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鹏
(南京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论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党的建设
刘 鹏
(南京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在取得辉煌战绩的同时获得了奇迹般的发展壮大,究其根本原因,是在这支军队中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军队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这个特殊"资本"的作用,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突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构成了这一时期人民军队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并赋予了人民军队生机勃勃的内在活力和无比巨大的发展能量。这一时期军队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我军党的建设,仍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党的建设
人民解放战争伟大胜利的原因与条件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具根本性的两大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军队的骨干作用。而把这两大因素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形成巨大能量的,则是人民军队党的建设这个伟大工程。解放战争时期,为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和革命战争的坚强领导,保证最后夺取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军队党的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极大地加强了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
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各级组织始终是军队各级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在解放战争中,我们军队十分重视各级党组织建设,特别注重在战斗中锻炼和发展党的组织,构建了比较严密的组织系统。
一是逐步恢复建立军队各级党的委员会,强化党的领导。党的七大决定,按照古田会议决议的原则,恢复军队中各级党的委员会。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1945年8月,新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作为全军的最高领导机关。1945年11月,晋冀鲁豫军区在峰峰会议中确定在其所属部队中一律建立党的各级委员会。1946年10月又颁布了《党的团委会暂行条例草案》,决定在团一级设立党的委员会。1947年2月27日,《中央关于军队中党的组织形式给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的复示》指示,“根据晋冀鲁豫执行这种改组的经验,证明这种改组是正确的”,“你们可根据晋冀鲁豫的经验及其文件,实行改组”。[1](P576)遵照中央的指示,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先后建立党的委员会。华东野战军和军区于1947年1月下旬开始,晋察冀军区及野战军于3月开始,东北民主联军于8月开始,西北野战军于10月开始,相继在团以上单位成立党的委员会或前线委员会。根据1947年7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初稿)》规定在营设置党委会,撤销团以上各级军政委员会,旅以上各级党务委员会和团总支、营分支。
二是重视加强支部建设,巩固组织基础。早在1945年11月,苏中军区政治部就颁发了《怎样做连队支部工作》,规定支部的作用、支部的组织、支部的基本任务、支部的具体工作、支部委员的分工及其工作、支部的各种会议及其工作、支部的领导方式及其工作方式、支部与各方面的关系、战斗环境中的支部工作等九个方面的内容,为支部建设指明了方向,有效确保党支部真正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和连队统一领导团结的核心。1946年11月晋冀鲁豫军区第四纵队 《关于争取长期战争胜利中政治工作的几个基本问题》、《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关于战时组织工作指示》和1946年12月《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对于部队目前党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对连队的党支部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做了进一步的明确。1947年7月28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初稿)》对全军各部队连队党支部建设进行规范统一。
三是不断创新党员发展形式,壮大党员队伍。各级党组织注重把吸收新党员、调整党的阵容作为自己的经常性任务,在战争中、工作中、甚至在火线上,都进行了吸收新党员的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火线入党,通过战前找对象、教育对象,战中去考验,把在战斗中表现英勇、有觉悟的最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另一方面结合群众性评入党活动,通过漫谈座谈的方法,用群众教育群众的方式帮助战士联系自己启发觉悟,明白入党条件,启发其自动申请,然后开展集中教育,组织群众性民主评判,吸收党员,及时有效地壮大党的力量。
思想建设是军队集中统一、听党指挥的根本保证。解放战争时期,军队党组织始终不渝地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各项建设的首位,始终坚持从思想上建党,掌握思想领导的中心环节,对全军进行思想教育,展开思想论争、斗争,发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全军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首先是思想建设问题”。[2](P394)
一是狠抓形势教育,统一全军认识。抗战胜利后,由于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的影响,我国国内局势曾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和平民主阶段。为使全军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经受住严峻的考验,党中央、中央军委紧紧结合时局的变化,积极开展形势教育,教育全军正确认识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形势和党的方针,正确看待重庆谈判、停战协定和政治协议,认识到毛泽东等亲赴重庆参加谈判是为了争取真正的和平和揭露蒋介石假和平真内战的本质,保证“人民的武装,一枝枪、一粒子弹,都要保存,不能交出去”,[3](P1161)同时提醒全党全军对和谈结果不能抱任何幻想,在反对分裂、反对内战的同时必须有不怕分裂、不怕打内战的精神准备。教育全军在敌人进攻面前,不要惊慌失措,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念,认识到“蒋介石虽有美国援助,但是人心不顺,士气不高,经济困难。我们虽无外国援助,但是人心归向,士气高涨,经济亦有办法。因此,我们是能够战胜蒋介石的。全党对此应当有充分的信心。”[3](P1187)
