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喜灿,周绍森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江西 井冈山343600;南昌大学 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31)
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视角构建农民长效增收的制度分析
贺喜灿1,周绍森2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江西 井冈山343600;南昌大学 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31)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关键。从新经济增长理论的观点来看,短期的补助或刺激是外生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只有通过加强内生变量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才能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制度在促进宏观人力资本的形成、促进微观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促进人力资本的配置、促进人力资本的利用、促进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对农民长效增收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视角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包含外部机制和内部机制两方面的内容,其基本原则是可持续性原则、互惠互利原则和市场化原则,其构建关键是建立好内在动力机制,并辅之以良好的外部机制。
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人力资源开发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关键,一直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过去几年农村工作的实践证明,靠政策补贴拉动农民增收,靠价格上涨拉动农民增收,以及靠低成本拉动农民增收,都只是一些短期有效的政策行为,不能长期发挥效用,无法保证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地增长。从新经济增长理论的观点来看,短期的补助或刺激是外生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只有通过加强内生变量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才能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即通过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增强农民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让农民自身具有致富的本领,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影响因素,这样,才能达到农民长效增收的目的。
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视角分析制度对农民长效增收的影响,主要是分析制度作用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进而影响农民的长效增收。即制度首先影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再通过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影响农民的长效增收。[1](P29-32)制度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力资本的形成是个长期的过程,宏观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依赖各投资主体通过多种途径持续和充分的投入。制度通过强制和非强制的方式,规定了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在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权责和收益归属,实现人力资本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以较低的社会成本保证社会人力资本形成途径的稳定与畅通。如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政府为教育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服务,要求家庭保证子女享有9年的基础教育等,这些制度保证了人力资本形成的最基本途径。社会的非正式制度在完善社会人力资本投入途径方面,提供了灵活性并能一定程度地减少不利于人力资本投资的体制因素的影响,如尊师重教的文化传统、兼收并蓄和激励个性发展的文化氛围等,能鼓励人们寻找各种有效途径来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2](27-31)
组织(如农业公司、农业合作社、农业基地等)、家庭和个人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微观主体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出于自我发展的动机,并能给社会带来外部性,但由于其人力资本投资的长期性和收益的滞后性,如果外部环境不确定或者外部收益不能内部化,其投资收益在未来会面临相当大的风险或低于社会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微观主体对人力资本的投资通常达不到最优水平,此时,只有制度能够通过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的行为和提供公平竞争的机制,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并有助于外部收益的内部化,从而为微观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提供稳定和持久的激励。一方面,正式制度能够保证组织或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权利,并能抑制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有助于投资外部收益的内部化使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从而促进微观主体的人力资本投资。另一方面,社会风气等非正式约束,同样会对家庭和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产生激励,比如尊重知识和人才的良好风气能够提高他们对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未来预期,从而能激励个人增加自身的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自身素质。
人力资本具有专用性特征,须有特殊适用领域,这是由知识具有不可替代性决定的。人力资本的配置既需要较广的选择空间,也需要有准确快捷的需求信号,否则将因配置不当而导致专用性人力资本比较优势的丧失。人的自主流动是对人力资本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的前提,比如高效灵活的户籍管理制度、个人自主择业制度等,通过人力资本毫无障碍的“进入”和“退出”,使人力资本的配置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从而提高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还能使完全孤立的人力资本合作而发挥效用,实现人力资本的融合与互补,获得人力资本的规模效应。
人力资本是物化在人本身的。人力资本包含的知识和技能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由于人力资本这种对人的依附性及形态的抽象性,相对物质资本,其价值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意志和能动性,离开承载人的能动行为,人的知识和技能将毫无经济价值可言。制度作用于人的意志和行为,使人更具有凝聚力和奉献精神,人的潜能更能被激发出来,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
“谁投资谁收益”是各类投资的基本原则,人力资本也不例外。现实中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分配大多通过制度来完成,制度由于较低的社会成本而在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配方面占据支配位置。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配时,作为激励机制,不仅要有经济方面的,还要有社会环境和政策的改善;作为经济激励,不仅要补偿投资主体的现实支出,而且要能保障人力资本投资的增殖,使投资具有长期性,这是刺激投资,实现人力资本再生产的必要条件。
