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采苓》“采苦”之“苦”之我见

2010-08-15 00:46陈卫南刘精盛
怀化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黄药苦菜诗经

陈卫南, 刘精盛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苦,在现代汉语里其基本义是甜的反义词,词性为形容词,除了“吃苦”的“苦”表示劳苦,一般不作名词。但是,苦字在古代经常用作名词,最初指一种菜 (《说文》:“菜,草之可食者”),如《诗经·唐风·采苓》“采苦采苦,首阳之下”,苦就是指一种野菜,这是无异议的,但究竟所指为何物,自古以来争论颇多,迄无定论。有不愿深究的人认为,苦反正就是指一种有苦味的菜,至于究竟为何物,不必区分清楚。不过,古代的学者治学严谨,在苦字的考证上颇下了一番功夫。苦字作为草名,有如下几种的解释:

一、甘草说

有人认为“苦”是甘草。

《诗经·唐风·采苓》第一章:“采苓采苓,首阳之巅。”《尔雅·释草》:“,大苦”,郭璞注:“今甘草也,蔓延生,叶似荷,青黄,茎赤有节,节有枝相当。或云:似地黄。”[3]其实,郭璞这种训释早在三国时就见于训诂学家孙叔然笔下了,所以后人引述时均说“郭注同孙”。郭孙两家均认为就是指的甘草。

由此看来,从秦汉时《本草》起,到西汉《毛传》、三国孙叔然、东晋郭璞、隋唐陆德明,直至五代徐锴等均认为就是甘草,也即苦为甘草。

然而,到清朝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在“苦”的注解中质疑甘草说。理由如下:其一,《说文》“苷”字解云甘草。如果甘草又名大苦,又名苓,则为何不类列而割分异处呢?其二,此云“大苦,苓也”,中隔百数十字又出篆云“大苦也”,此苓必改为而后画 (通划)一,即画一之,又何以不类列也?[1](P27)

段氏条分缕析,其观点不无道理。从许慎《说文》的体例来看,既然苷字是指甘草,而甘草又叫作大苦,又叫作苓,按理应该类列。而事实上,《说文》从“苦”篆到“苓”篆,中间隔了42字,而从“苦”篆到“”篆,中间竟然隔了143字。这种安排,与许慎在《说文》书中习惯将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类列不一致,确实让人怀疑此说。

反对甘草说的不乏其人,沈括是其中一位。他在《梦溪笔谈》卷二十六云:“此乃黄药也,其味极苦,故名大苦,非甘草,甘草,枝叶悉如槐。”[2](P274)沈括经过分析认为,“苦”称作大苦,是因为它的味道极苦,而黄药之味道正是极苦;然而,甘草的枝叶都不像苦,而是像槐树的枝叶。故沈括认为苦肯定不是甘草,而是黄药。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先引用了宋《本草图经》的观点:“黄药,叶似乔麦,疑即而苦者。孙云‘似地黄者’似此,非也。黄药亦称地黄似之云者,谓疑为地黄,不为甘草,非谓形似也。”[5](P410)由此可知,宋《本草图经》也不赞同甘草说。

那么,甘草到底是什么样的植物呢?

《广雅·释草》云:“美丹,甘草也。”

陶弘景云:“甘草,今出蜀汉中,悉从汶山来。赤皮断理,看之坚实者是。”[6](P316)

《本草图经》:“甘草,今陕西、河东州郡皆有之。春生青苗,高一、二尺,叶如槐叶,七月开紫花,似柰冬。结实作角子,如毕豆。根长者三、四尺,粗细不定。皮赤,上有横梁,梁下皆细根也。采根,去芦头及赤皮。”(宋苏颂撰)

