的科技人员。因此,高等教育被当作促进日本现代化的首要条件之一加以发展[1]。1872年,日本文部省颁布《学制令》,标志着日本近代学校制度开始实施。1877年,东京大学建立,这对于日本高等教育的意义相当于 1898年我国京师大学堂的建立。1917年,日本政府颁布《大学令》,正式承认公立的县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由于地方政府和私人团体都能合法地设立高等学校和大学,遂使日本的高等教育突飞猛进。20世纪 20年代以后,日本大学的教学和科研逐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制。
传统的日本高等教育属于典型的中央集权模式,1956年日本《大学设置基准》即是集权模式的典型例证。该《基准》依据《学校教育法》,以省令的形式规定了新制大学的基本水准[2],《基准》对日本大学的课程、教学、学分、校舍和设备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限制了大学办学的自主性。有日本学者认为,该《基准》是造成 20世纪 60年代日本大学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日本政府逐步放宽对大学的限制,以推动“大学教育个性化”为主旨,扩大大学办学的自主性。21世纪初,日本政府开始推行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2003年国立大学法人法颁布并于次年 4月正式实施,国立大学全部成为独立法人,自主办学。
日本高等教育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水平不平衡。日本在 20世纪 60年代中期就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最近更是达到普及化的发展阶段。在日本高等教育系统中,少数大学水平较高,跻身世界一流。2009年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专刊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 2009”中,日本东京大学位列第 22位,京都大学排在第 25名,名古屋大学、东北大学等也进入了前 100名,这说明少数日本大学已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私立大学是日本高等教育机会的主要供给方,在日本文部省 1976年公布的《整顿高等教育规划》中提出了“对私立大学提供一定比例经费补助”的政策,在政府的支持下,日本私立大学迅速发展[3](P12-14)。2009年,日本共有大学 773所,其中国立大学 86所,公立大学 92所,私立大学 595所,私立大学占大学总数的 77%。日本社会近年来出现的“少子化”现象对大学的影响严重,18岁人口由 1960年的 200万人下降至 2009年的 129万人,在招生激烈竞争的情况下,近 40%的私立大学不能招满学生,经营状况恶化。
日本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十分重视日本大学的改革和发展。1991~2009的 20年间,日本文部科学省和中央教育审议会等机构先后发布 8份有关高等教育改革的文件或咨询报告,有力地指导了日本大学的改革和发展。比较典型的有 1991年《关于大学教育的改善》、1998年《关于 21世纪大学形象和今后的改革方案》、2001年《大学构造改革的方针》(远山方案)、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展望》、2007年《重新打造学士课程教育》、2008年《教育振兴基本规划》等,这些文件或咨询报告,从国家和政府的层面对高等教育拿脉问诊,指引发展。
筑波大学位于东京北部的茨城县,是日本一所新建的国立综合大学,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历史悠久、成果丰硕、英才辈出而扬名世界的老牌大学相比,筑波大学扬名世界是由于它顺应了世界科技发展潮流,不拘囿于日本大学的传统,采用新型办学模式而异军突起。正如其第三任校长福田信之所言:“我们创办筑波大学,就是要办成一所新型大学,通过学术研究,发展科技,为世界做出贡献。办成开放性的国际性大学,以发展世界和平为己任,发挥 21世纪大学的作用。”[4](P35)在筑波大学相对短暂的发展史上,已有物理学家朝永振一郎、江崎玲於奈和化学家白川英树等 3位教授获得诺贝尔物理和化学奖。
筑波大学的办学理念是:“筑波大学在基础及应用科学方面,与国内外的教研机构以及社会进行自由而紧密的交流并加强跨学科的合作,从而培养具有创造性和独立个性的人才,促进学术文化的进步。”[5](P3)筑波大学不拘囿于狭窄的专业领域开展教研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潮流,建立了具有国际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新型教育研究组织,确立了相应的管理运营体制。
(一)灵活的教育研究组织
1.教学组织 受欧洲高等教育模式的影响,日本大学大多采用学部制和讲座制,学部下设置多个学科,学科下包含几个科目,每一个科目都设一个讲座,每个讲座只有一名教授。筑波大学自建立之初就努力向一流大学看齐,对本身的教育组织和研究组织进行了彻底的革新,大胆突破日本大学的传统模式,抛弃学部制和讲座制,打破学科之间的坚实壁垒,加强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实行跨学科的教学和研究,设计了一种全新的教学研究组织制度——“学群·学类”制度。筑波大学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独具一格的高等学校[6](P98)。
