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显辉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室,广东 韶关 512026)
提高党政机关党组织生活的质量探析
廖显辉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室,广东 韶关 512026)
党的组织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党政机关党组织生活已成为机关党的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在促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就目前组织生活的整体成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组织生活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缺乏动力、组织生活的内容与形式老套单一、组织生活的制度机制还不完善等。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组织生活的政治认同,提高党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与形式,完善制度机制等,进而提高党政机关党组织生活的质量。
党政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对策
党的组织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是我党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统一全党思想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对于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部署和要求,我们选择了党政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作为研究课题,今年5月,对粤北山区10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我们还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向各县(市、区)发出调查问卷500份,并对收回的416份有效问卷进行了类总分析。调查表明,党政机关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对促进机关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就目前组织生活的整体成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与党员自身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党委、政府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组织生活的质量,就成了我们必须面对和急于解决的重要课题。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夯实党员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当前,我国既处在改革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何在多种社会矛盾交叉多变条件下凝聚力量,切实增强党对主流思想的引导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打牢共同的思想基础,是党政机关党的组织生活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主题。各地党政机关党组织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教育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并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活动,以更加有效的形式和方法抓好一般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把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并用来指导工作、改造主观世界;着力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能够成功、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历史必然性,以夯实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并把这种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到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而奋斗的实践上,体现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上,体现到关键时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行动上。
2、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和载体增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的基本原则之一。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的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组织生活,创造了许多生动活泼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和载体。例如,各级机关普遍使用党员电教化教育方式,通过组织党员看电教片,接受党性党风教育;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主题,促进组织生活健康发展,通过自学、集中学以及外出学习,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建立网络支部,开辟网上选课、在线学习等方法,提高了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效果等。通过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载体,丰富了组织生活的内容,增强了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广大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调动了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以严格的制度贯穿其中。为避免党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切实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提高组织生活的科学化,各地党政机关都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是坚持传统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保障了党的组织生活有序、规范地开展,使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组织生活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载体。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各级党政机关的党组织完善了党内民主制度。如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制度等。增强了党的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形成了党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三是创新制度。各级机关党组织,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创新党的制度建设。比如粤北地区A市通过建立“六个注重”制度,提高机关党组织生活质量。即,注重领导带头、注重学习培训、注重载体创新、注重强化实效、注重增强党性。一些地方还开设了“党员示范岗”,建立了创先争优的有效机制、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学习培训机制、“富民为民”扶贫服务的有效机制等,促进了机关党建的健康发展。
4、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找准机关党建的功能定位。一是始终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中心工作为党建工作提供舞台,党建工作为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保证。二是克服就党建抓党建的封闭思想,从党建工作的职能、特点入手,找准切入点,选择有效载体和抓手,把党建工作真正融于、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推动部门业务工作发展的新动力,确保业务工作的完成。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部门的业务工作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原则,在服务中展现机关党组织的形象、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
5、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新的历史时期,党政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突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了解关心群众,帮助困难群体,干实事好事,凝聚人心,凝聚群众,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比如,粤北A市某区直机关党组织开展“红心结”服务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建立服务队伍124支,服务队员2381人,派发服务卡7191张,服务队员上门服务15859次,服务家庭12507户次,接待群众来访6973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4510宗,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同时,也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1、组织生活的组织者与参与者动力不足。党的组织生活中,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其中的党务干部充当着组织者的角色,而广大党员则作为组织生活的参与者,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组织生活的成效。
从组织生活的组织者方面看:“角色缺位”的情况比较严重。其角色应定位于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与监督上,但是,事实上普遍存在党的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弱化的现象。在问卷调查中,37.8%的党员干部认为,党员教育的内容不切实际;72.9%的党务干部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四个多样化”现象日益凸显,党员管理仍然是老办法、老思路,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18.6%和38.8%的党员认为所在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很忙、坚持不好”和“质量不高、可有可无”;有57.2%和44.6%的被访对象认为机关党务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一般或较弱。事实说明,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时代性和创新性,已经成了管理者的“能力短板”。由于教育管理的角色缺位,所以对党员的监督也就无从谈起。究其根源,主要是动力不足。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缺乏足够重视。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机关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党员教育时紧时松。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比较薄弱,许多党务干部身兼多职,工作精力分散,工作不到位。二是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参与座谈的党员代表认为,大而全的普遍教育、灌输式教育、“讲课、自学、讨论”的三段式教育,确实与当今的信息获取渠道形式相差较远,解决不了党员思想上的疑惑、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降低了学习兴趣。三是在党员教育制度上缺乏长效机制。尽管这些年来采取了许多措施,机关党员教育不断拓展延伸,但在制度的落实和长期性运转方面缺乏有效的办法,尤其是在机关党员的自我教育方面,有些制度制订后监督落实不够,使之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从党员这一参与者角色来看: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取决于党员的活力。而“活力”源自于党员的动力和综合素质,从现实情况来看,部分机关党员的动力和综合素质仍然不高。问卷调查显示,35.1%的党员对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只“知道一些”;36.8%的党员对于其他党员的错误言行只是“会后指出”。说明部分党员《党章》意识、党内民主意识不强。部分机关党员的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服务能力明显跟不上形势与任务发展的要求。因此,如何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的内在活力刻不容缓。
