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诗中读境界

2010-08-15 00:44:26浙江省温州市第2中学程永超
黑龙江教育(教育与教学) 2010年10期
关键词:陶潜采菊冯先生

✿浙江省温州市第2中学 程永超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五册选录了冯友兰先生的文章《人生的境界》,这是一篇哲学随笔,内涵丰蕴,在深入浅出中让人感受着中国哲学的深邃与洞明,特别是文中冯先生提出的“人生四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之说,学生对之兴趣盎然。其实,我对中国哲学也很感兴趣。为了能使学生体悟个中精髓,我还特意查阅了很多相关的名家解读文章,在自认为备课充分的情况下,我援引了陶潜《饮酒》诗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句来阐释“天地境界”。

我问学生从这句诗中能看出诗人是何种境界。学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于是我便随机点拨:“关键在于你对‘见’字作何理解。”其实,在我的(预设)理解中,陶潜这句诗应该是冯友兰先生“天地境界”最好的印证,关键看如何理解“见”字:若将“见”读成“见(jiàn)”,人与自然之间就是欣赏与被欣赏的关系,人在自然外,自然成了人观照的对象;若是理解成“现(xiàn)”,人与自然则不是欣赏与被欣赏的关系,而是人在自然中,自然映人眼,所谓“我见南山悠然,料南山见我亦如此”,从而体现了人与自然,乃至与宇宙之间“天人合一”之和谐,这或许就是冯先生所说的“天地境界”……

然而,正当我准备顺理成章地引导学生“入瓮”时,班上的小莉提出了异议,更让我“吃惊”的是,事后她在周记本中写了一篇《一句诗中读境界》的文章并交给了我:

上课时语文老师提了一个问题: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句诗中你能读出陶潜的什么境界?众说不一。我在回答这问题的时候说“菊也是生命,采之有违自然”,大家都笑了。但我却是很认真的。我说,这诗句中最令我重视的不是“见”,而是“采菊”二字。因为在我的意识中,“生命高于一切”。尽管咱们中国人似乎更崇敬舍“身”取“义”的道德伦理。

后来老师给了一个参考答案:若是“悠然见(jiàn)南山”,是物为我所见,则物在身之外,这是自然境界。而若是“悠然见(xiàn,现)南山”,南山自然浮现,不着痕迹,真的南山与心里南山一同浮现,则是物我合一,这是天地境界。不得不承认这个答案很玄妙,但这也只是一家之言。

我有不同的思考。其实,我的立场简而言之四个字:“众生平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自然界的规则。动物食人或人食动物都是生存之道,无善恶之分。但我坚决反对在完全不必要的情况下伤害生命,为了自己的快乐而玩弄生命让我深恶痛绝!而陶潜先生之所以不能达到“天地境界”,则正是欠缺了这种生命意识。

菊和人类在自然是平等的。他为了“悠然的情调”就能采之,可见他还是脱不了人类俯视他物主宰他物的优越感。所以,陶潜不过也只达到“胸怀百姓”的道德境界罢了。退一步而言,即使那是一株无生命的假花,存在于东篱之下便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一个天地境界的人,理应顺应自然的人如何能去加以破坏?一念及此,又不免觉得迷茫。什么是自然?是一切自然界有生命的事物,是在人类影响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事物,还是能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事物?如果我坚持着我的观点而推断,那么,人类就只能小心翼翼地生存,力求不把自己的影响加诸任何自然的事物之上。所谓的天地境界就是“无为”了。于是,我再度翻看冯先生笔下的“天地境界”:“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自己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地在做他所做的事……就是我所说的天地境界。”如果“顺应自然”是我对冯先生的话的错误引申,那么我回到原点。先生的意义很明确:“天地境界”是要自觉地为宇宙利益做各种事。可谁能告诉我,什么才是“宇宙的利益”?

这都是心里真实的思考,自然而然地也就用笔画下了轨迹。或许还是朋友的几句无心之言更有道理。她说,要了解一个人谈何容易,人心复杂,何止一面。诗中窥人看到的一面,真的就代表了他自身的真实境界吗?

课堂上小莉提出她的见解时,我亦不以为然。记得当时我还结合陶潜的生平思想做了进一步“劝解”,我说:

“诗人陶潜曾在另一诗中说到‘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这一‘返’字,其实就是诗人高度‘觉解’的体现,也正是那些无觉解或少觉解的乡民所无法达到的。这里的‘樊笼’可能是指‘功利境界’与‘道德境界’,而陶潜已越过了这一境界。而小莉所说的‘顺应自然’的困惑,我以为正是大家区分‘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的困惑,而解惑的关键就在于‘觉解’。其实冯先生所谓‘天地境界’与道家主张也有相似之处。道家讲究‘法天法地法自然’,以自然为法,已经不是‘自然境界’,而是一种很高的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以近乎本能的状态行动着,他们‘少知寡欲,不著不察’‘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等等。他们都‘顺应自然’,但这种‘顺应’却是‘被动顺应’,而‘天地境界’之人则是在‘觉解’宇宙规律中去主动地顺应……如果大家还有异议,可在周记中进一步探讨!”

然而,直到小莉将这篇文章交到我手上时,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霸权话语”扼杀了这个美丽的思想。现在仔细想想,她所提“采菊”一说不无道理,而且就是“天地境界”最生动的诠释,我当时却自持有“名家解读”,对之不以为然,对此真是后悔不已。同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学生对教师“预设”问题的兴趣远不如来自他们自己阅读体验得来的“问题”。

按照王荣生教授语文教材的划分标准,《人生的境界》当属“定篇”类选文(“定篇”:一般是指经过时间淘洗而留存下来的人类基本典籍;在每一个文学式样、时代或领域里,它是代表性的经典。“定篇”作品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彻底、清晰、明确地领会”作品)。根据“定篇”类选文的教学原则,教师在课堂上不可随意发挥,做无根基的创新解读,以使学生能充分了解“关于作品权威、正宗的解说”,或者说,教师预设的“教学问题”应该服从权威解说。然而,实际教学中我们困惑的是,“定篇”类选文的阅读教学就非得膺服权威解说不可吗?

其实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也关乎语文教育价值取向的理解问题。仔细想想,语文阅读教学的价值取向并不是“静态”的,在这一点上新课程理念早已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为了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换言之,任何文本的解读学生都有提“问题”的权利,无论是“定篇”教学,还是其他类选文教学,我们教学的最终指向不仅是让学生接受“结论”(当然,学生应该传承目前这一相关的权威主流的结论),更重要的是能让学生在接受过程中培养起“问题意识”。现代教学从本质上说“知识”(权威结论)不是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产生学习动力是学习主体的“问题意识”。“问题”就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学习就是一个不断“质疑”和“解惑”的过程。可以说,如果没有“疑惑”(问题)就不会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样的语文课堂,即便教师教的内容再“精彩绝伦”,也是失败之作。

现在仔细想来,我们教师的“精力”还是应该放在课堂之上如何去培养、呵护学生的“问题意识”,如何去处理学生“生成”的问题,就如同医生研究“病人”而不是研究“药”一样,让学生探究未知世界的兴趣和思维惯性得以无限地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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