学群是针对教育上的要求,对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教育指导的组织。学类在学群之下,从属于学群,是学生培养的基本单位,对学生的教育指导负有基础责任。其划分的指导思想是:注重通过不同专业方向的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培养学生广泛的知识视野;学生培养不拘泥于既定的学科专业体系,实施综合教育。这种新型的教学组织适应科学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发展规律,体现了开放性。每一个学群本身就相当于一所小型的综合大学。2009年筑波大学共设有 9大学群,23大学类 (见表 1)。
在课程设置上,筑波大学将课程模块划分为:共同课程、相关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每一个课程模块包含许多门课程,加强知识的相关性、横向联系性和纵向沟通性,便于学生形成灵活的知识能力结构,培养创新能力。
研究生层次 (含硕士、博士和专职学位)以研究科为基本组织单位,所有研究科组成大学院。筑波大学现有 8个研究科:教育研究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工商科学研究科、数理物质科学研究科、系统信息工学研究科、生命环境科学研究科、人类综合科学研究科、图书馆信息媒体研究科[5](P9-10)。研究科实行科长负责制。
表1 筑波大学 2009年学群制度表[5](P5)
2.研究组织 在研究组织方面,筑波大学改革传统的科研组织结构,实行研究组织与教学组织分开的做法,成立学系、特别课题组、研究中心。
学群 (学类)是学生的组织单位,学系是教师的组织单位,每一名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归入一个学系,开展联合研究,亦可独立研究。筑波大学现有 28个学系:哲学思想学系、历史人类学系、文艺语言学系、现代语现代文化学系、教育学系、心理学系、障碍科学系等[5](P13)。
特别课题组是根据学术研究的发展和社会需要而设立的,是一种跨学系的综合性学术研究组织,校内有关学系的教员、国内外客座教授等都可以根据研究需要参加。这种由不同学术背景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体现了学科交叉和学科融合的特点。特别课题组不是固定不变的,当研究任务完成后即行解散,再根据新的研究课题而重新组织新的特别课题组。
研究中心是一个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保养管理研究设施、集中管理科研仪器、技术资料等辅助工作。
(二)新型的大学机构 筑波大学另一项重大改革是领导管理体制的改革,其指导思想是学习西方大学的管理模式,改变日本大学中的传统做法,建立新型的大学运营机构,以期与国际社会接轨。
根据国立大学法人法的规定,国立大学法人筑波大学运营机构成员由校长、辅佐校长管理法人业务的理事 8人,含副校长 5名、附属医院院长1名、附属学校教育局教育长 1名、非常勤 1名以及监管法人业务的监事 2人 (含非常勤 1名)构成。
另外,根据该法规定,大学设立董事会、经营协议会、教育研究评议会和校长选拔会议。董事会决定法人活动的重要事项。经营协议会为能将校外有识之士的意见反映到大学经营上来,其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为校外人士。教育研究评议会的委员由在教育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机构的管理者等构成。经营协议会的校外委员代表及教育研究评议会的评议员代表构成校长选拔会议的成员[7]。
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教育研究评议会,校长为会长。全校的重大事宜都必须最后经过教育研究评议会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评议会议员通常由 55人组成,大多数由教员推选,少数由校长提名。在教育研究评议会下设置专项审议会,专项审议会分别由副校长分管,协助校长领导全校工作。
在学术管理上,日本国立大学大多实行“教授会”自治体制,教授会组织一般以学科为主,容易造成各自为政,工作效率低下。筑波大学是一个学群、学系高度综合的系统,因此废除了学部讲座制度,不设“教授会”,而是另起炉灶建立起了集中统一的一元化三级管理体制:基层 (学类和学系)教员会、学群教员会、全校教育审议会[8](P78)。
在行政管理上,筑波大学为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了直线行政管理系统,保证一元化、连贯性、高效率的管理目标的实现。全校行政事务由事务局来协调组织,事务局直属校长领导。事务局下设总务部、经理部、校务部等机构,部下面设科。这样就形成了校长—事务局长 (事务局次长)—部长—科长的直线行政管理系统。
(三)开放的办学理念 努力践行开放的办学理念是筑波大学的又一重要改革,通过开放办学,收集社会信息,跟踪社会变化,使大学与社会紧密相连。
措施之一是设置校外顾问委员会 (“参与会”)。这个机构的设置是保证大学能办成“开放的大学”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也是日本其它大学所没有的。它的主要职能是为校长提供咨询,使大学能够及时听到来自校外的声音,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校外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地方名人,兄弟院校代表,大公司和企业的代表,成员并不固定。
