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利剑出鞘 直指隐患

2010-11-08 09:07本刊编辑部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0年4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检查生产

文/本刊编辑部

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利剑出鞘 直指隐患

文/本刊编辑部

编 者 按

春季是企业生产的旺季,同时也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期。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湖南省安监局统一部署,结合2010年我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开展了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执法行动,组织人员兵分四路,对我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以及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执法行动。这次执法行动,在坚持“严管整治”的同时,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得到了企业的充分理解与支持,执法效果进一步增强,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背景资料:3月17日,湖南省安监局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后,向全省安监部门印发了《2010年全省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全省安监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的要求,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启动计划执法。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遵循“依法行政、属地监管、全覆盖、计划统筹”的原则,科学界定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对象,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做到全覆盖、不缺失。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按照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全面铺开检查。将执法检查对象划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执法、动态管理。A类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B类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C类企业每二个月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烟花爆竹企业每月1次。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应当立案查处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及时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

要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对不依法、不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严格按照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非煤矿山监管处:计划执法全覆盖 问题企业重点查

3月10日开始,省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组织人员分三组,深入郴州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在市、县安监部门人员配合下,执法组共检查6家非煤矿山企业的7个地下矿山及所属7个尾矿库,其中地下矿山检查涉及柿竹园矿柴山工区、柿竹园矿多金属采场、黄沙坪铅锌矿、上银铅锌矿、顺发铅锌矿、瑶岗仙钨矿和宝山铅锌银矿,尾矿库涉及柿竹园矿野鸡尾尾矿库、烟冲沟尾矿库、黄沙坪矿铅锌尾矿库、黄沙坪矿多金属尾矿库、上银铅锌矿丁元尾矿库、顺发铅锌矿尾矿库、瑶岗仙矿水洞尾矿库。执法检查组共查处91条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8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份。对于检查结果,执法组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企业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当地政府予以了通报,其中就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柴山工区违反安全“三同时”等规定进行立案,建议执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点面结合,突出检查重点

非煤矿山监管处春季执法行动第一个检查小组来到了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这家矿山企业地处距郴州市区20公里的苏仙区境内,土地权面积15平方公里,采矿权面积35平方公里,是一个集采矿、选矿、冶炼为一体的国有大型矿山企业。当检查组发现柿竹园的问题非常严重、复杂时,经请示领导同意,调整了原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腾出大部分时间用来重点查清柿竹园矿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第三个检查小组的第一站是瑶岗仙矿。检查组到达当晚,瑶岗仙矿发生炮烟中毒窒息事故,检查组经请示领导同意,取消原定郴州市宜章县境内其它矿山企业的检查计划,对瑶岗仙矿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作了重点清查。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组在瑶岗仙矿共查出安全隐患9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针对当日发生的“3·10”炮烟中毒窒息事故,检查组暂扣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这次执法行动中,非煤矿山监管处检查小组发现一些地方民采小企业乱采乱挖现象严重,已严重影响国有大矿的正常生产安全。柿竹园矿、黄沙坪矿、瑶岗仙矿等国有大矿周边矿业秩序混乱,虽经地方政府多次整治,但没有得到杜绝。黄沙坪矿周边的民采,已导致该矿上部中段部分分支风井瘫痪或废弃;同时因民采企业乱采乱挖,造成地层塌陷,最高塌陷约为1.4米,已经将该矿1#主风井风筒严重扭曲,严重影响该矿的通风系统。

