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选之路》透视弗罗斯特的人生抉择

2010-08-15 00:47:36黄燕芸
巢湖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弗罗斯特诗人诗歌

黄燕芸

(巢湖学院外语系,安徽巢湖238000)

从《未选之路》透视弗罗斯特的人生抉择

黄燕芸

(巢湖学院外语系,安徽巢湖238000)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二十世纪美国伟大诗人。在事业上,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诗歌创作。在创作中,他同样坚定不移地坚持了自己的行文风格。弗罗斯特对自己人生抉择的态度在他的代表作之一《未选之路》中表露无遗。

岔路;选择;事业;诗歌创作

《未选之路》(The Road Not Taken)是20世纪美国伟大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的著名诗作,可谓其文学创作历程中最为代表的诗歌名篇。它措辞清新自然、意境韵味深远,行文之间处处可见作者深厚的文学底蕴以及独到的人生见解,如同给读者展示一幅优美的画卷,风景怡人却又意味深长,是20世纪美国诗史中难得的佳作。

该诗通过质朴的描写娓娓道出诗人对于自我人生及命运的决绝选择,表现出了诗人不入俗流、出泥不染的人生态度,同时也诠释出了对自己所选之路的坚定决心。而事实上,作为一名优秀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历程并不顺利,客观现实生活的重重阻挠,经济家庭问题的层层障碍,使得诗人在自己事业的选择中平添了烦难,究竟屈于现实、甘心妥协还是宁为贫困、创作诗歌,是诗人在事业选择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但最终诗人还是选择了坚持文学之路。同样地,在风格多样,体裁多变的文学之路中,百家争鸣花团锦簇,诗人却依然坚持自己独到的田园诗歌路线,语言朴素内涵深远,在改革之风吹拂文坛时诗人还是保持本色,坚持自己的创作路线。并且,在诗歌形式方面,大多数诗人热衷于现代主义运动,力图摆脱传统诗歌形式的束缚,而弗罗斯特却坚持传统,不予跟风。

这些独到的选择态度在《未选之路》中表露无遗。

因此本文通过三个方面逐一表述,从诗歌本身蕴含的哲理,到弗罗斯特对事业、对创作路线的独特选择阐明本文的最终主旨:从《未选之路》中透视弗罗斯特的人生抉择。

1 《未选之路》中暗示的选择态度

《未选之路》创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弗罗斯特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在这首诗中,作者利用象征手法阐明了他对人生对事业的态度。语言朴素无华却含义隽永,把深刻的人生哲理融于简单的语言描绘中,看似轻描淡写实为用心良苦。

全诗共为四节。第一节描述了树林中分出两条岔路,其中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而作者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不能两条路都踏足,必须做出选择。第二节中作者交代了他选择了另一条路,虽然它“荒草萋萋、十分幽静”(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可在作者眼里它却“显得更诱人更美丽”(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由此可以看出作者面临着矛盾的艰难选择。一条路平坦无碍,极目可看到尽头,一条路偏僻荒凉,却显得充满诱惑。处在选择的分岔口,作者深知不能同时涉入两条不同的路,在满怀遗憾的同时作者不得不做出决定,最终他选择了人迹稀少的那一条,放弃了通畅大道。

第三节中作者很明白既然做出了选择便不能再回头。虽然对另一条路仍有一丝留恋之情,希望能“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但是作者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返回”(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带着些许遗憾,作者义无反顾地坚持着自己的决定。

到了第四节,作者笔锋一转,从树林中分出的两条路联想到了人生之路,将本诗的思绪推向了最高潮: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会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决定了人迹偏少的那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n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不同的选择决定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作者表面上描述的是对树林中两条分岔路的选择,而实际上诗中所描述的岔口象征着人生道路上不同的选择。在这首诗里,作者选择了一条人迹罕少的路,虽然对另一条仍充满了留恋、遐想和遗憾,但作者依然坚持自己最初的决定。同时,作者也告诉我们,人生充满偶然性,每一条岔路的选择会带给我们不同的命运,或许不经意间我们做出了选择,回首往事,我们会发现,每一次决定、每一个选择往往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左右了我们的人生。

整首诗语言通俗易懂,看似朴实无华,描写人们生活常见的现象——在分岔路口做出选择。然而实际上含义深刻,寓意深远,暗示了更为重要的人生哲理。岔路的选择就像人生的选择,做出了决定便会引向不同的道路即不同的人生。或许还会对另一种选择持有遗憾,但是既然做了选择便不能再顾返回头。

