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碧娟
(洛阳师范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 河南洛阳 471022)
简评霍桑和他的小说《年轻小伙子古德曼·布朗》
王碧娟
(洛阳师范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 河南洛阳 471022)
纳萨尼尔·霍桑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史上著名的浪漫主义代表作家,他的文学成就使他成为了“美利坚民族第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他擅长揭示人物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充满丰富想象,惯用象征手法,且潜心挖掘隐藏在事物后的深层意义,带有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对于人性,霍桑在其作品中表现出了极其敏锐的洞察力。本文拟就其佳作<<年轻小伙子古德曼·布朗>>进行赏析,进一步了解霍桑的创作倾向与写作特色,探讨霍桑的“人性之恶”和他这种思想的根源,旨在更充分的理解其作品的主题思想。
霍桑;古德曼·布朗;人性之恶
纳萨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是美国十九世纪最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1804年出生于马塞诸塞州的萨勒姆镇(Salem,Massachusetts),是其清教徒祖先移民北美后的第五代传人。虽然霍桑本人并不是清教徒,但祖辈的清教徒思想和加尔文主义还是在霍桑的思想和作品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作为一个有着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家,他的思想是极为深邃和严肃的,在其小说中表现为对人类心灵真实情况的极大关注。随着现代评论界对美国文学的本质和传统的重新审视,霍桑作品研究近来又成为一个研究热点,霍桑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日显卓越,“近三十年来,他的成就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受人珍视。”(Arline Tuner,1961)<<年轻小伙子古德曼·布朗>>是具有典型霍桑写作风格的作品,是一篇将深刻主题和独特的表现手法结合在一起的佳作。笔者拟就这部作品进行剖析,以便大家能更好地理解霍桑,读懂霍桑。
正如霍桑的大部分小说一样,《好小伙布朗》这部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晦暗、神秘的意象。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清教徒统治下的新英格兰的塞勒姆镇。单纯善良的小伙子布朗在黄昏时分作别新婚的妻子费丝,离开他的村庄,踏上了通往黑森林之途。他深信自己能够在这次放纵之后抵制将来所有的诱惑。显然,布朗在进入丛林之前是有意放纵自己的,尽管他天真地认为自己可以很快改正。但是,随着他越深地走进丛林,他的信仰变得越来越弱。一路上,他陆续发现那些平素道貌岸然、心怀虔诚的村民居然也在匆匆赶往魔鬼的聚会。当他拿着从空中飘落的“粉丝带”(妻子费丝的所有物)时,他的信仰已发生了根本的动摇。在最终的集会地点,眼前的景象更是令他膛目结舌:善和恶混聚一堂,甚至他那纯洁的妻子也置身其中,他彻底丧失了对上帝和人类的信仰。他心灰意冷,对所有人包括妻子在内,都充满了怀疑的态度,他认为每个人都是虚伪的,肮脏的,罪恶的。那夜以后布朗变得沉默寡言,郁郁寡欢,对生活失去信心,失去信仰,直到死去。
作品中,布朗进入森林的历程也是其自身对人性真实面探索的精神历程,霍桑善于运用象征主义手法写作。在这部作品中也不例外,“贯穿于他全部作品中的创作思想在于对人类灵魂中隐匿的‘恶’的挖掘和对构成真与美的基础的‘善’的向往。”(胡允桓,2000)
霍桑为什么喜欢象征?因为在他看来,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表层假象,而它的“灵性”才是本质。他说:“万物都有灵性,就好比灵魂与躯体的关系一样。”这种观点决定了霍桑在创作上轻视客观现实的真实描述,把客观事物只看作包含某种隐秘含义的象征物,因而总是力图通过象征物去揭示那隐秘的含义。日本文艺理论家厨川百村在他的《苦闷的象征》一书中曾说:“生命力受到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乃是文艺的根底,而其表现法乃是广义的象征主义。”(厨川百村,1988)霍桑终生都被人性之恶及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困扰,苦于找不到良方医治而无可奈何,这种对人类罪恶痛苦的忧思和苦闷使霍桑在作品中广泛地采用象征的方式来表现他的主题。“霍桑观察事物运用的是寓言……这样就为想象中的事件及其意义提供象征的高度。”(罗伯特·斯皮勒,1990)