细查严治,隐患无所遁形

第一小组在检查了柿竹园矿及其下属柴山工区+500中段斜井开拓系统、多金属采场+490中段、柴山尾矿库、野鸡尾尾矿库后,发现柿竹园隐患重重。首先,井下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问题严重。一些危险地段、危险作业工种,主要承包给外包队进行施工作业,企业对这些外包队以包代管,没有对外包队实行有效管理;外包队片面追求高产量、低投入,违章作业现象非常普遍。为了节约电费和通风机械材料费,甚至出现在200米长的独头巷道无风作业的现象。其次,企业部分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仅仅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通知,不深入矿井,对井下安全状况掌握情况不够清楚,对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各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以致不能发现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也不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第三,设备、通风管理混乱。在锡矿山“10·8”事故后,省局召开了现场会,要求各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在瑶岗仙矿“3·10”事故后,省局要求各企业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柿竹园矿没有吸取事故教训,设备管理及井下通风管理混乱,对于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没有贯彻落实到基层,执行力差。第四,检查人员还发现,该矿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现行法规要求没有及时掌握;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及时更新安全技术规程和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凭经验去管理和指导尾矿库施工以及井下生产施工。如该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相关规定;尾矿库技术人员在两座尾矿库施工中指挥使用不透水塑料薄膜和彩条布铺垫子坝内坡,严重违反现行的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在柿竹园矿,检查组共查出35条安全隐患,针对发现问题下达4份责令改正指令书,对柴山工区违反安全“三同时”规定的行为,拟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立案调查。

第二小组检查人员按计划赴桂阳县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深入检查黄沙坪矿铅锌尾矿库,多金属尾矿库,总变电所,-16中段一铅锌采场及水泵房,+20中段一多金属采场、一充填采场及炸药库,+165中段南、北水泵房、炸药库,-176中段水泵房,坑口变电站,1#竖井,1#、3#、4#风井,1#、4#、5#斜井,84#总炸药库。非煤矿山监管处按计划要求,依法依程序对省局年度执法计划中的3家企业完成了第一轮执法检查,对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有较大的触动和示范作用。这次执法检查活动收集了大量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准确动态把握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近况提供了依据。

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危化行业安全状况有喜也有忧

危化品监管处组织了两个执法小组分别于3月9日至19日、3月26日至27日开展了为期13天执法行动,共检查了8个市州19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包括生产企业14家、储存企业2家、使用企业2家、加油站(经营单位)1家,其中10家为计划执法单位,另9家为临时抽查;共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文书16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0份。

执法行动具有四个鲜明特点

危化处执法组从危化行业有针对性地选择了高水平专家,会同市、县安监局、中央、省管企业集团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采取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查看记录和安全监控系统等方法进行检查。整个执法行动具有以下四个鲜明的特点:

精心组织,统一安排。执法组事先调阅了所有受检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和办理相关证照的资料,根据其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表》。每到一处,执法组都召集受检单位、所在地市、县安监局召开执法对接会,听 取情况汇报,整合执法力量。

突出重点,集中解剖。执法组采取了先集中检查岳阳、株洲,再兵分两路分别往南、往西进行检查的策略。具体检查过程中,从公司总部到车间班组,从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到现场一线,逐个装置、逐个岗位一一仔细检查,并集中解剖会诊,总结企业好的做法,深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建议。

专家专行,检查专业。此次执法检查是全面检查,受检企业多,大的集团公司往往下设了多个分公司,如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就下设15个分厂,其中8个危化品生产分厂又都下设10个车间,涉及几十种危险化学品产品,专业性强,检查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执法组针对受检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分别从化工机械、氯碱、石化、农药等领域聘请了8名专家,保证了执法质量。

依法监管,技术服务。执法组既认真检查、严格依法下达文书、责令企业改正,又针对查出的问题,组织专家和厂方专业技术人员、高管共同研究,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制定整改计划。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这样的执法检查别开生面,“不是查出问题就甩包袱”,而是“真心实意帮助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像这类的检查可以多搞几次。

