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功
(武警成都指挥学院,四川成都 610213)
积极推进武警部队后勤保障方式社会化,是落实胡锦涛主席关于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部队建设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武警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在饮食、油料、被装筹措、商业服务和通勤班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根据我国国情、部队建设实际把这项改革引向深入,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
后勤保障社会化的着力点,主要是指直接作用于军事经济活动,并能有效发挥社会化保障作用的重要任务或项目。武警部队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使命会有不同的保障重点,后勤保障社会化也会随之有不同的着力点。要选准着力点就必须着眼当前武警部队建设的大局,抓住影响和制约提高军事经济效益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来进行。
当前武警部队正处于职能任务的拓展期,执勤、处突、反恐及抢险救灾任务日趋增多,后勤应急保障任务非常繁重,物资消耗巨大,部队遂行任务所需物资全靠部队自己储备、供给,既无必要,也难以做到。应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资生产、流通和储备的特点规律,着眼部队遂行应急任务需要,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实行战备物资储备社会化。战备物资储备社会化,即利用社会仓储力量储备军民通用物资。一是按照适量储备与应急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周期长、遂行任务中难以筹措的专用物资,坚持储足实物;对流通周转量大的通用物资,主要依托市场储备;对地方企业生产能力强的物资,主要以生产能力的形式储备;对部分战时军用、平时民用不多的物资,主要以技术形式进行储备。二是依托地方专业化物流企业,充分运用现代物流技术,提高现代条件下部队遂行处突、反恐和抢险救灾保障能力。三是积极探索部队遂行处突和抢险救灾任务中依托地方运力、技术、物资保障的途径,建立和完善自我保障与地方支援保障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切实提高武警部队应急保障能力。
武警部队实行双重领导、双重保障体制,这也决定了供应保障具有多渠道、多元化的特点。武警部队应充分利用“双重保障”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用兵单位的协调沟通,积极赢得在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武警部队特点的新型保障体系。首先,对已经完成改革任务的饮食、通勤班车、商业服务等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增强效益,以满足部队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其次,把营房、医疗、保险等方面社会化保障改革作为重点,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争取配套政策和经费,加大经费支撑力度,努力把部队营房基础设施建设和干部住房建设纳入驻地市政建设规划,逐步提高物业管理社会化程度。紧跟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改革步伐,搞好军人医疗卫生、伤亡保险、抚恤优待等政策调整改革,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就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充分运用地方中介组织,进一步深化物资采购、商务服务等改革。协调地方用兵单位在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充分考虑部队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做到用兵单位和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建设信息化武警,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武警部队的建设目标,近两年武警部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但还处于初始期,建设效益还不够高,在利用地方信息资源、科技力量和技术成果上还有差距,完全把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化是不可行的,后勤保障部门与司令部通信部门协作在硬件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实现社会化还是很有必要和可行的。一是依据国家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新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武警部队应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地方保障资源,搞好有线、无线、卫星通信网和机动通信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国家已经确立了网络建设标准,武警部队应依据国家标准抓紧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实现与国家安全、公安等部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武警部队应充分利用国家在人口、资源、环境、交通等领域的基础数据,搞好深度开发,加快武警部队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及时处理、传播共享和有效利用,把这些基础资源的采集纳入社会化体系,最终实现建设信息化武警的目标。
