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梅, 李 娜, 崔 俐, 王 赞, 吕玉丹, 林卫红, 张淑琴
癫痫是神经系统常见疾病之一,患病率仅次于脑卒中,但是其家庭及社会承受的负担却明显大于脑卒中。过去几年,WHO将癫痫列为重点防治的神经精神疾病,癫痫患者经常受到社会的歧视,感到孤独,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癫痫患者及其家属对癫痫的知识以及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问题知之甚少,这种现象在农村更为普遍。我国癫痫的流行病学调查是从 50年代开始进行的,1960年以来,对癫痫的流行病学进行了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调查共 15次,有局部地区的,也有全国性的。其中有代表性的我国六城市(1983)和 22省市农村人口(1985)的 2次全国性协作调查。20多年来我国尚无新的癫痫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吉林省在有关癫痫的流行病学调查方面也是空白,本研究对吉林省的癫痫防治示范项目县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对 30万人口进行了 1年的流行病学调查,现报告如下。
1.1 研究对象 选取吉林省梅河口市、伊通县、东丰县为目标县,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对以上 3个地区的农村人口进行癫痫的流行病学调查。
1.2 研究方法 (1)每个地区调查人口均达 9~10万人以上,实际调查人口数 310402人;(2)由吉林省卫生厅疾控处组织协调,在目标县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县医院神经内科医生及下属乡镇卫生院内科医生参与该县癫痫患者普查、治疗、随访和管理,癫痫诊断及发作分类符合国际抗癫痫联盟 1981年有关癫痫发作分类的规定;(3)由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神经内科癫痫组成员对参加本项目的医务人员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的癫痫知识的培训;(4)采用入户上门面见的方式,由经过培训的乡镇医生及村医在管区内挨家挨户进行癫痫患者普查;(5)所有数据录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
2.1 患病率及发病率
2.1.1 患病率 截止至2008年12月为止,共筛选出活动性惊厥性癫痫患者 1223人,患病率占3.94‰,其中伊通县患病率最低为 2.33‰。各县筛选患者数及比率(见表1)。
2.1.2 发病率 3地区发病率比较:总发病率为 22.55/10万,其中伊通县发病率最低为 15.18/10万 (见表2)。
2.2 性别 3地区男性患者总人数为 650人,女性患者总人数为 573人,男女性别比例为 1.13∶1。
2.3 患者年龄分布
2.3.1 年龄结构 患者年龄 1~79岁,平均35.1士 11.9岁。多集中在 10~60岁之间,年龄分布呈正态分布,以 20~50岁患者居多,30~40岁为高峰。
2.3.2 首次发病年龄 首次发病年龄 0~20岁,其中发病年龄高峰在 0~10岁之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病率逐渐减少。
2.4 发作类型 在调查的癫痫患者中,全面强直阵挛发作 933例,占 76.29%,失神发作 8例,占0.65%;单纯部分性发作 70例,占 5.72%;复杂部分性发作占 109例,占 8.91%;单纯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发作 7例,占 0.57%;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全面发作 92例,占 7.52%;其它 4例,占 0.34%。
2.5 死亡率与死亡原因 3地区 1年内死亡11人,总死亡率为 0.89%。死亡原因:溺水 3人,自杀 3人,脑出血 2人,脑血栓 1人,车祸 1人,原因不明 1人。
2.6 治疗缺口 治疗缺口为一定时间内特定人群中活动性癫痫患者数与正规治疗患者数之间的差,用百分数表示。我们调查的 1年内仍有发作的活动性癫痫患者 1223人中,前 1w内正在正规服用抗癫痫西药者 456人,占 37.3%,治疗缺口达 62.7%。
表1 3地区癫痫患病率
表2 3地区癫痫发病率
3.1 癫痫的发病率与患病率 患病率是指在1000个调查对象中患该病的人数。我国 2000年曾经对中国五省农村患者做了一次小规模的抽样调查,得出结果患病率为 4.6‰。以此推算,全国约有活动性癫痫患者 500~600万[1]。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吉林省农村地区患病率大约占 3.94‰,属于较低水平,其中伊通县患病率较低,为 2.33‰。其原因考虑为伊通县以满族人居多,不除外由于民族原因所致,有待于进一步探讨。而且样本相对来说较小,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的样本。发病率是指每年每 10万人口当中该病的发生人数。Saha SP等人在印度的孟加拉省经过 5年的挨家挨户的调查研究得出:当地农村居民一年10万人中就有 42.08人患病,并指出这个数字与发达国家相比较高,但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较低[2]。在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岛也曾做过统计,发现每年10万人群中会有 41.1人患病,并且收入较低的人明显比收入较高的人多[3]。国内的癫痫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癫痫的发病率约 23/10万/年左右。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总的癫痫发病率约为每年22.55/10万人,此数值低于我国 5省调查的发病率,同样低于国外报道的发病率,但高于国内的平均发病率。
