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莉莉
(青岛大学 公共管理系,山东 青岛 266071)
网络政治参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田莉莉
(青岛大学 公共管理系,山东 青岛 266071)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正在改变人们的正常生活并以其鲜明的特性推动网络政治的发展。网络政治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既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新渠道,也为政府了解民意提供了重要平台,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为政治的稳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要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才能推动网络政治参与有序而理性的发展。
网络;网络政治参与;正面影响;主要问题;完善对策
随着网络的出现、兴起以及普及,相继出现了网络政治、虚拟政治等政治概念,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公共领域,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日益普遍的政治现象,它在促进民主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网络政治是政治开明的标志,是指政治参与主体为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借助网络发表政治言论和主张,表达政治意愿,试图引起政府重视,从而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推动政治决策过程,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参政行为。网络政治参与是网络与民众互动的政治现象,也是网络与政治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政治发展形式。通过网络政治参与,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得到了扩大,参政的热情及参政能力得以提高,这些都有助于我国公民政治参与逐步走向成熟,并促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民主型社会的构建。
1、从公民和社会的角度来看:第一,网络政治参与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新的民主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机制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依旧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基于我国国情以及成本上的考虑,我国一直采用代议制民主这一间接的参与形式,但当前的一些政治参与规则与程序缺乏可操作性,致使公民的民意表达渠道不够畅通,民选代表不能很好的代表全民的意愿。然而,网络政治参与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代议制民主的不足,因为它具有直接性、自由性与多元性。网民可以直接在论坛、博客、留言板等网络空间对不同政治经济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实现了公民政治参与权利的自由和平等。第二,网络政治不仅使公民的政治参与成本大大降低,而且也降低了政治参与的后顾之忧。首先,公民政治参与成本是指公民进行政治参与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体力和金钱。以我国基本参与形式“信访制度”为例,国家一方面强调不能阻拦群众上访,另一方面又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致使在官民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公民在上访过程中被拦截堵,上访者的问题不但解决不了,甚至还会遭到粗暴干预甚至恶意报复,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一参与形式严重挫伤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基于上述原因,很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然而,相比较而言,网络政治参与所付出的经济成本则相对低廉。只要拥有必要的上网设备就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表达自己的意愿,消除了参与者的后顾之忧,能够保障公民在政治参与时的人身权不受侵害。这种全新的政治参与方式增强了人民利益表达的诉求。
2、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第一,网络政治参与拉近了公民与政府的距离。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传统政治参与方式的补充,为公众搭建了一个参政议政的平台,同时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状态。网络使民众与政府高层官员的直接对话不再是不可及的事情,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更直接、顺畅。2009年9月4日,《人民网》特别制作的“什锦八宝FANS圈”正式上线,搭建了公众与国家领导人直接沟通的平台。2010年9月8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正式推出“直通中南海——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板”,网友可以以个人身份,也可以以党组织或单位名义,给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可以说,“直通中南海”搭建了直通民意的新平台,能让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直接了解网友的所思所想,实际上是掌握民情的一个重要渠道。这些举措都为密切公民与政府的关系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把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拉得更近,也让政府的决策更加贴近民意。第二,网络政治参与便于政府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信息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基础。传统的政策制定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由下而上层层汇报,这容易导致信息、资料在传递过程中的丢失与失真。而网络政治参与这一途径可以弥补其不足,因为网络具有交互性,公众将自己的意见与情况随时发布于网上,发表的意愿可能引发网上信息的聚集,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直接、真实、有价值的信息,使政府更好地了解公众的切身感受以及公众之所急、公众之所需,从而能够提高政府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第三,网络政治参与能够推动公共政策议程的设立。近年来,一些事关民生问题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和出台,都曾通过网络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重要事件的解决,也离不开网民的积极参与。例如,网络舆论的力量客观上加速了国家赔偿法的修改。2003年,27岁的孙志刚因为暂住证的问题在广州的收容所被殴打致死,此事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公众强烈要求政府取消暂住证管理制度。这一事件最终推动了政府废止《城市流浪人员乞讨收容遣送办法》,直接促成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第四,网络政治参与有助于公民监督政府的行为,从而打造廉洁、透明政府。怎样实现有效的人民民主监督一直是困扰政府的一个难题,网络为实现这种监督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平台。它的监督方式、监督力量、监督效果是传统的舆论监督形式所无法比拟的。由于网络具有时效性,可以第一时间发布消息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网络还具有匿名性,它能够激起公众讲真话的欲望,不用担心被打击报复。所以,一个个“问题官员”经不起网络舆论的监督而被问责,一个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事件在网络监督下依法得到解决。近年来,许多官员贪污腐败案件都是通过网络舆论监督的方式被揭发的。例如,周久耕的“天价香烟”被网络曝光后,一时间传言四起,民怨沸腾,最后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周久耕被免职并被惩处。
