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刚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场域理论与新时期文艺学知识生产问题的反思性研究
王 刚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当前,关于中国文艺学学科的反思性研究正不断深入,其“问题群”的核心指向新时期文艺学学科的知识生产问题。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作为一种凸显实践性的社会学考察分析范式,为文艺学学科的反思性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野。解析和应用场域理论,可以启示我们从文艺学场域的社会-历史分析、内部结构功能分析等入手,从反思社会学的学理逻辑上梳理、分析文艺学学科知识生产状况和“场域化”过程,为重审本学科的合法性、确立今后的发展走向等提供参照。
布尔迪厄;场域;文艺学;知识生产
同样,基于当前文艺学研究的现实走向,我们也需要作出价值评估和综合判断。目前的文学场域内,理论话语狂欢、创作实践萎缩与人文精神重建等,成为人们持续关注的焦点。文艺学学科在现实语境中也正面临着种种危机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关于文艺学的身份认同与“合法性”危机的争论;关于文艺学学科边界的厘定与价值指向的分析;“文化研究转向”的日渐兴起与广泛拓展;文学理论现实“介入”功能的衰退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图景的渲染;中国文学理论“失语”的困惑与现代转换命题的持久焦虑,等等。这些焦点话题的核心都指向了当前文艺学的知识形态与生产状况。本学科的合法性问题日益彰显:这一方面说明我们过去还缺乏对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知识体系的文艺学“学问”的科学认知,或者说我们的科学研究正在走向一种螺旋式的上升、本源式的回归、符合历史潮流的建构;另一方面,也呈现出了这一门“学问”的学科根基并不牢固,在面对纷繁多变的社会文化语境变迁时其“自主性”没有或无法得到真正体现,意味着在多元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正在逐步丧失其学科的个性,成为其他学科的附庸或学科制度化弊病的一个典型例证?而上述热点话题的长期争论,又从侧面强化了这样的认知——当前文艺学最需要直面的不是“话语”问题,而是其作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问题、作为“象征形式的社会存在”的哲学解释问题。中国文艺学作为人文科学的分支学科,需要我们评估其历经几十年发展之后自主性的程度;作为一种象征形式的社会存在,需要在新的社会文化语境下呈现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新的面貌特征;而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符号文化的“生产方式”,既需要在理性的反思中回复精神生态的本真,也同样需要作出“科学发展”的定位。
与此同时,针对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大学教学等“生产-传播-接受”链条的脱节,以及文艺学科学研究主体自身与本学科思想史的断裂、其在社会行动中的角色定位困境等现实状况,我们再次强调:文艺学学科必须在重构中得到持续发展,文艺学学者必须“在自识中走向世界”。而这一前提就是我们必须认清自己的“小世界”,保持对自身行为的理性认知。在此,场域分析理论无疑是一个巧妙而可靠的“抓手”,将带领我们实现学科反思性研究的方法论的超越。
二
在布尔迪厄看来,“场域”就是那种相对自主的空间、那种具有自身法则的小世界。那么,其场域之思的实质是什么?对此,布尔迪厄研究专家斯沃茨指出,“场域”概念是一个关键的空间隐喻。场域可以被视为一个围绕特定的资本或类型资本组合而组织的结构化空间。如布尔迪厄所指,场域意指一个“某种类型的资本的特定分布结构”。比如,布尔迪厄用“知识场域”指称符号的生产者,如艺术家、作家以及学术界,争夺符号资本的机构母体、组织母体以及市场母体。即使科学本身(自称是客观性的最高表达)也是在场域的框架中被生产的。[2](p136)场域具有以下结构特征:首先,场域是为了控制有价值的资源而进行斗争的领域。场域是争夺合法性的斗争领域,用布尔迪厄的话来说,即争夺实施“符号暴力”的垄断性权力的领域。其次,场域是由在资本的类型与数量的基础上形成的统治地位与被统治地位所组成的结构性空间。第三,场域把特定的斗争形式加诸行动者。场域有自己独特的竞争逻辑及其基本信念,这些有助于创造对于权力关系的“错误认识”的条件,并因而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持。