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玉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0)
徽商视角下的儒商
李少玉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0)
近年来关于儒商问题的探讨的文章不少,主要集中在何谓儒商,儒商的标准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儒商是个宽泛的概念,很难用固定词语来表达它的含义。大体来说所谓儒商,无外乎没有超脱儒家伦理的“仁、义、礼、智、信”标准范畴。徽商向来以“贾而好儒”著称,以此为例,可以更明确儒商概念。
儒商;徽商;仁;义;礼;智;信
从神农氏教人们“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1]至今,我国商业的发展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涌现出不计其数的商人,这其中既有“富比王侯”“乐善好施”“急公好义”,千百年来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儒商大贾,也有“奸猾狡诈”“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为人们所唾弃的“奸商”之辈。早在汉时,司马迁就按商人品德高低,把商人划分为“廉贾”和“贪贾”两种,并分析指出“贪贾三之,良贾五之”。[2]可见,从司马迁开始,前人已经对商人群体进行了模糊的分类。在此之前,已经出现了很多具备儒家伦理,被称为“良贾”或“廉贾”的商人。如:子贡、白圭、计然等等,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以儒家的精神来经营商业,并且提出一些关于商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如,白圭提出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必须具备智、勇、仁、强四种基本素质能力。“其智不足以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学吾术,终不告之矣”[2]可以说他们是儒商的鼻祖,为后世商人提供了典范。真正“儒商”这一称谓的提出,有学者认为初见于明清时期一批亦儒亦商人士的言论和著述。[3]这里最具代表性就是徽商。
何谓“儒商”?简单解释就是“儒和商的结合”。这里的“儒”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读书人或有知识的人,而更应该上升到儒家的伦理道德层面,是指以儒家思想为主导思想,以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为其核心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商人。儒是思想,商是行动。这里的儒家伦理道德又应该是传统儒家学说里的合理、积极成分,而不是笼统的指儒家伦理。戢斗勇先生认为:概括儒商精神,一言以蔽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4]戢先生只讲到儒商条件的一方面,即财富来源合法、合理。然而以正常手段致富的大有人在,是不是取之有道就是儒商呢?不是,儒商定义之关键在于其致富后的精神境界,有为富不仁者,有守财如命者,有兼济天下者,唯有一颗仁心,富己而及富人者,患人犹若患已者,富则兼济天下者,穷则独善其身,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儒商。所以说儒商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取之有道,二是兼济天下。唯有同时具备此两条件者,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儒商。所以,我认为更确切的“儒商”定义应该是:“具有一定的知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商人”。其财富不在多寡,其知识不在深浅,而完全在于其致富前后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表现。我认为:取之有道,为富且仁者,上贾也;取之有道,独善其身者,中贾也;取之无道,为富不仁者,下贾也。称得上上贾的人才算得上儒商。
儒家精神的内涵是“内圣外王”,上升到具体层面,即儒家伦理核心的“仁、义、礼、智、信”,我认为儒商精神也应该包含儒家精神的主旨,下面分别叙之。