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制度主要包括制度、政策、市场、政府行为等。在当前形势下,从人力资源开发视角改善农民增收的制度环境,一是要建立农民的人力资本产权保护制度,包括农民工维权、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为农民长效增收提供保障。二是要进行有效的组织设置,主要是学校、培训场所、人才市场、农场、农业产业化组织(协会)、农民(能人)创业基地(孵化器)、医务室、图书室等,为农民长效增收搭建平台。三是要降低交易成本,包括发展劳动力市场、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改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制度、统筹城乡发展、规范政府行为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为农民长效增收提供更多的便利。四是破除旧习俗,更新老观念,培育新型农民,为农民长效增收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
保障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农业内部影响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各种因素,尤其是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制度相关的因素,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变农民为市民,促进农民非农化,提高其非农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挥比较优势,进行结构调整;发展农村教育,提升农民素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3](188-191)
农民长效增收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的原则很多,如整体增收的原则、可持续增收原则、城乡统筹兼顾的原则、各子系统“利益互惠”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相协调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等。而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视角看,长效增收的关键是可持续性原则、市场化原则和互惠互利原则。
坚持农民收入增长可持续原则,一方面要求在发展资本、技术密集的重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工业现代化水平的同时,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大规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多样化、多模式的城镇化发展,调整农业产业和就业结构偏差,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在大量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工业、向城镇迁移和转移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以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农民非农收入增长,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民农业收入增长。
农户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既要向市场提供大量的适应市场需要的各类农副产品,又要从市场上购买他们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还要动用市场机制即根据价格、供求和竞争的状况来合理配置农业资源,这既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现实选择。目前,要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对农村生产关系进行再次大变革,加快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化农村市场主体,提高农民适应市场、驾驭市场的能力,逐步减轻和弱化政府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作用。即要正确定位好农户(农村生产经营者)、政府、市场的关系,努力发挥市场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特别要重视对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的培养,帮助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小农意识,树立大市场大发展、小市场小发展的观念,侧重培养农民市场分析判断能力、成本效益核算能力,高新技术的学习能力。政府要加快农村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逐步在更大区域内建立以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为中心的批发市场网络体系,为农副产品的流通做好政策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促进和加快农业生产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的进程。
农民收入增长长效制度包含农户、企业和政府三层面,各系统人员获利须公平合理,才能调动、激发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主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调节,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这既是由农业发展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必要手段。通观世界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现代市场经济无一不是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而且,市场发育程度越高,越需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可以说,调控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本身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在组成部分或内在调节机制。其调控手段一般包括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等。为了加快目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迫切需要建立和健全政府宏观调控体系,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协调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构建农民长效增收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与三大机制——内部动力机制、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相关的保障性制度,即农户、中介组织和政府三层面的制度。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视角构建农民长效增收制度的关键,是建立好保障内在动力机制的核心制度,并辅之以保障外部机制的运行制度。一方面,政府要为农户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政策、制度支持,完善市场环境,规范自身行为。另一方面,农户则要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劳动力市场、农业产业化等载体,通过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科技兴农等方式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只要建立了这样一种良性循环,农民收入就会持续稳定增长。
第一,微观农户层面的内部动力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成了生产经营的主体,各种机制的运行最终要表现为农户的经济行为,特别是生产经营行为,并以农户的行为作为运动的基础。可以说,农户行为是农户和农民增收的内生变量。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农户追求生产经营中的利润最大化,按最优化原则在各种约束条件的作用下来配置家庭资源,参与非农就业、科技进步以及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这就是农户增收的内部动力机制,是整个系统的内在驱动力。农户增收的内部动力机制对农户家庭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农户按照最优化原则来配置家庭资源,成为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微观基础,中观、宏观的机制,最终再通过作用农户内在的动力机制,才能发挥其作用。