《神农本草经校点》:“甘草,味甘平。生川谷。”[7](P52)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甘草具有以下特点:一、从味道来看,甘草味甜,这也是甘草得名之由,而苦为大苦,味道是极苦的,从此条看,苦为甘草,名不副实;二、从颜色来看,甘草赤皮,而苦作为一种野菜,其表皮未曾有“赤皮”记录。三、从叶之形态来看,甘草叶如槐叶,这与古人描述之苦菜叶之形态有异;四、从生长环境来看,甘草生川谷,而《唐风·采苓》之苦,并非首阳山产物,苦菜大都长于田野泽薮,从此条上说,也与甘草不合。故甘草说是难以成立的。

二、荼菜说

有人认为苦就是指苦荼。

《汉语大词典》“苦”义项第一条就是:苦菜,即荼。《诗·唐风·采苓》:“采苦采苦,首阳之下。”《毛传》释为:“苦,苦菜也。”孔颖达疏引陆玑曰:“苦菜生山田及泽中,得霜恬脆而美,所谓堇荼如饴。”《礼记·内则》:“濡豚,包苦实蓼。”郑玄注:“苦,苦荼也。”[8](P316,第九册)该书还列举了数例来证明苦的最初意义为:苦菜,即荼。

认为“苦”就是“荼菜”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同:

孔颖达《毛诗正义》释“苦”为“此荼也”。[2](P249)

《穆天子传》卷二“天子于是休猎,于是食苦”,郭璞注:“苦,草名,可食。”[9](P1914)

《仪礼·公食大夫礼记》“苦豕”,《士虞礼记》《特牲馈食礼记》中的“用苦”,《礼记·内则》“濡豚,包苦实蓼”,郑玄注均释苦为“苦,苦荼也”。[9](P1914)

唐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八引《本草》云:“苦菜,味苦,名荼草,一名游东。”[10](P1914)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释“苦”云:“《传》:‘苦,苦菜也。’《孔疏》:‘荼也。’陆玑云:‘苦菜生山田及泽中,得霜甜脆而美,所谓堇荼如饴。’《内则》云‘濡豚包苦’,用苦菜是也。”[11](P434)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释“荼”曰:“然则,苦与荼正一物也。”

既然苦就是荼,那么荼又是什么呢?

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释荼云:“《尔雅》‘荼,苦菜’,即今荼茗也;又菜名今苦苣也。故《诗》曰‘谁谓荼苦’”。[4](P347)

而今人汤可敬沿袭前人“荼,苦荼”说,然后作进一步演变成为“茶”说。[4](P81)

日本森立之也认为“苦”为“茶”,他在《本草经考注》中释“苦菜”为:“苦菜,单云茶,又单云苦,或又云苦茶,俗云苦菜也。盖苦与荼一音之转。重言之,亦云苦茶耳。”也主要是从音韵的角度来训释的。此说从音理上来说难以令人信服,因为苦荼二字只是鱼部叠韵关系,声母分别分别为溪、定母,并不相近,不能说是“一音之转”,另外,从草木形态特征上考证也不相吻合。

从以上诸例可知,苦训为“苦菜,荼也”是因荼有苦味,故荼经常与苦连言之,以至人们苦、荼不分,段玉裁即是其中一位。段玉裁在释“苦”时引述了沈括《梦溪笔谈》的说法,主张黄药说而极力反对卷耳说与甘草说;然而,其在此处释“荼”时却说“然则,苦与荼正一物也”,又明确指出苦、荼为同一物,显然段此时主张的是“荼菜”说。段玉裁前后说法互相矛盾,既折射出名物辨识之不易,也说明了“苦”究为何物仍未能区分清楚。

不过,根据以上各家说法,我们还是可以理出一些头绪,从而找出荼菜说之破绽。“苦,苦菜,荼也”和“荼,苦菜也”,两种说法互为训释。而名为苦菜的在《本草纲目》、《神农本草经》荼味苦,只能证明荼是苦菜中的一种,而味道苦之菜何其之多;但苦单用作为菜名,未必就是荼。故荼菜说不可信。