第四,场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其自己的内在发展机制加以构建的,并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于外在环境的自主性。文化场域或知识场域的自主性的内驱力来自于专家团体的兴起,他们逐步能够发展、传播并控制自己的特定的阶层文化。这样,场域发展出了自己的特定的机构化的、专业化的利益,随之而产生的是重新译解、重新阐释外在要求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历史地、依据场域的类型而变化的。[2](p142-147)
布尔迪厄试图把他的惯习(习性)、资本、场域等概念联系起来以建构他的总体性实践科学。在布尔迪厄关于其“实践科学”的整体构架中,场域概念晚于“习性”、资本等概念,这个概念来自20世纪60年代晚期布尔迪厄对艺术社会学的研究,以及对韦伯宗教社会学的解读。他最早把这个概念运用于法国的知识界与艺术界的时候,是把它作为一种工具,以唤起人们对于支配这些文化世界的特定利益的关注。[2](p137)布尔迪厄把场域视作一个“开放的概念”,用于修正各种形式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如其所述,场域应该被当作“唤醒记忆者”来加以思考,以便提醒研究者“关系性地思考”他想要关注的是塑造这些经验现实(人口、机构、群体或组织)的利益与斗争的潜在模式。布尔迪厄强调,场域的核心特点之一就是它的机构化程度。文化生产的场域,特别是艺术家与作家场域,其符码化或机构化的程度就低于大学的场域,因为大学的准入比文学场更加严格地受到控制。他指出,“文学或艺术场的主要争夺焦点就是对场域的边界的界定”。布尔迪厄偏爱的是多维度的分析,把它作为呼吁关注社会生活的冲突方面、反对客观主义的一种方法,“较之线性分析模式,场域分析则把注意力从个体与群体的特征转向塑造个体与群体在社会生活各种领域的斗争与动力学”。[2](p138-149)无疑,这种多维度分析对于我们认识和反思中国文学场域、文艺学知识场域的“斗争与动力学”至关重要,也对应了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学的结构性变迁和现实斗争规律。
场域概念的提出,也意味着对“纯粹的科学概念”和“科学集体”两种内容的质疑。围绕“场域”概念,布尔迪厄认为科学的最大功效就是一种揭露或者解蔽,揭示误识的机制,并进而揭开符号暴力的根基。如何分析一个场域,布尔迪厄提出不可缺少的三步骤:首先,必须分析所研究的场域相对于权力场域的位置。其次,必须勾画出场域中各个位置之间关系的客观结构。因为不同占位者的位置而发生的关系,制约着不同位置的行动者的策略选择。最后,必须分析行动者的惯习(或习性、性向)。因为惯习是将一定类型的社会经济条件予以内化的结果。对于惯习的关注,也使得场域更加具有动态性,为场域的转变提供了动力。场域分析存在着一定困难,最为显著的就是划定场域的界限,对此,布尔迪厄的看法是“场域的界限只能通过经验研究才能确定”,“场域的界限位于场域效应停止作用的地方。”[3](p9-15)他指出,运用场域分析要求关注塑造文化生产的社会斗争条件。其观点的优点之一就是鼓励社会科学家不要机械地限定自己的研究对象(当前我们关于文艺学学科边界的争论,一个不为当事者们所深刻意识的问题就在于此,其潜在地影响着本学科知识生产的客观性基础)。
场域分析是布尔迪厄以“反思性”思维应对文化再生产问题的集中体现,也是其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建构的社会学本质的重要反思性工具。陶东风指出,布尔迪厄的“反思性”首先意味着分析者“将他的分析工具转而针对自身”,把自己作为反思的对象(也即所谓的反观性)。其次,反思性分析不仅意味着“一种对于作为文化生产者的社会学家的自我分析”,同时也意味着“一种有关社会的科学之所以可能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反思”。它要探究的恰恰是:社会科学场域是如何被建构的?最后,反思性分析的核心,是把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始终看做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不是单纯的理论活动或认知活动。他认为,布尔迪厄深刻质疑知识分子自己制造的关于理论的“自主性”和“纯洁性”的神话,坚持认为理论活动和知识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践。[4]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既具有理论的普适性,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其对于当代人文社科领域的哲学反思和对于知识分子群体的“生存心态”、在社会空间的“占位”等的理性透析,是有着极强的实践理性和方法论意义的。其本质上是一种“关系性思维”模式,有助于我们多维度地审视社会文化实践。同时,它更是关于知识分子群体、关于现代知识神话的深刻质疑和反思。在布尔迪厄的应用性研究成果《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以及他对阿尔及利亚农民、法国教育界等对象群体的社会学研究中,便体现了这种反思性社会学的分析和解构力量。