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伦理核心,儒家的“仁”应该分为两层面,即“内仁”和“外仁”。所谓“内仁”,是“仁”的第一层含义,就是要注重加深自身的修养。儒家向来倡导修身的重要性,“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5]强调“克己复礼为仁”,“吾一日三省吾身”[6]公治长“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必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5]以达到“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俱。”[6]宪问具备“孝悌忠信”“恭宽信敏惠”“温良恭俭让”的品格的目的,这是“仁”的第一种境界。所谓“外仁”,是“仁”的第二层含义,即“仁者爱人”,“泛爱众”,“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以济世”“匡世济时”以达到惠及他人的目的,这是“仁”的第二种境界。称得上儒商的商人,其在“仁”上,必须同时具备此两种境界。即必须具备自身基本的修养,除此以外还要扩大到以“忠恕之道”来“推己及人”。作为儒商,其不能仅仅在商言商,不但要善于从实践中摸索经商的知识,更要善于从书本中学习历史上经商的智慧和加深自己的道德修养。徽商向来以“贾而好儒”著称,他们在经商的同时,不断加深自身的修养,闲时总是手不释卷,他们虽然寄身于商海,却没有放弃读书习理。程淇美,“年十六而外贸······然雅好诗书,善笔丸,虽在客中,手不释卷。”[7]有的经商前就是儒生,有的经商致富后归而习儒。歙县大盐商王廷璋,“年甫十三能文章”。身为盐贾,“喜读经史,衡论古今,虽硕儒老宿,咸称其当”。徽州《汪氏谱乘·奉宸苑卿汪君事实》歙商舒遵刚曾自言:“吾有少暇,必观四书五经,每夜必熟诵之,漏三下始已。”[8]歙商吴颜先在两淮经营盐业,“虽隐于贾,暇辄浏览书史,与客纵谈古今得失,即宿儒以为不及”。[9]这些商人“虽为贾者,咸近士风。”[10]徽商以读书习理来加深自己理论修养,加深“内仁”的同时,还“推己及人”,将“仁”的内涵扩大到对别人的关爱上,以实现第二种境界。婺源商人朱文炽贩茶叶去珠江,抵达后却错过了大批交易的好时机,新茶也就不新了。于是他出售时自书“陈茶”两字。当牙侩劝其去掉“陈茶”两字时,朱文炽“坚执不移。”致使自己亏耗数万金,卒无怨悔。[11]再如徽商吴鹏翔一次性购买了800斛胡椒,在付款前他发现这批胡椒有毒,卖方愿意收回,而吴鹏翔仍按原价买下,再一把火烧掉,主要他考虑到如果退回,买主可能再转卖给别人,这样会坑害更多的人。这就是“推己及人”“患人犹患己”——“仁”的第二种精神境界。
作为一名儒商首先必须符合儒家“仁”的标准,它包括:一是以修养的功夫加深自己的“内仁”功夫,将商业的发展更好的建立在高深的道德和知识修养上,为商业的发展提供厚实精神基础。二是以“仁者爱人”的“外仁”功夫,将自身的仁爱更多扩大到他人和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仁者爱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精神,为商业的发展,赢得广泛的社会空间。如果一位商人只知道去拼命的赚钱,而不知道提高自身的修养,不知道去关怀下属、关心顾客,关怀社会,最终是成不了儒商的,最大也只不过是个市井的小商贩。
“义、利”之辩,始终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在“义、利”问题上,儒家并不避利,主张在适当的时机,通过合情合法的手段来求利。“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6]里仁“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邦有道,贫且贱也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6]泰伯“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6]里仁只不过,当“义、利”发生冲突时,儒家主张“以义为利”、“先义后利”。作为儒商,其行为也必须符合儒家的“义利观”。当“义”和“利”发生冲突时候,应该“舍利取义”或“义利兼顾”,反对“舍义取利”和“见利忘义”。在“义利”关系上,徽商向来主张“以义为利”、“先义后利”。歙商舒君遵说:“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用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8]徽商李大暠常说:“财自道生,得缘义取。”[12]汪忠富也说:“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13]徽商翁姓汪氏尝命长子商曰:“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13]