在这部作品中霍桑同样大量采用精妙的象征主义和隐喻使这部小说充满了梦幻般的怪诞色彩。小说的男主人公——布郎 Young Goodman Brown,首先“Young”按字典的解释,作为形容词,其含义是年轻的,幼小的,新兴的。年轻的布朗在森林中的经历实际上是年轻人对自己人性中善与恶的一次思考。这种好奇之举也是年轻人探索人生的必经之路。其次,“Goodman”一词最直接的意思就是“好人”,这是作者对布郎的一个初步判断。人在尘世间难免会被周围形形色色的恶所诱惑,好人也会禁不住魔鬼的诱惑。作者以此称呼主人公,并作为题目,有着双重的用意,其一是表明 Brown为人诚实,正直;其二是点出故事的普遍意义。最后,“Brown”作为形容词,它的第一层含义是褐色的、棕色的,由黑、白、红三种颜色混合而成的,是一种极不明朗的色调;它的第二层含义是晒黑的、厌倦的,生气的,这些正是布朗赴约后的真实写照。作为动词,Brown是使成褐色。在布朗看清了人性中本来存在的诸多恶之后,他纯洁的内心中在经历着黑与白,善与恶的较量。Brown正是他内心在善恶冲突中的外化。
小说女主人公Faith(费丝)的寓意很明显。Faith的汉语意思是信仰、相信;保证、诺言;宗教信仰、宗教。Faith不仅是布朗现实生活中的妻子,也是他精神世界的信仰。这种信仰里包含了布朗对生活、对宗教的信仰。对布朗而言,Faith是布朗力量之所在,有了Faith他就可以抵御所有的邪恶。Faith也可以理解为“忠实”,即忠实于上帝和丈夫,但事实并非如此,作者取之为名,含有讽刺意味。
在小说一开始作者描写到:日落时分,小伙子古德曼·布朗走出家门,来到萨勒姆村街道上,可跨出门槛又回头,与年轻的妻子吻别。而妻子费丝——这名字对她恰如其分——把漂亮的脑袋伸出门外,任风儿拂弄她帽子上粉红的丝带,呼唤着古德曼·布朗。
丝带(ribbon)具有象征意义,粉丝带主要出现在布朗心理变化的三个关键时刻。此处与后来林中幽会和隔日重逢遥相呼应。小说中关于布朗的人生悲剧最好的象征就是费丝头上粉红色的丝带。他与费丝(Faith)的婚姻象征着他与信仰的结合,然而新婚不过三个月,布朗就下决心开始他神秘的林中之旅,象征了这种结合的脆弱基础。
她恳求丈夫不要离开她到森林中去,她一个会很孤独,很害怕,很担心。作者用了古方言afeard,该词相当于afraid。作者多处运用此类语言以加强乡土气息和时代感.丈夫执意不悔,妻子只好与他道别:“愿上帝保佑你,但愿你回家时,万事如意(may you find all well when you come back)”。故事的发展与此恰恰相反,这是一反语。
在乡聚会所里,布朗想:“刚才妻子和自己离别时是那样的难过,好像有灾难要在今晚降临。不会的,不会的,她是位天使,我离开她仅此一夜,从此往后,我要依偎在她的裙旁,与她同入天堂,永远伴着她,白头偕老(I’ll cling to her skirt and follow her to heaven)。”
正当布朗发誓远离魔鬼时林中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布朗认定那是自己的妻子。他痛苦绝望的大叫着妻子的名字,森林里回荡着他的喊声,魔鬼仿佛从荒野的四面八方追逐着她。作者用这段描写,烘托出布朗当时惊讶与困惑的心境。布朗看到有样东西从空中慢慢飘下来,挂在了树枝上,原来那是妻子的粉红色丝带.布朗感叹到:“My Faith is gone!”这句话语意双关,意味着他既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他对上帝和人类的信仰。这一段标志着布朗绝望和精神变化的开始。
在祭坛旁边布朗见到了妻子费丝,妻子也看见了布朗。他们站在祭坛旁边瑟瑟发抖。“现在你们该明白了,罪恶是人类的本性。”作者在此用魔鬼之口,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思想。
“他的林中之旅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模糊的寓言,代表的是人类想要短暂告别信仰、家庭、安全的一种非理性冲动,不论出于怎样的原因,都想有一次机会到经验世界的荒野里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历险。”(Martin,Terence,1983)
第二天清晨,布朗回到了村子,见到了妻子。她头上仍然扎着粉红色的丝带,妻子飞跑过来,拥抱布朗,但布朗却目光呆滞,从她身边经过,没有一句问候。此后,布朗不再相信妻子,不再相信牧师,牧师已不是在布道,而是在亵渎神灵。布朗完全绝望了,他在忧郁忏悔中度日,最终在郁闷中死亡。
布朗的结局并不具备普遍意义,但它的象征意义在于: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经历对自己人生带来重大影响的事件,如同布朗的林中之旅一样,会给我们带来启示、思考甚至观念上的变化。
正如同布朗所发现的一样,人性并不像他原先所想象的只存在善,人性也存在恶,只不过布朗不知如何应对他的新发现,既没有通过承认和忏悔自身的罪过而获得对真正的“善”的理解,也没有融入世俗的集体,带着罪恶,享乐地生活,因此直到临终时他都是“悲观绝望的”。这说明他所寻求的是一个纯净的世界,一个没有邪恶的天堂(尽管这种天堂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从他的寻求中,他的主要性格特征便呈现在我们面前了。
对“人类心灵真相”的探测可以说是霍桑的创作宗旨,而他相信对“恶”的了解和关注,是理解人类心灵真实境况极其重要的环节,因此霍桑的作品大多涉及的是人性“恶”的主题。他曾说:“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座坟茔和土牢”这里的“坟茔和土牢”即人心之恶,他认为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矛盾以及犯罪等现象无不打上人性恶的烙印,并且在现实生活中以各样的形态表现出来。