二是注重土改教育,提高阶级觉悟。1947年7月7日至1947年9月13日,党中央在河北省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在《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同时,作出了结合土地改革进行整党的重大决定。朱德在全国土地会议的报告中强调:“我们的军队需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加以整顿,需要一个查阶级查思想作风的运动,使军队思想上达到一致拥护土改,组织上纯洁严密。”[4](P89)这就要求加强从思想上整党整军,加强全军系统的阶级教育,揭发阶级异己与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提高阶级觉悟,充分认识到“关于执行土地改革任务,军队必须成为一面作战一面执行土地改革任务的阶级武装,不仅从思想上搞通拥护土地改革并且应有效的实际的参加土地改革。”[4](P69-70)同时在全军内进行土地法的讲解和土地改革中贯彻群众路线方针方法的教育,使干部战士都懂得平分土地政策的精神和做土改工作的一般要领。
三是突出政策策略教育,提高政策策略水平。“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3](P1298)党中央、中央军委及时抓了对全军党员干部的政策和纪律教育,提高了全党全军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纪律的自觉性。在收复和解放的新区进行新区政策教育,使干部战士严格、自觉地执行党的政策、纪律,积极开展对人民做好事活动,同时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所宣布的八项基本政策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等文件向人民群众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新解放的城市进行城市政策和纪律教育,组织干部战士学习我党对城市的方针及各种具体政策,学习一切缴获归公的政策、城市纪律守则、军事管制问题和城市一般常识,使全军懂得城市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懂得我们的党保护城市和建设城市的各项方针政策,懂得能否坚决执行政策纪律是关系革命成败的大事,把贯彻执行好城市政策纪律同打好仗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加强全党全军的组织性纪律性,克服无政府状态,为此,1947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重新统一公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给各地的指示》。1947年10月10日发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要求全军“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4](P112)
四是开展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教育,牢固树立必胜信念。三大战役后,战争胜败,已成定局。毛泽东指出:“一九四九年和一九五〇将是中国革命的在全国范围内胜利的两年。我们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而不允许半途而废。我们必须在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群众中,有说服力地进行教育工作,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中进行解释工作,使大家懂得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而不能半途而废的理由。国民党的所谓和平谈判阴谋,必须继续地给以揭露和打击。”[5](P230)我们要教育干部战士加紧渡江作战和向全国进军的准备,克服任何轻敌的观念和松懈战斗意志的情绪,使大家认识到“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无论是中国的反动派,或是美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都不会自行退出历史舞台”,[3](P1374)把意志和精力集中到“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这个伟大的战略目标上来,坚决听从命令,勇猛前进。
作风建设是一个组织、一个军队乃至一个政党的立身之本,没有一个好的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这个队伍就没有凝聚力,没有战斗力。解放战争时期,军队各级十分重视作风建设,并且总是根据战争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培育和发扬自己的优良作风,以适应党的发展和斗争任务的需要。
一是重点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重视加强党委领导,“各级党委必须经常用联系群众,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来不断改进领导”,[6](P77)必须经常了解部队情况,听群众反映,吸收正确意见,发扬既善于民主又善于集中意志的领导艺术,消除个人主义的权威思想,保证领导的正确性。重视加强领导机关作风建设,“要领导现在这样大规模的战争,就必须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但最重要的事情,还是作风问题。如果一个机关作风不正,那即使人员齐全,分工合理,工作也不一定就做得好。庞大整齐的机关并不等于健全的机关,只有具备好作风的机关,才能成为健全的机关。 ”[4](P69)
二是突出强调工作作风建设。强调坚持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连队,“主要的干部,多数的干部,要分散到下面去帮助指导、检查、督促、总结经验,教育干部带徒弟”,“今后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机关,三分之二的时间到下面去”。[4](P248-249)在战争环境下,时间紧、任务重,部队转换快,必须培养雷厉风行、紧张快速的工作作风,“要习惯边行军边做工作,边打仗边做工作”,做到“五到五快”[4](P513-514)即口到、脚到、眼到、耳到、想到,布置动员解释快、整理组织快、总结经验教训快、上下级联系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提倡有重点的工作作风,克服平均主义的工作方法,做工作计划抓住中心,检查工作找准典型,解决问题找到关键环节。
三是有效改善生活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这是军队完成自身任务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的战略措施,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的锐利武器。艰苦朴素,“就是说要提倡比苦,提倡节约,提倡过工人农民的生活”,“革命军人、共产党员没有任何特殊享受的权利,要刻苦自励以身作则,拒绝一切不应有的享受,与贪污腐化铺张浪费作严肃斗争,[6](P363)保证人民军队特有的素质,求得官兵一致,上下一致,团结无间,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战胜一切敌人。在党即将成为全国执政党的重大历史转折关头,为了防止个别人腐化、官僚化,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谆谆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3](P1438-1439)谨防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完善的制度是推动军队党的建设的根本保障,党委制是党对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保障。随着全军各级党委会的恢复,党的领导很快有了加强和改善,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
