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

2010-08-15 00:44谭桂娟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0年5期
关键词:经济建设发展

谭桂娟

(太原科技大学 人文社科系,山西 太原 030024)

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

谭桂娟

(太原科技大学 人文社科系,山西 太原 030024)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党全社会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建设实践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在今后的社会建设实践中必须长期坚持的。这些经验告诉我们:社会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正确处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关系,尤其是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建设;必须坚持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共产党;社会建设;历史经验

当前,全党全社会正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回顾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于全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社会建设全面展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已成为全党的思维习惯,好像不需重点论述,但恰恰就是这最基本的东西往往容易最在实践中被忽视,这是我们60多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教训,因此,推进社会建设必须坚持从以下实际出发。

1、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而不是其他社会形态的社会建设。梁树发教授指出:“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面临的根本性主题,这不仅因为社会主义代表的是当代世界发展的根本方向,而且在于社会主义的曲折经历使这一问题的回答变得极为现实和迫切。实践证明,我们过去和现在生活中的一切矛盾和问题、成功与失败,都与这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有关。它迫使我们对现实中任何理论的和实践的问题的思考,都不能不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现实问题出发。”因而,社会建设问题或实践“应当被放到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特别是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中来”讨论和推进。①中国的社会建设必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因此,必须坚持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领导,注重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的塑造,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这样,才能在全球化的时代保证我国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2、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实际。在中国从事的任何事业、制定的任何政策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脱离这个实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决定了我国社会建设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必须从中国现有的经济基础出发,必须考虑到我国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和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然后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推进。今天我们实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无不反映了党的决策的实事求是态度。有人主张我们可以学习北欧搞高福利,这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是没有考虑到我国初级阶段国情的想法,中国目前的情况只允许我们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3、各级政府必须根据发展的实际,以中央的社会建设理念为指导,探讨适合自己的社会建设模式。胡锦涛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谐社会建设有关情况和工作的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发展趋势,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②指明了社会建设必须从各地的实际出发,与各地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成功。不论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是党的十七大将六中全会精神具体化为“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些都是原则性的、指导性的东西,具体如何在实践中推进社会建设,最终都得落实到区域的具体社会建设政策上来。只有具体到不同的区域才使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有了依托,纲领才能转化为政策。“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③本身就内含着社会建设必须依据各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和状况来推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状况存在差异,因而各地社会建设的具体模式必定会存在差异。

4、社会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几个原则。(1)加强调查研究。关于这一点,建国以来,尤其是1957年到文革结束的20年中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一定要记取。只有经过调查研究,才能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有效推进社会建设。(2)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当前我国社会领域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都与社会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有关,因此,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在社会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进展。正如胡锦涛指出的:“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④“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⑤(3)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揭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本质和规律,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虽说社会建设事业对于全党来说并不陌生,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一体是新世纪的事情,是一项全新的社会实践,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理论、政策等方面进行创新。(4)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指导。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只有通过理论思维才能把握。胡锦涛就明确指出了理论研究和理论指导的重要性,他说:“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而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⑥因此,从实际出发的过程,也是深入实际,进行理论研究的过程。我们必须重视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尤其要注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践提升为社会建设理论。因而,指导中国社会建设的,不是任何别的理论,而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二、必须正确处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关系,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建设

如果将建国60多年社会建设的历程作一划分的话,我们可以将之分为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突出政治”的时期,改革开放30年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追求社会和谐的时期。⑦

在“突出政治”的年代,毛泽东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来思考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的是政治思维。这一时期,强调“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⑧“思想和政治又是统帅,是灵魂”,⑨所以,不是经济、也不是科技决定思想和政治,而必须是思想、政治“挂帅”,去决定、统率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一切依附于政治,从属于政治,政治的地位、权力、等级成为社会最重要最强有力的标准和尺度”。⑩建国初期的历史性成就其实就是以牺牲本身就十分弱小的社会的自主性为代价的。个体经济被取缔,民间社团被取缔,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生产队,从机关、学校到家庭,人们的全部生活统统被纳入组织化渠道,国家成为名副其实的强国家,社会则成为地地道道的弱社会,社会建设从属于政权建设。

文革结束后的形势,要求把经济建设作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来提高人们对无产阶级政权的认同,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无疑是正确的。那么,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是就不重视社会协调发展呢?不是,邓小平曾多次强调:“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⑪但是,在实践中,“中心”与“综合平衡”的关系是很难把握的,社会建设往往只能处于从属地位。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先经济、后社会”的发展模式。这是“转轨经济学”对我国发展模式的影响,是一种自由主义的传统,它主张私有化、自由化战略,主张削弱政府的作用,认为实行市场经济足以化解一切社会问题,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发展,实际上弱化了社会建设。这种经济至上,以经济发展取代社会建设的观念,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受其影响,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高耗低效”、“复制型经济”、“低技术经济”以及与此相伴的“经济运行的惯性问题”和“宏观调控机制的扭曲”等问题,短期的经济利益压倒了长远的社会利益,造成了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等关系的不协调,并导致了宏观调控的某种程度的虚化。地方保护主义助长了地方政府工作中的任意性和机会主义,对于有经济效益、提高政绩指标的事情采取“进取”的态度,积极扩大权力范围;对于社会建设、公共福利事业采取消极的、“不作为”的态度;对于社会治理中的许多麻烦和棘手的事情(如社会中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弱势群体的支持和救助等问题)则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同时,地方的局部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的不协调,也对国家的行动意志和能力形成了牵制和侵蚀,使国家宏观调控在实施中出现反复性和可逆性,因而限制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和质量。