危化行业之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提高

执法组对省局计划内1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并随机抽查了市县安监局负责监管的9家企业。从检查情况看,近几年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受检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齐、配强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如湖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安全管理部门给地位、给权力、给资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不过夜,安全生产问题的考核不严厉不过关;中石化巴陵分公司把安全环保部列为一类部门。同时,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也大大增强,作业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依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建立健全了符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受检单位普遍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部分企业还建立HSE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了安全标准化,并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及时获取其他企业事故信息,联系自身实际,制作案例教育片,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中央在湘、省属大型和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居全省同行领先。一些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环节实现了自动化控制。中石化巴陵分公司、中盐株洲化工集团、湖南智成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化工企业化工生产方式已实现高度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全省同行业的安全发展起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受检企业车间、班组开展了岗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难度和权限,督促整改,企业清洁生产和跑、冒、滴、漏现象大大改观。

建立了应急救援演练体系。受检单位普遍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购置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特别是中石化巴陵分公司消防支队下设两个大队,装备了省内最先进的应急装备,定期演练,实力强劲。

安全文化建设各有特色。企业根据自身实践,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如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宜化安全文化,自成体系,富有特色,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执法行动所到之处,都受到了企业的欢迎,郴州华湘化工公司、湖南宇腾有色公司和衡阳建滔公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都亲自陪同检查或亲自听取反馈意见,立即部署整改,并对检查组和专家深表谢意,表明企业高管对安全生产日益重视,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已日渐增长。

危化行业之忧:隐患仍然不少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执法组发现不少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部位和重要装置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维护、更换不及时。化工企业一些重要的安全设施如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仪、安全联锁装置等缺失或失效的情况大量存在,安全附件管理不规范,大量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验。

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部分重大危险源未标识,未悬挂安全告知牌。如中盐株洲化工集团诚信化工公司乙炔气柜无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且距厂内公路、铁路安全间距过近,未安装防撞设施;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未对厂内重大危险源予以标识。

化工行业八大作业许可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国家有关标准对化工企业动火、动土、抽堵盲板、受限空间作业、凳高、吊装、临时用电等八大极易引发事故的作业要求企业进行许可管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许可管理中普遍存在许可票据开具不规范,甲类区域动火未对环境气体进行检测、消防措施不到位,临时用电接线乱等现象。

关键部位应急器材配备不到位。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贮存、使用氯气场所未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岗位氧气呼吸器为淘汰产品,对过滤式防毒面具管理不善,药罐打开失效;郴州华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防毒面具存放位置离作业区域太远,不适合紧急状态下使用需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或穿戴不规范。包括专职安全员在内的企业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或穿戴不规范的现象。如中盐株洲化工集团诚信化工公司液氯库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湖南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六五一仓库剧毒化学品库未放置防毒面具,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焙烧岗位主控制室未佩备防尘口罩。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在中盐株洲化工集团诚信化工公司现场检查时,外来施工单位施工堵塞了安全通道。

储存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郴州华湘液氯储罐存在满罐现象,构成未遂事件;衡阳建滔在检查时发现有多达31车电石在厂门外长时间露天停靠现象,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其次,检查小组发现有些因素严重制约着我省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麻痹大意,盲目乐观思想较为严重。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日趋稳定,加之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现场操作人员少,企业、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普遍存在盲目乐观现象,安全生产忧患意识下降。

部分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安全投入、人员力量无保障。一是安全管理人员待遇低,导致安全专业人才大量流失;二是时停时开,效益好时,拼设备、超负荷生产,效益不好就停产;三是对设备维护维修投入严重不足,如常德庆芳化工助剂公司目前全线停产,设备腐蚀严重,厂区无人管理;四是小型民营化工企业大部分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对化工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

因规划不完善或城市扩张等原因,造成部分化工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严重不足。株化集团等老、大企业部分产能一再扩大,生产装置见缝插针,且已处于株洲市中心;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与湖南建长石化公司相邻,甚至形成“厂中厂”;海利常德公司新建氨基甲酸酯农药项目装置周边居民的拆迁至今未到位。