作为儒商不但要坚持在其致富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义之财,坚决不取”,最重要的是其致富后能够做到“达则兼济天下”,积极关怀社会,回报社会,做到“义行天下”,“急难输财”。作为儒商不但爱家,更要爱集体、爱国。徽商致富后将大量的财富用于赈济灾民,帮助政府捐纳、助饷,修里社,筑水坝,置义学,建义冢,修桥铺路,周济婚丧,造福乡里。方士焕,字尧卿,(婺源)荷源人。少失恃,事父兄克循弟子职。比长贸易粤东,饶于财。捐赀建义仓、造支祠,所费不下数百金。咸丰间,发逆蹂躏,颓垣碎瓦,填塞于河。焕购隙地容纳,今成高阜。里有泽梁,被水冲决,焕输三百金倡首兴筑。岁终,村之贫乏者告贷,无不用恤。[11]卷三三朱文煊,字锦林,(清婺源)官桥人。读书明大义,凡遇善举,慷慨乐施。煊为紫阳支裔,尝见祠宇颓坏,输五百金修之。邑侯陈修城垣,输八百金,工峻遵例纪录三次。在粤八载,凡徽郡流寓不能归者,概给路费十金,士人倍之,每岁不下二百余金。乡人殁在粤者,众商敛费,立归原堂,首输千金购地,停棺五载,给赀归葬。同乡建安徽会馆,输银一千二百两,兼董其事。居乡时,建福泉庵,造新城庙,修晓秋岭,置义仓田,种种义举不下数千金。[11]卷三四徽商的这种义行,举不胜举,和今天许多成功的企业家同时大慈善家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妙。
儒商必须具备“先义后利”的品格,坚持“义字当头”。不能“见利忘义”或“舍义取利”。当今不少地方出现了“见利忘义”的不道德商业行为,以牺牲消费者利益来聚敛钱财,甚至不惜损害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诸如“三鹿奶粉”事件、疫苗事件层出不穷,正是缺少了以“义”来规范商业行为的教育,忽视了商业自身的社会责任。
儒家强调“礼”在规范社会秩序中的作用,所谓“不学礼,无以立”[6]季氏“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6]颜渊这里我们且不论“礼”的阶级局限性,是指它的社会积极意义。“礼”的积极意义一在于强调人的行为方式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要求具备“温、良、恭、俭、让”的品格。二在于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强调“礼之用,和为贵”[6]学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6]子路作为一名儒商,虽然置身商海,其自身能够以儒者的风范从事经营活动,具备儒者所具备的优良品质,接人待物更是崇尚“和为贵”、“和气生财”。徽商“贾而好儒”,“富而好礼”。其言行尽洗商人的庸俗之气,而款款有儒雅之风,他们好交结士大夫,或吟诗作画、鼓瑟弄舟,或寄情于山水,或构庐于闾里。婺源湖溪孙大峦“尝持筹吴越,生计渐裕”。“好与文人学士游,多闻往古嘉言懿行,开拓心胸,故能扫尽市井中俗态,虽不服儒服、冠儒冠,翩翩有士君子之风焉”[14]郑生名作,字宜述,号方山子。尝读书方山中,已,弃去为商。挟束书,弄扁舟,孤琴短剑,往来宋梁间。识者谓郑生,虽商也,而实非商也。[15]徽商作为明清时期驰骋于商场的劲旅,它之所以能无往而不胜,和其自身更多的文化背景是息息相关的,徽商以儒家之道来经营商业,具有浓厚的儒商之风,这种儒风是促其成功的重要因素。
儒商除了其自身行为要有儒雅之风,还要“礼贤下士”,尊重人,理解人,重视人才。不但要在企业内部坚持以“和”为本,把维护员工的利益,提高员工的福利,放在首位,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徽商善于利用宗族关系,其所用伙计大多是本族的宗亲。由于这层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存在,使得管理者更容易利用乡土人情和宗族情感来和谐关系,使得整个团队更加团结,更具凝聚力。徽商与同行之间也坚持以“和”为上,“和气生财”。他们往往利用会馆作为纽带,互通信息,互帮互助,从而形成强大的商帮。
儒家重视“智”的作用,孔子云:“知(智)者不惑。”[6]子罕智者所以不惑,是因为他能够明是非,辨善恶。所以,孟子肯定“是非之心,智也。”[16]荀子肯定“是是非非谓之知,非是,是非谓之愚。”[17]商场如战场,充满了艰难险恶,稍有不慎,即有失败的危险。因此,商场竞争就是智谋与胆略的竞争,不讲究智慧,是成不了真正的儒商的。儒商的“智”不是简单的“明辨是非”就能涵盖的,更多的是善于把握商场的信息,预见于未来,以超人的胆识和敏锐的眼光来规划自己的商业。同时,儒家的“智”和奸商的玩弄权术,损人利已,这些所谓的“智”,是格格不入的。徽商重视文化,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善于从历史上汲取经商的智慧。因而能善于掌信息、察低昂、权时宜,擅握算,工心计,多谋略。