总之,传统的经济发展理念导致了为经济而经济、以经济增长为目的、对经济神话盲从、“GDP崇拜”等,其结果就是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时,某些政府部门习惯于有意或无意地把一些与人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社会性投入,如国民教育、就业保障、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研究开发、社会信用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视为包袱和代价,对这类必要的投资普遍表现出小气吝啬的态度,本质上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致使社会建设长期滞后于经济增长。⑫

历史经验表明:推进社会建设必须总体上协调好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关系,既不能放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不能造成新的“唯社会建设为中心”,而是如何在实践中搞好协调。中央提出社会建设后,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上,学术界提出了一些值得人们重视的观点。如有人提出“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新阶段要求,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应将国家发展战略重心转为以社会建设为中心。”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已不能概括当今发展的主题,解决不了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而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被实践扭曲了,发展战略应及时转向以社会建设为中心。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社会建设为中心,标志着一个国家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是发展形态的必然升华,是发展层次的自然提升。”⑬理由就是上面所分析的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种观点代表了社会建设刚刚提出时,人们对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及其他方面建设关系的认识水平。那么到底该如何认识它们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其他建设与中心的关系,是一个必须在理论上加以廓清的基本理论问题。

对于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关系,2005年6月26日,胡锦涛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⑭

从强调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强调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标志着党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的革命性变革。这种理念宣示了经济发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人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必须引领和掌控经济发展,促使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根本的转变,以充分体现经济与社会互相促进的功能。

三、要坚持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我们所进行的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不仅体现在量上(即可测量的社会建设成就),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质上(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否则,就会迷失方向。那么,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如何体现和得到保证呢?根据历史经验,至少应牢牢抓住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使我们在历史发展的曲折时期甚至重大历史反复时期,有能力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并且,要随着社会建设实践的发展,不断提高党驾驭社会建设实践的能力。在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如何协调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发展?如何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制定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科学原则,探索社会建设的发展模式?如何在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保证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如何保证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价值取向?这些都需要在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领导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如何改进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理念、领导方式、领导能力与工作机制。

2、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社会建设的成果表现为各种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即共建共享的社会建设原则。这一点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社会发展的差距也逐步拉大,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已经出现。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28上升到目前的约0.47,大大超过国际警戒线,并且存在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另据《时代周报》2010年3月13报道,2007年5月,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在中国,0.4%的家庭占有70%的国民财富;而在日本、澳大利亚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是5%的家庭控制国家50%-60%的财富。2008年8月,美林集团与欧洲最大的咨询公司凯捷咨询在北京联合发布的《2008亚太财富报告》指出,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41.5万位个人资产超过100万美元的富人。从财富平均拥有量来看,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达510万美元,高于340万美元的亚太地区平均值。邓小平早就强调,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如何根据总设计师所讲的原则来衡量我国这三十多年的发展,这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出现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没有很好地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而这个理念如果不能很好地坚持的话,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性质就会受到质疑。因此,这是今后我国社会建设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3、必须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坚持的价值取向,是党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最新表述。以人为本不满足于关于人的抽象的论述,而是直截了当的表明“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⑮坚持以人为本,具体地表现在国家与社会、官与民的关系上,主张国家着眼于服务社会,干部为群众的利益着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人为本”被直接理解为“以人民为本”。一般说来,“以人民为本”和以人为本二者是有区别的,是不能被完全等同起来的,这主要在于“人”的外延要比“人民”的外延更加广泛。但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意义上和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二者具有一致性。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人民群众。由以人为本到以人民为本的认识的转化,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执政目标的根本性和广泛性。⑯

注释:

①梁树发:《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东岳论丛》,2005年第6期。

②⑥胡锦涛:《加强调查和研究,着力提高工作本领,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人民日报》,2005年2月23日。

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

④胡锦涛:《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求是》,2007年第1期。

⑤⑭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

⑦张永光、乔中国:《我国对于社会建设的曲折探索》,《理论探索》,2008年第4期。

⑧《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43页。

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

⑩李泽厚著:《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190页。

⑪《邓小平文选》,第 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 250页。

⑫郑杭生:《走向更讲治理的社会: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载《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6)》,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32页。

⑬邹农俭:《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社会建设为中心》,《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

⑮《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1页。

⑯梁树发:《“以人为本”何以是一个唯物史观的科学命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年第2期。

责任编辑:陈文兴

D913.7

A

1671-2994(2010)05-0085-04

2010-07-19

谭桂娟(1976- ),女,山西吉县人,太原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系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项目编号:05&ZD039)的前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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