中国的文艺学在当前语境下迫切需要这种反思性实践。回到起点,思考和回答本学科的源问题,以文艺学场域为研究对象进行自身的考察,从学理逻辑上对新时期以来文艺学的知识状况作以剖析和诊断,这种“拿自己开刀”的做法,既是对布尔迪厄所倡导的“科学的反观性”的积极实践,也是对新时期以来文艺学学科的一次“自检”。其根本要求就是要廓清新时期以来中国文艺学的场域特性,观照、分析和解构这一特定场域中的行动者在利益冲突或争夺符号权力合法性的现实和潜在情境下的知识生产状况,为当前本学科发展的反思性建构作一个跨学科方法的“会诊”。
三
那么,针对新时期中国文艺学学科的知识生产问题的反思性研究,场域分析的方法论可否化用?应用它研究中国问题的学理性、特殊性何在?这就需要我们做出以下的研判:首先,虽然场域理论立足于研究法国和西方社会历史语境中的基本问题,但由于中国文化场域较之西方,在差异中体现着相似性——也即布尔迪厄所谓的场域结构的“同源性”,所以其具备了应用反思社会学研究工具的社会存在的基础。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发展史和文学批评史、文学思想史的进程(特别是新时期以来的文艺学学科的“自主化”过程),证明了其始终处于意识形态或社会政治文化的基础之上,在多种资本类型的利益斗争、矛盾转化中呈现着其作为历史存在、社会存在范畴的复杂性。同时,也印证着文学世界在社会空间中“关系性”生成的多样性。因而,作为一种历史实践,它符合文化场域理论分析的核心价值指向——重评文化再生产中的符号资本、象征权力的生成与运作策略。我们需要研究:相对于社会权力场、文学场,作为次生场的文艺学场域怎样构成、如何运转,以及其内部位置空间及位置争夺等情况,以此阐释和再现知识生产的特定历史和社会语境。其次,作为“符号文化”生产专家的新时期中国文艺学知识群体(科学共同体),由于处身于历史生成的社会文化场域,整个社会结构的特性必将无意识地内化于他们,并成为一种社会行动的动力(或者福柯所强调的“规训的力量”),持续作用于他们的习性的生成。关于习性,布尔迪厄强调,“习性的概念既是被看作一条行动理论的普遍原则,同时也被看作一条由不同的教育历程导向的一种特殊类型的行动者的行动的特殊原则”。[5](p72)这种习性作为一种行动原则、内化结构和“文化母体”,往往成为影响和决定知识生产的方式、科学场的运行规则的潜在因素,也极大地影响着知识传统的承续或断裂,以及学科自主性的程度等(例如:中国知识分子的“精英意识”以及深受政治教化的话语习性在文艺学知识群体中就表现得很明显,对于文学理论的原生态传统影响巨大,此处不再赘述)。而研究场域中的习性生成及其对社会结构、认知结构的影响,恰恰是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重要理论旨趣。最后,如同布尔迪厄在晚年的系列演讲中指出的那样,现代人文学科知识构成和学科共有的传统中,始终缺乏一种知识主体自我的反思性实践。同样,对于历经了历史性的知识生产中断和过度西学移植,在人文反思中起步而今又面对多元文化转型和学科融汇之境的中国文艺学来说,也不可避免地凸显出了社会行动中不同主体的角色诉求、利益冲突,以及社会文化再生产方面的结构性矛盾,这些矛盾因素共同生成了特定的知识形态和实践行动。而缺乏对特定知识形态和生产方式的“中国化”路径的解读,恰恰是中国文艺学面临的关键问题。既然文学场的自身法则和行动轨迹处处、时时彰显着社会学的“实践感”(或布尔迪厄所论的“游戏感”),那么,我们只有用社会学的特殊视角去观照它、解构它,才能为“被建构的知识”提供合法性的解释,进而还原学科发展的真实面目。
简而言之,应用场域理论的学理逻辑性、其与中国文艺学知识生产范畴的最大契合点,就在于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文学场域、知识场域更具有总体的“关系性结构”和内在的社会动力学特征。同时,我们重点应用反思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但最终目的是为了“另眼看世界”,反观学科知识生产实践,分析本学科场域历史性生成的动因、运行轨迹以及行动者心态的形成、惯习的积淀等,从而为解决现实困境、建构新的知识场域寻找自主性、合法化路径。而这一应用性研究在方法论方面将并不拘泥于布尔迪厄单一的文化权力观,也需综合考虑从科学社会学的结构功能分析角度去探究这一学科的社会、文化与制度环境,剖析、界定作为科学场的文艺学学科发展的内部结构,这样做是力求避免研究者行动上的主观论或客观论倾向,形成研究的一种互补。故而,我们应把布尔迪厄的方法论看作是一个解决本学科问题的契机,而不是解构静态研究对象的准绳。要尽可能地在理解其场域理论本原意义的基础上深化本学科的反思性思维,并尽量地实现学科交叉研究方面的一种超越。