三、黄药说

有人认为苦是指黄药。

宋苏颂《本草图经》曰:“黄药,叶似乔麦,疑即《上林赋》之‘黄砾’,香草而苦者。孙云‘似地黄者’似此,非也。黄药亦称地黄似之云者,谓疑为地黄,不为甘草,非谓形似也。”[5](P410)

清王筠《说文句读》释“苦”条也是反对甘草说,而持黄药说。

今人向熹在《诗经词典》里释“苓”时仅收录了两种说法,一为甘草,一为黄药。苓指大苦,可知向熹先生对黄药说也是认同的。

根据上述材料细细分析可知,沈括主张黄药说的理由有一个,就是黄药的味道极苦。这种解释显然说服力不够,所以有人反驳沈括:宋《本草图经》谓“甘草,叶如槐”与古相违,殊不足信,苦乃之假借,非以其味之苦也;而且,据《图经》,黄药叶似荞麦,而大苦叶乃似荷、似地黄,形状亦不同,不沈括何以知为黄药?这种质问是对黄药说的一个有力的反驳。

黄药,味道极苦,正好吻合持黄药说的人所理解的“苦,大苦也”。然而,仅凭味道苦就断定苦就是指黄药,还是显得很勉强。试想,味道极苦之物又岂止是黄药呢?故黄药说也存在理据不足之嫌。

四、地黄说

苦是指地黄。

朱熹《诗集传》云:“苓,一名大苦,叶似地黄,即今之甘草也。”朱熹认为苓就是大苦,而大苦就是当时所指的甘草,但他同时也指出,大苦叶形像地黄。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秦诗言‘隰有苓’,是苓宜隰不宜山之证,《埤雅》言葑生于圃,何氏楷又言苦生于田,是三者皆非首阳山所宜有,盖故设为不可信之言,以证谗言之不可听。”又曰:“《笺》谓首阳山信有苓,失之。”

王船山《诗经稗疏》释“采苦采苦”之“苦”曰:“《毛传》曰‘苦菜也’,然苦菜非一种,皆别有名,不竟谓之苦。按《特牲馈食礼》:豕鱼鼎‘钅刑用苦若薇’,字或作。苦、古字通用,盖地黄也。地黄苗可煮食,非下湿不生,采之首阳,洵人言之不足信也。《集传》谓生田泽中,得霜脆美,是《尔雅》所谓‘,黄’者,本生于山谷,奚首阳之无有哉?”[13](P56)船山是说观点明确,他明确反对将“苦”训为“苦菜”,理由有二:其一,苦训苦菜说法太过笼统,因为名为苦菜的肯定不止一种,大都另外有别名,不会都名为“苦”;其二,朱熹关于苦菜的描述“生田泽中,得霜脆美”,正是《尔雅·释草》里的“”,也是一种苦菜,又叫黄,也叫苦。这种苦菜本来就长在山谷,首阳山不可能没有这种野菜,而这与《唐风·采苓》一诗诗旨不合。船山认为苦是指地黄,并非空穴来风。首先,《特牲馈食礼》中的“用苦若薇”中的“苦”有的地方是写作。苦、二字古时通用。《尔雅》、《说文》均曰:“,地黄”,故船山认为苦“盖地黄也”。其次,船山紧扣《采苓》一诗的内容,认为无论是采苓还是采苦,苓与苦都是可食之物,而地黄苗可煮食,且生长于下隰之地,在首阳山上是采不到的,从而说明洵阳人之言不可信,这正是此诗所要传达的意思。

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支持王氏曰:“《广雅疏证》辨之极当,云‘苦乃之假借,非以其味之苦也。’”[3]

