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专家委员会社会建设组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黑龙江 大庆 163311)
推动大庆老龄事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社会建设组
(大庆市专家委员会,黑龙江 大庆 163311)
2007年,大庆市老年人口已达到总人口的11.4%,标志着大庆已经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到2015年,大庆市老年人口将达到40.5万左右,占到总人口的13%,大庆市人口老龄化呈迅速发展之势。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对养老、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庆;老龄事业;对策
加强老龄工作,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是一件事关全局、刻不容缓的大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项老龄工作全面推进,但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要求。因此,必须从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大庆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1.大庆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的为老服务体系、较为规范的老年维权机制、较为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较为科学的老年生活方式,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发展目标。
2.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任务。围绕“六个老有”的总体要求,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做到应保尽保;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尽快在全市农村推广施行;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扩大救助面。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扩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机构养老床位数进一步增加。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达到全覆盖,形成老年人“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格局。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认真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老龄事业的协调发展。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
1.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切实加强老龄问题的对策研究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研究。围绕发展老龄事业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开展老龄科学、老龄政策和老年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础研究,指导开展老龄工作。加强老龄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老龄工作先进经验,提高老龄工作水平。加强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和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及交流,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形成统计工作制度,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探讨人口老龄化的规律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为老龄政策的制定和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2.加强对老龄事业的规划调控。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科学研究制定本地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各项老龄事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引导老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加强规划的同时,还要积极出台切实可行的调控政策和办法,把盘活存量资源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打破层级和权属界限,按照老龄事业区域发展规划,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对象,延伸服务范围,调整存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结构,实现资源共享。
3.完善老龄事业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时研究和解决老龄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老龄工作制度,明确各级老龄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能任务。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老龄工作新格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老龄办的机构性质和规格、落实编制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建议将老龄办调整为正处级单位,增加编制和科室。县配备4~6名、区配备2~4名专职老龄工作干部,镇和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老龄工作干部,同时,加强基层老年群团组织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老年群团组织在基层老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健全发展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根据全市老年人总数,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确定老年事业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县区、镇和街道分别根据辖区老年人口数量,按不低于市级财政的标准安排相应的老年事业经费。各级政府制定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时,要加大对老年服务设施的投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居住区建设要将老年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市、县(区)要在发行福利和体育彩票收益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老龄事业。
5.调整老年人优待政策和提高优待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老年人优待政策和优待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一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进入公园、林园、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博物馆、公厕,享受免费待遇。二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三是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为老年人服务的单位安装有线电视,安装费优惠50%。四是提高高龄老年人特殊生活补贴标准。凡大庆户籍的老年人,80~89周岁的,每人每年给予特殊生活补贴400元;90~99周岁之间的,每人每年给予特殊生活补贴100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给予特殊生活补贴2500元。
6.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老龄事业的基石。地方各级政府在城市建设和推进小城镇建设中,要以社区、街道和基层村镇为重点,对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一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体育活动等公共场所设施,并充分利用现有场所设施为老年人服务,逐步实现为老服务社区化。二是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不同层次的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托老所、临终关怀医院,养老护理机构建设,机构床位数明显增加,初步建成惠及全社会老年人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三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统一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内容,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四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不达标的要制定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
7.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增强保障能力,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大基金储备,设立养老保险保障基金,确保养老保险足额按时支付。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基本养老金自然增长机制,提高老年人收入。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适当的时机,对无社会养老保障收入来源的城镇老年居民发放养老补贴。扩大乡镇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把农村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全面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在农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个人缴费、集体补贴、财政补助”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它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养老保险转换制度,逐步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
8.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和病种,提高支付比例和限额。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按照门诊诊所并入社区、一二级医院改为社区、三级医院领办社区、整体护理延伸到社区、精神卫生辐射到社区、中医中药工作到社区的思路,构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开展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体检。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慈善医院和老干部病区建设,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特殊医疗需求。不断完善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探索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和制度衔接。
9.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对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水平。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分类施保,不断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指60周岁以上无亲属者)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大庆市农村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统筹城乡“三无”老人供养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低保边缘困难老年人的帮困救助工作,加大因突发事件造成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救助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困难老年人救助中的作用。
10.扶持和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发展老龄事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探索制定适应老龄产业发展需要的新政策,在土地使用、工商注册和税收等方面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老龄产业,开发老年产品,建立起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参与的老龄产业发展格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扶持领域,不以层级、权属和所有制的差异确定扶持对象,逐步建立新办机构按床位数一次性资助、福利机构运营补贴等经常性的资助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老年福利事业等老龄事业。鼓励国有疗养院所、培训机构、国有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利用闲置的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学校等兴办养老机构和开展养老服务。在大力倡导,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产业的同时,还要通过法律规范和执业许可审批、年检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保证服务质量,维护举办者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对无照经营、服务质量差、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为老服务机构,要及时予以清理和整顿。
11.搭建老有所为平台。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健康状况的改善和寿命的延长,在老年人口规模逐步膨胀的同时,老年人拥有劳动能力的时间也会相应延长,很多老年人具有知识、技术、经验的优势,形成了庞大的老年劳动力资源。要利用各种方式,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利用老年人的优势资源,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咨询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等老年人力所能及的产业,创造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和场合,拓展参与空间,为他们施展才华搭建更多的平台。针对贫困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贫困老年人,要利用其身体好,种养殖业经验丰富的特点,开发种植养殖等产业,既消除寂寞,又增加了收入。
1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目前尚处于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家庭养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仍然将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从缓解财政负担、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及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看,要保证老年人安度晚年,走家庭养老社会化服务的路子,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破解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和必然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是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通过整合政府、社会各类服务资源,采取专业服务队伍与志愿者服务队伍相结合、定点服务与挂钩结对服务相结合,构筑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使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通过政府引导、主办、购买、资助等途径,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建立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中介组织运作、服务机构实施的工作机制,吸引高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陪护,满足老年人餐饮、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要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实现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医院和疗养院等部门,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发展养老产业和养老机构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者组织和人员,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和专业知识、技能、体能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1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开办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要建设老年学校。图书馆和书店要开辟老年人专柜。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化活动,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和健身项目,为老年人自发的文体活动提供条件。指导基层老年文化、体育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发挥其在老年活动中的组织引导作用。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和文艺下乡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文体事业的繁荣。
14.切实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加快老年社会保障、高龄老人优待、贫困老人救助法制化进程,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制度和老年维权调解制度,通过政策法规及时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5.开展发展老龄事业的试点示范。发展老龄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工作量大难度高,有的工作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必须采取循序渐进、以点带面、逐步完成的方式的组织推进。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小行政成本,在各项涉老政策出台实施前,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示范就成为了很好的选择。建议尽快进行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养老保险、老年人救助、福利化养老等方面的试点和农村敬老示范户、优质福利院、社区居家养老示范街道(社区)等示范工作。试点示范工作是实践性、创造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固定模式,重在实践,贵在创新。要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在全市推开。
〔责任编辑:迟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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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341(2010)03-0129-04
2010-05-10
朱晓东(1980-),男,陕西汉中人,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副科长,从事老龄事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