1、从公民和社会的角度看:第一,网民的“非理性”政治认知与“匿名心理”容易导致“网络政治暴力”的形成。由于网络具有匿名性而且网络活动具有难以追踪的特性,人们在网络中可以任意发表言论,不用为自己的言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这样一来,无形当中弱化了个人网上自我约束的观念。在这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人可能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于是,网民在政治参与中仅凭着内心的冲动来参与政治,有时甚至仅仅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第二,经济发展不平衡会导致参与主体的“数字鸿沟”,从而造成网络民意的局限性。我国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发展差异,深刻地影响着互联网的发展。从目前的现实看,东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的网民占绝大多数,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农村上网人数仅占很小的一部分,其原因是缺乏经济实力,加之不懂电脑或网络、不具备上网设备,这无形中造成了人们在获取和利用信息上的不平等,导致了参政能力的巨大差异。
2、从政府的角度看:第一,政府缺乏对网络的制度化约束。网络政治参与之所以存在无序性等问题,是因为没有建立与网络政治参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网络立法方面仅存在一些零散的法规、规定和管理办法,一些条文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也即是说,系统的规范公民在互联网上行为的法律尚属空白,尤其是针对互联网犯罪行为的界定以及对公民网络权利和义务的细则等涉及很少。第二,不少领导干部对互联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制多于引导。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有些地方政府与领导开始转变观念,逐步重视网络舆论的重要性,但仍然有一部分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网络政治参与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究其原因,一是对网络存在偏见,片面地认为网络不过是年轻人的娱乐工具,有许多荒诞、低俗、甚至“很负面”的东西。二是满足于传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习惯地认为做工作还是靠开会议、看报纸等途径和方式来得实在。三是不愿意接受来自网络这一“虚拟世界”的声音。以往政府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往往采取的是一味删帖,一味封堵信息,一味压制舆论,更有甚者,会想尽办法对发表言论者进行打击报复。这种“捂盖子”的方式,只会增加公民对政府的不信任,从而丧失了政府的公信力。第三,一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程度不够,更新缓慢,空有虚名。虽然很多政府建立了政府网站,但却形同虚设。一是很多公众想知道的信息根本查不到;二是很多信息不够透明,公开程度不够,而且,很多信息不能及时更新。
1、从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角度来分析:第一,要提高网络政治参与者的素质,不断培养网络政治参与意识,倡导公民理性参与。一是公民要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增强政治认同感,塑造政治义务感。二是要重视和加强公民主体意识的培养,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感,自觉地履行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三是公民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分辨能力,不被虚假和非法信息所左右,逐步提升政治参与的能力。四是公民要规范自己的政治参与行为,理性的进行网络政治参与。第二,加强网络伦理建设。法律制度固然很重要,但仅仅有良好的法律制度并不能有效的解决网络参与中所凸显的种种问题,人们需要一种能够在既定的法律制度的框架内有效的解决各种问题的价值观,即网络伦理。与法律的刚性约束相比,伦理道德对网络秩序的效用是柔性的,是非强制的,它主要表现为公民在网络中的自律行为。而要加强网络伦理建设,一是制定合理的网络伦理规范。目前,我国的网络伦理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应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国情、真正深入人心的伦理规范。二是加强网络政治参与的道德建设。网民应加强自律,提高自身素质,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上的暴力、煽动、谩骂、攻击等非理性行为的发生。三是政府应利用网络的力量,培养自己的舆论领袖。网络时代,政府只有培养起舆论领袖,才能在网络舆论事件中起到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
2、从政府的角度来分析:第一,加快网络立法,规范网络秩序,创建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网络的专业性立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网络行为越来越频繁,因此,亟需要加快网络立法的步伐,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法规,引导和规范公民的网络行为,详尽的规定网络参与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要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和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者,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进一步创建和发展健康文明的网络参与环境。第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普及网络知识。虽然网络在中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我国网络发展却呈现“东部快、西部慢,城市快、农村慢”的不平衡态势。所以,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尤其是信息弱势群体的投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电脑和网络知识,消除信息鸿沟,实现信息分配的公平,推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为网络政治参与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政府要强化网络意识,提高网络驾驭能力,构建积极的网络舆情回应机制。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很大一部分政府机构和公务员对网络的认识不足、接触不够,因此,在信息时代,亟需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网络技能培训,增强网络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对公众进行引导而非管制。首先,政府部门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应该适时管理,在关键领域关键时刻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而不应该采取传统的全能管理模式;其次,政府应该允许公民通过网络来宣泄自己的不满,允许批评意见的存在,不能管的太严太死。过于严格的控制管理,既不利于公民言论的自由表达,也不利于政府政策的输入和输出。再次,对于网上的不良风气,也要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更多的发动社会监督来推动网站自律,实现网络的自我净化。三是强化民本意识。服务大众是政府网络政治参与的宗旨,为此,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为网民在政治参与中提供咨询服务,发掘网民所反映的新问题,及时地予以解答与落实。第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构建透明政府。在我国,大量的信息资源被政府所掌控,公开什么、以什么渠道和方式公开、什么时候公开等,都是由政府来决定的,也就不能充分满足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因此,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应变被动为主动倾听公众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以透明和务实的姿态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8年第1期。
②郭文辉:《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网络政治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法治与社会》,2010年第4期。
③王文韬:《我国网络政治参与问题浅析》,《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④朱艳仙:《网络政治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D046.1
A
1671-2994(2010)06-0141-03
2010-10-15
田莉莉(1985- ),女,山东济南人,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公共管理系2009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生。研究方向:政府经济学。
责任编辑:刘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