措施之二是面向社会开设公开讲座。向市民开办公开讲座是筑波大学一大特色,内容涉及体育、艺术、园艺、保健、教养教育、专业辅导讲座等。通过这些讲座把大学的教学、研究成果还原给社会,为地方社会服务。
措施之三是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筑波大学对内倡导大力接收海外留学生,接待外国教员及访问学者,经常举办国际会议;对外向国外派遣留学生,派遣教师外出进修、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合作研究。广泛的国际交流使得筑波大学始终与世界高等教育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此外,筑波大学还不时倾听社会呼声,调整自身战略,跟上时代步伐。它不断收集社会信息,进行调查研究。为此,教育研究评议会设立了计划调查室、大学公开研究室等机构,进行课程设置、教学效果、入学考试、毕业生情况追踪等专项调查。
概要地说,筑波大学的办学模式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1.调适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推进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筑波大学不拘囿于日本大学的传统模式,突破陈规,勇于改革,走出了一条快速发展之路。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筑波大学的改革注重充分发挥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作用,从校长到科长的直线行政管理系统与从教育审议会到基层教员会议的学术管理系统并行不悖,实现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较好结合。
2.实践开放办学理念,拉近大学与社会的距离。从大学发展的历史看,大学由远离社会逐渐走向与社会融合。但即使在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被广为接受的今天,也并不是每一所大学都做到了与社会的紧密结合。筑波大学通过建设“开放的大学”、开办公开讲座、设置“参与会”等措施,让公众走进大学、了解大学;通过倾听社会呼声、收集社会信息等措施,使大学及时了解社会需求,适时调整发展战略,从而实现了大学与社会的双向互动。
3.搭建多学科、跨学科的教育和研究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在学科规训制度的作用下,人类完整的文明被割裂,被划分为不同的学科门类,知识变成纯粹的知识体系,文化的形而上与形而下相分离。19世纪形成的经典的学科规范,要求每一门学科必须有明确的研究对象、严谨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研究方法,还有所谓的学科准入门槛,由此,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不再便利[9]。但 20世纪以来科学呈现出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人类现实生活中的几乎每一个问题都带有综合性,依靠某一单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无法解决,必须借助多学科和跨学科的力量。筑波大学通过设立学群、学类、学系等跨学科的教育研究组织,搭建了培养创新人才的平台,成绩斐然。
但是,筑波大学这种反传统的改革曾受到日本其他大学的反对和诟病,日本政府也并未将筑波大学的改革模式在全日本推广,而是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来默许筑波大学的改革。事物都有两面性,筑波大学的改革也并非十全十美。如在教学研究组织的设置方面,学群、学类、学系这种跨学科、综合性强的机构有利于培养学生开阔的视野和创新思维,但教师如何处理好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确保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齐头并进并非易事。又如在开放办学方面,学校如何准确地预见社会需求,贴近社会实际,确保“公开讲座”、“参与会”等措施取得实效,筑波大学也尚在探索之中。再如行政上采用一元化系统管理,虽能提高管理效率,但如何处理好集中领导与民主办学的关系,值得探索。筑波大学的改革给我们打开了一扇洞察现代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窗口。当然,每一所大学的改革和发展都深深植根于本国的历史、文化和教育传统之中,盲目地借鉴和照搬都是不恰当的。我们的改革还应该在借鉴和扬弃的基础上,立足本国、本校实际,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渐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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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50
A
1003-8078(2010)02-125-05
2010-03-23
郝进仕 (1976-),男,湖北英山人,讲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
责任编辑 袁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