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慧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与身体健康。随着各级不断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对药品的上市再评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广大农村,这项工作的开展还很薄弱,尤其是农村药店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邹城市下辖16个镇街,892个行政村,总人口113万人。随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药店数量逐年增加。目前,邹城市农村药店共87家,占全市药店总数156家的56%,成为了农村药品供应的重要渠道。但是,统计数据表明,农村药店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小,制约着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
2007至2009年连续5年,邹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持续发展,报告病例数有较大增长,报告覆盖面也有很大延伸,但是,作为农村药品供应重要渠道的农村药店却仍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表1)。
农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主要在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上,广大药品经营者和医务人员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主体。因认识不清、甚至是误解等多种因素导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难以展开。主要表现在:
由于药店负责人或驻店药师认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与自己关系不大,既麻烦费力,又不能给自己的经营带来直接效益,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邹城市有药品零售企业156家,其中87家分布在农村。2005至2009年,全市共累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7463例,而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累计上报102例,仅占报告总数的1.37%。
表1 邹城市2005至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数据统计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是防止同类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和蔓延,不是用来“打击”或者损害哪一个主体的利益。但现实中,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普遍认识不清,将“不良”视为“不利”,怕影响药店声誉,引起医患纠纷或者招来管理部门的查处,因此,有意无意给监测工作设置障碍,导致“不敢报、不愿报”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患者方面,由于对不良反应知识知之甚少,发生不良反应后,往往是采取停药或者换药的方法而已,造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难以收集。笔者曾经亲眼目睹过驻店药师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漠视:在一次开展的药店GSP认证跟踪检查活动中,一患者来药店购药,反映此前服用某药物出现皮疹现象,而药师没有详细地询问和记录,仅简单地更换了另一种功能相近药品。驻店药师并没有意识到当时正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好时机。
邹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虽然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但是在广大农村还存在监测盲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反馈渠道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通过媒体、网络、社会咨询等多种形式做好正面宣传,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等,让医药工作者和社会各层面都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的有关知识和重要意义,进而更加重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监测和报告工作。通过召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会议或举办培训班等方便有效的形式,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介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收集与报告渠道,消除基层医药从业人员的认识误区,强化责任意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工作,农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有长足发展。
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都要配备专兼职监测报告人员,药品监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与监测人员的联系,及时掌握时令药品和一些特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检测效率。
要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指标和程序,制定奖惩办法。将药店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体系管理,对未明确专兼职人员、未按要求上报或隐瞒不报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拓宽工作思路,在各单位间搭建桥梁,促进工作交流,加强工作联系,提高监测工作积极性;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各单位争先创优,积极主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促进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