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特约记者 唐凯林
“沽空”者的身影
文|本刊特约记者 唐凯林
“合法伤害权”的武器不仅握在公权力的手中,企业也具备,如果运用得体,它们完全可以在谈笑间合法地伤害自己的竞争对手,不留痕迹。
在危机过后,除了危机的解决和修复,还有一件事情会困扰人们很久,那就是危机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是的,我说的就是真相。
从哲学思维来讲,人的认识只能无限接近于客观事实,而不可能对过去发生的全部事实进行还原,而由于“证据”自身的限制,有些事情的真相几乎是永远不可知的。曾经轰动全美的“辛普森案”,最终以辛普森无罪落槌,但这一判决只是案件的表象,至于案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辛普森到底有没有杀害前妻及前妻男友,恐怕已经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了。
别让事实掩盖真相。这句话初听起来似乎有些费解。但现实的确如此,有时候人们所知道的事实并不是“客观事实”。
震惊全球的美国“9.11”事件已经过去近10年了,而就在今年9月的联大会议上,伊朗总统内贾德抛出了伊朗版“9.11”真相。他认为“‘9.11’是由美国策划或是在美国暗中支持下实施的,旨在挽救美国经济以及确保美国在中东地区的影响”。而在更早的时候,还有人认为“9.11”事件是恐怖分子对美国航空业股票的一次“沽空”。
我个人并不赞成以上两种论调,不管怎样,“9.11”事件都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灾难,浓烈的血腥味犹在鼻息之间。在这里列举以上观点只是想说明,每一场危机过后,都会有形形色色的“真相”讨论,哪怕是别有用心的。
蒙牛公司前段时间就陷入了一场令各界哗然的“陷害门”事件。2010年10月19日晚,网络若干论坛突然传出消息,称曾引起轩然大波的“圣元奶粉致儿童性早熟事件”,是奶业巨头蒙牛及其公关公司一手策划出来的。
“陷害门”是一次对“早熟门”事件真相探索的延续。其破坏程度虽无法与“9.11”相提并论,但蒙牛还是被聚焦在镁光灯下,遭受了一场来自四面八方的惊呼和谩骂。同时,一场有关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论战也迅速席卷了整个互联网。
对于事实背后真相的求索,“陷害门”并不是第一个例子。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丰田汽车召回门”事件,学者郎咸平就认为这背后是美国的福特汽车在捣鬼。他甚至直接撰文说这是一件精心策划好的攻击事件,其结果就是福特合法地伤害了它的对手丰田,成为了本次事件的最大获益者。
从郎咸平所列举的证据看,猜测并非无中生有,福特公司有预谋的进攻或许真的存在。证据提到,“召回门”源于一摞75页之厚的起诉书,这份起诉书是在2009年7月24日提交到美国加利福尼亚中部地方法院的。而这位提交诉状的人正是一位在2007年离开丰田的律师,他曾为丰田立下过卓越的功勋,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大官司,当然,他也完全清楚丰田车的致命弱点是什么。郎咸平将这个名叫比勒的律师称为“潜伏者”,因为他最早受雇于福特,2003年加盟到丰田。
有一个“风”与“太阳”的故事,是说“风”与“太阳”比赛,看谁能让路人脱下紧裹在身上的大衣。结果“太阳”赢了。无孔不入的“风”是一位入侵者,它刮得越是猛烈,路人越是把外套裹得严实,而“太阳”只需把温暖持续洒下,路人自然要脱下外套。
经过套用,“风”被比喻成随处可见的“广告”,而“太阳”代表的是“公关关系”,简称“公关”。套用之后,故事的原意被演绎为:在人们常见的营销工具里,公关比广告更为有效。
其实,从当下愈演愈烈的商战实况来看,说公关是太阳可能不太准确。在商战实践中,公关通过不断升级工具,演变成了“刀子”,变成了具有杀伤力的利器。甚而,不再是防身工具,摇身变成了进攻性的武器。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其实各中缘由并不难解释。自古商战无义战,有的只是“利益之战”。只要存在竞争,极端手段就不可避免。在中国的商业文化传统里,自古就有“同行是冤家”的说法。行业参与者们除了战略性地把行业蛋糕做大之外,最为眼前的利益便是从这块蛋糕中谋取更大的份额。无论是圣元奶粉的“早熟门”,还是丰田汽车的“召回门”,其幕后的黑手都若隐若现地指向了同业竞争者,由此可见一斑。
其实,最可怕的暗算者还不是这些行业竞争对手,不管怎样,毕竟这些对手就在你的身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最可怕的敌人来自未知,这样的对手令你防不胜防。
如果你的企业是非上市公司,那么你的对手可以从同业者处寻找蛛丝马迹。而如果你的企业是上市公司,并且公司所挂牌的证券市场存在“沽空”或“股票期权”这样的投资工具,那么加害你的敌人就有可能是任何人。
在股票市场进行投资,并不是非得依靠股票价格的上涨才可以赚钱的。相反,有的投资工具,股票价格跌得越惨,投资者赚钱越多,这就是我刚才提到的“沽空”和“股票期权”。“沽空”是最为典型的“买跌性盈利”工具,而“股票期权”既可以“买跌”,也可以“买涨”。所以说,上市公司所遭遇的“危机门”背后就极有可能存在资本掮客、对冲基金的身影,他们只需制造最为猛烈的“利空”消息,把你的股价打到低谷,便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我们看几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
两年前,百度公司曾遭遇过一场“竞价门”危机。危机中,百度在纳斯达克的股价在4天内下跌了40%。同样是两年前,赛维LDK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半年之后便遭遇了“库存门”,事发当天股价跳水24.39%。
不妨大胆假设,这两宗“危机门”背后存在“沽空”者的身影。
事实上,圣元“早熟门”的“真相传言”在蒙牛现身之前就有另外一个版本。分析人士称,从7月4日-8月4日,根据交易记录,圣元公司的沽空仓位超过400万手,9日开盘下跌26.94%,以此估算,此次沽空使得投资者赚了超过3亿美元……
现实就是这样。很多大型集团公司每个月在媒体上发布的新闻就高达五六十万字、几千篇文章。这些庞杂的信息无非就是两点——向公众贩卖“事实”、贩卖“观点”,而其中,多多少少都会隐藏一些合法伤害他人的猛料。
学者吴思在他的《血酬定律》中曾对“合法伤害权”做过这样的定义:造就潜规则的力量,是一种低成本伤害能力,在官吏手里就是合法伤害权。
其实这种叫做“合法伤害权”的武器不仅握在公权力的手中,企业也具备,如果运用得体,它们完全可以在谈笑间,合法地伤害自己的竞争对手,不留痕迹。
这有什么错呢?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不应该仅因为商业世界里的极端利益之战而把高唱了几十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抛诸脑后。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合法。不要把商战演变成黑帮式的江湖厮杀。
“陷害门”的另一个名字叫“诽谤门”。什么叫诽谤,从字面来讲,就是指“以不实之辞毁人”;从法律上说,诽谤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所以,出于竞争的需要和利益的诉求,你可以在“危机门”的背后伸出一只手来,但不能以“不实之辞”,更不能“捏造”和“虚构”。如果硬要做价值判断,这应该是起码的底线。
利用公关武器打击对手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泼脏水,也不是无休止的口水战,它的整个运作往往是建立在获取精准竞争情报的前提之上,同时还得对新闻侵权这一法律问题进行仔细的权衡和考量。
但若你一切皆以“和谐”为本,那么,请忘掉上面所说的一切。
(作者系盛世原道咨询机构总裁,合伙人,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
每一场危机过后,都会有形形色色的“真相”讨论,哪怕是别有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