以社会学的场域理论分析和解决中国文艺学的现实问题,既具备可能性又有必要性。按照布尔迪厄的观点,科学实践的真正根本是一个学者们的各种性向的生成系统,其中大部分作用都是无意识、可转换的,并且趋向于自我生成。科学场造就的工作者,其知识结构与这个场域的结构是相对应的。[5](p71)场域化的特征赋予了中国文艺学知识生产以实践的特性。只有厘清了中国文艺学场域的个性化特征,才能为文艺学学科的反思性研究提供真实的经验依据、可靠的认识论基础。在国内应用场域理论的研究实践中,邓正来教授作为最重要的先行者,最早援用布氏理论来考察中国知识场域的结构与生产机制,并敏锐地提出了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问题。随后,刘擎用其分析当代中国知识场域与公共论证的形态特征。[6](p155)而围绕本学科,朱国华在其专著《文学与权力:文学合法性的批判性考察》中对文学场的符号斗争和区隔逻辑等作了细致考察和深入分析,陶东风也曾有意识地运用布尔迪厄的反思社会学视角解析文艺学场域的生产规律性。[4]以西方文论、文化研究的运行轨迹为参照,在社会学视野中研究中国文艺学学科的知识生产问题,属于当前较为前沿、具有开创性的论域。但目前学界的研究尚未实现不同学科方法论的系统性运用和对文艺学知识形态的总体性建构。这一论题也缺乏实证性、科学性、历史性、学理化的彻底标识。应用场域理论的现实意义,在于其既是对以往文艺学反思性研究的内在学理逻辑的思考和延续,更是对当前本学科发展背景的客观分析和学术预判。在以往的反思性研究中,我们更多地是从外在的知识面貌、理论表象以及中西、古今差异等形式上去穷究学理,而较少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去系统理解文艺学的历史谱系和当代形态。在相关问题的分析中,中国文艺学的知识生产范畴、知识生产方式似乎是自明的、无关功利的,其知识形成的被“建构的”一面始终没有得到深刻的昭示。跨入新世纪的历史语境后,其科学内涵、历史性和实践性特征更需要重新予以界定。我们可以借助哲学解释学、知识社会学、文化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的方法论范畴、基本观点、研究范式和相应成果,参照新时期以来中国文艺学学科发展史的变迁进行交叉性的分析研究。
四
当前应用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研究文艺学的最大目标在哪里?其主要研究内容和反思重点何在?首先,我们可以运用“场域、习性、资本”等一体化概念和社会再生产的研究范式,解释历史化形成的新时期文艺学学科知识的特殊生产机制以及主体的精神生产机制,揭示出“研究者所在学科的集体无意识”的认识基本规律,立足于文艺学学科社会学反思的基础上为知识形态的反思、重构等提供新的学理依据。其次,在解析新时期以来中国文艺学科学场域的特殊性以及知识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基础上,着力阐明“谁在生产、生产为谁、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中国式生产方式及其合理性、学科形态向何处去、学人应该做什么”等系列问题。这一目的也将同时指向文艺学学科自主性所需要的社会化和制度化背景。最后,要解析作为科学共同体的主体(中国新时期文艺学知识分子群体)的习性及其行动策略、生产模式。
在研究侧重点方面,我们要正确认知文艺学知识生产与形态建构的辩证关系。诚如李西建所论:“从学理的维度看,文学理论的知识形态不只是一个学科自足性的概念,而且是一个既与学科的知识谱系密切相关,又包含和融会着其他学科的特定的思想、观念、理论与方法的多元知识系统。作为一种人文性的理论阐释的学科,文艺学的知识形态有其特定的思想背景与文化场域,它更依赖于人的现实存在与实践方式,依赖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文化场域的变化。”[7]一个学科的知识形态是由某一学科依据其自身内在的观念系统、逻辑体系和生产特性,并与外在的科学环境和社会实践相互作用、矛盾运动而呈现的总体面貌。就文艺学的知识形态而言,它是作为文学艺术理论与批评实践的特定人文学科的理论观念体系与学科实践成果、社会行动效应的总称。其内涵应该同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性:其一,作为文学艺术子学科的人文社会学科的知识谱系学特征;其二,作为以理论阐释为主的现代科学的知识总体化特征;其三,作为以意识形态社会存在和精神生产实践为特性的审美实践性特征;其四,作为历时性与共时性并存、理性与感性并重的经验化社会行动的智慧风貌特征。而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同时又具备“符号生产”之精神特质的文学理论学科,本学科的知识生产是在社会文化的整体场域作用和影响下、在机构化实践的内部运作和规则指引下生产主体运用感性体验和理性思维认识世界和自身的特殊创造过程,涵盖了生产过程和传输过程、生产运行机制和体制、物化实践和精神实践、生产成果和价值取向等多个层面特征。因而其既关联着知识形态,又关联着知识主体(特别是机构化的知识生产的共同体)。它既是一个历时与共时交互作用的历史化过程,又是一个不同场域间作用力动态运动的社会化映像。
