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振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打击违法广告上应该更有作为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日前在浙江绍兴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保健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违法广告屡屡发生的现实问题也提示和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打击违法广告上应该更有作为。
治理违法药品广告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边振甲副局长指出,整治违法广告需要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这一点勿容置疑。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广告问题往往会延伸为用药保健安全问题。在广告审查监管工作中,既要按照法规规定做好职能工作,更要加强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主动出击,态度坚决,铁面无私,执行到位。
2009年,全国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6 188个,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告违法广告共计62 800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40 501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 295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9 004次。目前,药品广告已实现100%在线审批,初步形成了全国监测网络。
2010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的主要工作是:转变观念,积极开展对违法广告的深入治理;严格把关,确保审查批准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的执行力;措施到位,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品种和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宣传,营造共同规范广告发布秩序的社会氛围。
(本刊编辑部)