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王泉
(湖北工业大学 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8)
邓小平的执政党监督思想
杨俊王泉
(湖北工业大学 经济与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8)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对执政党监督的理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加强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明确了监督的关键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防止以权谋私和滥用权力;强调对执政党的监督必须以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和前提;以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为保障。
邓小平;执政党;监督思想;权力制约;探析
党要接受监督,不仅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搞好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而且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以后,主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一方面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一些干部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滋长了严重的官僚主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污腐化,败坏了党的声誉和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对执政党监督的理论进行了积极探索,把对执政党的监督提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加以系统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观点。深刻学习和领会邓小平关于加强执政党监督的思想,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现代政党政治表明,对于执政党来说,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执政地位就会巩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挫折,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动摇。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最高决策权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能不能正确使用权力,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党内监督,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党内监督,使中国共产党成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核心,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执政以后,一方面,党员队伍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党内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主观主义和权力腐败现象正在滋长,因而,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就具有更加特别重要的意义。
1957年,邓小平针对执政党面临的问题和根据中共八大加强执政党建设的精神,专门强调了党内监督问题。他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八大强调了这个问题。毛主席最近特别强调要一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我们党是执政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力,党内腐败现象和各种不良风气呈上升趋势,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执政党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手中拥有很大的权力。这种权力的运用,如果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会造成决策和决策执行的失误,就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就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鉴于此,邓小平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加强监督问题,强调加强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他指出:“由于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地位,我们的一些同志很容易沾染上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习气,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方面包括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②邓小平认为,针对这种情况,党必须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并经常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强调党要实现对政权指导与监督的作用,首先就要从切实指导与监督自己的党和党员做起。
1、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防止和纠正滥用权力及党内一切不良现象的有力措施。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权力腐败,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邓小平说:“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③他还说,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来自上面的,来自下面(下级)的,来自群众的,也有来自党小组生活的,但最重要的是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些执政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名利、权力和地位,把人民给的权力作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条件和手段,甚至为所欲为,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定要紧紧围绕如何掌权用权这一根本问题来进行。邓小平指出:“我们执了政,拿了权,更要谨慎。第一,我们要权,无产阶级要权,不能让权被资产阶级拿到手上;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要权,不能让权被机会主义者拿到手上。第二,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④防止滥用权力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专门监督机构。邓小平指出:“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⑤鉴于“文化大革命”取消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立即着手自上而下地建立党内专门监督机构,加强党内监督,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建设。邓小平认为,领导班子软、懒、散的问题解决不好,接班人的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天下大乱。他要求各级领导班子不能成为僵化的、保守的和平庸的班子,而应当成为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实行改革开放的领导集体,成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领导集体,成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紧密联系群众的领导集体,成为能够开创新局面、干实事的领导集体。在配备领导班子的时候,一定要选那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斗争中经得起考验的人;要选那些党性强,能团结人,不信邪的人;要选那些艰苦朴素,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风正派的人;要选那些努力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有魄力,有实际经验,能够办事的人。邓小平还强调,各级领导班子的问题都要认真加以解决,但是,最重要的是解决中央领导机构的问题。他说:“中国的问题关键在于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会。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⑥
1、高度重视制度和法制建设。现代政治生活的实践表明,健全的法制是对权力实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重要基础。建立一种以法制为主导的政治制度模式,不仅是现代政治生活的普遍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运作的安全阀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稳定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邓小平在治党治国中把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历史性转变。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⑦这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应现代政治生活的普遍要求对国家政治体制和权力运作方式所作的重大转变。
2、要依靠制度解决问题。邓小平认真总结和汲取了斯大林破坏法制和毛泽东在领导制度方面的不足,明确提出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因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⑧他强调,我们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尤其是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民主监督,以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他还强调:“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力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也不能违反党章党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处分,也不许任何人干扰党纪的执行,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⑨1986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指出: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得到有效的监督。”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党内监督条例。”也即是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邓小平关于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党和国家加大了建章立制和制定法律法规的力度,出台了一批规范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制度和法规,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依据和前提。
1、要实现有强大约束力的监督,就必须改革现行的监督体制。这种体制的根本缺陷是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来监督自己,这样,监督者被笼罩在被监督者的权势之下,没有应有的权力和地位去真正履行自己承担的监督职能。苏联政治体制中一个致命的弊端正是缺乏应有的监督去对权力特别是最高权力加以有效的约束。所以,为了保持共产党永不变质、国家永不褪色,必须建立起对各级领导人特别是中央领导人直至最高领导人有强大约束力的监督体制。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根据永久的经验,凡常有权力者,总爱滥用其权力,非遇到制止时不止,要使其不能滥用权力,即应以权力制止权力。”这是总结长期历史经验的至理名言。邓小平强调要通过改革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制,他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⑩
2、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就要把各种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邓小平认为,党要实现对政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首先就要从切实指导与监督自己的组织和党员做起。而对于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要经常,二是要严格,而且还要把各个方面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这些监督,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内的监督和党外及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法律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不仅如此,各方面的监督还必须与惩治相结合,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不管是什么人,都必须执行纪律,做到赏罚分明。他说:“必须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及时地给予应得的处分。”⑪他还指出,加强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要在这方面加大监督的力度。
3、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还要实行监督责任制。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才能保证管理和监督取得实效。邓小平指出:“要有分工负责,要从上到下建立岗位责任制。这样,工作才能有秩序,有效率,才能职责分清,赏罚分明,不致拖延推诿,互相妨碍。”⑫按照邓小平的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另外,对干部要进行严格、全面、经常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有奖有罚,鼓励廉洁奉公、真正干事业的人;对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注释:
①③④⑪《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 70、328、303-304、224 页。
②⑤⑦⑧⑨⑩⑫《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 205、332、214、333、332、348、97-98 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5页。
责任编辑:刘建文
A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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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0)06-0011-03
2010-09-19
杨 俊(1977- ),男,湖南邵阳人,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讲师、政治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共党史。
王 泉(1972- ),男,湖北黄石人,湖北师范学院国际学院院长、副教授、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