围绕中国文艺学知识形态建构和话语生产的历史性、地方性因素的考察,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近些年来,研究大规模、长时段的社会学已经复苏,以沃勒斯坦等为代表。这一范畴的主要阐述者埃利亚斯指出,我们要研究“代代相承的人类知识的生产者与承载者群体的长时段变迁结构”。我们要意识到,存在一些知识专家群体为获得自身动力而生产知识的例子。在与其他相互依赖的群体相联系时,这些知识生产专家群体可能因此而获得了有限而相对的自主性。[8](p47)要强化“长时段结构”的内在学理逻辑,把新时期文艺学场域自主化过程视作“长时段性变迁”的研究对象来进行“总体性考察”,从而形成系统观。另一方面,针对后现代状况下艺术和文化领域内的种种变迁,(作为知识生产主体的我们)“需要具有回应社会文化变迁的能力、具有使社会文化变迁成为主题的能力”。[8](p44)还应该重点进行当前人文社会科学的“文化转向”与文艺学知识生产的关联性思考,即在文艺学研究中,文化研究的中国图像也应该放大在整个“新文化秩序和价值意义”生成的大背景下,置于社会行动者交往理性的视阈中来宏观思考。借观照西方文化转向脉络深入考察我们的文化研究,特别是乡土话语生产、大众审美话语生产实践,剖析其与中国学术和文化传统根基之间若即若离的历史与现实张力。
当然,用反思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文艺学学科自主性和未来发展方向予以“问诊”,未必会“包治百病”,但它无疑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和合理的路径,也必将会生出学科融汇的灵感和效应来。因为:其一,新时期中国文艺学的学科根基本身比较薄弱,而且近年来在自身学理化发展和实践应用中出现了诸多问题,说明它应该、也必须在学科制度化过程本身方面得到全面清理和深刻反思,做一种透彻的“自我解剖”,以发现久被遮蔽的本质问题。其二,作为现代学科范畴而发展的文艺学,本身就是带有其精神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社会存在,因而可以作为社会学的考察对象,更应该作为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被纳入到人文社会科学的概念框架和方法论体系中去观照。同样,研究主体也应该成为当前反思社会学“反观”自身实践的“客观化”对象。其三,以往我们从文艺学学科内部的概念和预设逻辑出发去反思和考证,并没有对学科现有困境中寻求突破、重构具有时代生命力的知识形态等做出有力的回应,反而使自身的合法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也受到了学界和社会的普遍质疑,这就提醒我们必须转换思维,从外部入手——检讨文艺学主体在场域中的社会行动本身,从解析我们的社会存在状态来寻求生存和发展依据。其四,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需要以共同的学理逻辑作基础,文艺学本身就是理论性比较强的哲学运思,是对于社会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再现,也是反映社会集体、社会结构“场域化、文化资本化”等鲜明运行轨迹的象征符号,因而将文学理论研究和社会学学科研究融通起来,符合现代科学和学术研究的普遍性学理逻辑,也符合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研究的整体发展态势。从西方人文学者的种种成功实践来讲,已经充分证明是可行的、具有深度研究空间的。
最后,笔者在此强调,作为学术研究的理由,我们也有必要回归到文艺学知识分子的使命意识上来,这也是对布尔迪厄终生研究的主体精神的传承和呼应。他对于知识分子和社会科学知识生产的质疑,本身就体现了一个纯正知识分子的使命感。作为当代人文知识分子,我们必须走向知识生产认识论的全面反思。作为科学哲学家的巴什拉认为,科学发现的逻辑指向一种新的哲学使命,这种使命必须摆脱传统的基础才能完成,他因而设想了一种反思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是历史的、非连续的、辩证的,不再集中于某些持续的、不变的以及常新的“我思”。通过拒绝给予现存理论以一种普遍的地位,辩证的推理为转化提供了动态的潜力。而且,找到并克服认识论障碍所需的相关知识,应该超出一个知识学科的概念基础与认知基础,而把塑造着我们对特定理论问题的知觉以及我们对它们的理论把握活动的所有社会的、文化的以及心理的因素包括在内。