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万鸿
超市是超级市场的简称,源于英文supermarket,是指以顾客自选方式经营食品、家庭日用品为主的大型综合性零售商场,是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的商业零售组织形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商业零售形式和商业网点布局已经很难适应市场需求。超市因其商品种类齐全、结算统一方便、布局广泛且面向普通家庭,具备了较好的发展空间,而且当前市场超市经营的组织的主流是连锁经营,经济实力雄厚,口碑效应良好,将进一步成为流通产业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和现代化。
众所周知,选址是关系到零售门店成功关键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超市也不例外。通常来讲,超市选址的原则有四个:一是对于人流量调查结果的分析。人流量是决定门店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超市更应注意了解客流的消费目标;二是对于竞争对手的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可以分为业内竞争和行外竞争两种形式,合理准确地计算剩余的市场份额,以便确立自己门店的经营定位;三是地理位置分析。店址的临近程度是门店选址的重要因素,要正确地判断商圈内顾客的习惯性行走路线,最先占领有利地位,为门店的成功做好准备;四是交通状况分析。如果商店或店标在远处或至少驱车经过时很容易被看到,作为选址它的优势就会增强,明显的店标实际就是一种广告。总之,要突出自己的特点和长处,以及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同时要考虑到各种业态之间一定的竞争关系和双方的弥补性。综上所述,超市布局合理,就能起到优势互补和繁荣市场的作用。只有切实了解各种零售业态的优缺点,广泛地调研,认真分析各类消费者的消费心态和需求,合理布局,才能充分发挥各种业态的长处,以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效益。
因此,超市的选址,需要充分的调查论证。应科学分析,不能凭主观臆断,不能过于仓促,要特别注重在选址过程中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关系。
大型超市入驻一个地域,必然会对相关区域的交通、生活、经济、物流甚至环境造成相当的影响,作为主管政府部门,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利害关系,发挥好调控作用。超市布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超市选址规划有必要进行民意征询,使公众在行政决策的初期即参与,并将贯穿超市选址及决策的的全过程。通过公众参与,提高合理性与可行性。
从基本逻辑上讲,现代决策的过程,其本质上是由问题建构、方案设计、方案抉择等环节,按照顺次连接或者混合协同而成的一种理性行为链条。而超市选址过程,也正是其逻辑决定的,那么充分了解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环节及步骤对这些环节的把握和关注,对超市选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问题的建构是一个居于中心的指导系统或定向机制,直接影响到后续决策环节的效率和质量。这是行政决策活动的第一个阶段,构成了决策的前提。在这一阶段,公众的参与主要体现在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吸纳和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关注对超市入驻,其本质就是政府主管部门扩大搜寻问题的广泛度,尽可能使利害关系主体尽早表达自身诉求。问题建构中的目标确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整体环境的探查、研究,找出制定决策的理由;二是在探查出所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和辨明决策的条件,进而确立决策目标。对问题的准确、完整的陈述和抽象,是决策目标正确的前提。
行政决策中的方案设计,实质上是针对行政决策问题的界定和诊断,发现可供选择的可能的行动过程的功能性环节。在这一环节,行政决策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要发扬民主、积极协调、集思广益,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这一阶段的基本任务可以表述为:列出别选方案,确定备选方案的执行后果,对备选方案可能的后果进行对比性评价。这种设计活动是基于人类的创造性思维,按照综合、整体、效用、动态的原则,选择最优或者是次优的过程。对超市选址而言,这一阶段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就是拟定备选方案。因此,在方案设计中,就要突出鼓励和引导更多公众来参与,针对备选方案,公众发表更多的意见建议以及改进措施。作为主管部门,则意味着在要及时收集、整理、回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寻求对未来可能适合的预案在公众、经营者和各种社团那里寻求一种保障多方权利的平衡点。公众参与在决策方案制订过程中,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并有效参与到方案规划和决策的整个过程中。
方案抉择,是行政决策过程的核心,直接关系到行政决策的水平和质量。在超市选址备选方案拟定之后,就进入选定行政方案的关键阶段,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行动方向以及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方案的价值标准一般是方案实施后的作用、效果、利益等。满意决策方案一共有五项要求,然而在实际中,任何决策方案,至多只能达到可以得到满意的有限目标。在超市选址过程中,虽然领导层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各个决策层的利益,在目标上可能表现为不同的载体,肯定会形成一定的差别。因此,公众参与方案抉择阶段,通过扩大和深化,更多接受公众的意见,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各种利益诉求参与决策问题的解决,选定最佳方案,更好实现决策的科学性。
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它是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所作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
公众参与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其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表达:(1)它是一个连续的双向地交换意见过程,以增进公众了解政府机构、集体单位和私人公司所负责调查和拟解决的环境问题的做法与过程;(2)将项目、计划、规划或政策制定和评估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及其含义随时完整地通报给公众;(3)积极地征求全体有关公民对以下方面的意见和感觉:设计项目决策和资源利用,比选方案及管理对策的酝酿和形成,信息的交换和推进公众参与的各种手段与目标。
超市选址中的公众参与,通过政府部门和开发行动负责单位与公众、竞争对手以及群众团体之间的交流,把商业竞争变成有序的资源分配,在整个决策过程的确定目标、拟定方案和选择方案的不同阶段中,不断地通过信息反馈,对过去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尤其是对最后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验证决策的正确与否及其程度,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决策遗漏,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使公众能参加决策过程并且防止和化解公民和政府机构与开发单位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冲突,也是弥补单纯的领导决策的局限性,进而改进和完善行政决策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商业网点设置,另一方面也有利超市经营者长远的经营和发展。
行政决策与公众参与各环节的融入,对超市选址的成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达到对超市合理布局、保证盈利、稳定市场、保证供应、拉动需求、扩大就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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