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褚福灵
2009年5月,北京市平谷区试点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反响。研究认为,深化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是实现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2009年5月,北京市平谷区试点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闻曾轰动一时。许多媒体在显要位置甚至头版头条作了报道;街谈巷议中有人惊叹,有人赞成,也有人困惑。
早在1998年,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公费医疗制度就开始改革了,说那时是新闻人们都理解。为什么时隔10年多之后,当平谷区试点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保制度时又成了新闻呢?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洗礼,人们对改革所持的心态更加理性。
在为改革的先行者喝彩的同时,也为后来的改革者鼓劲加油。这是理性的表现之一。分析当时众多媒体的报道和评论,称道的、鼓励的、献计献策的是主流。如有的媒体称平谷的做法“是破冰之举,是顺势而为”;有的媒体称“平谷改革公费医疗制度是医保制度改革的后起之秀,让人眼前一亮”;还有些媒体为平谷的改革提建议,出实招,如在新旧制度交替过程中待遇就高不就低、设置一个过渡期,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等等。总之,轰动性的新闻报道对平谷的改革起到了鼓劲加油的作用。
在走向全民医保的进程中,人们既关注一直没有制度保障的城镇居民,也关注仍处在旧制度中的人群。这是理性的又一表现。就全国来看,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将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1.5亿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0.36亿人。根据统计,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约为0.4亿人,说明90%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有10%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然在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尽管目前仍然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单位和人群只是极少数,但却是全民医保制度所要求的不可遗漏、不可或缺的对象。正如有的媒体在评论中所说的,“我国新型全民医保制度,其覆盖对象包括城乡全体居民,一个也不能少。平谷主动改革旧制度,一步跨入全民医保,令人高兴和欣慰。”
调查显示,平谷区公费医疗并轨医保后,医疗保障水平并没有降低。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参保人及单位每月各按照职工缴费工资的2%和10%缴纳相关费用,职工个人缴费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则按照职工年龄不同,分比例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在报销比例方面,根据实施方案,则由以前的最高80%提高到目前的最高99.1%,并且建立了补充保险,以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
并轨后,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超过起付线1800元的费用按50%至80%的比例报销,年限额2万元。其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至99.1%比例报销,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年限额10万元,总计每年门诊、急诊与住院最高支付额累计为19万元。另外,长期居外的公费医疗人员可异地就医,同样享受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以上分析表明,改革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并未降低。
反观公费医疗,其“单位保障”的局限性日趋明显。公费医疗在财政经费来源上属于“人头包干”制,超支的经费大部分要由单位承担。由于不同单位的经费情况不同、人员结构不同、疾病风险不同,存在着“苦乐不均”的情况。有的单位曾经出现工资发放困难现象,又谈何按时足额报销医药费?因此,为了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待遇得到充分保障,走社会保险之路势在必行,也势在可行。
公费医疗制度除了抗风险能力不强的局限性外,在服务质量、方便就医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公费医疗只能到指定的一两家医院看病,排队现象严重,服务质量不尽人意,看病难问题比较突出。以平谷区为例,公费医疗时只能选择一两家指定医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可选择4家定点医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能够直接到全市19家A类医院、52家中医医院和111家专科定点医院看病就医,方便了参保人员。在报销结算方面,公费医疗是事后报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到医院就医只需交自付和自费的部分,报销部分由医院记账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方便了患者。同时,由于基本医疗保险有起付线、封顶线等门槛,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