苦训作苦荼,深思者自然会联想到《诗经·邶风·谷风》中“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又联想到《诗经·大雅·绵》“周原,堇荼如饴”,“谁谓荼苦”一句,表示荼味道极苦,众所周知;“堇荼如饴”,堇也是一种苦味的菜,堇荼连举,其用意很明显。荼是苦味之菜,无须质疑,但前文所述《礼记·内则》“濡豚,包苦实蓼”,《仪礼·士虞礼·记》“:用苦若薇”,《仪礼》:“:牛藿羊苦豕薇”,就令人费解了。濡,谓以汁调和烹煮。烹煮豚肉时,包裹着苦菜,塞着蓼菜。蓼,古为调和之具,味不苦而辛。,菜也。藿,指豆叶,嫩时可吃。薇,指野豌豆,嫩茎叶均可食。以上均为古时煮肉羹时所加之菜。而为何用苦味的荼煮钅刑羹,令人生疑。做钅刑羹所加之物,要或嫩茎叶,要或辛辣调料,若苦是荼,而荼味苦而不辛,不知放之有何用。郑玄曰“苦,苦荼也,以包豚杀其气”(见《礼记》《仪礼士虞记》),而所指苦荼正是后来所指之苦菜。据陈奂《诗毛氏传疏》引《家训书证篇》云“苦菜,一名游冬,叶似苦苣而细,摘断有白汁,花黄似菊。”又孔颖达《毛诗正义》引陆玑云“苦菜生山田及泽中,得霜甜脆而美,所谓堇荼如饴”,所指苦菜形似蒲公英,味苦而并非辛料,无“杀其气”之性能,与郑玄所说矛盾。且该苦菜若需经霜后而甜脆美味,岂不一定要等到霜至后才能食用乎?深究之,乃不合情理之事。“:牛藿羊苦豕薇”,指做肉羹时所加之菜,牛羊豕所配之菜各有讲究,牛肉配嫩豆叶,羊肉配地黄叶,豕肉配嫩薇叶,各得其宜。尤其是“羊苦”搭配,羊肉性燥,而地黄叶性寒,寒与热,辛与甘正好达到平衡,而且地黄乃上等药材,《本经》就将之列为上品,《本草纲目》又曰“地黄嫩苗,摘其旁叶作菜,甚益人”,乃不易之论。

总之,前人在苦味的“苦”字上一味地纠缠,而王念孙、郝懿行等敏锐的觉察到苦与之通假关系,从而解决了苦字众说中之偏颇。苦、通假,言之有据。从音理上说,苦、声纽为溪、匣旁纽关系,韵部为鱼部叠韵关系,音相近,可通假;且《唐风·采苓》一诗中“采苦采苦,首阳之下”,“苦”正与“下”字押韵;从义理上说,地黄苗可食,正如《本草纲目》中引王《山居录》所云“二月地黄新苗已生,根中精气已滋于叶,摘其旁叶作菜,甚益人”[16](P1019),故地黄说是有理有据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地黄说最有说服力。从各家观点来看,甘草说名不副实,反对者众多,无法自圆其说;黄药说虽赞成者多为名家,但其说单只从味道极苦的角度来证明,有失偏颇;而荼菜说强调荼是一种苦菜,正如王船山所说,荼是苦菜不假,但苦菜不是一种,故苦菜不是荼的专名,苦、荼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故荼菜说也不足为信;惟地黄说从音理上和义理上考察均为可行,且有文献用例为据,可谓有理有据,故《诗经·采苓》“采苦采苦”“苦”训为地黄更合理,更有说服力。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向熹.诗经词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

[3]郝懿行.尔雅义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4]徐锴.字典汇编·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1.

[5]朱骏声.字典汇编·说文通训定声[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1.

[6]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7]尚志钧.神农本草经校点[M].合肥:皖南医学院科研处印,1981.

[8]罗竹凤.汉语大词典第九册[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

[9]宗福邦等.故训汇纂[K].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0]刘晓东.匡谬正俗平议[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

[11]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2]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M].长沙:岳麓书社,2001.

[13]王船山.诗经稗疏[M].长沙:岳麓书社,1985.

[14]王筠.字典汇编·说文句读[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1.

[15]桂馥.字典汇编·说文解字义证[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1.

[16]李时珍.本草纲目[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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