3.2 性别 国外报道男性癫痫发生率高于女性,并多有一定的诱因,而女性多无可确定的因素[4],以上可能是与男性更容易暴露于一些癫痫的危险因素有关。在类型的区别上,占癫痫发病类型比率约 15%~20%的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女性较多。而有先兆性的海马硬化性癫痫女性同样较多,但是癫痫持续状态以及癫痫引起猝死则男性较女性多[5]。在我省 3个县的统计中,男性患者总人数为650人,女性总人数为 573人,男性患者与女性患者的比例大约为 1.13∶1。男性患者较女性的比率高,与国外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相同。
3.3 年龄 在癫痫患者发病年龄的分布上,各个国家的普查基本是一致的,欧洲学者曾经在英国、北欧等国家做过统计,发现年龄在 20~60岁之间的患者比率大约是 65%,而 60岁以上的大约占35%[6]。亚洲曾经做过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癫痫发作有两个年龄高峰,分别是儿童和老年人。我们的数据调查显示,患者的年龄基本集中在 10~60岁之间,年龄分布呈正态分布,以 20~50岁患者居多;30~40岁达到高峰,但是 60岁以上人群的患者数低于文献报导,可能和我们调查的人群未有明显的暴露于癫痫的危险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癫痫的首次发病年龄分布:有报道指出,癫痫患者的发病年龄基本以 0~10岁为主[7],与我们的调查结果相符,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癫痫发病的几率下降。20岁后发病率下降,是因年龄增大而抽搐阈提高,碳酸酐酶与乙酰胆碱下降,血脑屏障和体内恒定结构稳定有关。
3.4 发作类型在亚洲几个国家的调查中,癫痫的发作类型以全面性发作居多。巴基斯坦所做的流行病学调查也以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的患者居多[8]。国内,各家对于癫痫发作类型的比例报道不一,但仍以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多见。但最近的调查结果(欧洲、美国或发达国家)显示癫痫的发作类型以部分发作为主,不同类型癫痫的预后差异很大,故了解癫痫患者的发作类型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全面强直阵挛发作 933例,占76.29%,仍以全面强直阵挛发作为主要的发作类型。其原因不排除乡镇级卫生院医生对癫痫认识不足而导致的分型误差,需进一步加强对下级医院医生的癫痫专业知识的培训。
3.5 死亡率及死亡原因 癫痫患者死亡以癫痫持续状态及发作时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多见。在癫痫患者中,癫痫相关事件仍是这类患者的常见死亡原因。我们调查的 3个县中,近一年死亡的患者共 11人,死亡率约为 0.89%,其中 3人死于溺水,3人自杀,3人脑血管疾病,1人车祸死亡,1人原因不明。可见患者癫痫发作时死于意外及自杀的发生率很高,提示在农村地区对癫痫宣教的重要性及对癫痫患者合并心理疾患干预的问题。
3.6 治疗缺口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人们对癫痫缺乏正确认识以及医疗资源匮乏,大多数癫痫患者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治疗,存在很大的治疗缺口,在亚洲,治疗缺口大约在 50%~80%。而在我国,在对 5省的患者调查中,只有 37.4%在调查前 1w内正在服用抗癫痫药 ,治疗缺口高达 62.6%。在所有确诊的癫痫患者中,从未治疗者占到 40.6%,加上非正规治疗的 34.6%,高达 2/3以上的患者未得到合理的治疗。在对我省的癫痫患者的调查中,治疗缺口达 62.7%。与我国五省的调查结果相似,目前的调查结果提示我国农村地区癫痫治疗仍有较大的误区亟待解决,需加强农村地区医疗水平及普及癫痫知识改变现状。
通过以上获得的我省部分农村地区癫痫流行病学资料,为全面了解我省的癫痫发病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干预具有重要价值,同时也对全面了解我国目前农村地区的癫痫流行病学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及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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