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曹冰冰
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曹冰冰
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本文对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为鉴,提出了发展中国农产品物流的对策和建议。
日本 农产品物流 探讨 借鉴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三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有许多种,农产品流通不畅无疑就是其重要原因之一。集中表现为农产品流通效率低、成本高、损耗大、农产品流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现实的需要。日本与中国在农产品市场化上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但因其先进的农产品物流模式,这一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极大地促进了日本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对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的构建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日本是一个岛国,自然资源贫乏,人多地少,土地分散,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农村经济以小农经济为主。但农业现代化水平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高,农产品流通模式先进。
1.1 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
日本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是以批发市场为核心。这主要是因为日本的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农业生产规模较小,面临着“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能有效解决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本农产品的物流模式主要由两种渠道构成:
(1)生产者—中央批发商—地方批发商—中间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2)生产者—直买所等形式—消费者。
1.2 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分析
当前,日本农产品物流模式主要批发市场为主,以“直买所”等形式为辅的物流模式。其主要特点如下:
(1)流通环节多,流通成本高,但直销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日本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一般经过两级或两级以上的批发市场,这使得绝大多数农产品要经过多级批发市场的交易后,才能到达消费者的手中,因而提高了流通成本。但是,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后,以“直买所”为标志的直销方式正在蓬勃发展,这种方式极大地缩短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减少了流通的环节和运输成本,极大地促进了日本农业的发展。
(2)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发达、物流技术先进。日本拥有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送系统、有效的保鲜设备、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这为实现农产品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了这样的条件,日本农产品的销售范围不断扩大,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增加了农民的销售自由度。
(3)农产品物流主体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较高。在日本,市场上最主要的产品供货商是农协,农协掌握着产品的供销渠道,各大中小城市的批发市场的建立和运营都离不开农协。农协利用自己的优势,把农产品集中起来,进行统一销售,充当了农民与批发商的中介。农民、农协和批发商三者之间的利益均沾的关系,使得三者中间建立了一种相互依赖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为增加农产品的流通速度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4)农产品交易方式多样化。日本农产品的交易方式除了传统的零售以外,还有拍卖、期货等形式。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有效地解决了日本农业生产小规模与大市场的矛盾。
我国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经过不断的改革和发展,逐步趋于完善。但是农产品物流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物流体系比较落后。我国的农产品物流主要模式(如图)。
图1
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存在的问题,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流通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直销模式发展程度低。我国现行农产品流通体系十分分散,农产品流通效率低,流通过程中收费过多、过频。除此以外,我国直销方式还处于较低水平,多是农民自己直接销售,没有组织性。这些原因导致农民在流通过程中承担了过高的成本,从而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
(2)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和设备不发达,物流技术有待提高。经过近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设备以及物流技术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其总体水平仍然较低。
(3)物流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较低。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有分散的个体农民和农业经纪人、私营的个体批发商、规模较小的运输公司、国营的大国有企业。
(4)农产品交易方式单一,严重地制约了农产品的流通。我国农产品交易方式的主体是传统的零售方式,拍卖的方式较少,其期货方式更是没有。这种单一的交易方式,使得农产品的流通速度永远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快速流通。
通过对日本模式的分析研究,结合我国农产品市场的特点,以及现有的条件,建设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缩短供应链,发展直销方式,减少流通成本
借鉴日本农产品物流供应链过长的教训,以及我国实际的状况,我国必须缩短供应链长度,使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得到提高,物流成本降低,农产品价格处于更合理的位置。除此以外,应大力发展直销方式,使直销方式更加多样化,只有这样更加有效地提高物流的效率,减少流通成本,降低农产品的价格。主要措施有:第一,规范市场秩序,严禁倒买倒卖行为;第二,加大力度,完善当前的批发市场,使其布局更加合理;第三,加快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构建良好的信息平台,使市场信息能够有效地传达给生产者、批发商和消费者。第四,开拓创新,研究和发现更多更好的直销方式。
(2)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的运输水平
农产品物流业是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的产业, 很大程度上依赖良好的设备和便利的基础设施,所以,发展和完善农产品物流业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农产品物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设施的建设。首先,加强交通运输建设,不断完善运输网络, 提高交通网的深度和广度, 确保农产品能够流通顺畅。一是加强对农村交通道路的建设;二是合理布局,使各地区的交通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本地区的需要。其次,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中心的建设。一是合理布局批发市场和仓储中心。二是不断提高批发市场和仓储中心的条件,使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产品流通的需要。最后,加大对农产品储运设备的投入,改进原有的设备或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运输设备,及时淘汰不符合卫生的车辆,加强保鲜冷藏库的建设,以确保冷藏农产品的质量。
(3)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和专业化
农产品物流主体决定着农产品物流的水平。因此,要想不断地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物流水平,就必须提高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和专业化。首先,政府加大引导,支持分散的个体农户成立合作社或其他方式的组织。其次,加大资金支持,使个体批发商和规模较小的运输公司能够做大做强,从而降低运输成本。再次,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主体的专业化程度。
(4)健全农产品交易方式,促进农产品的快速流通
我国的农产品交易方式在做好零售方式的前提下,大力推广拍卖和期货,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的交易方式,使农产品能够快速准确地流通到消费市场。农产品拍卖通过买方的竞价购买, 能更快地反映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使价格的形成过程公开透明,为形成合理的农产品价格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期货交易方式,能够为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预期的指导,减少农产品生产的风险,创造更大的消费市场,从而有效地促进农产品的流通。为此,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拍卖和期货交易方式实施的条件,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拍卖和期货交易场所、合理的交易程序等。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培养拍卖和期货交易的市场,包括支持和鼓励农产品流通主体做大做强、培养其参与拍卖和进行期货交易的道德素养和知识等。
总之,日本模式有许多优点和缺点,我们应吸收其优点为我所用,以其缺点为鉴更好地改革和完善我国农产品的物流模式,只有这样我国的农产品流通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
[1] 赵晓飞,田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研究[J].贸易经济,2009,(06).
[2] 王艳,喻晔.美国农产品物流模式对我国的借鉴[J].物流管理,2009,(01).
F752
A
1005-5800(2010)11(b)-1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