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方石舒拥军
(1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朱熹《集注》、《集传》训诂方法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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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朱熹继承前人并发展了因声求义、据境求义、据形索义、稽考旧注法等训诂方法;金石证古法在朱氏那里得到了创造性的运用;据义理通训诂法则乃朱氏所独创,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对当今训诂学的发展也颇具启示作用。
朱熹;训诂方法
朱熹是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一生注著浩繁,《四书集注》、《诗集传》(以下简称《集注》、《集传》)便是其训诂解经的代表之作。然而往往由于其理学家的身份,朱熹被后人认为不仅于训诂无益反而有害。为了廓清学人们认识上的偏颇,笔者从事实出发,选取《集注》和《集传》两部解经著作,全面概括分析朱熹在训诂实践中所运用的训诂方法的意义所在。
因声求义方法的使用,发端于先秦,成熟于两汉。因声求义的释义方法反映了古人对词的音义关系的认识,是指根据词与词之间的语音关系推求词义的一种训诂方法。朱熹继承了这一传统的训诂方法,并在其训诂实践中经常予以运用。如:
《论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集注》:“道音导,道犹引导,谓先之也。”朱熹突破字形的束缚,有意识地使用音同或音近的同源词来训释词义(语音所记录的词)。这表明朱熹对语言的音义关系已有了相当深刻的认识。
据形明训亦乃历代注家训诂之常法,是指通过对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来探求词义的一种训诂方法。通过对字形字义的说解,考求词义,阐明义理,使其说有所本,不蹈空言,这是朱熹训诂解经的一个重要方法。据形索义的方法,在朱熹的解经实践中运用较为频繁。例如《语类》卷第七十九记载了朱熹对“夷”、“狄”、“辔”三字形体的解说:
“‘夷、狄’字,皆从禽兽旁。‘苗’本有‘反犬’。古人字通用,无亦得。”
“古人相形造字,自是动不得。如‘辔’字,后面一个‘车’,两边从‘糸’,即缠绳也,前面口字,即马口也,马口中衔着缠绳也。”
朱熹将金石学与训诂学结合起来,引用金文和铭文印证经传上的文字,开创了训诂方法的新局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
《诗·大雅·既醉》:“昭明有融,高朗令终。令终有俶,公尸嘉告。”
朱注:“令终,善终也。《洪范》所谓考终命,古器物铭所谓令终令命是也。”
朱熹将《洪范》的解释和古器物铭文的解释相互参照,并得出结论“令终,善终也”。其结论在语词的训释和文意的融通上无不令人信服。
语词在具体语境中的具体语义往往是上下文制约和彰显的结果。据语境求义就是利用上下文确定语词在句中的未知含义的一种释义方法。朱熹曾明确指出传注训诂要“随文释义”,并强调说“解经不可便乱说,当观前后字义。”在对具体语词词义的训释时,朱熹认为“凡读书,须看上下文意如何”、“不可泥着一字”,应该“各随本文意看”。这种思想落实在解《诗》上,就表现为联系语境以训释词义。如:
《诗·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集传》:“仇,与逑同,匡衡引《关雎》亦作逑字,公侯善匹,犹曰圣人之耦,则非特‘干城’而已,叹美之无已也。”
“仇”字,《毛传》无说。《郑笺》云:“怨耦曰仇,此兔罝三人,敌国有来侵伐者,可使和好之,亦言贤也。”单看郑注,似乎可通,但联系上下文来看,颇觉不妥。因为《诗》第一章云:“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言武夫替公侯捍外卫内,如盾和城一般。《诗》第三章云:“赳赳武夫,公侯腹心。”言武夫深得公侯信任,像其心腹一般。第二章“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若如郑笺所云“(武夫)能使和好之”,则既与一、三章不相承,与《诗》中常见重章复句之格式亦不相符。因此,朱熹“顺圣贤语意”、“看其血脉贯通处”,将其改释为:“仇,与逑同”,意为“公侯善匹”。
宋代义理之学是以新儒学的姿态出现的,它的使命是恢复和发展儒家的道统。这可以说是朱熹《集传》和《集注》总的指导思想。因此,朱熹在对儒家经典语词进行考释训解时,总不忘深究孔孟思想,考索儒家义理,使之发扬光大。
请看朱熹对《论语·为政》中“政”与“德”的解释:
《论语·为政》:“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集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北辰、北极,天之枢也。居其所,不动也。共,向也,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
朱子对“政”字的解释完全用孔子的原意。《论语·颜渊》:“政者,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朱熹对“德”的训释也沿承了孔孟之义理,朱子云:
“‘德’字从‘心’者,以其得之于心也。如为孝,是心中得这个孝,为仁,是心中得这个仁。若只是外面恁地,中心不如此,便不是德。凡六经言‘德’字之意,皆如此,故曰‘忠信所以进德也’。忠信者,谓实得于心,方为德也。”
——《语类》卷第二十三
前贤对“德”亦多有所训释,朱熹博综众说,承继“正己”、“德政”的孔孟思想,于训释中弘扬孔孟义理。
朱熹也十分重视古注,对郑玄等汉儒的注释推崇备至。朱熹解经广引旧注,核其《集注》,所引古注就有董仲舒、司马迁、杨雄、马融、郑玄、服虔、孔安国、赵歧、王肃、何晏、皇侃、陆元明、赵伯循、韩愈、丁公等十五家之多。对于旧注,朱熹充分吸收前人的优秀成果,稽考旧注,博综众说,择善而从。但朱熹并不迷信经注名家,于古注稽考辨微,精思其义,唯善是从。《论语·乡党》“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早有何晏、孔安国的注解:
何晏注:“孔曰:‘侃侃,和乐之貌。’”孔曰:“訚訚,中正之貌。”而朱熹的注解是:
“此君未视朝时也。(王制)诸侯上大夫卿,下大夫五人。许氏《说文》:‘侃侃,刚直也。訚訚,和悦而诤也。’”
古注以“侃侃”为“和乐”,“訚訚”为“中正”。朱熹解此不从何、孔,而从许氏《说文》之说,说明朱熹利用古注时是有所审择,是经过了一个稽考、精辨、求证的过程的。此皆朱熹殚精竭虑之所得。
稽考旧注、唯善是从是朱熹解经超越前人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朱熹能集古书旧注、汉唐诸儒之训诂于大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上我们对朱熹在训诂实践中所隐藏的训诂方法进行了梳理和概括,其中因声求义、据境求义、据形明训、稽考旧注法朱熹继承前人并有所发展;金石证古法在朱氏那里得到了创造性地运用;据义理通训诂法乃朱氏所独创,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对当今训诂学的发展也颇具启示作用。因此,我们应重新审视朱熹的解经之作,对朱熹在语言文字方面的创获予以公正合理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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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3-1395(2010)01-0151-02
2009-10-27
叶方石(1963—),男,湖北新洲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 强 琛 E-mail:qiangchen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