后勤人才培养社会化就是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养警地通用的后勤人才。一是深化武警部队院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切实把军地通用的学科专业精简下来,进一步优化院校教育资源。二是对于那些警地通用的专业技术干部,可以直接从地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补充;加强与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协作,借鉴国防生培养模式,做好从地方职高招收专业技术士官工作;也可以直接从地方招聘那些资质好和经过专门培训的相关技术人员,通过组织规定时间的军事训练成为非现役专业技术人员。三是从武警部队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实际出发,借助地方教育资源,走依托国民教育开放办学、区域性联合办学的路子,确保院校教育质量。四是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把“引才”与“引智”结合起来,把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引进部队急需的工程、通信等大量专业技术人才结合起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后勤保障社会化,政策性强,协调难度大,对相关部门的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设立权威的组织机构,进行针对性调整。一是加速微观职能的转换。要围绕社会化的组织规划、协调、监督等具体管理事务和信息搜集、分析处理、传输使用活动,调整后勤有关业务部门和保障机构的组织结构,整合有关职能,强化合同管理和采购功能,明确职权界限,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宏观调控。要在武警总部与国务院有关部委对口协调的基础上,加大统一协调的力度。应成立国务院和解放军四总部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武警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重大决策和系统规划,统一制定有关政策制度,实施综合协调与宏观调控,协调解决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设立相应机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证。
推进后勤保障方式社会化改革持续发展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完整配套的制度,规范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发展目标、模式、途径、方式方法等,这项改革就很难有序、持续、高效地运行下去。当前,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从武警部队编制体制调整、职能任务拓展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一是研究制定武警部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政策法规,加强武警部队建设,整合专项军事规章,确保武警部队内部有关社会化保障制度,与国家和政府的现行制度相协调、相配套、相一致。围绕职工分流安置难的问题,改革和完善军队劳动人事制度,实现事业与企业单位划分标准、用工、工资、保险、考核及福利制度与国家和政府的相关制度衔接配套。二是解决不配套的问题。后勤保障社会化涉及主体多、范围广、关系复杂,迫切需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因此,在制度建设上,必须改变部门各自为战的做法,采取相关部门同时制定、批次审批、系列颁发的方式出台有关法律规范,形成部队与地方、部队内部之间,以及法律规范体系自身的相配套,协调一致。
从武警部队先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践看,实行社会化保障后由于一些经费物资和服务保障的渠道变了,保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也变了,并且在改革初期还需要一定的先期投入才能保障改革的启动,原来的经费和物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化的需要,这就要求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各项经费物资和服务保障,必须按照市场的要求调整、转化并建立相应的经费物资供应标准体系。一是对社会化保障项目现有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在优化调整现有标准结构的基础上,对其内容进行清理,废除过时的,补充缺项的,增加缺额的,确保供应标准与社会化保障需求相适应。二是对社会化保障项目中的间接和物化保障内容进行量化处理,并转换成货币标准。三是要合理确定不同地方的标准差额。武警部队遍布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商品和服务价格差距较大,而且呈现动态变化过程。因此,在制订社会化保障标准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地区标准差额问题,使保障标准能客观、灵活地反映市场价格水平及其变化。
后勤保障社会化具有市场运作、有偿服务、互惠互利等特点,在当前市场经济法规不尽完善和健全的情况下,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容易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来自部队外部的经营人员,因经济信用缺失,导致出现合同失效、诈骗、假冒伪劣等行为,给部队利益造成损害;另一方面来自部队内部人员,因监管不力,导致地方经营者拉拢腐蚀部队管理人员、内外勾结损害部队利益,因此,实行后勤保障社会化必须以维护武警部队利益和广大官兵利益为出发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监督管理。监督部门要本着有利于履行武警部队职能、有利于减员增效、有利于提高保障质量的原则,从审查可行性论证、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入手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合理选择和确定后勤保障社会化项目。二要进行经济性监督管理。为保证社会化改革能够正常运转和发展,部队一方面需要投入资金,解决由于按市场规则运作产生的费用,同时还要在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方面,为地方合作单位提供便利条件。这就要求对实行社会化后有关经费投入和支付加强监督,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和错误行为,还应对武警部队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武警部队利益。三要对经济效益性进行监督管理。后勤保障社会化成功与否,关键要看能否实现经济效益、军事效益和政治效益的有机统一。要积极开展后勤保障社会化效益监督,重点审查和评价社会化后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既定标准,能否满足部队需要。服务价格是否合理,收费是否规范,经营成本和利润率是否适当。通过审计,促进合法经营、正当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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