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婷
(中国矿业大学 文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市民社会与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比较
王 婷
(中国矿业大学 文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市民社会是一个在西方社会产生并在西方社会发展起来的,不断变化着的概念。近几年来,学术界再一次掀起了对这一概念的深入讨论。而市民社会中到底存在着哪些伦理特征,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特征又是怎样的,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审视,这样才能从市民社会的理论中更准确的得到一些发展我国市民社会的有益启示。
市民社会;儒家伦理;伦理特征;借鉴
1.1 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过程
多数学者将这一概念的历史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1.1.1 古典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文明社会的理想
“市民社会”在西方是一个渊源久远但其内涵又在不断变化的概念。最初的“市民社会”指的是古希腊的城邦社会。而到了17、18世纪,其含义是指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政治社会或国家,而不是指与国家相对的实体社会。所以古典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在含义上是可以通用的。
1.1.2 现代市民社会概念的提出和完善——走向反面
现代市民社会理论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分法,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组成的。安东尼·布莱克是主要的代表人物,他指出,“市民社会指近代西方工业资本主义社会里据认为是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经济和伦理秩序。从目前的一般用法来看,市民社会并不具伦理色彩,而是指当代社会秩序中的非政治领域。”第一个真正将市民社会作为政治社会相对的概念,进而把市民社会与国家作出区分的是黑格尔。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合理内容,纠正了其缺陷,进一步完善了这一概念。马克思揭示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阐释了市民社会获得相对独立地位的历史发展过程,并预示了市民社会和国家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消亡。
1.1.3 市民社会概念在当代西方的新发展——新内涵
当代西方一些学者如柯亨、阿拉托等人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的三分法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他们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私人领域、志愿性社团、公共领域与社会运动往往被看做是市民社会的四个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同时“强调它的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功能与再生产功能,柯亨和阿拉托认为解决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种种问题的希望在于市民社会的重建。如果说现代市民社会理论是以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这一事实为出发点的话,那么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则是以经济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的分离为基础的。”
1.2 “市民杜会”的概念及其特征
“市民社会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分析范畴。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与政治社会一样都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是一种以阶级和阶级利益的存在为前提的历史现象;作为一个分析范畴,市民社会是对私人活动领域的抽象,是与作为公共领域的抽象的政治社会相对应的。”这是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所以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市民社会是“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组织和团体构成。它是国家权力体制外自发形成的一种自治社会。是衡量一个社会组织化、制度化的基本标志,具有独立性制度性的特点。”这一含义的基本特征有:“市民社会的活动主体是个人与团体;市民社会的活动原则是非强制性;市民社会的目的是实现个人物质利益,满足人的交往需要;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之外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自主社会领域。”市民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市民社会是以多元自由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社会;市民社会是契约化的法理型社会;市民社会是高度自治的自组织社会;市民社会是公共领域高度发达的社会;市民社会是崇尚合理个人主义的多元文化社会。
1.3 市民社会的伦理特征
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团结、公正、公民意识是市民社会的主要伦理特征。人乃是市民社会活动的基础。市民社会是以具有独立人格并且平等的人为前提的,只有能够自由地支配自身、行动和财产并且彼此处于平等地位的人们才能缔结契约。
市民是平等自由的、具有独立人格的财产所有者。调整市民间关系的法被称作市民法,市民社会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分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市民社会强调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认为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当政府的行为损害了这些基本人权时,人们就有权起来变更政府。
2.1 “三纲五常”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要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要为臣、子、妻作出表率。“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的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此外还有一些伦理纲常,比如女子要三从四德、男女同姓不得婚嫁、男女同氏可嫁娶等等。“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很大程度上维持了当时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
2.2 利他主义
儒家排斥个性,强调群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对儒家而言,提倡个人利益是严重的禁忌,被看作是自私的表现,是人格缺陷的标志。孔子谈到自己的人生理想时说道“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集中体现了儒家强烈的利他主义精神。“老者安之”是说要让年长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要得到良好的安顿;“朋友信之”,就是让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少者怀之”,就是要注意关心下一代的身心健康状况,让他们成德、成才。孔子的“仁者爱人”中的“人”不是指自我,而是指他人或者他人共同体。儒家伦理通过肯定他人来肯定自身,把“爱人”、“惠人”放在了首位。
虽然儒家的利他主义思想会使我们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自我约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逃避的。