从《未选之路》中我们可以学到如此深刻的人生哲理。同时,从这首诗中我们更可以挖掘出诗人对自己人生的抉择态度。在事业上,诗人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诗歌创作。在创作中,诗人同样坚定不移地坚持了自己的行文风格。

正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2 诗人对于事业的选择态度

诗人在事业上的发展并不顺利,相反,可谓困难重重。诗人面临的阻碍难题对于当时的诗人来说是巨大的、难以克服的。家庭、经济、身体状况等等各种问题扑面而来,同时,诗歌创作上不尽如人意,在放弃还是坚持的选择中诗人左右为难。就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诗人最终还是选择了诗歌创作作为他的终生热爱的职业,这种坚持令人敬佩。

在20世纪初的十几年,诗人极其艰辛地度过了这么一个漫长的阶段,而这个阶段却极为重要。在这个阶段中,诗人要面临究竟是放弃还是坚持文学创作的艰难抉择,对自己人生的发展方向究竟该如何把握是诗人在分岔路口的两难处境。

11岁便丧父的弗罗斯特由母亲抚养长大,从小就对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中学时代,学校的校刊成为了弗罗斯特初试诗歌创作的最初平台。进入不惑之年的诗人依然对诗歌的创作热情不减,为了维持生计,诗人不得不一边收拾农场、教书挣钱,一边抽空写诗抒发情怀。在新英格兰清新气息的感染下,诗人无比享受着农村生活并热爱着农村自由芬芳的氛围,这对诗人的诗歌风格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母亲苏格兰人的忠诚性格和虔诚的宗教信仰也给与了诗人在个性和事业上极大的帮助。在这段阴云密布的日子里,从父亲那里,弗罗斯特继承了祖传的肺病,情绪不稳定身体状况不佳,家庭生活也惶惶不可终日,婚姻极度紧张。诗人不止一次地对生命产生厌倦的心理,想要放弃。

然而正是在这段内忧外患的时期,弗罗斯特创作了大量流传后世的佳作,可在当时却仍未被编辑们赏识。因此在1912年,弗罗斯特不得不带着全家人迁居英国,希望在那里能实现自己的诗歌梦想,奋力一搏。这对已经踏入中年的诗人来说是一个艰难却坚定的决定,不得不说,对自己的人生,弗罗斯特有着自己独特的追求和坚持。“写诗吧,穷就穷吧”,足以表明诗人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决心!

终于,伦敦一家公司接受了诗人的抒情诗集,并在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次年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出版,弗罗斯特大获成功。不仅英国当地的评论界对其作品大加赞扬,尤其庞德更是表示欣赏弗罗斯特的文学魅力,并鼓励他尝试新的诗体和风格。同时,美国出版界也开始注意到弗罗斯特的文学影响力,相继约稿,弗罗斯特名声大噪。随后诗人回到美国,诗歌创作一发不可收拾,《新罕什布尔》(1923)、《西去的河流》(1928)等作品相继问世,成就了一个又一个的经典。

在现实条件如此艰难的情况下,弗罗斯特依旧保持着对诗歌创作的热爱。在屈从现实和追求梦想的两难选择中,诗人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后者,表现出了对梦想坚贞不二的执着和为事业努力奋斗的毅力。不仅如此,弗罗斯特对自己独特诗歌风格的坚持也体现出了诗人与众不同的抉择。

3 诗人对于创作路线的选择态度

由于处在传统诗歌与现代诗歌过渡的时期,弗罗斯特常常被称为“交替性诗人”。

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20世纪初期开始了信仰危机的时代,现代西方成为一处空虚的精神荒原。新的不同的经历要求新的不同的表现方式。“年轻一代摩拳擦掌,改革热情空前高涨。各种新款式都在出炉,可谓万紫千红,美不胜收。印象主义、达达主义、表现主义、象征主义、超现实主义等等,竞相比美,极大地丰富了文学艺术的表达力度。”[1]然而在改革之风日盛的西方诗坛,弗罗斯特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他的田园诗歌创作,采用新英格兰乡村的朴实用语、短小精干的格式把传统的抒情诗和叙事诗发挥到极致。更在形式改革日渐风靡的当下,多数诗人开始尝试着诗歌改革,企图通过对诗体等新试验的方式摒弃旧的诗歌模式,开拓出新的文学创作路线。然而弗罗斯特却仍坚持传统的诗歌模式,没有屈从诗歌新形式的试验与改革。