一是完善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1947年7月,总政治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各级党的委员会是该部队的领导和团结的核心。1948年9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规定“一切重要问题 (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作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同时“还须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3](P1340-1341)明确规定党委决定应该通过首长制去实施。后来,毛泽东起草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出了党委工作的十二条方法,为进一步健全党委制、提高党委集体领导的水平,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是建立健全党的各种会议制度。1948年8月,东北军区关于《加强下层党的领导作用和改进党的工作问题》明确提出要“恢复党的各种会议,以密切上下联系”,[6](P64)提出要恢复三种会议制度:支、组、宣联席会议、党的代表会议、党的代表大会。华东军区在第一届政工会议 《关于执行总政党委员会条例草案的认识及几个问题的具体规定》的组织问题草案中也提出了有关党委必要的会议规定,“营相当于营、团一级党委会,每月召开全体会议一次至二次,常委会半月召开一次。师(旅)、分区以上一级党委会每一月至两月召开全体会议一次,常委会应每半月召开一次”,“各级党委应重视党委大会、党员代表会议之召开,来检查讨论总结工作,传达上级党委决议,报告党的政策等。”[6](P74)1949 年 3 月,十八兵团政治部《关于加强党委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提出“各级党委必须经常开会,并必须有一定的制度,全体委员会议,军不能超过一个半月,师、团不能超过一个月,营不能超过半个月。常委会一般要多开,交换情况,商讨日常较重大的问题”,“党员大会,党的活动分子大会,党的代表会议,不仅对党员教育意义很大,对党委生活的健全也有很大意义。根据现今与今后的环境,这三种会,团营完全可以经常举行,营至多两个月,团至多三个月,要举行一次这样的会议。师、军开党员大会较困难,党的代表会议和活动分子会议,是可以举行的,也须半年中又一次这样的会议”,[2](P16-17)自此军队党的各种会议制度开始逐步得到完善。
三是确立请示报告制度。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要求“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并且照过去规定,每月作一次战绩报告、损耗报告和实力报告外,从今年起,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报告用电报发给军委主席。”[3](P1265-1266)中共中央于3月25日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和野战军前委,对报告制度作了如下补充规定,并要求从当年4月起实施。为了界定中央与下级的权限,进一步完善请示报告制度,1948年9月8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各项工作中何者决定权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前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明确规定,从而使下级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下级因害怕承担责任大事小情都向中央请示、影响工作的偏向。此外,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还根据决议的要求具体规定了县委和团以上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制度。
四是完善党管干部制度。“党管干部”的提法,始于抗战时期,但当时并未形成制度和原则。党管干部制度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是在解放战争时期确立的。首先提出和建立党管干部制度的,是冀南军区。1947年3月,该军区作出了《关于大量培养干部与干部工作的指示》,规定:“任何干部都要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的领导,发生问题要在党的小组中、支部中解决”,“各级干部应定期向小组、支部或党委作工作汇报”。这个指示还规定,必须“严格干部任免手续,加强审查制度”。[1](P603-606)提拔排以下干部,须经党支部讨论,团党委审批,由团任免;提拔营、连级干部,须经团党委提出意见,旅或分区党委讨论批准,由旅、分区任免,但营级干部须报军区备案;团级干部;旅、分区以上机关的科长;须经旅、分区党委提出意见,军区党委审批,由军区任免。干部提拔、调动、奖励、处分时,要经各级政治机关审查,以便在政治上负责。可以看出,一切有关干部和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党委研究决定;党委管干部必须经过各级政治机关组织实施。这些是党管干部制度的基本内容。1947年7月,总政治部下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会条例草案(初稿)》对各级党委在干部管理方面的权限作了详细规定。至此,党管干部作为我军干部工作中的一项根本制度而被确立下来。
历史孕育着现实发展的因素和趋势,现实要求着历史给予其滋养和鼓舞。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党的建设一整套成熟的理论与实践,作为无比珍贵的历史遗产,对于今天我军党的建设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她深刻地启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就不能不把军队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能不下大力气抓好军队党的建设这个伟大工程。当前,我军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对军队党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我们贯彻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以党组织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军队党的建设,精心筹划组织实施以创新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强化军魂意识为根本的“铸魂”工程;以强化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重点的 “龙头”工程;以全面提高党员综合素质、造就大批德才兼备文武俱优的党员干部为关键的“育才”工程;以完善优化党建制度规定、形成系统配套科学运行机制为支撑的“强骨”工程;以纯洁党的肌体、永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为主旨的“免疫”工程,努力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1]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0册[A].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2.
[2]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3册[A].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2.
[3]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1册[A].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2.
[5] 毛泽东文集:第 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6]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2册[A].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2.
D26
A
1672-4445(2010)08-0047-04
2010-04-02
刘鹏(1986-),湖南邵阳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理论二系2009级军事历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研究。
[责任编辑:李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