2、组织生活内容陈旧、形式单一。内容与形式,就像是组织生活的“肌体”,有了健康的肌体,才有高质量的组织生活。虽然实践中一些机关党组织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组织生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当部分机关党组织,其组织生活的内容与形式仍然是简单、老套、落后的。比如,在组织生活的形式上,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传统只是在形式上继承,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在组织生活的主题上,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紧,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组织生活联系党员主观世界,解决思想问题不够。在组织生活的内容上,现在的机关组织生活变成了“模式化学习”,党员反映,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都用在了学习上,而且多数停留在单一的灌输式,缺乏学习上的互动和思想交流。问卷调查显示,有41.6%的党员认为目前组织生活的内容“乏味”,12.5%的党员认为“枯燥无味”,70.2%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形式是“学习文件和报告”,有20.2%的党员认为目前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吸引力不大”。组织生活内容与形式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归根结底在于组织者尤其是支部书记的素质、能力和责任心的强弱。当然,某些领导干部借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能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组织生活的质量。
3、组织生活缺乏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众所周知,高质量的组织生活离不开制度的支撑和机制的保障。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机关党组织都建立了开展组织生活的相关制度。但实事求是地说,这些制度规定过于原则性、宏观性,没有细化和量化,操作性不强,因而制度的落实不尽人意;更为重要的是,缺乏保障制度执行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的关键,主要不在于有更多的关于根本制度的阐述和具体条例的规定,而在于体制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只有把制度的各个要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网络,构成体制和机制,才能发挥制度机制的应有功能。因此,现实中部分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不严,部分党员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一些领导干部借故不参加组织生活,部分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或者虽然开展了但成效不大等,关键在于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政机关的党组织,要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对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质量。
1、从执政党的“政治生命”高度认识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党组织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有效途径。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对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党章》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因此,机关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过好组织生活作为一件头等大事,要从关乎党的“政治生命”的高度深化认识,并花大力气提高机关党组织生活的质量。当前,一是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理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力求丰富教育内容,体现时代特色。二是要注重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帮助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三是要有效解决党员的思想困惑,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四是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斗争,敢于、善于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的原则性。
2、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作为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组织者,党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组织生活的质量。因此,必须加大党务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培训力度,提高其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选好用好党务干部。除按党规党法任用党务干部以外,还应加大党务干部队伍选拔任用的制度改革力度,公开选聘党务人才,优化党务工作队伍。二是加强党务干部的培训。重点抓好支部书记培训和组织委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党务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三是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指导。四是加强党务工作的检查督促。
3、创新内容和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部分机关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与其活动的内容陈旧、落后,形式单一有很大关系。因此,组织生活内容与形式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把党组织生活内容的严肃性与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灵活性与实效性有机地结合来,求真务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效果。对党员教育,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以正面教育为主,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主,同时,也要根据时代特征,赋予新的内容。在组织生活的活动形式上,除了常用的理论灌输式、思想汇报式、典型示范式外,还可运用走出请进式、社会实践式、形象直观式等开放式教育,让党员教育更具时代气息。以监督管理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一般可采取民主生活式、自我评价式、学习讨论式,还可运用报告交流式、群众评议式、党风调研式等有针对性的教育形式。此外,在组织生活的空间上,也必须适时创新。随着当今网络的迅速普及应用,为党的组织生活开辟了新的活动空间,机关党组织可以尝试利用网络开设党建网页,在网上开展党课教育,建立网上党组织生活平台、党员互动平台。
4、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组织生活质量的提高。提高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制度问题。制度是决定性的因素,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克服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党的制度机制:第一,完善党务干部的能力提升机制。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机关党务干部的配备、培训和有计划的交流培养力度,进而提高他们在组织生活开展中整合协调、服务基层的能力。第二,建立激发党员队伍活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确保党员对党的事务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二是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党员,增强他们对组织的信任感、亲近感和归属感。三是依据《党章》,从严治党。对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清理出党。第三,健全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关党组织书记作为责任人向直属机关工委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党建第一责任人述职会”,检查“第一责任人”开展组织生活的水平、力度、成效,以此作为考核该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把各单位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为实施党建责任制的着力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四,建立完善活动经费的保障机制。机关党政部门要从依法执政的高度,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坚决执行,不打折扣,确保党组织生活的物质基础。第五,建立组织生活质量评估机制。对组织生活的评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个基本环节。即对照评估标准,通过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和效果进行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定和估价。实际工作中,这一评估过程往往被忽视而失去它应有的效能。因而,建立健全科学的具有操作性的评估机制刻不容缓。一是确定评估主体。一般有党员、党小组和党支部三个层面参与,三位一体,让每个党员充当评估人。二是确立评估标准。在内容上必须体现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即主题鲜明、内容严肃,坚持正面教育,着眼大多数党员,针对党员的思想和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在形式上必须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具有时代感,坚持党员主体性,使党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在效果上达到预期目的,对党员有吸引力并留下深刻印象。三是评估方法。坚持自我评估、群众评估和组织评估相结合,综合测评组织生活的质量,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而后出台相应的整改措施,促进组织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①王长江著:《政党现代化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②编写组:《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2007年版。
③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D267.5
A
1671-2994(2010)06-0162-04
2010-09-03
廖显辉(1968- ),男,广西苍梧人,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刘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