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秋
(渤海大学 政法学院,辽宁锦州 121000)
劳动决定价值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韩 秋
(渤海大学 政法学院,辽宁锦州 121000)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理论来源。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由威廉·配第创始,由亚当·斯密进行发展,由大卫·李嘉图最终完成。他们对价值决定理论都有着深刻的见解。马克思在对前人的理论的不断扬弃、总结和发展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体系。
价值;价值决定;理论;形成
劳动价值决定理论不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的,而是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并不断考察,由马克思继承并不断发展而形成的科学的理论。
威廉·配第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者。他首次注意到了商品的价值问题,并对其进行了考察。这无疑是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也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基础。
在威廉·配第的价值理论中,有关价值决定问题,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他说,如果从秘鲁地下获得一盎司白银并带到伦敦来所用的时间,同他生产一蒲式耳谷物所用的时间相等,那么,前者就是后者的自然价格。于是有了这样的一个等式:一蒲式耳谷物 =一盎司白银。谷物和白银的用途是不同的,但是他们既然能够交换,就一定都含有一种共同的东西。那么这种东西是什么呢?威廉·配第的答案是劳动时间。威廉·配第认为,一蒲式耳谷物和一盎司白银之所以能够交换,是因为他们都花费了劳动,并且所花费的劳动时间的量是相等的。
但是,在威廉·配第的价值理论中,他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威廉·配第将劳动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金银的劳动,另一类是生产其他普通商品的劳动。威廉·配第认为,只有生产金银的劳动才能直接生产交换价值,而其他各种劳动,只有其生产出的产品同金银进行交换后,才能生产出交换价值。从这一点看,威廉·配第没有总结出创造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而是认为只有生产金银的劳动创造了价值,即把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混为一谈。
亚当·斯密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及理论体系的建立者。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了他的经济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在这部著作中,他发展了威廉·配第的劳动价值理论。
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的开头,亚当·斯密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来源。”[1]在这里,亚当·斯密不仅使用了“劳动”一词,并且明确指出了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他也不再把劳动看成是商业劳动、农业劳动、工业劳动等具体形式的特殊劳动,而是将所有种类的劳动一视同仁,取其一般性,认为财富的源泉不是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的劳动,而是劳动一般。马克思也曾说:“亚当·斯密宣布劳动一般,而且是它的社会的总体形式即作为分工的劳动,是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2]亚当·斯密对劳动虽有了深刻的见解,但在劳动决定价值这一问题上又陷入了混乱,以致出现了三种规定。首先,他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1]“任何一种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1]很显然,亚当·斯密承认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依新的标准,他将劳动进行了分类,此时的劳动是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即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这就是亚当·斯密的耗费决定理论,并且这一理论是适用于商品的生产领域。其次,在商品的交换领域,“对于占有财富并愿用以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他的价值,恰恰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1]在这里,他又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能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决定的,这就是亚当·斯密的购得劳动理论。最后亚当·斯密又认为,“无论在什么社会,商品的价格归根结底都分解为那三个组成部分或其中之一。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1]这里的“三个组成部分”指的是工资、利润和地租。此时,亚当·斯密又认为商品的价格是由三种收入——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这就是经济学上的“斯密教条”。显然,亚当·斯密的这三种理论之间是相互矛盾的。亚当·斯密虽然系统地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理论,但由于其所处历史的局限性与其方法论上的二重性,使得他以上的观点十分混乱。
大卫·李嘉图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他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从批判和继承亚当·斯密的观点开始的,他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首先,大卫·李嘉图对亚当·斯密的购得劳动理论进行批判。大卫·李嘉图在承认亚当·斯密的耗费劳动理论的同时,认为“财富是不能按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来衡量的”[3],否则会使商品价值的标准尺度变得混乱。其次,大卫·李嘉图反对亚当·斯密认为商品的价值由三个组成部分——收入、利润和地租构成。他认为这三个部分是属于分配阶段的,而商品只有先形成价值,才能进行分配,价值形成在先,而分配在后。他认为斯密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
大卫·李嘉图在研究价值决定因素时,首先将商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无限大量生产的商品,例如罕见的雕像和图画等,他们的价值是由其稀少性决定的,与生产他们时所需的劳动量没有关系;另一类商品就是普通的可以大量生产的商品。
大卫·李嘉图又进一步进行阐述,他认为商品价值的大小,与所耗费的劳动量有关。“相对劳动量是几乎唯一的决定商品相对价值的因素。”[3]“如果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么,劳动量每有增加,就一定会使在其上施加劳动的商品的价值增加,劳动量每有减少,也一定会使之减少。”[3]各种不同的商品间之所以能够交换,是因为他们都包含一个内在的共同的东西,就是劳动。而劳动量的多少,是不同商品间能够以一定数量比例相交换的尺度。
作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大卫·李嘉图对前人的理论进行了继承与发展,并形成了理论体系。其有关理论虽有不完善之处,但已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在他那里,劳动决定价值理论的命题已经被看做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极端重要的学说’,劳动价值论已经被发展到资产阶级界限内可能达到的最高成就。”[4]
马克思以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为其理论的重要来源,在对其进行批判、继承与发展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但是,马克思也不是一开始就承认劳动价值理论的,他的理论也不是一开始就是正确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否定、肯定、不断发展的过程,他的思想、理论的转变也可以从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
1843—1844年之间,马克思在巴黎进行理论研究时作了大量摘要和札记,即今天我们所说的《巴黎笔记》。在《巴黎笔记》中,马克思是否定劳动创造价值这一观点的。他认为:“在谈到货币和金属价值的这种平衡并把生产费用作为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来描述时,穆勒——完全和李嘉图学派一样——犯了这样的错误:在表述抽象规律的时候忽视了这种规律的变化或不断扬弃,而抽象规律正是通过变化和不断扬弃才得以实现的。”[5]很显然,他强调了需求和供给的重要性,认为供求关系的波动是商品价值的决定因素。马克思的这种观点直到 1846年《哲学贫困》的发表才有所转变。在《哲学贫困》一书中,他说:“千万不要忽视,一种东西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它的时间来确定,而是由可能生产它的最低限度的时间来确定,而这种最低额又是由竞争来规定的。”[6]马克思在这里承认了李嘉图的劳动决定价值的理论,但却认为这种决定包含在供求波动决定价值之中,供求关系仍然是首要因素。在《伦敦笔记》中,马克思的观点又有了新的发展,他认为:“李嘉图把他认为是偶然的东西抽象掉了。然而叙述实际过程,则是另一回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他称为偶然的运动但却是稳定的和现实的东西,还是它的规律,即平均关系,两者同样都是本质的东西。”[7]此时,他提高了劳动在价值决定中的地位,却认为它和供求波动具有同样的重要性,都是本质的东西。
直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认为,是劳动创造了价值,不同商品间之所以能够交换,是因为他们都包含了人类的劳动。马克思又对劳动进行了分析,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可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具有特定形式的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是撇开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创造商品的价值。而不同商品之间能够按一定量进行交换,说明它们中包含的劳动的量是可以计算的,而计算的标准就是劳动时间。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形成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它在经历岁月的同时,也一次又一次地经受着实践的检验。实践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具有科学性的,即便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仍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劳动创造价值,也就要求我们在全社会提倡“劳动光荣”,要热爱劳动,尊重劳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创造更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49.
[3]彼罗·斯拉法.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 (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顾海良,张雷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与现实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4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责任编辑:孙大力)
F031.3
A
1001-7836(2010)12-0013-02
10.3969/j.issn.1001-7836.2010.12.006
2010-05-07
韩秋 (1987-),女,辽宁铁岭人,2009级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与社会发展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