部分改制、收购企业安全管理滑坡。株洲市一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收购重组后,自1月1日起至今未召开专门的安全生产会议或例会,未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机构,未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1%,且大量由工艺员兼任,安全管理人员待遇偏低。衡阳一企业兼并后,未按有关规定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下降,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地区市、尤其是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缺少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化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检查的深度、广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排查出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执法组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分类管理;二是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委托市州局进行复查;四是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取得较好的效果。据了解,执法组已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企业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县安监局、当地政府予以通报,一些问题已引起了当地政府、企业上级集团公司的高度重视,安监部门正抓紧督促企业整改或停业整顿。

烟花爆竹监管处:兵分两路 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3月9日至22日,烟花爆竹监管处开展春季隐患执法行动,分两组对年初确定的1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明查暗访了4家烟花爆竹企业,作现场检查记录文书14份,下达整改指令书12份,暂扣证企业1家,拟对2家企业进行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发现10家企业存在问题102条,排查安全隐患38处。经执法小组和专家评审,10家企业中A类企业3家,B类企业5家,C类企业2家。

准备充分,执法有序

为了很好地开展这次执法行动,烟花爆竹处根据省局春季隐患排查执法行动方案,结合国家总局24号令和省局执法计划方案19项内容,依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检查内容、执法标准、专家聘请、行动路线、情况处置、注意事项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科学安排,制定了周密方案,确保了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

执法行动开始前,处室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专家对烟花爆竹标准、工艺流程和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对省局执法计划规定的19项内容统一了标准。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始终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一是亮证执法。到生产企业后,不管企业负责人是否熟悉或当地安监部门介绍与否,执法人员都会出示安全监察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目的,维护了执法的严肃性。二是认真制作执法文书。监管人员在检查时将情况写在记录本上,列出主要违规违章问题,经与企业现场人员反复核对并形成一致意见后才制作现场记录和相关文书,并就有关问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说明。整个执法做到了文书齐全,违规违章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规条款恰当。三是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此次执法行动,检查组深入企业各个角落,仔细排查,共发现一般性违法违规102条,排查安全隐患38处,达到了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目的。四是标准执法,做好表率。今年是计划执法的第一年,没有现成的标准和程序可以参考,与往年的一般性执法检查有很多不同之处。检查组在执法行动中,始终做到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规范程序,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批评,不讲情面,对市、县局如何搞好计划执法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企业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四超两改”现象普遍存在。计划执法的10家企业中,不论规模大小,不论安全基础条件好差,不论管理水平高低,都不同程度存在超设计能力(产量、品种)生产、工库房药物超量停滞(储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仍然普遍存在。

日常管理不规范。80%的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固定张贴至作业场所,工房标识牌内容模糊不清;30%的企业安全保卫制度不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形同虚设。3家较小规模企业厂区卫生状况差,生产垃圾和含药废弃物随意弃置,含药废水沉淀池不及时清理;4家企业工库房混存混放现象严重,如醴陵市沈潭出口花炮厂药物不按时中转,每个工房都存放药物;9家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药物生产、消耗出入库和产品流向登记台帐不健全或登记不符合要求等。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有4家企业整改后的多余工房不拆除,少数工房不按图纸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搭建、改建和扩建厂房现象。最为严重的是醴陵市富里镇安泰引线厂,该厂是为解决当地引线供应紧张,非法生产引线猖獗而批准新建的引线生产企业,拿证还不到2个月时间,就私自搭建了多栋工房;祁阳县小陂烟花爆竹厂为图方便随意搭建工房,在无任何防护屏障的工棚里进行和药装药危险工序作业,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90%的生产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无计划和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没有认真落实;少数企业雇佣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新入厂工人未经培训由师傅带着直接上岗;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业务不熟悉,素质差;有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与生产能力不配套。