第二,经济组织层面的中观组织机制。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以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形式,引导农户进入市场,降低了农户的交易成本,并通过灵活的利益机制,使农户分享到合作及产业化经营的收益,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中观组织机制,完善了农户的主体地位,强化了农户的增收能力,在整个系统中是重要的加固力和支撑力,也是政府和农户互相作用的媒介。
第三,政府政策层面的宏观调控机制。市场失灵是政府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农业生产的“弱质性”是政府宏观调控的现实选择。政府不仅要通过改变一系列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而且还直接调节农民收入。作为两种强制性制度变迁,“农村税费改革”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而“小额信贷”则有利于提高扶贫的绩效。政府在整个增收系统中,通过宏观政策和手段对农民收入进行支持、保护和调节,是整个系统的推动力和引导力,决定系统运动方向。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除了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外,更重要的是,要增加农户的积累能力,而政府缩减收入差距政策,则是在保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实现“兼顾公平”。
农民增收的内部动力机制、中观组织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是农民增收总体运行机制的三大子系统,他们各自的结构功能和效率直接决定农民增收机制的总体运行效果。但是,农民增收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根据系统的原理,各子系统作用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各子系统运行的效果,而且还取决于各个系统之间的耦合。整个系统是三种机制的相互作用,是对农户而言的内力和外力的集合,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三维动态结构和复杂系统(如图1)。
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中,涉及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政府三类运行主体。他们各自的利益目标是不一致的,农民最主要的目标是纯收入的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追求整体利益的最优化,而政府则是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和政治利益最大化。利益机制的不同,其行为方式必然有不一致之处,这就要求协调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机制创新,以期达到三者利益都得到最大满足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在农民增收机制的整体运行中,各种机制对农民收入增长发挥作用不一样。其中,内部动力机制(微观农户层面的机制)是农户增收的内在驱动力,只要这种动力存在,农民增收的“长效性”就会得到维持。因此,在农户收入增长中,动力机制起着基础性作用,是整个机制的中心和灵魂。作为一大经济主体,微观层面的农户是核心,是内在的;中观经济组织和政府宏观政策为微观层面的农户“加油”,并为其保驾护航。而中观组织机制(如农业产业化组织)在于完善农户的主体地位,强化农户的增收能力,在整个系统中是重要的加固力和支撑力,也是政府和农户作用的媒介。政府宏观政策则在于制定各种农业政策,调节农户的收入,对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起到导向作用,其要求是既要保障农户收入,又要满足整个社会目标。[4](129-134)
图1 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的总体运行
另外,从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中可以总结出两方面的动力机制,一是内生性动力机制,是一种农民自发增加收入的内在力量,二是外生性(激发)动力机制,主要来源于政府有意识地对农民收入增长进行的指导、调控行为,它是政策力、经济力、市场力等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是通过政府、组织(如涉农企业、农民组织等)和农民个体的共同努力来实现的。这样,所谓农民收入增长的动力机制就是指对农民收入增长起到推动和拉动作用的力量,及协调、改善这些力量,使之在农民增收中持续、有序发挥作用的,以既定资源为约束、以资源配置方式为条件、以各种制度为保障的综合系统(见图2)。
图2 农民收入长效增长的动力机制
[1]王艳.云南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研究[J].改革与探索,2007,(60).
[2]刘文.影响人力资本投资和利用的制度分析[J].人口学刊,2003,(2).
[3]邓宗兵,王炬,罗情文.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制度安排[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3,(4).
[4]张满林,郝立莹.农民收入增长的动力机制研究——以辽宁为例[J].渤海大学学报,2007,(1).
[责任编辑 闫明]
On the Institutional Analys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to Build Long-term Effect Mechanism to Increase Farmers’Income
HE Xi-can&ZHOU Shao-sen
(China Executive Leadership Academy Jinggangshan,Jinggangshan 343600,Jiangxi,China;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31,Jiangxi,China)
The issue on income increase of peasants in China has been the core of solving “three-dimensional rural issues”.According to the new economic theory,Short-term subsidies or stimulation is exogenous.It is difficult to solve fundamentally the problem of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s.In order to form the long-term effect mechanism to increase farmers’ income,the role of the endogenous variables to increase farmers’income must be strengthened.In this paper,we firstly set forth the important impact of system on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th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we elaborate the basic content,some principles and ideas (sustaining dynamics mechanism).
increasing farmers’incomes;long-term effect mechanism;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F323.8
A
1674-0955(2010)02-0097-05
2009-12-03
本文为教育部2007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部地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研究——农村人力资本提升与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项目批准号:07jjd630018)的阶段性成果
贺喜灿(1965-),男,江西莲花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主任,南昌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周绍森(1941-),男,江西萍乡人,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