3.1 创作风格

作为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弗罗斯特诗歌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诗歌生活气息浓郁,形象鲜明活泼,语言简朴生动,读来朗朗上口,加上富于哲理性以及洋溢在某些诗中的轻快气氛,让人百诵不厌。”[1]弗罗斯特的诗歌意象简单,却道理深远。通过质朴的语言将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看似随心所欲,实则字字珠玑。

在新思潮奔涌铺漫之时,弗罗斯特不为所动,咬定自己的创作路线,以一名土生土长的新英格兰农民形象出现在美国诗坛,将自己的情感回归于赋予他灵性与生机的乡间。以田园生活为素材,通过对农村生活和美丽乡村的描写,将人类智慧蕴含其中:用自然的宁静和朴素打动读者,再通过诗歌无形的灵魂力量给予读者无穷的启迪。

同时,弗罗斯特的诗歌和海明威的小说一样,具有一种“骗人的朴素”。通过现实中很微不足道的现象反映出深刻的人生哲理。例如在《意图》(Design)一诗中,诗人清晨散步时看见一只肥大的白蜘蛛正趴在白色花朵上享用他的早餐:一只白色的蛾子。这个景象让诗人唏嘘不已。他不禁自问,为什么小花会是白色?为什么蜘蛛会爬到那么高的地方?为什么蛾子会好端端地跑去送命?最终诗人给了自己一个答案:那是因为“恶”在作祟。

弗罗斯特“把乡村与城市,地方与世界,人与自然等因素并列、对比与糅合,令人通过一地、一时、一人、一物而领悟到人世间的普遍真理。”[1]

3.2 创作模式

弗罗斯特反对当时的许多诗歌改革原则,相反地,他“奉行旧瓶装新酒的原则,采用旧形式来表达新内容。”[2]

在传统现代交替的时期,许多诗人都极力摆脱传统诗歌模式的束缚,如肯明斯就取消了字母大写,标点的用法也刻意不规范。虽然此类改革取得了不错的反响,但弗罗斯特仍不为所动,依然坚持传统的行文风格。对他而言,诗歌就该奉行固定的诗歌形式,自由体诗歌对他来说,“就像打网球时没安球网一样”[3]。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他强调节奏分明、格律工整。传统的无韵诗,双行体,十四行诗等得到了充分的运用,通过简单流畅的方式实现最大程度上的口语化,浅显易懂便于理解,达到一种阅读时的轻松与乐趣,却在读过之后领悟到智慧。例如《雪夜林边小立》(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就用了典型的四步抑扬格,全诗共四节,每节分别有四行,韵律为aaba,bbcb,ccdc,dddd。再例如《补墙》(Mending Wall)就是典型的无韵诗,采用了不押韵的抑扬格五音步。

在语言上,弗罗斯特奉行简单化口语化质朴化,便于理解,容易阅读。在诗歌模式上,他坚持了传统诗歌的行文模式,通过旧的形式载入新的内容,使传统的诗歌模式赋予了新的力量,做到了完美地戴着镣铐跳舞。

总之,作为二十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弗罗斯特对他的事业、他的创作路线的选择是明确的、笃定的,通过事实证明,也是成功的。树林中的岔路是弗罗斯特艰难的选择,人生道路中的选择亦是艰难而犹豫不决的。然而在选择的路口,向左还是向右,弗罗斯特做出了选择,并且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了下去,并且最终获得了成功!

[1]常耀信.漫画英美文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程爱民.美国文学阅读教程[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吴伟仁.美国文学史及选读[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

Abstract:Robert﹒Frost is a great poet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from America.He has made a firm determination to choose poetry creation as his lifelong career.Also,he sticks to his own writing style persistently.Frost’s attitude towards how to choose his life is totally expressed in one of his representative works:The Road Not Taken.

Key words:diverged road;choice;career;poetry creation

责任编辑:澍斌

ANALYSIS OF THE CHOICE OF FROST THROUGH THE ROAD NOT TAKEN

HUANGYan-yun
(English Dept.Chaohu College,Chaohu Anhui 238000)

I106

A

1672-2868(2010)04-0076-04

2009-10-22

巢湖学院2009年科研立项青年资助项目(编号:XWQ-200919).

黄燕芸(1985-),女,安徽巢湖人。巢湖学院外语系教师,安徽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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