安全条件(设备设施)不完善。计划执法企业中,中小规模企业安全条件离国家标准仍有较大差距,表现在:一是部分A级工库房防爆土堤的质量(形状、高度、厚度、质地)达不到要求;二是危险工房出入口缺少人体静电释放设施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生产区与山林之间缺密砌隔离围墙和消防隔离带;四是部分工房简陋;五是药物线生产机械使用非防爆电机,电线未穿管接入;六是防雷设施缺少或达不到要求等。总的来说,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仍具有一定普遍性。

应急救援、工伤保险、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保障制度不完善。执法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生产企业对应急救援预案不演练,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相当一部分企业只为高危工序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一般从业人员则不参加或不全员参保,大部分企业与从业人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职业卫生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无专职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

两个县市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重重

祁阳企业安全基础较差、隐患大。通过对该县一家企业的计划执法和对二家企业随机抽查,发现该县企业虽然经过第二轮整改换证,基础条件有所改善,但由于长期受家庭作坊式生产“生产投入少、规模小,建设标准低,一房多用,安全条件差”的影响,企业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少数企业仍无必需的值班室和围墙;缺少必要的中转(库)房和工房,工库房简陋(地面未硬化)、建设质量标准低;厂区道路崎岖不平且路面无硬化、无含药废水导流沟和沉淀池;A级建筑物无安全防护屏障或安全防护屏障不符合标准要求;防雷、导静电设施不完善;无防火隔离带、电线和电器设备安装不合标准、无固定操作台;仓库无架空(或垫架)防潮及无通风防小动物设施等。执法队员表示:“更让我们感到不放心的是企业管理水平低,法律法规、标准意识淡薄,随心所欲,违规违章操作严重,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醴陵企业第二轮许可问题突出。在对醴陵二家企业的执法检查中发现,醴陵取得第二轮许可证的企业,整改力度不大,安全条件仍然较差,管理水平低,与其他市州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如醴陵市沈潭出口花炮厂内筒线防护设施形成虚设,无散水系统和沉淀池、无防静电设施、路面无硬化,亮珠线缺少筛选、包装工库房。尤其是新建的醴陵市富里镇安泰引线厂,建设标准低,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企业无围墙,无散水系统,无防火隔离带,防护屏障大部分不符合要求,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被执法检查组暂扣证拟立案查处。

烟花爆竹处工作人员表示,下一阶段将按照计划执法的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或委托市、县局进行执法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企业违规违章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行业安全监管处:计划执法讲求实效

行业监管处两个执法小组共检查了6个市州15家单位,其中计划执法单位10家,另5家为临时抽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文书13份,已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8份。

精心准备,确保实效

针对此次执法行动,执法组从机电行业邀请三名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任务,明确分工,并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此次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为使执法行动高效、有序开展,3月8日,行业监管处召开了执法行动专题会议,组织全处人员和三名专家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执法行动的有关文件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认真分析处室所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严格按照省局2010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执法组先分两个小组分别检查了长沙、株洲,再集中成一个小组由南向北进行检查。执法组每到一个企业,首先组织召开碰头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探讨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以便在检查的时候有侧重地发现和排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在执法检查中既突出了重点,又对企业各个环节逐一进行了仔细检查,每次检查后,检查组都进行交流沟通,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集体解剖分诊,既总结企业好的做法,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此次执法行动行业监管处做到了执法规范、严明。所有参加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都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所用文书全部严格按照省局统一制作的格式填写或打印,执法文书所要求的各项必备内容要素做到填写完整、清楚、不遗漏,主要违法事实表述准确,法律条款引用适当,都严格按程序操作。执法人员都严格按照24号令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公平、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树立了安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执法组到每一家企业,都严格按照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八项重点事项严格进行了检查,检查形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执法组对发现的问题既严格依法下达文书,责令企业改正,又针对查出的问题,组织专家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了“依法监管、服务企业”。

仔细排查,为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当好“医生”

行业监管处负责检查执法的工商贸企业所涉及的行业多,工艺复杂,流程长,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多,检查组克服困难,在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认真仔细地对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正如“医生”的一次现场大会诊。