能审时度势的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能“趋时观变”,“因俗时变”,“决定取舍”,因而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徽商程致和“以美恶占岁,以弃取伺人,趋时观变若猛兽鹜鸟之发。”[18]徽商翁名莹,新都歙人也,翁少读书,通大义,观太史公《货殖列传》,至计然之言,曰:“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矣。故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又见倚(猗)顿以瑙盐起,与王者埒富,大悟若旨不效世用,一切徂诈术惟静观盈缩大较,揣摩低昂,恒若执左契,诚一所致,业饶声起,而礼贤赈乏,终身无沣焉。”[19]
儒家讲究修身之道,而修身以诚为本。“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所谓“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恪守诚信,信义至上,是儒商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徽商在经营上,主张“以诚待人”、“以信接物”。梅庄佘先生文义(歙县人),家素贫,弱冠行贾,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往往信人之诳,而利反三倍。中年积著累数千金,居乡以长厚闻。[20]歙商吴南坡云:“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久之,四方争趣坡公。每入市,视封识为坡公氏字,辄持去,不视精恶长短。[21]歙商许宪也说:“惟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他因诚而享誉商界,“出入江淮间,而资益积”[22]徽商非常清楚骗术只能得逞一时,要想永久地赢得顾客,财源茂盛,只能坚持以诚为本。徽商正是凭着自己的以诚信为本,才赢得了良好的信誉,从而在异地站稳脚跟,打开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
以上是以徽商为例,对儒商的精神内涵,做简单的阐述。其中“仁”是其精神内核;“义”是其社会关怀;“礼”是其行为之矩;“智”是其生存之方;“信”是发展之基。徽商信奉“儒为名高,贾为厚利”的信条,将“儒”和“贾”结合在一起,以儒家之道来经营产业,最终赢得了人心,赢得了市场。儒家思想合理内核,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不论在过去还是在现代,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儒家精神在商业上仍大有用武之地。新时期,在市场经济浪潮的激荡下,涌现了一大批既有救国济世之鸿鹄之志,又有驾驭市场之雄才大略的一代新商人。日本人、新加坡人、韩国人运用儒家思想振兴了本国经济,而且仍乐此不疲。可是,时下国内仍有不少商人丢弃了儒家起码的伦理道德,只注重自身的财富的积累,而忽视了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最终坑害了他人,也毁灭了自己。故时代需要儒商精神,而儒商精神更加需要发扬光大。
[1]《周易·正义》
[2]《史记·货殖列传》
[3]施炎平.儒商精神的现代转化[J].探索与争鸣.1996.10
[4]戢斗勇《儒商精神》[M].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
[5]《大学》
[6]《论语》
[7]《旌阳程氏宗谱》卷13
[8]《黟县三志》卷15《舒君遵刚传》
[9]《丰南志》第五册
[10]《戴震集》上编卷12《戴节妇家传》
[11]光绪《婺源县志》《人物·义行》
[12]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环田明处士李公行状》
[13]《汪氏统宗谱》卷3《行状》
[14]婺源《湖溪孙氏宗谱》卷一《萃峰孙公传》
[15]歙县《郑氏宗谱》《明故诗人郑方山先生墓图志》
[16]《孟子·告子上》
[17]《荀子·修身》
[18]《从野堂存稿》卷3
[19]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黄公莹传》
[20]《岩镇志草·里祀乡贤纪事》
[21]《古歙岩镇镇东嗥头吴氏族谱·吴南坡公行状》
[22]《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3
责任编校:徐 晓
127
A
1009-2277(2010)05-0018-04
2010-09-05
李少玉(1977—),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明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