霍桑认为自私自利普遍存在于人性之中,是人性之恶的根源。骄傲自大是人性之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它常常使人自觉不自觉地脱离他赖以生存的人群和社会,会让人高居他人之上,从而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摧毁人自身所具有的本性,直接导致恶的产生。霍桑在作品中抨击了各种形态的骄傲自大。
“人性中的恶”、“黑暗的力量”一直都是霍桑作品的主题,对“罪”的思考给读者带来了《年轻的小伙子布朗》、《红字》、《教长的黑面纱》等优秀作品。但在善恶之间究竟应该如何抉择,应当如何为人处事,这些都不是霍桑的浪漫主义小说能够解决的问题,或者是作家自己也感到困惑的问题,所以才有了小说中丰富的象征,才会说“意义含糊”、“感情矛盾”是霍桑作品的两大特点。但无论如何,作家将他的思考呈现出来,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和走近这个世界的视角。
现当代评论界许多人士在解读布朗时,大多认为霍桑是持悲观厌世的态度来看待这个世界,看待人的,当然这也是他的小说所反映的一个方面。而笔者认为霍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人们指出:恶是普天之下皆有的事实,既然邪恶是人类生活中一直存在的现象,那么了解恶就成为消除恶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
霍桑最初是以自己别具一格的短篇小说打入美国文坛的,他的思想和艺术特色也首先表现在他的短篇小说之中。霍桑的短篇小说细致深刻,风格独特,不少作品立意新颖,取材得当,富于诗意。霍桑的短篇小说题材丰富,表现的时代也不同。他最偏爱的主题是揭示人性之“恶”。他把抽象的“恶”当作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现象等等的根源都不存在于社会物质生活当中,而存在于人性之“恶”。这一观点可以说基本来自加尔文教教义中“原罪”与“内在的堕落”等观念的影响。他认为要消灭外部世界的一切恶行,只有从人心做起,从扫除人之恶做起,声称:“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激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他偏好描写超自然的,怪诞的,恐怖的现象或阴暗反常的心理活动,借以挖掘那隐秘的“恶”。他常常在作品中脱离社会条件去剖析人物的心理,一层层剥出“人人心中皆有的恶”来。
霍桑和他笔下的人物一样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他指出加尔文教义中的原罪,内在的堕落等观念是任何有思想的人都无法摆脱的。他认为世间的罪恶来自人们潜在的劣根性。因此,改造社会必须从改变人心开始。他对社会现状无能为力,不知如何去改变。因此他在小说中总是以一个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的讲述者出现,从不表明自己的立场与观点,他把思考的任务交给了读者,这也是霍桑的小说一直倍受评论界关注的原因。
《年轻的小伙子布朗》向我们揭示了罪的现实性、邪恶的普遍性以及对人类道德持怀疑态度将会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这集中体现在布朗后半生的迷惑和消沉上。尽管霍桑自己是个清教徒,他在这里却批判了加尔文教关于原罪和全体堕落的教义。霍桑相信人人心中都有罪恶的冲动,但他并不相信人是绝对罪恶的,或者说大部分人会实施他们罪恶的冲动。布朗的悲剧就在于他不会原谅。虽然他自己也和魔鬼有约定,但当他发现他的邻居、导师、甚至他亲爱的妻子也加人了巫师的聚会,他就再也不信任任何人了。怀疑和愤世嫉俗使他一直过着痛苦的生活——没有朋友、信仰、欢乐和未来,直到郁闷地死去。这个故事昭示于人的是: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拥有信仰。即使你发现人人心中都有罪恶,你也不能丧失信仰,让它毁掉你的生活。
在这部作品中,霍桑用布朗的经历来启迪人们应该勇敢而坦然地直面人生中的一切邪恶,这样才能健康地成长真正成熟起来,才能赋予人生以积极的意义,才能避免‘布朗式的毁灭’。这种人之恶的意识,也正是作者苦心孤诣,想唤起读者注意的东西。
[1]Arline·Tuner. Nathaniel Hawthorne[M]. NewYork Press,1961.
[2]胡允桓.霍桑短篇小说选[M].外文出版社,2000.
[3][日]厨川百村.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
[4][美]罗伯特·斯皮勒.美国文学的周期[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0.
[5]Martin,Terence. Nathaniel Hawthorne[M]. Twayne publishers,1983.
王碧娟(1981-),女,陕西西安人,洛阳师范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助教,研究方向:语言学,比较文学。
201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