2.3 “孝悌”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孝悌”是最具特色的道德之一。孟子以为,人们尊敬父母,友爱兄弟,是人与生俱来的良知和良能,是人性深处自然流露出的禀赋,是不需要去学习后才能获得的知识。因此“孝悌”之道,最符合人性,也最切合人情,是实践“仁”道最为直接的方法。人的道德实践,应该由自身最切近的家庭做起,由敬爱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做起,然后才能推己及人,扩大爱心,以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爱心广布于社会之上。
2.4 “爱有差等”
“爱有差等”是儒家伦理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儒家伦理区别于其他伦理派别的主要特征,是与封建等级制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理念否认“爱”的无条件的均等性,而认为爱是有轻重内外分别的,它强调对亲情的维护和对“孝”的推崇。它承认并提倡“爱”的不平等性和差异性,注重对亲情的维护,即使在它的治国的博爱理念中,也认为博爱中的“爱”要轻于亲情的“爱”,它是亲情的“爱”的一种外推和广衍,“爱”是有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先后顺序的。儒家倡导“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后世所批判的把亲情凌驾于社会公义之上的理念),并认为这是“仁”的一种体现。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的论述都充分体现了“仁爱”的先后顺序。“爱有差等”所强调的等级与差别,并非与“和谐”是绝对冲突的,等级与差别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前提,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没有等级也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
2.5 “礼”、“让”
“礼节”与“谦让”都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礼”与“让”也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两种行为。在儒家伦理中,“礼”本身含有相当多的意义,但在人际关系上,“礼”的精神意在调节人的外在行为,使人的行为能够中规中矩,不致于做出违反常情的怪异行为,所以“礼”是人们实践道德伦理的一个基本条件。儒家伦理强调如果不以“礼”的态度实施行为,即使再优秀的道德伦理都只能流于空谈而已。而“谦让”、“谦卑”则为人生的美德,“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札记·曲礼》)充分表明“谦让”、“谦卑”是人生明礼的美德,儒家还发扬了“谦谦君子,卑以自牧”的谦让要求。可见“礼”、“让”在传统儒家的伦理思想中是非常重要的道德观念。
3.1 建立高效能的政府
建立一个高效能的政府,是我们构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民社会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说:“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因此随着市民社会的逐渐形成,国家就会自然而然的成为调节社会生活与私人生活、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并以维持社会的安定有序发展为己任的“第三方力量”。既不能任由市民社会自行的发展下去,也不能让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过多,政府的干预要适当,要有松有紧。如果政府干预过于松懈,那么势必由经济的高速发展而导致经济的崩溃和社会的动荡;相反如果政府干预过于“用力”,也会影响国家竞争力的增强和社会不满情绪的积累,也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状况的出现。
3.2 建立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
建立一个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为我国市民社会的建构和发展莫定良好的经济基础。要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产权保护制度,塑造一个自由自主的市场经济的主体,同时要确立并实施合理的市场经济规则,创造良好的市场契约化环境。此外还需要创造一个完善的、开放的市场体系来保证市场经济中充分的市场竞争。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要促进政府职能的合理化,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合理进行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权力配置,扩大社会经济自主空间。
3.3 鼓励民间组织的发展,培育理性的市民文化
要充分完善民间组织立法,提高对民间组织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民间组织发展的扶持,要加快民间组织的自治化进程。市民社会是以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为存在前提的,平等自主的意识是理性市民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所以要培养公民的自主意识;权利观念是理性市民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涉及到市民社会成员如何看待自己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要普及公民的权利观念;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法规与自身的关联性的感知,所以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要培育理性的市民文化,还必须通过普及高等教育增加市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市民看问题的理性思维,增强社会理性的市民文化。
3.4 加强法治建设
一个法治的国家必定也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在民主制度下通过一系列的立法,从而确认民众的各项政治权利和实现途径。而法治国家的重要特征即是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现实保证,而法律之中的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在根本上可以说是理想市民社会的普遍要求的实现。法治国家的活动促进着市民社会基本价值取向的实现。因此加强法治建设是我们通往理想市民社会的必经之路,也是建设市民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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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 society and Chinese tradition society ethics compares
WANG Ting
Civil society is a product and developed in the Western society, it is a changing unceasingly concept. In the last few years, the academic has again raised to this concept thorough discussion. Which ethics characteristic in civil society, what kind ethics characteristic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 society, we have the necessity to carry on thorough carefully examining regarding this, like this can more accurate obtain some beneficial enlightenment from the civil society's theory to develop our country civil society's.
The civil society; Confucianist ethics; Ethics characteristic; Profits from
G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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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427(2010)09-0059-02
201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