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没有制度化、系统化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少数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企业负责人认为:冶金机械等行业是非高危行业,是相对平稳的行业,既没有重大危险源,也没有危险工艺,不会出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多出现员工伤残等小事故,因此安全工作仅满足于喊在嘴边、挂在墙上,写在纸上。

冶金机械等行业中涉及的危险物品安全隐患多。企业对自身危险场所和生产过程中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不严,如化工品仓库、高炉、煤气柜、调漆间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多。某企业丙烷气瓶库、液氧、液氩储罐紧邻厂房和道路,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丙烷气瓶储存库内住人。在另一个企业,乙炔、碳三气等气瓶仓库紧靠居民区,乙炔和氧气瓶混存;气库扩能项目未按规定报告安全监管部门,未履行“三同时”手续;未安装气体泄漏报警仪等。

外来承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有少数企业把危险性大、劳动强度大的作业外包,没有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甚至“以包代管”。某纸业公司在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中,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全部交给外包单位,没有明确公司自身的安全监管责任。某企业将液氧、液氩储罐和丙烷等气体的安全管理外包给一家气体公司。在某电力机车厂现场检查时发现,外承包单位对5米高的广告牌进行拆除时,竟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盲目施工。

职业危害比较严重。企业作业场所对职业危害普遍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重“红伤”轻“白伤”的现象比较严重;大都未按要求进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未按规定对职业危害定期检测检验。一些企业现场粉尘浓度较高,排风换气设施欠缺,体检报告显示部分员工有职业病前期症状。某水泥公司作业场所水泥粉尘多,未配备防尘劳保用品,未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检验。某纺织车间粉尘较多,无除尘设备,通风设施不够,工作人员生产环境职业危害比较严重。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或穿戴不规范。受检单位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或穿戴不规范现象。在某水泥有限公司粉尘较多的作业场所,多数员工未戴防尘口罩;某公司工作人员在电焊打磨和高炉作业时未按规定佩备防护眼镜和口罩。

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大部分受检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没有在容易发生事故和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没有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执法组共发现隐患82处,能当场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执法组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企业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县安监局进行了通报,对一些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责令迅速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并要求县、区安监局重点监控。

瑕不掩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虽然企业存在各种隐患,但是从检查人员反映和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还是有了明显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的意识也不断增强。

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随着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的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规范和细化,企业领导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企业也逐步认识到安全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安全就是效益。此次执法检查的15家企业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配强了专职安全员。如,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及下属的长沙、零陵卷烟厂将安管部门列为一类部门,隐患整改、安全奖惩既给权力又给资金,安全生产的权威性在企业得到了充分体现,职工安全意识全面增强;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时代新材负责人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使检查执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中央和省管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株洲时代新材、株洲电力机车公司、株洲电机公司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复评,在机械设备、生产环境、培训教育和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各投入资金400-800多万元,实现生产环节自动化操作和控制,既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保障了生产人员的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断加强。受检单位都认真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计划和方案,从高管到安全管理部门到车间班组都开展了定期集中安全检查和岗位隐患排查,并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了三级危险源监控,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事后有签名,通过企业自查和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现场生产“三违”现象有了极大的改观。

编 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次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执法行动中,各行业检查组都较好地完成了安全隐患排查执法工作,按原计划圆满完成了任务,我省开展安全生产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开了一个好头。一是按计划要求,各小组依法依程序对省局年度执法计划中的企业完成了第一轮执法检查;二是今年是计划执法的第一年,没有现成的标准和程序可以参考,与往年的一般性执法检查有很多不同之处。各检查组根据国家总局24号令的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局制定的19项内容,在执法行动中,始终做到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规范程序,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批评,不讲情面,对市、县局如何搞好计划执法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同时,各检查组对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有较大的触动。三是为准确动态把握我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行业安全监管的安全生产近况提供了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责任编辑 林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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