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支持力度
一些国家为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对保费进行财政补贴,而且补贴的力度很大,希腊为33%,日本为50%。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一是扩大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群范围,从“4050”人员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授权地方政府根据就业需要和财政实力界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并适当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期限,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是进一步协调就业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配合,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对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业居民一样享受参保财政补贴,前提是要规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高端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强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摘自《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研究报告集(2009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