新的科学知识是通过一种持续的否定过程与新的综合过程而获得的。[9](p36-38)而科学社会学大师默顿也曾指出,在科学社会学范畴中,“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被认为)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10](p8)为此,我们迫切需要在否定性思维中重构中国文艺学的知识生产模式和体系。针对新时期以来文艺学知识生产的具体实践,我们应该在质疑、反思中为其重新定位,并不断地积淀和生成本学科作为现代科学的一种精神特质。同时,顺应文艺学学科文化研究的转向,立足于在学科融汇的视野中把文艺学研究作为对象置于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的论域之中,借助新工具解决文艺学自身的棘手问题,从而作为一种可能的有效实践,为当前文学理论研究中增加知识视野的宽度、强化方法论的融通与更新、积淀人文学科研究者应有的历史厚度和学术敏锐性提供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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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
A
1003-8477(2010)02-0122-05
一
王刚(1975—),男,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咸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8XSYK329
责任编辑 邓 年
在当前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反思和重构成为一种主潮。这种思想主潮恰恰意味着现代性在中国的深度生成,也在时刻带领着文艺学学科前进的脚步。这一学科脱胎于中国转型期文化情境的“原生态”的思想性、其立足于中国文学发展现状的合法性与顺应社会科学场域规律的自主性问题,凸现在多元文化交织的当下语境中,引发了学界集体性的焦虑情绪和反思行动。文艺学的反思性研究在持续升温,但是,“话语喧哗”的背后,值得警惕和深思的问题是——就国内文艺学的学科属性、研究对象和发展理路来讲,我们缺乏对于自身知识观念生产过程的总体性、逻辑性、自省式的深刻思考,尤其缺少具有思想深度的“身份认同”(这并非意味着迫切地要求在全球化语境中登台亮相,而是要强调对于“中国式生产方式”的合理性、独特性及其与西方的差异性、异质性等的深度辨析与个性阐释)。于是,日积月累的恶性循环导致了本学科知识生产的学理基础的不足,以及面对学科发展“瓶颈”时的困顿与焦虑。而我们反观西方20世纪以来的文论研究,其总体态势则始终体现了“多元视界的融合”,当前更是向兼具广度和深度的“文化研究”和政治批评方向发展,[1](p170-189)在此期间理论家们保持和弘扬了清醒的学科反思意识和主体超越意识。相形之下,我们近30年来持续的话语“西化”,并未在根本上显示出现实的总体性和历史的逻辑性。
实践证明,我们缺乏对中西文论知识形态的认真清理、对中西异质性的知识生产方式逻辑性的深度阐释,尤其是缺乏对自身学科基本问题的现象学的还原。因而,从正反两方面来看,我们都迫切需要在反思学科发展中实现研究主体的自我超越。而事实上,新时期以来中国文艺学自身的知识生产问题,却极少被纳入一种“文化再生产的社会场域”的视野下进行自我解剖。同时,深植于学科知识建构过程的学者们的“集体无意识”特征、习性生成等问题也没有得到深刻的昭示。至于由学科符号生产专家们组成的“圈子”的权力运作轨迹和游戏规则等,更成为知识场域中的行动者们习以为常、心照不宣或讳莫如深的现象。当代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曾反复强调,任何知识都是被建构的。中国文艺学的知识生产同样具有场域化的实践特性,只有厘清了文艺学场域的特征,才能为学科的反思性研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对于文艺学学科的从业者、当事人来讲,这又是历经着历史事实的我们最应该直面的“原点”问题。试想:转型期的社会结构、文化生态和文学场域都在发生着巨变,作为一个重要的意识形态的生产空间,依托大学教育和研究机构而历史性生成的中国文艺学场域,又怎能自足于场域“小世界”之内?而我们如果不从头审视自己的“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也就只能在“市场研究和产品营销”中陷入困顿或盲目出击。故而,我们既要思考社会文化场、文学场和文艺学学科场域的各自“占位”与相互关系,更要审视本学科知识生产的整个机制、整体过程,对本学科的知识生产问题进行全面的考察和逻辑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